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铭:取消城市落户限制的影响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8 浏览量:21

来源:上海国资2021年5月20日

2021年4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在放宽户籍限制、发展城市群都市圈、建设特大城市以及推进县域发展等方面做出了今年的工作部署。

任务明确,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根据住建部《2019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全国有6个城市的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分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和天津;17个城市超过500万,30个城市超过300万。500万—1000万之间的特大城市有11个,如东莞、武汉、成都、杭州、南京、郑州、西安、沈阳、青岛等。300万—500万之间的I型大城市有13个,如大连、长沙、石家庄、合肥、昆明等。其中,石家庄、济南、昆明等省会城市已经实行了开放落户。也就是说,中国现在有落户门槛的城市仅剩20余个。

中国的人口流动,总体来讲有两个方向。第一,从相对欠发达的中西部向沿海东部地区集中,特别是向长三角和珠三角一带集中。第二,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内部向一些大城市及其周围集中。

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意味着主要取消的是一些中小城市的落户限制。

从这些中小城市所管辖的城市范围(包括城区和郊区)总人口来看,他们不少是人口流出地,所以即使取消城区的落户限制,对当地人口增长影响并不会很大。

同时,在一些中小城市,没有当地户籍的外来人口在买房、子女上学等问题上本身没有突出的户籍歧视,是否拥有本地户籍,差别不会太大。

中国的跨地区人口流动主要集中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甚至500万以上的大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所以这些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更加紧迫。

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落户限制还是阶段性的,是中国户籍制度改革面向人口最终实现比较自由的流动,把户籍制度仅仅作为一个常住地登记制度改革方向的一个阶段性措施。

应该从两个方面来评价这件事情,一方面,当然它是有积极意义的,毕竟户籍制度改革不可能一夜之间全部推开,必须要渐进推开,当前的改革措施释放了一个向着开放过渡的信号。

另一方面,户籍制度改革的任务还非常艰巨。因为中国在过去若干年里积累了大量的跨地区人口转移,他们在工作居住地没有户籍。通过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的落户限制,还不足以解决大规模跨地区人口流动面临的与户籍制度关联的公共服务不均等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仍然任重道远。

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把一个人的学历作为非常重要的影响积分因素去考量。如果要切实提高居住年限和实际社保缴纳年限权重的话,那么相应的,以学历作为教育水平的指标在积分落户中所占的权重就应有所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