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碚:市场经济的组织秩序及其疫后态势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7 浏览量:19

来源: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经济活动作为社会活动,实质上是组织性活动,即人们在一定的组织秩序中才能进行社会性的生产、交易、投资、调控等经济活动,组织秩序表现为经济活动中的行为规则或习惯,也表现为各类经济组织主体的实体结构和决策体系及其目标取向。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当发生重大变故时,市场经济的组织秩序会不断演变,以适应改变了的经济世界。2020年以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就是一个罕见的世界性变故,极大地改变着世界—不仅已经极大地改变了疫情中的经济世界,而且必然会长远地改变疫后全球经济的组织秩序。因此,经济学的范式演变也将体现在关于市场经济的组织秩序及其演变的理论刻画上。在这样的范式框架中,我们将看到一个非常不一样的世界。

一、经济主体和组织秩序

尽管学界在以往的经济学范式框架中,把经济活动想象为“原子”般的独立经济单元的自主行为(或想象为经济体的“细胞”运动),但在现实经济活动中,无组织的原子般现像是罕见的(物理世界中的原子运动实际上也是有“组织”规则的),而且即使有这样的现像也没有实质性的作用。哪怕是在最为自由放任的经济体中,组织因素也是无处不在的,而且其所形成的组织资本总是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中运行和发挥作用[1]。以市场经济研究为对象的主流经济学的逻辑推演起点是,假定市场制度环境是一个放任个人主义行为的所谓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秩序。但在现实经济中,人们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的制度环境。而如果真的有这样的制度,经济活动在其中的运行实际上也是不可持续的。也就是说,这样的秩序结构是必然会依其自身的逻辑而走向崩溃的。在任何社会性秩序中,人类都没有绝对独立的个人。由于人生来就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存在和活动的,因此社会性的经济活动也总是在一定的组织构架和组织秩序中进行的。经济学中所定义的“经济人”在现实中实际上都是具有一定组织关系的经济主体,抽象地称为“企业”,而企业通常不是独往独来的个人,体现为组织。因而,企业行为是组织行为,且组织行为是在一定的组织秩序规则中展开的。更准确地说,市场经济中的微观经济主体应该称为“组织主体”或“组织人”(在有些研究和学术语境中,“企业”确实被视为“组织”)。所以,没有组织秩序就不会有可持续存在的组织主体(经济体),组织主体总是在一定的组织秩序中展开其行为。从这一意义上说,微观经济主体实际上并非单一性个体单元,而是各种类型的集体(组织体),或一定集体中的个体,即某种集体的组成单元。换句话说,微观经济主体实质上是一种组织存在。由此,市场经济就不应被想象为是:无数完全独立自由的原子般“个体”,在如同绝对空间般的“市场”中为寻求最大化自身利益而自主决策、自由运动,如“天马行空”;而应被想象为是:各类组织主体,在一定的市场制度环境中,以一定的组织秩序和组织行为进行交互运动。即无论是市场空间,还是微观经济主体,都是有“结构”的,而结构是在一定的组织秩序中形成和演化的。

所以,当经济学向产业组织理论延申时,则将市场经济想象为是一定的组织结构体系,称为市场组织或产业组织,并将其归结为组织结构性的竞争-垄断关系,而将“有效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组织秩序的最理想状态。可见,产业组织理论实际上就是研究各种组织主体行为的组织秩序。有的学者将产业组织定义得稍宽一些,认为“产业组织是一门经济学专业,它有助于解释为何市场以现有的形式组织起来,以及这种组织是如何影响这些市场运行的方式的”[2]。但学界对此也存在大量的争论。有学者指出“属于'产业组织'范畴的某些理性问题是模糊的,或者被忽略了。”[3]

经济学关于组织行为的进一步研究则是向管理学方向的学术延展,一方面,所研究的内容更倾向于关于作为组织主体的企业行为和体制机制设计(也称为“组织设计”)的研究,甚至可以将“组织”与“企业”作为同义语;另一方面,在理论上也有更宽泛的定义。有学者认为“经济组织是人们所创立的一种实体,人们在这种实体中并通过这种实体而相互作用,以达到个人和集体的经济目的。经济体系由人与组织的网络所构成,低级组织通过高级组织联系起来。”[4]

可见,传统的主流理论经济学在底层逻辑上,将微观经济主体假定为个人主义的“经济人”,由此形成微观经济学的学术基础;而将所有个人主义“经济人”的行为简单量化加总而形成总量概念,由此形成宏观经济学的学术基础,是同现实世界的真实状况相去甚远的。然而,组织主体和组织秩序的现实性,则决定了经济学必须以“域观”范式,观察、刻画和分析世界[5-7]。从一定意义可以说,这就使得经济学的哲学思维基础从个人主义引申为组织主义。组织是一种社会性存在,是相对于个人的集体,而个人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组织和组织秩序之中,所以现实中的个人也总是一种社会性存在,即集体中的个体存在。正如美国著名学者杰里米•里夫金所说,人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是“最具社会性的动物”[8]。所以,经济学观察和刻画世界,不应将人的行为目的-手段抽象为个人及其生物特性,而应抽象为组织主体及其目的、秩序及治理。

二、基于“效率-公平”关切的市场经济组织秩序逻辑演变

经济学首先关注效率“经济”概念本身就含有“节约”之意,也可以说,现代经济学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探讨何为效率和如何实现效率,即什么样的经济秩序有利于创造财富,实现利益“最大化”目标(在学术处理上将利益抽象为财富或收入)。所以,经济学具有强烈的功利主义倾向。但是,即使是从功利主义取向来说,对于单一的个人,如果脱离社会,所谓“效率”或利益“最大化”也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更何况绝对的功利主义意识也非人类经济活动的效率精髓。因而,凡是研究效率,总是要基于一定的组织逻辑,即只有对于组织和组织系统,效率才是有实际意义的。正因为这样,尽管主流经济学是以个人主义为其逻辑基础,但实际上研究和关注的却是组织主体或组织系统的效率(最大化)问题。它对效率的评价实际上是倾向于组织主义的,即效率评价的对象实际上总是组织主体(称为“经济主体”,例如企业)或组织系统(称为“经济体”,例如产业、国民经济、区域经济等),而不是独立的个人。

既然如此,经济学就从个人主义的逻辑自然地推进到了组织体主义。这样,在组织体中,公平问题就显现出来,即发生了个人主义向组织体主义的范式迭代;于是就产生了关于“效率-公平”的权衡(trade off)与解法(solution)的研究,也就是产生了组织目标以及如何向组织目标逼近的问题。总之,经济学的核心关切点从个人主义的利益最大化转向了组织主义的''效率与公平,。

“效率与公平”成为经济学核心关切后,经济学想象的现实经济主体就从个体演变为集体——实际上承认了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几乎没有纯粹的“个体,;人类从事经济活动,从来就是在一定的组织体中如何进行组织决策和行动的问题,而所谓“组织体”是多样化、多层次、多含义的。在经济学中,“组织体”通常想象为“经济体”和''经济主体,,并进一步想象为市场组织与国家组织(国民经济)。之所以说是“想象为,,是因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实际上是一系列抽象概念,这些概念是复杂的生产及消费活动在人头脑中的反映,而非事实本身。经济学将经济活动的整个格局或系统抽象(想象)为以无数原子般微观经济主体所形成的“市场”,以及相对于市场的“政府”%因而认为“市场-政府”范式是在人类历史发展到“权力垄断的政府-权利自主的人民”的文明构架时代,所形成的(经济学)学术想象。因而假定“市场”的组织原则是微观主体的“自由选择';“政府”的组织原则是公共权力的垄断和明智的“相机决策” 。由于“垄断”必然产生腐败和低效,难以确保“明智”,所以“大市场,小社会”成为最大限度避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市场经济组织秩序构想。这实际上是承认,没有十全十美的市场体制机制,只有以“失灵最小化”为理想的市场组织秩序理念;并且倾向于市场以效率为优先,政府以公平为主旨的主张。这就是传统主流经济学的组织秩序理论的基本逻辑。

市场竞争被想象为个体单元之间的“自由竞争”,其实,在现实经济中实质上从来就是“组织竞争,,即各组织单元在一定的组织秩序中进行的竞争。这不仅是组织实体之间的竞争,而且是经济体的系统性组织秩序间竞争。前者主要表现为企业或企业联合体(集团)之间的市场竞争;后者主要表现为不同的市场经济组织规则之间的适应性竞争(“效率-公平”竞争),一般表现为有效的组织秩序替代无效的组织秩序。

我们的研究和推论到此走到了一个经济学理论的关节点,一个需要进行“惊险跳跃”的陷阱之处:即只要承认组织主体和组织秩序,就必然将“集体理性”这个理论经济学家力图排除的因素,“半推半就”地引入经济学体系。经济学过去称之为“政治经济学”,实际上是以集体理性,即“国家”为底层逻辑基础的;而当个人主义理性成为经济学的底层逻辑基础和推演起点时,政治经济学也就演变为“经济学,。而如前所述,即使是从个体理性的自身逻辑也会导向于承认集体理性,即组织理性的存在。所以,关于集体理性的研究,理应成为经济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三、集体理性向安全取向的迭代演化

在经济学研究中,关于集体理性是一个极难获得一致意见的论题,甚至是否存在“集体理性” ,争论者都是各持异见。诺贝尔经济学家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阿罗说:“试图通过把所表达的个人偏好聚合起来形成社会判断,总是有可能导致自相矛盾的情况。“因此,关于集体理性,不可能有一个完全不矛盾的含义,“一个个体在任何时刻都必然会面对一种他的个人欲望与社会要求之间的冲突。”[9]20,24以自由竞争价格实现的利益格局是解决个体与集体关系的有效市场方式,而“组织是在价格系统失效的情况下,一种实现集体行动的利益的手段”[9]31

问题在于,何为经济学所定义的“利益”或“利益主体”?从彻底的逻辑推断来说,如果以个人为本,那么真实的利益应基于个人的感受。只有当某种获得或损失导致利益主体感觉“快乐、满意”或“痛苦、不满”时,才表明真实利益主体的存在,否则就只是虚拟的利益和利益主体。因此,按此思维,企业等组织主体都是虚拟利益主体。因为它们并不会因获得或损失而感到快乐或痛苦,所以都不是真实的人,而是“法人”或作为真实利益主体的自然人的组织;由于组织的利益是虚拟的,它本身不会快乐或痛苦,对真实利益并无感知,因而也就无所谓真实的“利益”了。这样,经济学就将根本的利益推断为个人的自由,认为个人自由是最快乐的,自由地追求和获取财富,就是最大的个人利益所在。

然而,在现实中,个人是社会存在,是在一定的组织关系中的存在。因考虑到个人的利益常常是在集体的组织秩序条件下才能实现,所以经济学家们提出,个人的自由可以有两种:直接自由和间接自由。所谓间接自由,实际上就是在一定的集体组织秩序中的个人自由。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印度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所说:“间接自由在现代社会中十分重要。警察在街道上预防犯罪的行动也许能够很好地实现我的自由—因为我并不希望被人抢劫或殴打—但此处的控制权并不在我而在警察。”“将自由简单地与直接控制相联系存在着危险,它忽略了间接自由所包含的反事实因素,而且会失去许多重要的东西。社会并不能如此组织,使得每个人都可以掌握所有与他私人领域相关的控制权。”[10]为了实现真正的个人利益,在逻辑上也是可以或有必要将个人的自由控制权转移给社会性的****的,此时,个人就在一定的组织秩序中成为被控制的对象,似乎失去了部分的自由,但并不意味着利益的净损失,反而是为了维护利益的必要。

如前所述,当经济学关切到组织和集体时,公平就自然成为重要关切。为了公平,也为了实现真正的利益和自由,个人的行为就必然受到一定的限制。当前,世界市场经济的组织秩序正在发生极大的变化。我们千万不要认为,所谓“完善的市场经济”就是在如同绝对空间般的经济空间中,微观经济主体可以完全自由行动和制度环境,而是各种个体和集体在复杂的组织秩序中,实现其行为目标的复杂体系,并且各类组织主体的行为目标取向是处于演变之中的。

在效率—公平的集体关切中,经济学对于“公平”的反复迭代倾向于不断逼近“安全”目标。最大的“公平”是确保“安全”,或者说,对于安全的提供及获得应是公平的。而且“效率”的底层逻辑实质上基于“权利”的保障,其本质也是“安全”——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所以,对于“效率”的反复迭代也倾向于不断逼近“安全”目标。如果没有安全“自由”有何意义?利益又何在?“不自由毋宁死”是一种豪迈,但首先要保障不死,自由才有意义,而死亡的“自由”,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都是违背基本伦理的。

经济学关于安全利益的理解也在不断演变。从个人安全,表现为人权、私人产权,演进为社会安全、国家安全,即关切重点从个人主义的安全,向集体主义的安全演变。今天,连自我标榜最崇尚个人自由的国家,例如美国,也越来越多地以“国家安全”为由而干预经济社会生活,特别是在国际关系中,“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往往成为中心话题,甚至那些标榜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也参与其中。人们有时批评其为“民族主义”“国家主义”,但谁没有民族和国家意识呢?今天的经济学在研究中,特别是在研究现实经济时,绝对的个人主义或国际主义经济学家几乎是极少存在的。经济学是关注利益的,作为集体利益体现的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同个人利益一样是客观存在,并受到高度关切的。所以,集体理性越来越渗透于经济学的逻辑体系中,而且向着安全关切方向演化,安全关切几乎可以超越经济学历来所聚焦的对“效率-公平”的关切,成为压倒性的行为理据,只要以“国家安全”为由,几乎就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四、疫后经济组织秩序规则安排的取向演变

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使得政府作用受到更大关注和期待,人们希望政府采取必要手段应对疫情。

即当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可能不利于疫情防控时,对生命安全的关切会超越对经济绩效的成本—效益算计,即使是在最崇尚经济自由的国家,政府直接干预经济活动的行为也变得可以为公众所理解和合理合法了(当然,也引起各种争议,甚至抗争)。此时,经济活动的组织秩序规则发生了显著改变,尽管这种改变起先被认为是短期性的非常规性应急反应,但随着疫情的发展及其对经济活动和主体行为的深刻影响,人们越来越发现,这些变化可能会常态化,整个世界在疫情冲击后,将不再会回到疫情之前的状态,而将进入另一个时代。政府的作用将发生显著改变,通常认为它会大大增强,而不是像过去所认为或主张的那样,政府管得越少越好,越是“小政府”就越是有利于经济有效运行。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说:“政府从来无法完美地纠正市场失灵,但是有些国家做得比其他国家的要好。只有当政府在纠正最重要的市场失灵方面做得好些,经济才会繁荣” “事实的真相是从来未有过成功的大型经济体政府在其中不扮演重要角色的,而且在那些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比如中国)以及生活标准最高的国家(比如北欧国家),政府扮演的角色尤为重要。“[11]31,156

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还十分坦率地指出:“美国的全球力量是它的软实力—思想的力量、一种培养全世界领袖的教育制度以及供其他人效仿的模式。“然而美国模式正在丧失一些辉煌。这不仅仅是因为美国的资本主义模式未能提供可持续增长,更重要的是,其他国家正开始意识到美国大多数公民并没有从那种增长中获益,并且这样一种模式在政治上也不是特别有吸引力……”“某一天(也许很快)我们也将看到按当前这样模式管理的全球化既不能提升全球效率也不能促进平等;更为重要的是,它使我们的民主制度陷入危险境地。另一种世界是可能的:还有其他对我们经济和民主都能进行更好的管理全球化的方式,并且它们不会造成不受约束的全球化。”[11]127,129

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这里所说的“另一种世界是可能的”,实际上指出了在世界组织秩序的规则安排上完全有可能发生取向变化,即美国模式并非最优,区别于美国模式的其他模式未必比美国模式的问题更多,更未必是绝对不可行的。在新冠肺炎疫情的抗疫过程中,几乎没有人可以否定,中国模式的成效超过美国模式;而中国经济的战略取向突出体现为对安全和经济运行畅通性的更大关切[12]

对于经济学来说“安全”是一个难以定义的概念,传统经济学中主要是强调私人财产的安全。没有财产安全就没有创造更多收入和进行资产积累的制度基础。而当安全利益向着集体理性方向演变,安全就成为一个含义复杂的概念。它不仅是作为保护所有权和收益权的经济学假定前提,而且成为行为目标或对经济活动进行外部干预的理据。例如,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可以做出完全违背其组织秩序内在逻辑和规则惯例的行为,如对中国民营企业华为的行政性限制和无端制裁、将中国企业任意列为进行制裁的“实体清单”等。

从中国方面来看,安全取向,特别是集体理性的安全取向,原本就是中国价值文化和政策选择的鲜明特色;中国不缺回应安全关切的手段。当美国拿起“国家安全”大棒挥向中国时,中国绝对不缺回应反击手段。这样“国家安全”关切和以“国家安全”为由进行的国家间博弈将成为疫后世界的常态现象。“安全”可以压倒一切,也就压倒了正常的组织秩序规则。

在以往的经济学中(组织秩序规则中),安全一般被定义为公共品。在全球经济中,世界性公共品的供应主要由大国提供,而作为超级大国的美国被认为负有提供世界公共品的责任。但是,现在的美国越来越从“大气”向“小气”蜕化,而且使安全公共品蜕变为获取美国国家利益(服从“美国优先”的政府行为)的筹码。因此,当世界更需要安全公共品的时候,却反而供应不足,疫后世界将会发生安全公共品短缺的严重后果。由此可知,当安全变得更为重要时,世界却变得更为危险,不确定性风险显著上升。在疫后经济组织秩序规则安排上,人类将不得不进行更多的安全投资,即增加集体安全成本;同时,还会存在一个安全悖论,即安全投资和安全关切,本身可能成为安全威胁,其手段往往是“制裁”“封闭”“脱钩”,其后果是导致国家间的冲突、报复和以邻为壑。安全悖论就像是军备竞赛悖论,安全关切反而使世界感觉更不安全,除非达到“确信双方毁灭”的核均衡状态。可见,安全必须由最大的不安全威胁来保障。

五、经济全球化中负责任大国的合作共治

传统的经济学中有一个十分勉强的假定,即在国家经济体中存在一个“政府”,而且假定,政府是理性和明智的。凡是市场经济的自发机制无法实现的目标,就假定可以得到政府的关注和解决。但是,如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所说:“政府从来无法完美地纠正市场失灵”,只不过是“有些国家做得比其他国家的要好”[11]31。所以,政府也是一个组织存在,它并非天然理性明智,而是在组织过程中逼近所要达到的目标,或发挥被期望发挥的作用。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世界的蔓延,表明全人类这个“****”需要有一个体现集体利益实现市场机制难以达到的目标和难以发挥的功能(即“市场失灵”)的组织协调者,即经济学微观-宏观范式中所设想的“政府”。美国作为超级大国,一直以为它就相对于是全世界的“政府”,可以发挥提供公共品和进行全球调控的“政府”组织功能。但是,众所周知,即使人们希望或认可这样的想象,美国实际上也越来越难以做到了,而且,也切身感觉力不从心。特朗普政府主张的''美国优先,,实际上就是告诉世界:美国要顾及的是自己的利益,世界组织秩序的成本需要大家共同分担。同时,美国又很担心中国会取代它在世界组织体中的地位。美国国防部长埃斯珀公开声称:“中国有取代美国的野心和条件。” 中国有足够的人口和足够大的经济体来取代美国。”①尽管中国并无此意,实际上也不可能取代美国地位,但美国仍然无法排除心中的担忧。所以,美国这个本应提供安全公共品的超级大国,却越来越倾向于动用政府力量,以“安全”为由而任意干预经济活动。由此,整个世界经济的组织秩序陷入混乱失序状态。

新冠肺炎疫情表明,世界正在发生“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类必须解决新形势下组织秩序的适应性问题,经济全球化必须要有新的更合适组织方式来协调和规范,并修塑秩序规则的各方面具体安排。放眼整个世界,有何力量可以实现这样的组织秩序修塑呢?笔者认为,唯一可行的解决方式只能是,期望于负责任大国的合作共治。但是,观察当前国际上一些大国令人失望的表现,使人们不能不对世界前景产生可能会发生事与愿违后果的担忧。过去,人们至少在理论逻辑上可以相信,只要政府少干预,让市场充分自由,形势就会改善;现在,人们既期望政府发挥积极作用,又担心政府的任意干预,反而产生令人失望的后果。在经济学的逻辑体系中,人们只能相信或假定政府是“善”的,是理性智慧的;但在全球经济的逻辑体系中,我们还能做这样的假设吗?美国总统特朗普赤裸裸地宣称奉行“美国优先”原则,这对于世界经济的组织秩序构建来说,显然是来者不善。

问题的关键在于,全球化的组织秩序同一国内的经济组织秩序不可同日而语,所谓“集体理性”的性质也非常不同。从经济学逻辑上说,组织是对价格功能的替代,即以规则安排和公共决策,作为集体理性的实现方式,替代自由市场机制的价格信号功能。对国内经济而言,可以假定集体理性能够采用具有政府垄断性的方式来实现(例如实施宏观经济政策);但在全球经济中,无法想象可以由一个具有垄断权力的国家(完全出于''善”的动机)来进行统治。所以,集体理性必须通过国际协商以国家合作特别是大国合作的方式来实现,人类别无选择。但很显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和疫后时代,这方面将处于比较困难的境况中。特别是由于美国作为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行为不确定性很大,使得大国合作共治的组织秩序构建过程将充满不确定性和很大风险。所以,世界经济完全有可能进入一个组织秩序不稳定的动荡时期。

那么,人类还有希望吗?市场经济组织秩序的底层逻辑基础是“恶”的(自私自利)的市场主体,和“善”的(理性明智的)政府的**,即“人人为自己,政府顾大家”。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人类没有其他出路,应由负责任大国进行合作共治。这就是疫后世界经济全球化组织秩序修塑的基本形势,极具挑战性。

六、疫后全球经济组织秩序规则修塑的艰难征程

许多人将当前世界经济中出现的矛盾和国家间紧张状态视为(中国)坚持经济全球化与(美国)反全球化,,中国)维护自由贸易原则与(美国)实行保护主义政策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这并非事态的主要实质。反全球化或逆全球化,或者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实际上大多为表象,其实质是要修塑全球化的秩序规则,以及在规则安排的谈判上进行“漫天要价”的高压手段,甚至可以视之为某种要挟手段。

今天的世界正在发生“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此形势之下,各国都会有修塑全球化组织秩序规则安排的愿望,并在规则安排的博弈中获得对自己更有利的地位。特别是作为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的美国,所采取的各种表现为''逆全球化”和保护主义的非理性行为,实为策略性伎俩(当然有其国家战略意图),直接目的是力图在经济全球化的秩序规则安排中维护和重建对其更为有利的利益格局。可见,修塑经济全球化秩序规则,是当前大国博弈的核心问题。中美贸易战并非简单的利益讨价还价,而是修塑经济全球化组织秩序的规则之战。美国发动贸易战的目的并非要“保护”自己,而是以“制裁”方式要挟进行秩序规则安排上的攻击性行为,指责中国经济不够开放和自由;最终目的并非是要与中国''脱钩”,放弃中国市场,而是要制定能够更“自由”地进入和占据中国市场的组织秩序规则。否则,美国就不成其为资本主义国家了!

世界经济今非昔比,2001年,中国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加入WTO,并且做出了改革开放的真诚承诺。今天,面对强劲崛起的中国,西方某些国家以其关于市场经济的准则断定中国没有达到市场经济标准,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美国则更加“吃相难看”,挥舞其各种“制裁”大棒,要挟中国必须同意其提出的要求:消除各种“不公平”的特殊安排,实行完全“对等”的“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的贸易自由化;不再承认中国为“发展中国家”,因而不同意中国再享受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甚至更过分地要求改变关系中国国家性质的一些基本制度,例如,国有企业以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等。

与此同时,中国改革开放也进入了攻坚期,如何更好地构建市场经济秩序规则,与经济全球化相融合,这一重大问题更加尖锐地摆在我们面前。中国在与其他国家进行规则安排的博弈中,不但要有更大的改革开放勇气,表明想法并在现实中切实做到,还要有大多数国家可以接受的表达方式。一方面,中国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另一方面,又必须走世界各国共同的市场经济发展道路。只有这样,中国才能真正走向国际自由贸易体系,融入经济全球化。世界经济的组织秩序规则修塑才能完成其艰难征程。

在各方对垒态势之下,如果认同则相容,如果拒斥则对立。在新的世界经济组织秩序的规则安排中,我们必须承认,不可能要求世界各国都成为完全,都一样,的国家,各国都有其自己的特性特色,世界是由众多“不一样”的国家所构成。所以,各国首先要完善各具特性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治理好自己的国家;同时,各国要协商安排世界经济的组织秩序规则,使不同特性特色的国家(经济体)能够在大多数国家都能够认同的秩序规则下,畅通交往,实现共处、共荣,并共同合作应对和解决全球性新问题。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这是一个世界各国特别是各大国,所面临的世纪难题。当前,各国正走在充满荆棘的征途上,紧张、矛盾、冲突……在所难免。但是,归根结底,更加包容和均势的大国共治组织秩序,符合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利益;为此而进行经济全球化的合理规则安排,也是大国之责。在修塑经济全球化组织秩序规则的过程中,人类社会唯有互信,才有出路。尽管道路有些艰险,但我们可以相信,人类有智慧可以解决世界大变局中所产生的这个世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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