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两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特别提出要“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范围、提升创新引领发展能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鼓励首创性、集成式探索”。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积极扩大自主开放,扩大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
十余年来,我国自贸试验区取得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进展和成效
目前我国自贸试验区总数达到22个,形成覆盖全国东、中、西部及东北,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取得近200项制度创新成果。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尤其是在跨境服务贸易、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在自贸区港率先试点采取负面清单管理。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推出110余项试点探索措施,并向其他自贸区进行复制推广。在贸易、投资等领域,自贸试验区形成了近200项制度创新成果。自贸试验区在引领对外开放和深化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贸易和投资效率,向全国复制推广了一大批改革创新经验。其中,上海自贸试验区在推进电子支付跨境应用、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有序推进政务数据开放、提升政府采购平台数字化水平等方面创新成效显著,共43条措施复制推广至全国。自贸试验区在推动重大国家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上海自贸试验区在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创新、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以及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等方面的创新经验措施共34条,复制推广至其他省地自贸试验区。
“十五五”时期自贸区发展将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新形势
当前全球地缘政治风险不确定性增加,一些国家和地区之间发生政治冲突和领土争端问题不断,对国际经贸与投资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对贸易投资活动和对外开放造成不利影响。
特朗普第二任期执政以来,迅速推出了一系列对外打压与内部重塑并行的政策组合,显著加剧了全球贸易体系的不确定性。2025年以来,特朗普政府对我国不断加征高额关税,持续的中美贸易摩擦导致中美贸易额急剧下滑,给我国自贸试验区发展造成了新的外部竞争压力和严峻挑战。2025年7月,美国与欧盟、日本、菲律宾、越南、印尼和韩国等国家和地区达成新的贸易协议,内容基本上都包括出口关税征税15%、增加对美投资且用于美方拥有并控制的投资项目、购买美国能源、对美国开放市场并实行零关税等。美国与上述国家和地区达成的新贸易协议,实质上是通过重构区域产业链盟友体系形成对我国贸易的压制和削弱,对我国自贸区建设带来新挑战。
另外,与国际标准经贸规则(例如CPTPP、DEPA等)相比较,目前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规则覆盖的完整性、数字贸易的前瞻性、服务贸易的开放深度、标准协同的紧密度、风险防控的精细化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大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自贸试验区需兼顾内销与外贸之间的转型与平衡。在与东盟等新兴市场的贸易往来中,我国自贸试验区“走出去”服务平台功能需完善,自贸试验区服务业开放进度仍较缓慢,亟需加快推进离岸金融、跨境金融等市场发展。此外,我国自贸试验区需要进一步增强推动“一带一路”企业走出去“桥头堡”的功能作用,发挥共建“一带一路”的辐射带动作用。
“十五五”时期,需进一步促进我国自贸试验区提质增效
首先,要继续深化自贸区制度创新,扩大对外开放水平。根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精神,自贸试验区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积极扩大自主开放,推动贸易创新发展,继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对负面清单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操作过程中的高效性。各省市的自贸试验区可根据自身区位优势,形成差异化发展,避免同质竞争,形成区域资源共享与互补,比如,东部沿海地区自贸试验区在航运、金融等领域加强发展,中西部地区自贸试验区可立足自身比较优势,带动当地省市区域的特色经济联动发展。此外,要进一步深入优化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加大对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引导更多跨国企业入驻自贸区,加强对全球高端人才吸引的力度。
其二,要促进自贸试验区数智化转型,增强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硬实力。支持和鼓励自贸试验区内传统企业向数字化方向转型,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流通过程中的智能化高效水平,加大对自贸区科创企业经营资金需求的融资供给力度,形成产业集聚供应链融资生态,对技术研发所需的资金缺口给予融资支持,保护新技术新业态的成长和发展。各个自贸试验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设数据要素平台,加强各自贸区之间科技企业数据资源共享,对跨境数据流通进行监管和平台跟踪。自贸试验区内硬实力强的企业应发挥自身核心技术优势,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形成集聚式产业技术发展业态;各个自贸试验区之间应加强技术合作与交流,形成区域技术优势互补与联动发展。
其三,要深化自贸试验区共建“一带一路”,增强其与东盟经贸合作。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要尽快缩小我国自贸区在规则覆盖完整性、数字贸易、服务贸易、标准协同等方面的差距。一方面,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国际合作平台,通过自贸区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合作产业园等平台,促进自贸区与国际经贸组织的交流;另一方面,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要积极支持和鼓励自贸区企业出海,推动跨国合作与发展,提升自贸区企业国际竞争力。同时,增强自贸试验区作为“一带一路”企业走出去“桥头堡”的功能作用,深化其与“一带一路”合作。尤其是,在美国与东南亚国家达成新贸易协议形势下,可加强我国自贸试验区与东盟国家地缘重心转移的产业链合作。
其四,着力促进自贸试验区新质生产力发展,形成“产业-科技-资金”良性循环。积极促进自贸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促进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的应用,提升自贸区企业的数字化与智能化水平。一方面,各自贸区可根据自身的区位优势和产业特点,提升产业集聚和竞争力,增强自贸区产业与科技之间的深度融合,形成高科技产业链集群式生态系统;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自贸区高技术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吸引更多的国际高端技术人才,与当地省市高校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基地。此外,应促进自贸区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绿色新质生产力和新能源、新材料应用,加强绿色产业链的发展。通过形成新质生产力引领下的“产业-科技-资金”良性循环,促进自贸区的稳定长效发展。
其五,尽快健全自贸试验区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要建立自贸区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尤其是对跨境金融、跨境贸易进行智能数据风险指标跟踪与预警,以防范跨境风险及其传染。一方面,提升沙盒式监管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防止境外投资机构在境内自贸区利用贸易公司掩护进行实质性量化交易牟取暴利或利润汇出等风险;另一方面要健全自贸区风险评估机制,对风险的属性进行划分,对风险危害程度进行因地制宜评估,提升自贸区风险防控能力,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风险传染的监管力度,保障自贸区稳定安全发展。此外,加快建设自贸试验区离岸金融风险体系,尤其是加快推出上海临港新片区离岸金融试点风险管理体系。
总之,“十五五”时期,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我国自贸试验区将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优化布局提升战略,上海自贸试验区将继续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作用,促进临港新片区跨境数据、离岸金融等领域发展,持续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引领和辐射带动其他省市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同时,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