胡鞍钢:中国如何构建老年健康保障体系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7 浏览量:23

来源: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

一、背景:老龄化及老年疾病负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1.中国老龄化进入加速阶段

2000年中国65岁及以上的人口比例达到7%,从而进入了老龄型社会。2000年之前20年是人口老龄化的准备期。在未来几十年,我国将经历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其过程可以分为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期(2000-2015年)、人口老龄化的高速增长期(2015-2040年)和人口老龄化的减速期(2040-2050年)三个阶段。2007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比例为9.35%,达到1.23亿人,比2000年增加了3543万人。根据联合国预测,在2015年到2040年之间,中国65岁以上人口的年增长率将达到3.5‰,是总人口年均增长率1.7‰的两倍。到2050年,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增加到3.34亿,占中国总人口的23.7%,占世界65岁以上人口的22.6%(United Nations,2006)。

在中国人口整体呈老龄化的同时,老年人口内部构成也在不断老化。按照联合国的人口预测方案,我国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从1990年到2050年的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4.2%,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占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将从1990年的12.2%增加到2020年的19.0%与2050年的34.6%。2050年高龄人口占总体老年人口的比例大约等于1990年的3倍(曾毅,2001)。高龄老人是增长速度最快的人群,而这些80岁以上高龄老人最需要照料,带病生存甚至卧床不起的比例最高。

2.老年疾病负担

老年人口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最大的人群,老龄人口的增多势必对卫生保健产生巨大影响。老年人各种生理机能减退,对医疗保健的需求增加,且易患慢性疾病。2003年全国卫生服务调查结果表明,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和伤残率分别是总人口的3.2倍和3.6倍,平均住院时间为非老年人的1.5倍。老年人中慢性病占相当大比例,病程长,医药费用高。吕桦等人(2001)的研究显示,城市81.9%、农村87.2%的老年人患有各种慢性疾病,其中约50%的患者同时患有2种以上慢性疾病。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下降,因而需要照料的比例也在增加。根据2004年国家统计局全国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我国现有8.9%的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尽管比例很低,只占不到9%,但如果以此推算中国不能自理老年人的总量,则需要照料的老年人总数已经超过1200万人(杜鹏、武超,2006)。

从全国范围来看,老年人群医药费用负担非常突出。一般来看,60岁以上年龄组的人均医疗费用是60岁以下人群的3-5倍(杜乐勋等,2000)。而且,根据估计,80岁以上老龄人口日常照料与医疗成本开支等于65-79岁老人的14倍左右,因体弱多病需要特殊照顾者的比例等于65-79岁老人的5倍(曾毅,2001)。研究表明,2000年老龄人口医疗费用占GDP的0.48%,如果按照目前的患病率,并将实际需要但没有得到满足的需求包括进去,2010年老龄人口医疗费用将占GDP的1.11%,达到约2000亿元,2020年将占GDP的3.06%,到2030年这一比例更将增加到8.92%(李玲、陈秋霖,2006)。众所周知,中国的老龄化是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到来的,人均收入还处于较低水平,国家财政能力有限。面临这样沉重的疾病负担,如果不能提前通过做好老年健康保障的制度安排,将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压力。

二、老年健康保障体系现状

“健康保障”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健康保障主要是指医疗保险制度,即如何为医疗服务筹措和分配资金。本文采用广义健康保障概念,它有两层含义。首先,这一制度的目标是维护和提高健康水平,其内涵包括疾病预防、健康促进等,而不仅仅是医疗;其次,这一制度不仅仅是资金的筹集和分配制度,还包括服务的组织和提供。筹资和组织是健康服务得以提供以及最终的健康目标得以实现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因此,本文对老年健康保障体系的讨论将围绕筹资体系和组织体系两方面展开,关注家庭(个人)、政府、社会等不同主体在其中的作用。

1.老年健康保障筹资体系

在城乡原有医疗保险制度结束后,新的制度(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尤其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针对的主要是有收入的劳动者和退休人群,很多没有参加过正式工作的老人被排除在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刚刚起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城镇老年居民是这一制度的主要覆盖人群之一。在筹资方面,一般采取居民缴纳保费建立统筹基金的方式,政府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在保障内容上一般以大病保障为主。一些地区还采取了根据老年居民和其他人群的不同风险和需求分别建立几套制度的方式。目前这一制度实施时间很短,难以见到切实的效果,其基本的设计原则是在政府的支持下,为老年居民建立起一个针对大病的基本保障制度。

总体来看,目前老年人享有的医疗保险程度有限,大部分医疗费用需要个人现金支付。2006年城市老年人中,不能享受任何医疗保障的比例为25.9%。农村老年人不能享受任何医疗保障的占55.3%。2006年城市老年人医疗费支出(已扣除非本人承担医药费)在消费结构中占8.8%,农村老年人占10.7%;农村老年人中,非常担心生病时没钱医治的比例从17%上升到了20%(中国老龄科研中心,2006)。在保障范围方面,目前的社会医疗保险不能满足老年人口的特殊医疗和护理需要。随着家庭规模的小型化,老年人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之后的护理需求在迅速增长,但这一需求还缺乏经济保障。另外值得引起重视的是,面临人口老龄化的压力,在退休职工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未来现行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可能出现透支。2001年到2005年我国参加医疗保险人数持续增长,5年的年均增长率为16.12%,其中参保退休人员数5年来年均增长率为21.44%,高于参保总人数5年年均增长率5.32个百分点。这表明,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加入医疗保险体系,未来老年人的医疗保险消费将成为医疗消费的主要部分(宋宝安、刘雪,2007)。这无疑会给基本医疗保险带来压力,导致基本医疗保险发生财务危机的可能性大。

老年人的经济支付能力也普遍低下。一般情况下,老年人口由于基本上离开了工作岗位,收入相应减少。2006年,城市老年人享受退休金的比例为78.0%,年平均收入为11963元;农村老年人享受退休金的比例为4.8%,享有集体养老补贴的仅有0.4%,年平均收入仅为2722元(中国老龄科研中心,2006)。通过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救助方式保障基本生活的老年人比例很少,90%的老年人无法通过社会养老渠道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因此,认为自己经济没有保障的农村老人高达45.3%。老年人的经济能力有限,对于医疗费用,尤其是大额医疗费用只能依靠家子女、亲属,从而给家庭造成沉重负担,或者只能陷入有病不能医的境地。

2.老年健康保障组织体系

在中国传统的养老体系中,家庭是提供健康和生活照顾的一个重要组织。但是,在社会现代化过程中,由于人口流动性增加和家庭规模缩小,家庭的养老功能也在弱化。根据对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初步分析,近年低生育水平和大规模人口流动迁移已经导致平均家庭规模进一步缩小。由于大规模流动迁移,实际上起到了撕裂家庭的作用。近10年来我国空巢家庭一直呈上升之势,1993年,我国空巢家庭占所有老人家庭的比例只有16.7%,2003年上升到25.8%。到2006年,城市地区的纯老户(空巢户)为49.7%;农村地区的纯老户(空巢户)为38.3%(中国老龄科研中心,2006)。值得注意的是,单身独居老人在老年人口中的比例,由1999年的3.8%上升到2003年的11%(丁海霞,2005)。另外,许多成年人面临工作、生活的巨大压力,没有时间陪伴和照顾老人。在社会价值观变化过程中还有道德沦丧的问题,出现了虐待老人、拒绝赡养老人的现象。调查发现,由老年人的核心家人来提供老年人在居住、生病照顾和情感慰藉等方面的需求是最令老年人满意的(郭志刚、刘鹏,2007)。因此,在现代化过程中,如何恢复和保持家庭这一重要的老年健康支持系统的作用非常值得关注。

我国的健康服务体系基本上是以医疗为主的服务体系,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卫生资源过度集中于大中型公立医院。由于基层卫生资源严重不足,疾病的诊治大多汇集到二、三级医院,加之医院的趋利行为和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混乱等,致使医药费用快速增长,这是造成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重要原因。这个服务体系尤其不能适应老年人的需要,因为老年人存在着慢性病发病率高、行动不便的问题,特别需要方便可及的服务。而且许多老年疾病是可以通过行为方式、饮食习惯的改变和适当的保健加以预防和延缓的,因此健康服务的模式应由单纯的医疗向以健康管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模式转变。

社区卫生服务是世界卫生组织向全世界推荐的应对老龄化社会最经济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不仅能合理配置卫生资源,而且能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和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尤其是在关注老年人生存质量、提高老年健康服务水平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是解决老年卫生保健问题的重要手段。然而,目前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仍然比较匮乏,城市社区居委会中,有59%缺乏全科医生,56%缺乏护理指导人员,49%缺乏护理员,38%缺乏照料人员,34%缺乏志愿者(中国老龄科研中心,2006)。因此中共***提出要“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各地政府已经加大了对社区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投入力度,用公共财政保证这些机构的运转,以低廉的价格向群众提供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包括针对老年人的预防、慢病管理、健康教育、康复等服务。发展社区老年健康服务是用较低成本解决老年健康问题的一条重要出路,但目前在这方面的发展还远远不够,未来服务的模式、内容以及服务的连续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设计和完善。

在发达国家,社会性的老年健康照顾的机构非常发达,包括各种各样的老年护理院、老年之家等。机构照顾的特点是能够提供系统的、高质量的服务。一个老年人口上亿的国家,需要拥有发达的老年性社会照顾机构,但我国城镇仅有11000多个,农村只有25000多个,数量太少,而且规模都很小,与未来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极不相称(柳玉芝、张纯元,2003)。而且这些机构只是为相对健康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服务,并不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也就是说,中国还缺乏真正的社会化老年健康照顾机构(陈卫民,2004)。许多地方排队入住养老院的现象十分普遍,特别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

三、老年健康保障体系的国际经验

目前世界上的发达国家一般都有比较完善的老年医疗保障制度,为老年人群提供健康服务和经济保障。总结各国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

第一,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运用社会性手段保障老年健康,政府在老年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即使在医疗保健体系最为市场化的美国,政府还是承担了为老年人和穷人组织建立保险制度的责任,并通过税收筹资提供支持。当然,一个国家的老年医疗健康保障制度模式是与其总体的医疗制度模式密切相关的。如英国、瑞典、加拿大等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其老年人也在这个体制中享受相应的待遇。德国、日本等实行社会保险体制的国家,参保人到老年后可不缴纳保费而享受一般性的社会保险待遇,另外在此基础上还设立老年补充性特殊险种,由政府提供资金扶持。由于老年人群健康需要的特殊性,政府向他们提供的人均补助通常比其他人群高出几倍。例如美国由联邦政府提供资金建立的老人医疗保险制度2006年的支出达到4012亿美元,占所有联邦政府卫生公共支出的57%,占卫生总费用的20%,而美国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仅为12%。日本2000年建立的“介护保险制度”规定参保人服务费用的45%由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支付(李绍华、汤质如,2007)。

第二,从保障内容上,考虑到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普遍建立长期护理保障。长期护理主要是针对那些身体衰弱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生活自理、需要他人辅助全部或部分日常生活的人提供的一种护理服务。老年人对这类服务的需求很高,而且该服务的费用也相对较高。美国的老人医疗保险A计划支付一部分的院外护理费用,而大多数老年人的长期护理费用由另一项政府保险计划———医疗救助制度(Medicaid)支付。总的来说,美国护理院费用的45%是由Medicaid支付的。德国的做法是将长期护理保险引入社会保险,法律规定每个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人必须参加护理保险,或者参加商业保险的人必须参加一项商业护理保险。在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参保对象为年龄大于40岁的日本国民,保障内容包括居家护理服务和机构护理服务两大类。瑞典则是政府提供多方面的社区服务,使每个老年人尽可能长时间的居住在自己家中或由社区照料,其老年人长期照料费用的80%都是由地方和中央政府提供的(汤哲等,1998)。

第三,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各国老年健康保障普遍面临财政和资源压力,纷纷寻找新对策来缓解压力。以美国为例,1965年老人医疗保险计划刚刚建立的时候,预测到2003年其支出应在230亿美元,而事实上该年支出达到2450亿美元。支出增长如此迅速的原因包括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医疗新技术的应用和医疗系统的浪费等等。2006年美国老人医疗保险理事会的报告预测,老人医疗保险的信托基金将在2018年破产。事实上,从克林顿政府期间就开始通过改革支付手段等方法控制老年保健费用,还有学者提出限制昂贵技术应用、鼓励老年人参与劳动和增加储蓄等(Fuchs,1999)。瑞典通过大力发展社区照料等低成本照料方式来控制费用(汤哲等,1998)。一些欧盟国家则通过支持家庭照料(非正式照料)来缓解社会老年照料压力。

第四,民间力量广泛参与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性的老年照顾机构比较多。例如2004年美国有16000多所护理院(nursing home),床位数超过170万张。这些护理院大都是私立非营利性质的机构。另外还有各种形式的社区照护机构,例如日间照料中心(day care center)等等。此外各种各样的民间志愿者组织也积极参与老年照顾,社会互助十分普遍。例如德国实行一种“储存时间”政策,鼓励成年人利用公休日或节假日义务为老年公寓或老年病康复中心服务,不拿报酬,其服务时间储存在服务者个人档案中,将来年老或需要护理时,可按其年轻时“储存”的时间接受相应的免费护理(蒋虹,2007)。

四、中国老年健康保障体系的设计

中国的老龄化不仅速度快,而且规模大。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如何解决上亿人口的健康保障问题是一个重大挑战。中国未来三十年老年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应该是为全体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健康服务和经济保障,尽最大可能延缓老年疾病的发生,并使得每一位老年人能够病有所医,病有所护。在筹资模式上,本着扶助弱势群体和代际公平的原则,政府适度加大对老年医疗的补助,同时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强化个人投资于老年健康的责任;在组织模式上,应以政府举办的社区医疗机构为主体,提供预防保健和老年医疗服务,并充分发挥家庭、社会在健康照顾方面的作用,建立起在老年医疗健康方面政府、社会和家庭的合作伙伴关系。

1.建设广覆盖、多层次的老年健康筹资体系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的财政能力不断提高,有能力为老年人口的健康提供更多的保障,因此现阶段老年健康筹资体系的重点应是在政府的支持下,建立和完善基本老年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使其能够覆盖大多数的老年人口。但是,在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情况下,单纯依靠政府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而且,中国的国情是发展的差异性大,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人群之间存在着较大的收入差距,不能用一套统一的模式来解决所有人的老年健康筹资问题。因此,在实现基本健康保障广覆盖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建立多层次的筹资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在强调政府投入的同时,还应该强化个人对于解决自身老年健康问题的责任,保证老年健康筹资的可持续性。

第一,强化政府投入责任,为全体老年人建立基本的社会健康保险制度。老年人没有工作,收入低,健康状况差,抗风险能力低,是标准的弱势群体。国家必须承担起保障老年基本健康权利的责任。如前所述,即使是医疗保障体系最为市场化的美国,其政府还是承担了对老人和穷人的健康保障责任,大大保障了这部分人群的健康权。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不能追求像发达国家那样的保障水平,但首先应为全体人群提供一个基本的保障。目前推行的覆盖城乡老年人口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几项制度保障的重点是住院和门诊大病,定位在于为参保人患病提供基本的经济保障。下一步的重点是不断扩大账户覆盖面,尤其是鼓励和扶持老年人口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制度模式和政府补助标准可以因地制宜,鼓励各地方政府在参保方面给予老年人口更多的支持。目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大多是在计划经济的工资体制下没有经济积累的老年人,国家应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切实保障这部分人的利益,严格执行退休职工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政策,并且对于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切实的照顾。

第二,改革社会医疗保险的支付制度,促进老年医疗保健资源的合理配置。基本社会医疗保险除了为参保者提供经济保障外,还应作为参保者利益的代表,对医疗服务供方行为进行约束,促使其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降低服务费用。这一点对老年人口来说尤为重要,因为老年人往往病程长,急症治疗后需要较长的康复时间,或者需要进行长期护理,从而导致较高的费用。现有的医疗保险支付体制下,医疗服务提供者没有节省费用的动力,不仅提高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而且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社会医疗保险应该改变按服务项目付费的支付方法,转变为按病种付费或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这样的支付方式将使得医院有动力将急症治疗后的老年患者转诊到社区医疗机构的康复病床或家庭病床,从而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系统的效率。

第三,改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使其成为强制性的老年医疗保健储蓄。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大,甚至可能出现赤字。为此必须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制度安排。城镇职工个人账户设计的初衷是控制医疗费用和积累医疗保险资金,但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种种问题,其约束和积累作用发挥得不理想,反而可能刺激医疗消费,而且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医疗保险分散风险的功能(林国平,2002;魏兴莓,2007)。要使个人账户发挥积累作用,并增加统筹基金的支付能力,建议对个人账户进行改革。适度降低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提高统筹基金的比例。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医疗费用压力,实行职工退休后继续向统筹基金缴纳保险费的政策。个人账户在退休之前不得使用,而是作为一种强制储蓄,在退休后可用于为统筹基金缴纳保费。这样既避免了目前个人账户的种种弊端,又提高了统筹基金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支付能力。从经济学的角度,强制性的老年医疗保健个人积累的制度安排也是一种公共产品,政府必须在这方面有所作为。

第四,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是针对那些身体衰弱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需要他人辅助全部或部分日常生活的被保险人(基本是老年人)提供经济保障或护理服务的保险。目前随着家庭规模的小型化,老年人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之后的护理需求也在迅速增长。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将大大缓解长期患病者家庭的经济负担和照料成本,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未来应逐步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在目前的经济水平下,建立像美国或日本那样统一的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还不现实,可考虑从低水平起步,建立不同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险计划。允许各地根据其具体情况,在基本社会医疗保险中开设长期护理险种,在服务成本、管理成本、费率等方面进行试点。对于中高收入的中老年人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项目,满足他们更高层次的保险需求。

第五,建立健全老年医疗救助制度,发挥老年健康安全网作用。这一制度的救助对象是无固定收入、无任何依靠、无基本医疗保障的老人。其资金来源除了政府财政外,也应广泛吸收社会捐款、慈善基金,从而提高救助水平。享受救助的对象,除了需要本人提申请之外,还必须经过必要的收入情况调查。批准后可通过发放“医疗券”的形式,凭“医疗券”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或护理机构享受免费服务,保障其最低的医疗需求。

2.建设多方参与、可负担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中国未来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应该是一个家庭、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体系,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形成伙伴关系,提供方便可及、灵活多样的服务。考虑到国家的财力和大多数老年人的经济状况,体系的建设应着眼于低成本、可负担。

第一,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形成老年医疗保健体系的基石和主体。目前,国家已经将发展基层卫生服务作为下一步卫生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在政府财政支持下,致力于为居民提供较低价格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应将老年人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的重点人群,适合老人的特点和要求,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未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的老年医疗保健功能的重点有三方面。首先,老年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应通过各种形式宣传预防老年病的知识,包括合理膳食、运动、疾病的早期发现和干预,培养老年人养成正确的健康观念,提高老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水平,更重要的是加强对高危人群和高危因素的重视程度,以求降低发病率或延缓疾病过程。其次,建立社区康复病床。随着老年人慢性病发病率的上升,有限的医院床位远不能满足患者的需要,并且许多慢性病单靠住院治疗是远远不够的。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在社区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的康复病床,由专职康复保健人员提供康复护理可使医疗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方便老人及其家属。为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上级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双向转诊联系,社区卫生服务加强预防工作,进行疾病筛选和及时转诊,并接受上级医疗机构转诊下来的康复护理。最后,建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社区卫生人员定期对住在家庭病床的老年人进行随访,对其照顾者提供医疗和护理的技术指导。总之,在政府财政投入的支持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该在老年医疗保健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第二,恢复和重建家庭在老年健康照顾中的作用。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由家庭成员进行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后的照顾是老年人最希望的一种照顾方式。而且,相对于社会照顾来说,家庭照顾成本更低、更人性化。因此,未来还是应该提倡和支持家庭在老年健康照顾中发挥更多作用。针对就业人群的照料与工作的双重压力问题,需要国家在政策上对于承担赡养老人责任的工作年龄人口提供一定的支持,例如照料老人休假制度。另外,发展社会居家照顾支持性组织,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岗位教育等。对于居家服务,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或社会保险支付的方式解决其资金问题,目前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在居家养老中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即财政资金购买服务,服务组织提供服务,居家老人(以低收入、优抚伤残老人为主)享受服务的制度,其经验值得研究和推广(张晓峰,2007)。

第三,推动设会化的老年健康照顾机构建设。中国目前还缺乏社会化的老年健康照顾机构,患病或存在功能缺失的老年人或者住在医院里占用不必要的医疗资源,或者就是在家中由非专业人士看护。从功能上,未来的老年健康照顾机构应发展为提供专业健康照顾的机构。鼓励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设门诊部或卫生所,建在社区的养老公寓、老年之家,应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由社区卫生机构向其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和技术支持。从性质上,可以有公立福利性、私立非营利性、私立营利性等各种性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允许其提供不同层次、不同价格的服务,政府的作用是制定服务规程和标准,进一步规范化。在支付方面,可由“长期护理保险”来保障一部分费用。

注释:

①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8》、《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1》。

②资料来自于2007年唐钧在第三届“中国社会发展政策高层论坛”上的发言,该高层论坛是2007年2月2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和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

③资料来自于2007年曾毅在第八届“亚太地区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大会”上的报告《人口发展对老年支持保障的影响》。

④资料来源:Centers for Medicare &Medicaid Service,2007,"National Health Expenditures by Type of Service and Source of Funds,CY1960-2006",

http://www.cms.hhs.gov/ National Health Expend Data/02 National Health Accounts Historical.asp#Top Of Page.

⑤参见Georgetown University Long-term Care Financing Project,2007,"National Spending for Long-term Care",Fact sheet,,http://ltc.georgetown.edu/papers.html.

⑥见:"Joint Report by the Commission and the Councilon Supporting National Strategies for the Future of Health Care and Care for the Elderly,"    

http://ec.europa.eu/employmentsocial/soc-prot/healthcare/elderlye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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