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越敏:以人民为中心,规划建设宜居城市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9 浏览量:17

来源:浙江日报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围绕城市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指导文件。特别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召开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提出,对于在新时期科学认识城市及开展城市工作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当今中国正处于社会经济转型的攻坚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讨论城市工作,既是对以往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的反思,更是代表了国家最高决策层对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判断与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了一个规模与速度都史无前例的城镇化进程,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跃升至2015年的56.1%,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7.7亿人,这是一个典型的“时空压缩”过程。但同时要看到,中国城镇化是在人口多、资源相对短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推进的。以往过快的发展速度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系列经济、社会、环境问题,这也就是常说的“城市病”,集中反映在住房供应短缺、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等方面。值得注意的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这也说明“城市病”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经济环境矛盾的主要表征之一。诊断这些病症发生的原因,主要还是源于过去三十多年对于经济速度的过度追求,而忽略经济增长、社会和谐、环境健康等不同维度间的平衡发展,忽略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核心价值的孜孜以求。

正是基于这一反思,2014年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旗帜鲜明地提出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进一步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作为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尊重城市规模、强调五个统筹”的先决条件。至此,对于“城市病”的反思逐渐内化为回归以人为本、推动社会进步的城市工作基本内核,而目的正是“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宜居城市目标的提出,意味着政府要采取系统性、科学化的举措缓解和根治各类“城市病”,意味着国家战略层面对于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诉求的回应,同样意味着中国城市导向与世界发展态势的同步。在这个知识经济的时代,良好的城市宜居环境不仅对于市民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吸引优质创新人才必不可少的重要要素。所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意见》均提出,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要实现宜居城市的发展目标,首先需要从城市规划这一先决环节着手。传统的城市规划注重通过城市空间结构的拓展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当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城市规划也随之应当从宏观视角逐步聚焦中观、微观层次,突出在底线约束的前提下,在规划上优化宜居空间布局,推动城市走上优化结构、集约发展、品质提升的转型之路。就宜居空间塑造而言,要基于人的尺度,以市民步行10-15分钟可及范围形成方便快捷的社区生活圈,以此为单元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组织慢行系统、完善安全应急网络,加强社区服务场所建设,以公园、学校和社区商业综合体为载体促进邻里交往、组织社会生活网络,逐步形成市民的社区认同。

其次是通过引入城市设计的技术力量来逐步塑造城市的宜居环境。在宜居环境营造上,需重视建成空间设计、公共空间设施、开放空间环境。建成空间设计主要是设计协调建筑的形体、色彩、体量;公共空间设施强调从人的结构需求出发精细化设计公共空间中的各类设施,增加城市的细腻度和质感,打造鲜明的场所精神;开放空间环境则是完善城市层级化的公园系统,并以可亲近的绿道和篮网网络加以串联,强化开放空间服务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

最后,则是强调城市社会治理。也就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题,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真正实现城市的共治共管、共建共享。比如在社区层面,可以探索社区规划师制度,通过自下而上的社区规划,吸引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甚至鼓励居民资助设计小区环境,既有利于形成社区的可识别性和个性,又可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与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