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开忠:“泛长三角”:一个弹性概念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7 浏览量:17

来源:经济日报

经过改革开放25年的发展,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已经崛起成为中国最重要的发展中的全球级大都市带之一。可以预见,该地区的发展将直接左右中国发展、转型以及在全球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进一步提高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的竞争力、进一步发挥其在全国经济发展和转型中的重要龙头作用,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提升长江三角洲地区全球竞争力,必须在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从该地区在全国经济发展中的使命和责任要求出发,实施以下关键战略:

第一,依形就势,促进从生产场所型区域向报酬递增型和知识型区域转型。

经过20多年发展,长江三角洲地区正在从以廉价劳动、土地为基础、以低成本为导向的经济区向以报酬递增、创新和知识为驱动力的经济区转型。这不仅是长江三角洲地区从现在到未来发展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在力量和过程,而且也是我国从传统的资源依赖型国家向创新和知识型国家转变的最重要的区域引擎之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因此,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企业和民众,都应当适应和驾驭这种趋势,把建设报酬递增型、创新和知识型长三角经济区作为统领全局的基础性战略。

第二,从“长三角制造”向“长三角服务”拓展。

在长三角地区从生产场所型区域向报酬递增型和创新、知识型区域转变的过程中,经济发展将呈高水平的生产率、高水平的专利活动、高水平人均GDP态势。这种经济结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成为全球强大的制造业基地、中小企业基地,另一方面表现为经济发展从单纯的制造驱动扩展到服务驱动。总部活动密集,服务业成为重要的部门,在一些重要城市更逐步成为第一部门。这种变化不仅有利于长三角自身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且有利于发挥长三角在全国甚至全球的中心服务功能。因此,因势利导,把服务业发展提高到一个重要的战略高度上来,大力发展服务业,逐步形成铸造“长三角服务”的全球品牌。

第三,深度整合发展。

在廉价劳动和土地为基础的生产场所型区域发展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各自为战、过度竞争。然而,当报酬递增、创新和知识开始成为经济发展重要驱动力时,区域发展要求拥有有效传导前向联系、后向联系的市场规模效率的统一市场机制,以及知识溢出效应等其它形式的集聚效应的网络和环境,各种壁垒和各自为战必然为来自经济内部的力量所压制、直至摧毁。这对扬长避短、发挥整体集成优势、提升区域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正是因为这样,进入21世纪以来,长江三角洲地区内外整合发展开始受到各方面的重视和关注。现在的问题是,要注重从促进长三角区域生产场所型区域向报酬递增型、创新和知识型区域转型的战略高度认识和把握整合发展;从建设便捷、统一、高效的交通通信体系、统一市场和区域治理结构,全方位、深层次促进长三角区域内外整合发展。从内部整合发展来看,要特别注意和重视在进一步建立健全高速公路体系的同时,积极规划和建设区域性城际快速铁路体系;从外部一体化来看,要从融入全国、融入世界,进而引领全国全球经济的战略高度进行推动。从融入全国来看,提出和实施“泛长三角经济区”是必要的,但要清醒地认识到,“泛长三角经济区”战略的宗旨是融入全国,它必须是开放的、界线弹性的,而不应定义为江浙沪皖三省一市的范围。

第四,在进一步发挥上海的中心作用的同时,高度重视宁波的战略地位。

所谓宁波战略,是顺应区域经济发展规律,利用宁波潜力和优势,最大限度发挥长三角经济区带动全国作用的客观要求。宁波位于杭州湾南岸沿海,与杭州湾北岸腹地沿海的上海隔“湾“相望,港口条件优越,腹地辽阔、近腹地发达。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宁波港吞吐量已位于世界港口前列,宁波已成为长三角地区最重要的城市之一。实施宁波战略,把宁波建设成为“第二上海”,既可以补充上海的不足,与上海相得益彰,又可以扩大腹地,使长三角更便捷、更有效地为赣闽部分地区等提供服务,缩小这些地区通过长三角沿海枢纽城市进出的距离和成本,从而更好地带动它们的发展。为此,建议尽快规划建设宁波陆上便捷、高效、综合的运输集散体系,特别是宁波至义乌的高速公路和铁路,以及深入中西部地区和福建沿海的通道。(作者系北京大学中国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泛长三角”呼之欲出

与长三角城市峰会连在一起开的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似乎使“泛长三角”由模糊变清晰。长江流域是我国最具活力、最具发展潜力的区域之一,也是我国经济布局中重要的东西向主轴线产业带,目前全流域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

由上海、南京、武汉、重庆4个中心城市发起的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成立于1985年,至今会员城市已扩大到上海、重庆、武汉、南京、攀枝花、宜宾、泸州、宜昌、荆州、岳阳、咸宁、鄂州、黄石、石首、九江、安庆、铜陵、芜湖、合肥、马鞍山、泰州、扬州、镇江、南通、宁波、舟山、黄冈、巢湖、池州29个中心城市。

17年来,该会先后组织制订了《长江沿岸地区产业发展规划》;牵头组建的跨地区、跨行业的集团型投资公司──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务院列入120家大型试点企业。城市间的经济联合也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批规模大、带动力强、市场前景好的联合项目,如宝钢集团与南京轧钢总厂的联合,南京晨光集团在浦东投资的上海波纹管公司,上汽与芜湖联合投资的奇瑞汽车生产项目等相继建成投产。沿江城市通过联合与协作,长江流域大商贸格局基本形成,生产要素流动更趋合理,整体优势得到进一步凸现。

岁末将至,长三角显得格外闹腾。日前,江苏省的盐城、淮安,浙江省的金华、衢州,安徽省的合肥、马鞍山6城市不约而同地向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正式递交入会申请,力陈各自成为长三角合作组织成员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虽然就地理概念而言,它们与长三角根本沾不上边。

江苏省淮安市一位负责人说:“别看我们的城市名字中带有`淮'字,其实我们市域90%的水系属于长江,淮河水只有10%。`脱淮入长',融入长三角是淮安人民的期盼。”

安徽省会合肥虽然在地缘上与长江连边都靠不上,但这座淮河支流淝水边、身近中原的城市,也决计非与长三角为伍不可。其言也凿凿,其情也切切。

盐城等6城市还只是一批欲投入长三角合作组织怀抱的华东城市的“急先锋”。“泛”还是不“泛”?这是眼下长三角必须直面的大命题。

“15+n”:

长三角的“泛”梦图

6城市“投身”长三角的“蓄谋”早于11月初在上海提前召开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已显山露水。递交入会申请只是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五次会议成果的明朗化。

与往昔相比,这次长三角城市峰会的两点“异常”引起外间关注:一是会期惯例被打破,以往,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第四次会议去年刚在南京落幕,而现在,将明年的会提前到今年来开。二是在市长峰会圆桌旁就坐的,除了固有的“15+1”城市的首脑外,多了合肥、马鞍山、盐城、淮安、金华、衢州6市的市长或副市长。他们的身份不是会议成员方,而是应邀列席方。

改变的不仅仅是形式,更在内容。

自1997年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成立以来,协调会的章程规定:“长三角协调会由长江三角洲地区15城市组成。”2003年,浙江台州市成为第一个非创始会员加入协会,形成“15+1”的长三角“城市峰会”架构。本次会议的首要任务便是在框架上终结了“15+1”模式,让一个全新的“15+n”格局“芙蓉出水”。上海会议的一项重大议程是修改长三角经济协调会章程,与会成员一致通过的新章程规定,“长三角协调会由长三角地区的城市和其他城市组成。”这意味着协调会的成员构成进行了重大调整,将不再局限于15个“元老”城市,而是扩张到长三角地区的地级以上的城市和“其他”城市。从文意上看,新成员的构成尚无一个明晰的边界,但同时,这也留下了更大的运作空间。譬如,“长三角地区的城市”是泛指所有长三角地区地级以上的城市,根据自愿原则,只要提出申请,就自然地成为长三角成员,还是必须具备一定的指标因子,才能“入盟”?

更为重要的是,新章程将“长三角地区的城市”与“其他城市”并列而提,从逻辑上讲,“其他城市”应是指地理意义上的长三角以“外”的城市。一般而言,地理意义上的长三角包括上海全市和江苏、浙江的部分地区,面积约5万平方公里,主要由太湖平原和长江口的泥沙冲积洲构成。以此地理标准衡量,合肥、马鞍山、盐城、淮安、金华、衢州和已被接纳为长三角成员的台州,均不在长江三角洲区域。而合肥、马鞍山、盐城、淮安、金华、衢州6城市均应邀列席了本次长三角峰会,这事实上已为“其他城市”的内涵作了注脚。

但这次长三角峰会没有讨论具体新成员的加入。知情人士的解释是,因为协调会章程中关于组织构成的规定是吸纳新成员的依据,在规定没有修改的情况下,吸收“15+1”以外的新成员,这在“技术上”行不通。而修订新章程需要会员大会通过,这就决定了在讨论章程修改的本次峰会上,再讨论新成员加入的具体事宜就显得有些“不妥当”。其二,对于新成员要不要设置门槛,设置什么样的门槛问题,目前各方还未达成一致。

可以肯定,“15+n”中的“n”无论是个怎样的子集,相对于“15+1”而言,长三角新成员构成肯定是“泛化”了。

议事制度:

让长三角“泛”而不“虚”

与长三角“泛”景交相辉映的是她的“务实”:在这次峰会上,长三角首次建立了议事制度,“城市峰会”由过去的“联谊交流”向“务实议事”大步转型,这使得长三角一体化的进程再次获得进入新境界的途径。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省市间、城市间合作日益加强,30多个专业部门已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或其他合作机制,一大批合作项目确立并实施,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区域制度的衔接,长三角合作在快速深化。为顺应这种深化合作的发展势头,本次长三角峰会通过提案,正式设立信息、规划、科技、产权、旅游和协作6项专题工作。各成员城市签约加入专题合作,随后即予启动。很明显,这些专题已经脱离了“表态”性的原则层面,而是进入具体事务性操作层面。上海市政府协作办合作发展处的陈晓云副处长说,这六项专题是事前从各成员提交的30多个专题中评估、筛选出来的,最具共同关切性和操作性。“只有把这些基础性问题解决好了,才能保证今后协调会朝着一个务实的方向发展。”陈晓云说。

对于“峰会”的议事制度,与会的城市市长们十分认同。出席峰会的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韩庆华说,长三角峰会“专题议事”制度的建立,与长三角合作的发展方向十分吻合。长三角合作已从一般意义的推进向深层次发展,今后实施合作的重点是:加强区域规划协调,建立统一的区域市场环境和区域信用体系,完善区域产业分布与合作。

与议事制度的建立相衔接,这次长三角城市峰会完善充实了常设机构。过去7年,长三角经济协调会只有一个常设联络处,基本上由协调会的常务主席方──上海,从政府协作办抽出一名工作人员,兼做联络处的工作,“最多也就是收集一些信息而已。”现在,联络处升格为常设办公室,下设包括专题工作在内的一些工作组,一年至少要举行3到4次会议,督促、推进专题工作,负责提出协调会组织机构调整方案和成员发展的工作建议,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办公室常设在上海。为使办公室正常运转,特设立专项资金,先由上海市国内合作专项资金资助100万元。

“以前没钱、没人,长三角合作中很多事情实际上最后不了了之,现在不同了,办公室每年都有年度工作计划,且要接受考核。”陈晓云说。

同时,长三角经济协调会的会期由过去的2年一次,从今年起改为一年一次。目前,长三角区域经济的官方合作主要分三个层次:最高级别是副省(市)长级的“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其次是长三角城市(“15+1”)市长级别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以及第三层次的长三角城市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会。由于“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每年召开一次,确定三地合作的“大政方针”,所以有必要将长三角经济协调会改为一年一次,每年放在“沪苏斯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会后召开,以便及时有效地落实省级层面的有关议题。并且,增加由长三角城市各业务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的频率,扩大参会人员范围。

“`泛'是外延,`实'是内涵。无论外延扩大与否,先做可以做的,对内部强筋健骨,这是识时务之举。”一位关注长三角区域发展多年的业内人士说,“显然,长三角在努力重构!虽然这一过程是漫长的,现在也充满荆棘,但已是义不容辞,势不可当。”

从区域到流域:

“n”是定数还是变量

“15+n”中的“n”是一个定数,还是一个变量?这涉及到新长三角格局的“边界”问题。

是允许所有愿意并提出申请的区域内城市加入长三角呢,还是设立一定的门槛?诸如此类吸收新成员的“边际”问题、条件问题、程序问题,目前还未在长三角经济协调会内部各成员间取得一致意见,所以,在刚刚结束的长三角城市峰会上,一时还没有吸收新成员。

不过,与长三角城市峰会连在一起开的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似乎使问题由模糊变清晰。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以流域内城市共同关注的问题为纽带,将沿岸29个城市串联在一起。长三角15城市峰会的成员几乎全是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的成员。与“15+1”相比,长江沿岸中心城市横跨中国东中西部,从上游的攀枝花,到下游的舟山,流域内不同城市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梯次,经济互补性强。不过,长江沿岸中心城市之间的协作比长三角15城市间的合作更为松散。这决定了它也需要核心层来凝聚。观察人士预测,由“长三角地区城市和其他城市”构成的新长三角,其边缘必将延伸到长江沿岸乃至流域内更深的腹地。

“15+n”的新局,在地理扩张上,将是个从区域到流域的过程?业内人士认为这非常可能。支撑这一判断的理由有二:一是上海洋山国际集装箱港口建成在即,这样一个超大型深水港口一旦运营,必须有海量的集装箱吞吐来维持其正常的物流运转。这导致上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迫切地需要腹地。因为“物流必须以产业为支撑,腹地越广,产业聚**相对越多。”这位分析人士认为,在长三角扩容的取向上,上海必然会重流域。正因此,在本次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上,上海力举长三角黄金水道建设采用标准化。

其二,尽管内在驱动不同,但南京与上海在将长三角腹地“泛化”到长江流域这一大方向上,出现了未曾有过的“惊人地一致”。沈玉芳教授分析说,其实,江苏对“泛长三角”最具内在动力。在“15+1”格局中,上海不仅是龙头,且是中心,将苏南、浙江部分地区都牢牢地吸附在自己的周围。而南京则有边缘化的趋势。南京急需在扩大腹地中扩大自己的吸附圈。与马鞍山、合肥、九江等沿江城市相比,南京的优势地位明显,一旦长三角扩容,长江中下游的城市大多会在南京的辐射圈内。这既符合江苏省“沿江开发战略”的思路,也符合从东到中辐射传递、统筹发展的中央精神。

“9+2”与“15+1”:

谁让谁血脉贲张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事物总是互为观照的,尤其是对手之间。珠三角与长三角一直互为彼此的“风景”。所以,专家们大多认为,在前瞻长三角的“梦图”时,不能不对珠三角的来路作些适时地回望。

今年6月1日,“泛珠三角”概念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上高调推出,很有些举世瞩目。从“大珠三角”到“泛珠三角”,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珠三角居然完成了两次“升级”,这多少让长三角有些“吃惊”。

“对于泛珠三角,我们既要予以足够的重视,但也不必跟着模仿。”长三角经济协调会的第四届执行主席万南京市副市长蒋裕德说,“目前还不适宜建立泛长三角组织。”不过,他也认为适当吸收新成员还是必要的,“本次峰会修改章程,将协调会成员由原来的长三角地区城市扩大到其他地级以上城市,是加快长三角发展的一项正确而重大的举措。”

这样的表达实在耐人寻味。

今年一季度,长三角一些主要经济指标增幅超过珠三角。其实这很正常,因为是拿长三角15个城市的经济指标与广东一个省2内的9个城市的“小珠三角”作比。但这还是让广东的一些官员感到压力。6月上旬,广东省有关领导在一次大会上说,广东发展势头比不上长三角,竞争压力加大,必须高度重视。在短短两个月之后,广东联手港、澳,捎上云、桂、滇、黔等8省区,以“9+2”的全新格局,孕育出“泛珠三角”。

这对长三角而言,多少有些“起大早,赶晚集”的味道。早在上世纪90年代,长三角就开始为一体化热身,进入新世纪,围绕长三角整合和区域一体化的各种论坛,推介会、招商活动此起彼伏,2003年被媒体称为“长三角年”。据保守估计,2003年长三角召开的大小“接轨会议”不下100个(包括招商会)。2003年8月,长三角南京峰会接纳浙江台州为新成员,长三角合作组织首次扩容,形成“15+1”的新格局。

然而,热热闹闹又一年,回头检点时,人们还是觉得长三角的区域整合“雷声大、雨点小”。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的梯次性并不明显,产业竞争激烈。观察人士甚至认为,错综复杂的行政屏障和利益冲突,使得人们应该怀疑“长三角是在一体化还是在碎片化”?“一体化更多是口头的,碎片化则是现实的。”有学者指出,每当面临利益碰撞时,江浙沪之间无不是碎片化的现实击破了一体化的愿望。

“泛珠”给了长三角启示,也给了长三角一股不小的推动力。长三角一体化需要深入,长三角发展需要更大的腹地。在更大的舞台上,每个个体可能更容易归位。上海社科院研究员杨建文指出,长三角发展到了突破封闭模式的时候了。将“15+1”固有模式变为开放的“15+n”格局,也许是长三角未来的上上选择。

资料链接先说“泛珠”

珠三角的区域合作经历了一个由“小珠三角”而“大珠三角”,再到“泛珠三角”的过程。

“小珠三角”:

即传统意义上的珠三角,包括广东省内9个城市,面积4.5万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2660.5万,2003年生产总值11450.9亿元(1383.5亿美元)。这里是中国最早的改革开放地带,也是发展最快的地区,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之一。

“大珠三角”:

即粤港澳,于2003年提出这一概念,面积18.1万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8679万,2003年生产总值27209.3亿元(3287亿美元)。以经济规模论,“大珠三角”相当于长三角的1.2倍。大珠三角有香港作为国际金融、物流、信息中心,澳门作为富有特色的区域性商贸服务平台,珠三角作为世界新兴制造业基地,分工明显。

“泛珠三角”

即“9+2”,包括珠江流域及与“大珠三角”相邻、经贸关系密切的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9省区,加上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面积200.6万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45698万,生产总值52605.7亿元(6356亿美元)。其中,9省区面积占全国的20.9%,人口占全国的34.8%,生产总值占全国的33.3%。

“泛珠三角”作为一个概念,是在去年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最早提出。不过,作为一个区域合作的品牌高调推开,则是在今年6月1日召开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上。有人根据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紧密程度对该区域合作有了一个分类,即包含广东、香港、澳门的“大珠三角”,是“泛珠三角”经济区的核心层;包括湖南、广西、海南、云南和贵州在内的5个省区是“泛珠三角”的紧密层,福建、江西、四川则是“泛珠三角”的半紧密层。

再看“泛长”

“长三角”一词,大家耳熟能详,但长三角的范围是如何确定的呢?

自然地理上的“长三角”:

范围仅限于江苏镇江以东,通扬运河以南,浙江杭州湾以北,是长江中下游平原的一部分,面积5万平方公里,有“水乡泽国”之称。

赋予经济内涵的“长三角”: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罗祖德,可谓最早提出“长江三角洲经济区”概念的学者之一。早在1982年,罗祖德就与人合写了一篇《上海的发展与长江三角洲经济区》,文中提出该经济区“以上海为经济区活动中心,沿沪宁、沪杭铁路沿线包括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杭州、宁波、绍兴、南通等中小城市”。

1983年1月,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在《关于建立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初步设想》中指出,长三角经济区域规划范围可先以上海为中心,包括长江三角洲的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和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等城市,以后可根据需要逐步扩大。

从“长三角”到“泛长三角”:

1992年,由上海、无锡、宁波、舟山、苏州、扬州、杭州、绍兴、南京、南通、常州、湖州、嘉兴、镇江14个市经协委(办)发起、组织,成立长江三角洲14城市协作办(委)主任联席会。至1996年共召开五次会议。

1996年地级市泰州的设立,最终使长三角15城市“定型”。

1997年,上述14城市的市政府和新成立的泰州市共15个城市通过平等协商,自愿组成新的经济协调组织──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协调会每两年举行一次正式会议。

2003年8月15日开幕的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四次会议,台州以第16名成员的身份登堂入室,被接纳为正式会员形成长三角“15+1”。目前,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成员为16个城市。

2004年11月2日,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五次会议在上海举行。会议修改章程,将“长三角协调会由长江三角洲地区15城市组成”改变为“长三角经济协调会,由长三角地区城市和其他城市组成”。分析人士认为,长三角合作组织已由原来的长三角中心城市扩张到区域内的“外线”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