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越敏:优化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城市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8 浏览量:23

来源: 张江科技评论

从学术界的角度来看,20世纪90年代我国就已经提出了城市发展要以人为中心、城市建设要以人为本的理念。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前十几年的城市化过程中,各种城市问题层出不穷,我们将其统一归结为“城市病”。在此背景下,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人民城市”的概念,指出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作,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

“人民城市”建设的目的就是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人居环境、宜居城市建设

人居环境

2011年,联合国人居署在关于城市发展报告中提出了“包容性城市”的概念,涵盖了生活质量、经济增长和民主政治三大主题。“包容性城市”的核心就是要让每一个住在城市里的人能够充分融入城市。2015年9月,联合国发布可持续发展的全球报告,提出下一个15年世界发展的目标,其中一项就是“建设包容、安全,有抵御灾害能力的可持续城市和人类社区”。从国际上来看,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能够包容所有人发展机会的城市建设问题。

人居环境的概念是在20世纪50年代由希腊建筑师道萨迪亚斯提出来的,人居指的是从最微观的单体、建筑到宏观的聚落体系,人类聚居就是一个系统。清华大学吴良庸教授提出,人居环境是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人类生存环境,包括提供人类活动的空间场所、物质、能量以及人类活动过程中的一切社会经济关系。人居环境的核心是人,人居环境研究以满足人类居住需要为目的。

人居环境既有广义的概念,也有狭义的概念。广义是指一切与人居相关的物质和非物质要素的总和,包括城镇居民居住和活动的有形空间和贯穿于其中的社会、文化、心理等无形空间;狭义是指以人为中心,满足人类的居住条件、公共设施、基础设施、景观生态环境、社区人文环境。

人居环境分为人居硬环境和人居软环境两部分。人居硬环境指的是服务于城市居民并为居民所利用,以居民行为活动为载体的各种物质设施的总和,是自然要素、人文要素和空间要素的统一体,具体包括居住条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生态环境质量等3个部分。人居软环境指的是居民利用和发挥硬环境系统功能而产生直接和间接影响的一切非物质形态事物的总和。它虽然是一种无形的环境,但居民随时随地身处其中并感受其效果,如生活情趣、生活方便、舒适程度、信息交流与沟通、社会秩序、安全和归属感等。就人居软环境而言,它更多地涉及社会学、心理学及行为科学的研究内容。人居硬环境与软环境的关系体现为:硬环境是软环境的载体,而软环境的可居性是硬环境的价值取向。人居环境应达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使之真正具有可居性。

宜居城市

人居环境优化的目标就是建设宜居城市。宜居城市的建设既包含了物质建设,也包含了人文关怀,关系到社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2010年,上海举办了以“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世博会,表明了城市的宜居性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我国对宜居城市的建设也非常重视,2014年颁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首次提出“城市生活要和谐宜人”的理念,提出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

要实现宜居城市的发展目标,首先需要从城市规划这一先决环节着手。传统的城市规划注重通过城市空间结构的拓展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当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时,城市规划也随之应当从宏观视角逐步聚焦中观、微观层次,突出在底线约束的前提下,在规划上优化宜居空间布局,推动城市走上优化结构、集约发展、品质提升的转型之路。

其次是通过引入城市设计的技术力量来逐步塑造城市的宜居环境。在宜居环境营造上,须重视建成空间设计、公共空间设施、开放空间环境。建成空间设计主要是设计协调建筑的形体、色彩、体量;公共空间设施强调从人的结构需求出发精细化设计公共空间中的各类设施,增加城市的细腻度和质感,打造鲜明的场所精神;开放空间环境则是完善城市层级化的公园系统,并以可亲近的绿道和蓝道网络加以串联,强化开放空间服务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

最后,则是强调城市社会治理。也就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题,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真正实现城市的共治共管、共建共享。例如在社区层面,可以探索社区规划师制度,通过自下而上的社区规划,吸引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甚至鼓励居民自助设计小区环境,既有利于形成社区的可识别性和个性,又可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与荣誉感。

从总体来看,无论是人居硬环境还是人居软环境,宜居城市的最终落脚点在人,突出人文关怀及和谐社会的建设。

新型城镇化:加快市民化

因城市蔓延、城市扩张迅速,我国在进入城镇化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为此,2014年国家出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其中一项就是如何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常住人口和城镇户籍人口有2亿人口之差,这些差值主要来自农业转移人口。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镇以后,并没有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待遇。因此,建设“人民城市”要包括居住在城市里面的所有人,而不是只有户口的人。《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就如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提出了以下3点:第一,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第二,让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第三,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此外,《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还提出,要解决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的问题,主要包括城市群、都市圈的建设,以及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包含了绿色城市建设、新型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和人文城市建设。

总之,要谈“人民城市”的建设,首先要解决人的问题,我们不能再把人按照户籍进行区分,导致城市居民享受的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差异化。当前,在“人民城市”建设当中,解决外来人口落户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上海人居环境优化:创建宜居国际化大都市

城市作为一个大系统,是一个拥有多种功能的有机综合体,而人居环境的优化是一项涉及面广、问题较复杂的工作。实际上,人居环境的优化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仅从一种功能出发来解决问题,必须对各项事业统筹安排、协调平衡、科学发展、配套建设,才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此,必须从宏观和微观2个层面出发,探讨城市人居环境的优化原则。

宏观原则:创建一个"可居住”的国际化大都市

优化人居环境,首先应从整个城市的宏观尺度上进行把握。要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相互关系,要以人为本,坚持城市的“可居住性”,把城市建设为宜居的城市。就上海而言,因其经济发展目标是国际化大都市,人居环境的优化就要创建一个“可居住”的国际化大都市,具体应从保护、支持、充实和提高等4个原则出发。

保护性原则,是指充分考虑市民的身体健康与个性独立,确保城市的安全,促进城市经济与环境的协调,保护城市的历史文脉。支持性原则,是指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等级服务业的发展,鼓励创新系统的发展,平衡城市的空间发展,支持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充实性原则,是指创建舒适宜人的居住生活环境,创造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高性原则,是指提高市民的居住水准,最终使每户居民都有一套文明舒适的住房,提高居住环境质量、生产环境质量和城市总的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的效率。

微观原则:坚持城市居住区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人居环境优化的微观原则落实在居住区这一尺度上。城市居住区的可持续发展,是指强化城市居住区作为城市居民生活场所的主导功能,完善居住区以自然环境为基础并由各种环境要素构成的系统的生态功能,加强居住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创造出能使居民身心健康发展的、适应社会在发展需求的人居场所。具体而言,要加强城市居住区的配套化、社区化、休闲化和网络化。

宜居城市的理想应该如德国诗人荷尔德林所言:“人,诗意地栖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