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佐军:加快我国印染行业污染防治的对策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2 浏览量:19

来源:纺织导报

我国是世界第一纺织大国,纺织工业是我国传统支柱产业和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印染行业在纺织工业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是提升纺织品附加值、体现纺织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行业,也是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重点行业。

印染行业是耗水大户,印染行业的污染主要表现为水污染。根据环境保护部2012年数据统计,纺织业(不含化学纤维制造业和服装业)废水排放量在41个工业行业中排第3位,而其中印染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水排放占纺织废水排放量的七成以上。印染污水是我国目前主要的有害、难处理的工业污水之一,其特点是污水量大、水质复杂、有机物浓度高、难生物降解、色深、水质变化快而无规律等特点。

经过多年的努力,印染行业的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污染问题远未解决,加快印染行业的污染防治已刻不容缓。

一、我国印染行业的污染防治已取得明显进展

(一)印染行业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2006-2010年,印染行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从92.48%提高到97.42%,5年提高了4.94个百分点。2010-2013年,印染行业单位产品水耗下降28%,由2.5吨/百米下降到1.8吨/百米。“十一五”期间,印染行业重复用水率从7%提高到15%,2010-2013年又进一步提高到30%。从2010年到2012年,印染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从24.55亿吨下降到23.73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从30.06亿吨下降到27.74亿吨。从2010年到2013年,印染行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下降18%,由50公斤标煤/百米下降到41公斤标煤/百米。

(二)印染污水集中处理趋势明显

近年来,我国印染业的集聚趋势越来越明显。浙江、江苏、福建、广东、山东等东部沿海五省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90%以上。仅绍兴市柯桥区一地的印染产能就占到全国总产能的1/3左右。一些大城市已逐步退出印染业,如北京市区内基本没有印染企业。

与此同时,印染企业也逐步向工业园区集聚。污水集中处理具有单位废水投资低、管理成本低、运行效果好和易于管理等优点,各种印染废水混合,有利于营养配比,可提高废水生物处理效率,降低废水处理成本。而单个印染企业则存在资金投入和处理效果不成比例等难题,要满足废水达标排放要求难度较大。因此,各地纷纷设立了印染工业园区,将印染企业集中到园区,对印染废水进行集中处理。如绍兴市柯桥区将分散的印染企业集中到滨海工业园,既节约了建设用地,降低了污水预处理的运行成本,也有助于解决印染企业分散预处理产生的污泥二次污染问题,保证了废水排放达标,并将废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0%。

(三)印染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显著提高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已实施了20多年,2012年10月,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以下简称《新排放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排放标准》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纺织染整废水、洗毛废水、麻脱胶废水、缫丝废水的化学需氧量(CODCr)间接排放浓度均由500mg/L(毫克/升)降到200mg/L,并首次设立了对总磷、总氮、AOX(可吸附有机卤素)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要求。

一些地方政府为使印染废水排放总量能够满足当地水环境容量的要求,相继出台了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如广东省、江苏省分别规定本省印染废水中CODCr浓度不得高于100mg/L;中山市规定水洗布废水CODCr排放浓度必须低于50mg/L。

(四)印染污水处理水平逐步提高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大部分印染企业都建造了废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大部分企业均配套建有处理设施,特别是近几年来,印染发达地区建设了印染废水集中处理厂,进一步提高了印染废水的处理水平。

如浙江省大力推广印染废水膜处理等先进技术,促进印染废水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技术应用,对印染废水进行清污分流,未受污染的冷却水、冷凝水必须回用。对废水分质处理,高盐、高色度、重污染废水作为外排污水纳入污水处理系统,低盐、低色度、轻污染废水单独收集单独处理后回用。浙江要求全省印染企业在2014年底前COD、氨氮在2010年基础上减少25%以上,其中杭州市、绍兴市减少30%以上,重复用水率不低于35%。

(五)对印染企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印染废水一直以排放量大、处理难度高而成为污染防治的重点和难点,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将印染与电力、钢铁、造纸一起列为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四个重点行业。

作为主要产区之一,浙江省要求印染企业安装污水电子流量阀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行进管废水总量和浓度的实时监控;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机制,并配套有相应的奖励和惩罚制度;对偷排企业依法实施3个月、漏排企业依法实施1个月停产整顿,对环境违法企业实行一年内各类项目限批及各类先进“一票否决”制度等。在这些监管措施作用下,绍兴市2012年共淘汰了落后印染产能13.29亿米、化纤产能9.02万吨、织造产能6.37亿米。

二、我国印染行业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印染行业的主要问题是技术、装备、产品落后,经过近几年的高速发展,这个问题已有所缓解,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一)《新排放标准》的落实存在一定难度

首先,实施《新排放标准》增加了企业的投入成本。据调研,在有的印染工业园区,印染企业以往一般按照污水CODCr浓度不同的档次(如1000mg/L、800mg/L、500mg/L等),分别向园区内的专业污水企业缴纳不同阶梯的费用,印染企业只需做好自身的预处理工作即可,排放达标的任务主要由专业污水企业来负责。而《新排放标准》要求印染企业进行污水排放预处理,而且必须达到低于200mg/L的CODCr浓度标准。按此要求,大部分印染企业不得不在缴纳企业废水处理费的同时,增加污水预处理的专业人才、技术、工艺改造、资金、设备、土地等方面的投入。

其次,《新排放标准》增加了专业污水企业的运营困难。从技术上看,将印染污水CODCr浓度处理到200mg/L和处理到100mg/L,差别很小,印染企业也可以自行选择将污水处理到100mg/L的标准,直接向外排放。而我国大部分印染专业污水企业,因污水处理价格普遍较低,运营已较为困难,如果按《新排放标准》执行,其污水来源将大幅减少,有的会因此而难以为继。同时,也会造成污水防治环节的重复建设和现有污水防治资源的浪费,并增加环保管理部门的监管难度。

(二)现有产品结构不能适应新的环保需求

当前,环境形势日益严峻,印染行业承受的环保任务日益艰巨,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也不断加大。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市场对我国纺织印染产品的要求从价格到质量再到环保要求也日益提高。

而目前我国印染产品大多还是以中低端产品为主,生产工艺较为落后,不能满足新的环保需要。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全国重点行业工业污染防治报告》,我国印染行业的能源、资源消耗以单位产品计高出发达国家几倍,生产同类单位产品,我国印染废水中污染物平均含量是国外的2-3倍,用水量则高出3-4倍,如先进国家吨纤维印染用水量约100吨,而我国一般为300-400吨。低端的生产工艺,不仅造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耗水大,回水利用率低,而且还导致企业的利润率偏低,无法承担高额的污水处理成本,增强了企业的污水偷排动机。

(三)支持政策不能满足印染行业的技术改造需求

印染废水中含有染料、浆料、助剂、油剂、酸碱、纤维杂质等诸多难降解物质,通过常规处理方法难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印染废水处理后污泥处置也是目前尚未解决的全国性难题。目前印染污水减排主要依靠小浴比的生产设备,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但目前此类设备的运营成本较高。以中水回用为例,污水回用需要对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否则超滤、反渗透膜等设备将被严重堵塞,降低回用比例,无法达到减排增效的结果。因印染废水减排难度大、技术要求高、资金投入大,导致大多数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和技术能力,来单独建设高效、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设施。

由于印染行业是国家的重点监管行业,因此很多省级环保部门已不再批准新建或改扩建印染项目,印染行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就很难得到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财税等政策支持。在此情况下,印染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许多印染企业难以发展壮大,难以有实力研发、投资新的节水设备,这也制约着印染企业污染减排能力的提升。

(四)部分印染企业环保意识淡薄

不可否认,部分印染企业特别是中小印染企业还存在环保意识淡薄等问题。有的企业一味追求低成本,对废水处理设施投入不足,或根本没有废水处理设施,难以实现废水达标排放。还有一些印染企业,尽管建有废水处理设备,但主要是为了应付检查,时停时开,直排或偷排废水的现象屡有发生。

三、加快我国印染行业污染防治的对策建议

(一)制定《新排放标准》的实施细则

根据印染行业的实际情况和新的环保要求,针对《新排放标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新标准的实施细则,减少间接排放限值标准在园区的适用范围,给予部分企业2-3年执行新标准的缓冲期,并增加污水集中预处理的相关政策内容。对经环保部门批准建设且排污运行达标的专业园区内企业,可免于进行污水浓度“间接排放CODCr限值必须低于200mg/L”的达标考核。可不要求专业园区内企业单独建立污水处理系统,并自备土地、设备、技术等。这类园区内企业污水排入专业污水公司的浓度限值,由各园区根据专业污水公司的处理能力自行决定,但要求终端排出的污水必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

(二)鼓励和引导印染行业进行污水集中处理

我国一些传统纺织印染基地已基本形成从原辅料到纺织、染整以及产品和市场的完整产业链,初步实现了产业布局的优化,为印染废水的集中处理创造了重要条件。环保部门要积极引导印染行业进一步优化布局,严格行业的准入门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印染废水进行集中统一处理。建立印染行业污染集中处理专项资金,加大财政对印染行业污染集中处理的政策支持。同时,引导社会资金,建立专业化印染废水集中处理企业,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的市场化运营。理顺污水处理价格,建立能够反映污染集中处理企业运行成本、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

(三)促进印染行业产品的转型升级

针对印染行业整体产品结构落后、资源利用率低、浪费严重的问题,继续抓好印染行业的产品转型升级工作。有关部门可研究出台促进印染行业产品转型升级的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高新技术,鼓励产学研结合,引进和培育高端人才,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加快推广印染污水处理新技术和新装备,推广现代电子技术、数字化技术、自动化技术、生物技术等先进技术。鼓励印染企业引进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目录中的国内外先进设备。大力支持印染企业调整产品结构,生产适销对路、绿色环保的纺织印染产品,不断提高印染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加大对产品档次低、生产工艺落后、生产规模小、污染严重印染企业的关停力度,严禁工艺路线长、能耗高、水耗高、效率低、密封性差的落后生产装备的转移。

(四)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引导企业强化污染防治

加强对印染企业的监管,继续将印染企业纳入各年度重点清查对象,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整顿。对经过整改仍未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处于发达地区和重点流域的印染企业实行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加大对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规范企业废水排放口管理,对废水排放实现联网监控。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污染处理管理体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实现企业的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