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扩:中国民生调查2017综合研究报告——经济企稳背景下的民生发展(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5 浏览量:15

来源:《管理世界》

2016年,我国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7%,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和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保持增长。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民生优先,不断深化养老、医疗、教育等领域改革,保障民生投入,各项民生事业持续改善。另一方面,随着经济持续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措施的深入推进,城乡居民的民生关切、民生诉求等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面对这一形势,2016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民生调查”课题组以“经济企稳背景下的民生发展”为主题,继续开展民生满意度电话调查、民生关切点入户调查、民生指数编制及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综合来看,随着经济增速的止跌企稳,城乡居民对当前生活状态的满意度、对未来的信心及对12个民生领域的满意度均呈上升态势;民生关切主要集中在收入、医疗、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领域;而在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等领域尚有一些新的诉求。下一步,要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夯实民生之本;坚持多措并举促进居民增收,壮大民生之源;坚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民生之基。

一、研究背景及主要研究内容

为了增强政策研究的针对性,2016年的研究继续突出民生满意度电话调查和民生关切点入户调查。同时,根据新的形势,增加了养老保障和政府服务两个专题,一共开展了9个民生专题研究,并继续开展黑龙江、安徽、江苏、陕西、四川、河北、浙江、广东8个省份的民生研究。

(一)经济形势变化对做好民生工作提出新要求

随着经济企稳,经济增长率等核心经济指标止跌甚至开始回升,这有利于改善城乡居民的发展预期,增强他们的生活信心,有利于社会矛盾的解决,有利于民生政策改革的推进。但这一轮经济企稳,不仅是经济增长速度的趋稳,更有经济结构的深刻调整,这种调整必然会给部分行业、部分地区、部分人群的就业、收入、民生投入带来较大影响。特别是在部分经济增速下滑较快的地区,钢铁、煤炭等部分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农民工数量增速和工资增速出现“双降”,城市中年以上劳动力职业转换能力弱,城乡居民收入下降面进一步扩大。部分地区地方财政收入增速下行甚至出现负增长,进而影响到政府对社会事业的投入,民生保障收支矛盾更加凸显。

在经济企稳期,一些长期积累的社会问题和矛盾会进一步暴露和凸显。我国社会领域存在收入分配不规范和差距较大,城乡、地区、人群间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待遇差距较大,流动人口基本权益未得到很好保障等诸多问题,尽管经济增长企稳,但这些问题爆发的风险依然存在,对社会政策实施和社会管理造成较大压力。

在经济企稳期,还需要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民生工作面广量大,所涉及的领域很多兼具经济和社会双重属性,同时也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着力点。如大力发展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健康服务、文体服务、休闲服务等行业,不仅能改善民生,也能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使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有效对接、相得益彰。

因此,在经济企稳时期需要更加重视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特别需要在客观调查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城乡居民在民生方面的新关切和对民生政策的新诉求,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此,课题组在2016年继续在全国31个省份开展近51000份样本的民生满意度电话调查,在安徽等8个代表性省份开展近10000份样本的民生关切点入户调查,编制全国31个省份的年度民生指数,并开展了就业、收入、医疗、教育、住房、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养老保障、政府服务等专题研究。

(二)主要研究内容

1.开展民生满意度电话调查

民生满意度仍然包括居民生活满意度和民生整体满意度。

居民生活满意度是对城乡居民生活满意程度的测量,包括3项:对当前总体生活满意度的评价,对近一年中生活改善情况满意度的评价,以及对未来信心的评价。

民生整体满意度是反映城乡居民对主要民生领域的整体评价。2016年的民生整体满意度仍包含了12个民生领域:交通状况、社会治安、住房状况、食品安全、居住地政府服务、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就业质量、司法公正。在2016年调查中,还增加了收入变化、政府服务改善、教育状况改善等新问题。

民生满意度是通过电话调查数据计算的,调查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式,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查对象为18~74周岁的城乡居民。调查实际完成有效样本51092个,其中:城镇占63.9%,农村占36.1%;男性占56.1%,女性占43.9%;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31.6%,高中(中专/技校)占24.5%,大学专科(高职)占20.3%,大学本科占21.7%,研究生及以上占1.9%;35岁以下的占36.5%,35~54岁占46.2%,55岁及以上占17.3%;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占59.0%,农业户口占41.0%。

2.开展民生关切点入户调查

为保持调查的稳定性,2016年继续在安徽、浙江、广东、河北、黑龙江、陕西、四川、江苏8个省进行民生关切点入户调查,而且保持县区级样本不变。调查内容包括工作与就业、基本民生问题、收入与消费、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障、住房保障、生活环境、政府服务等方面。除了工作与就业、基本民生问题以外,其他部分调查内容都结合决策的新需求做了较大调整。

入户调查抽样采用多阶段分层设计、PPS系统抽样技术。第一,将调查省份各区县划分为贫困县和非贫困县,保证每个省抽选一个贫困县,其他区县在综合考虑区县GDP、平均受教育程度、流动人口比例、城市人口比例等9个社会经济发展指标的基础上,按照社会经济综合指数得分因子的高低排序进行选取。第二,在获得调查区(县)居(村)委会基本经济社会信息后,按照相似的方法,采用与各居(村)委会人口规模成比例的系统PPS抽样方式,各自独立抽取2个居(村)委会。第三,在每个居(村)委会内,按某个特定规则(如门牌号或户主名单等)对家庭户进行排序,采取等概率系统抽样抽出50户家庭作为最终调查单元,并且为保证调查入户的可行性,按同样的方法抽取一套备用调查户。入户后,为了保证对家庭信息掌握的准确性,请家庭的户主或家里最熟悉情况的人来配合完成调查。

入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9744份,样本分布主要特征为:(1)城镇样本的比重为40.06%,城乡结合部样本的比重为17.52%,农村样本的比重为42.43%,调查样本的城乡结构与2015年大体一致。(2)流动人口样本为718个,占有效样本的7.38%,流动人口比例较上年略有下降。(3)受访者中30岁以下(不包括30岁)的人占7.42%,30~39岁占12.86%,40~49岁占24.00%,50~59岁占27.41%,60岁及以上占28.31%,平均年龄略高于上一年。(4)男性受访者占56%,女性受访者比例为44%,男性受访者比例比上一年高4%。(5)样本覆盖20个贫困县,贫困地区样本为2425份。

3.编制民生指数

2016年沿用了2015年的民生指数指标体系及测度方法。主要从居民生活、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和生活环境4个方面测度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生发展状况。每个一级指标由若干个二级和三级指标加权平均计算得出,整个指标体系包括17个二级指标、31个三级指标。客观指标的数据通过公开出版的统计年鉴获得,并用上年的数据来测度当年的指数水平。对于每一个方面民生发展状况的评估,本报告首先对指标体系涉及的子指标通过阈值法(与最大最小值比较)进行无量纲化处理,然后给各个子指标赋予相等的权重,最后利用线性加权法得到各个方面的民生指数。

2016年的民生指数研究,不仅利用2015年的数据测度了31个省份的民生发展水平,还对过去5年各地区民生领域的工作进展及问题进行了分析。

4.开展民生专题研究

2016年继续开展就业、收入、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专题研究,并根据形势变化的需要,增加了养老保障和政府服务两个专题,一共开展了9个民生专题研究。同时,更加突出政策研究的定位,各专题研究报告综合运用电话调查、入户调查和统计数据,客观反映各领域民生政策的实施成效和问题,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为完善相关政策服务。

二、民生进展及民生满意度

(一)随着经济增长企稳,民生改革措施加大,民生投入持续增长,城乡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和民生整体满意度普遍上升

电话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城乡居民对当前生活状态的满意度比2015年有小幅度上升,表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比例为49.5%,比2015年提高1.7%。居民对未来的信心明显上升,表示“比较有信心”和“非常有信心”的比例为69.6%,比2015年提高3.3%。居民对过去一年的生活改善情况的满意度小幅下降,表示“有明显改善”或“有所改善”的比例为45.6%,比2015年下降3.2%,表示“非常不满”和“比较不满”的比例比2015年提高1.7%。

 

2016年,城乡居民对12个民生领域的满意度普遍上升。其中,得分提升幅度最大的是食品安全和居住地环境,其次是就业和社会治安。虽然就业、医疗服务和食品安全得分有大幅提升,但绝对分值还是排在后三位,表明这些领域的民生工作与城乡居民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从各民生领域满意度得分排序来看,2016年居住地环境、司法公正和政府服务的满意度排名都提升了3位,表明居民对这3个方面的政策执行力度和改善情况比较认可。

(二)国家持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居民就业满意度显著改善

2016年我国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对包括技能人才、科研人员等七大群体在内的重点群体实施激励计划,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着重做好化解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过程中困难职工的就业安置工作。电子商务等新兴行业加快发展,成为吸纳新增就业的重点领域。在多种措施的共同作用下,2016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314万人,连续第五年超额完成全年就业目标。城乡居民对就业满意度显著改善。电话调查结果表明,居民关于就业满意度得分为59.64分,比上年高4.2分,提升幅度在12个民生领域中排名第三。同时,在各民生领域中,就业评分的离散值最小(即有较少的人选择非常不满意),说明该指标满意度分布较上一年更为集中。

(三)新《食品安全法》开始全面实施,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首次大幅提高

2015年10月1日,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对保障食品安全工作做出了更严格的部署,进一步强化落实监管者和生产者主体责任,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2016年底,我国已经建成国家食品安全追溯平台、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网络,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报告,2016年食品及食品安全相关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超过96%,维持在较高水平,全年食品安全领域无大事件发生。

随着政府工作力度的加强,城乡居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率首次大幅提高。2016年,全部受访者对食品安全的满意率从上年的33.4%上升到40.3%,提高了6.9%,在12个民生领域中提升幅度最大。其中,城镇受访居民的满意率从上年的29%上升到37%,提高了8%;农村受访居民的满意率从上年的41%上升到46%,提高了5%。不同收入水平、不同文化程度人群,2016年对食品安全的满意率都呈上升态势,特别是高收入人群、高学历人群的满意率提高更快。

 

 

(四)环境治理力度加大,城乡居民环境满意度持续提高

2016年,我国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水污染防治法(草案)》,相关部门制定多项配套政策落实《环境保护法》。同时,探索体制机制改革,开展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全面加强水污染、大气污染、交通污染、工业污染、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治理继续取得成效。2016年全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比2015年提高2.1%,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0.6%,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继续上升。这些成效也体现在城乡居民的主观感受和评价上面,电话调查结果表明,2016年城乡居民对居住地环境满意度评分比上年提升了4.5分,提升幅度在12个民生领域中排名第二。

(五)“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府服务满意度排名提高

2016年,国务院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简政放权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监管机制创新,不断优化政府服务,切实提升政府服务质量,提高政府效能。截至2016年,本届政府已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共618项(其中,取消491项,下放127项)。全国各地积极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如浙江提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广东全面推行“一门一网”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等。城乡居民对优化政府服务实际获得感不断提升,2016年城乡居民对居住地政府服务满意度的评分比上年提高3.9分,政府服务满意度得分在12个民生领域中的排名由第8名上升为第5名。

(六)民生投入持续增长,各项公共服务满意度均有提高

2016年,我国扎实推进民生事业建设,在政府收入增长放缓的情况下,继续增加民生领域投入,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不断改进公共服务。同时深化教育、医疗、收入、养老领域的改革,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2016年,城乡居民对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呈全面提升态势。其中,对社区公共服务满意度评分比上年提高3.7分,对住房、社会保障、医疗服务满意度评分比上年提高2分以上,对教育、交通的满意度评分也比2015年有所提高。

三、民生关切点和主要民生诉求

随着国民经济的企稳向好,城乡居民的民生关切点有所变化。电话调查和入户调查结果表明,民生关切主要集中在收入、医疗、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领域,同时在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等领域也有不同的诉求。

(一)家庭生活的主要关切点是收入和医疗,社会环境的主要关切点是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

随着经济增速的止跌企稳,受访者对收入和就业的不满意程度开始出现明显下降。在入户调查的总体样本中,选择对收入不满意的比例为28.13%,较上年下降了2.67%,选择对就业不满意的比例为3.83%,较上年下降了3.98%。但城乡居民对家庭生活最不满意的领域仍是收入和医疗,2016年入户调查受访者对家庭生活最不满意的因素依次为收入水平、医疗、住房、子女教育、养老和就业,占总体样本的比例依次为28.13%、14.09%、7.45%、6.28%、5.14%和3.83%,收入因素的选择比例明显较高。

城乡居民对社会环境最不满意的因素依次为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交通出行、政府办事效率、社会治安、社区服务、文化生活(含体育)和司法公正,占总体样本的比例依次为31.59%、26.46%、17.53%、8.44%、5.96%、5.22%、3.03%和1.78%。

 

城乡居民对社会环境的关切点有一定差别。城镇受访者对社会环境最不满意的因素为食品安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受访者对社会环境最不满意因素均为环境污染。在对“最不满意的社会环境因素”的选择中,有34.17%的城镇受访者选择了食品安全问题,明显高于城乡结合部受访者中的23.83%和农村受访者中的16.29%;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受访者选择环境污染的占比最高,分别为39.56%和30.48%。此外,26.9%的农村受访者对社会环境最不满意的因素为交通出行,排在第二位。

 

(二)居民收入下降面呈继续扩大趋势,部分行业的收入下降较为明显

入户调查显示,与2015年的调查结果相比,受访者认为收入下降的范围在继续扩大。其中,有28.3%的受访者认为2015年以来月均收入减少,比重比上年提高4.8%;有32.9%的受访者认为2016年家庭总收入较2015年有所下降,比重比上年提高12.1%。

从家庭收入层次来看,低收入家庭认为收入下降的比重明显更高。其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家庭,认为收入下降的占35.8%;年收入在1万~2.99万元的家庭,认为收入下降的占35.8%,年收入在3万~4.99万元的家庭,认为收入下降的占32.6%。

从工作职位来看,一线岗位从业人员认为收入下降的比重较高。一线生产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务农和个体工商户认为收入下降的比重分别为28.0%、24.8%、37.2%。另外,非正规就业人员认为收入下降的比重远高于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受访者认为收入下降的比重为32.6%,比上年调查结果高出6.4%,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有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分别高出18.4%和22.4%。

分城乡来看,农村居民认为收入下降的比例明显更高。农村受访者认为家庭收入下降的比例达到40.1%,比上年调查结果高出7.6%。城镇受访者认为家庭收入下降的比例为26.4%,比上年调查结果高出5.8%。城乡结合部受访者认为家庭收入下降的比例达到30.8%,比上年调查结果高出4.6%。

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一些传统行业面临着较大的转型升级压力,职工收入下降较为明显。如,采矿业受访者认为收入下降的比例达到67.7%,比上年调查结果高出24.2%;农林牧渔业受访者认为收入下降的比例为35.4%,比上年调查结果高出9.4%;建筑业受访者认为收入下降的比例也达到38.1%。

(三)医保报销比例略有下降,医疗卫生仍然是居民感到负担最重的领域

入户调查显示,2016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实际报销比例分别为51.6%、39.8%和35.2%。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例比上年略有下降。

 

在回答医疗支出的来源时,2014年和2015年,分别有17.6%和15.9%的家庭因为看病需要向外筹措资金,其中绝大多数筹资方式是向别人借款。2016年这一比例又有所上升,有18.7%的居民家庭曾因医疗支出而向外筹措资金,其中18%是借钱,0.5%是变卖家产。这一比例出现反弹的原因,一是医疗费用上升过快和居民收入增幅下降;二是大多数地方仍然实行的是患者先垫付医药费、再报销的方式,患者特别是农村患者在报销之前没有能力支付押金和医药费。

在回答“在各种家庭开支中,您感觉压力最大的是哪项”问题时,2013~2015年分别有17%、27.2%、24.3%的受访者选择“医疗”,均居第一位。2016年选择“医疗”的比例达到28.8%,超过以往3年,仍然居于第一位。2016年,有63.4%的居民担心医疗费用没有保障,比上年上升了4%。

(四)城乡居民对环境污染的关注持续提升,主要关切点为空气污染和生活垃圾

2016年,城乡居民选择“空气质量不好”、“生活垃圾处理不及时”为最不满意的环境污染问题的比重最高,分别为13%和12.7%。另外,选择“噪声污染”为最不满意环境问题的受访者比重比上年明显提高。总体上,受访者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的选择比重相对接近,这反映出当前我国各类生态环境问题集中爆发,生态环境形势更复杂。

城市受访者最不满意的环境污染问题为空气污染。认为“空气质量不好”是最不满意环境污染问题的城市受访者比重为17.8%,较上年降低6.3%。选择“垃圾处理不及时”为最不满意环境污染问题的比重为15.1%,排第二位。此外,城市噪声污染问题更加凸显,选择“噪声污染严重”为最不满意环境污染问题的城市受访者比重为14.5%,较上年提高7.4%。环境保护部发布的《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16)》显示,2015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共收到35.4万件噪声污染投诉,占环境投诉总量的35.3%,也反映出噪声污染问题的严重性。

农村受访者最不满意的环境污染问题为生活垃圾。10.9%的农村受访者认为“生活垃圾处理不及时”是最不满意的环境污染问题。除了生活垃圾,农村受访者反映的其他环境问题还包括“周边河流湖泊水体污染”、“生活用水质量不高”、“空气质量不好”,这3项问题的选择比重较接近(均在9.5%左右)。这说明,农村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也在集中爆发,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需统筹兼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