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长乐:建设长江经济带的产业分工与合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28 浏览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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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依托长江的天然纽带作用和巨大的航运物流功能,形成了紧密的产业合作联系和鲜明的地区分工关系,其产业经济发展和产业分工合作状况具有以下突出特点:一是长江经济带历来就是我国的城市、工业、商贸走廊,集中了一大批大耗水、大耗能、大运量、高科技的工业行业和特大型龙头骨干企业;二是上中下游地区受资源要素禀赋差异的影响,优势产业的地域分布迥异,区际产业发展的互补特征鲜明;三是上中下游地区产业结构相互融合,轻重工业、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业已基本形成。与此同时,长江经济带产业分工与合作还存在如下问题:区域市场化的发育程度较低,区域一体化的市场体系尚远未形成;行政区经济依然严重制约着跨地区的产业合作和要素的自由流动;中心城市产业高度偏低,制约区域产业的分工合作与优化升级;区域产业创新的能力和动力不足,所处产业链等级普遍偏低。促进长江经济带产业分工与合作,应从如下方面着力。

一、政府搭台、企业唱戏、规划引领,促进区域产业分工体系的逐步形成

为克服长江经济带地域跨度大、涉及省市及部门多的阻碍,有效打破行政区经济的藩篱,当务之急是要在沿江11省市及其所辖地市之间建立统一、及时、顺畅的政府协调协商、交流沟通机制,通过政府的主动引导和新的制度安排,形成上中下游之间产业分工合作与流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为此,可积极总结、借鉴(泛)长三角区域政府间合作的成功经验,使其从下游地区迅速推广扩散至上中游地区,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多方参与”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与产业分工合作新格局。

一是加强沿江11省市之间主要领导率团的互访与回访,通过相互学习、沟通交流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并逐步形成类似于(泛)长三角的主要领导座谈会制度或泛珠三角的政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尽快构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指导、沿江11省市常务副省长(副市长)定期议事、省市发展改革委具体操办的沿江省市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其主要职责是积极落实省市主要领导间确立的省市合作与共同发展的大政方针,并就沿江地区经济联动发展和产业分工合作所涉及的产业规划布局、产业发展政策协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对接、港航互动发展、流域共同治理等重大问题进行协调与磋商。

三是充分发挥沿江省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及其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对口交流、政策互动和服务监管的作用,拆围墙、除栅栏、降门槛,共同营造良好的区域产业分工合作、互利共赢的政策环境。

四是近期可以国务院即将批复出台的《关于依托长江建设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指导意见》为重要抓手,由沿江11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尽快落实其实施细则,并待条件成熟时适时成立由沿江11省市人大和政府共同授权的、由政府主导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长江经济带规划和协调发展专门委员会”,以充分体现和发挥区域规划在区域产业分工合作与经济一体化发展中的国家战略意图和引领带动作用。

二、深入挖掘区域产业分工合作的内生驱动力,以市场为核心,以互补为基础,以共赢为根本,以开放为动力,尽快形成“东西互补、海陆联动、双向开放、开边出海”的区域产业发展新格局

国内外区域经济与产业分工合作的一般规律表明:区域经济的特色在联合,优势在整体。联合是它的核心、精髓,而联合的前提和基础则在于分工与互补。鉴于长江上中下游之间的资源要素禀赋不同,产业发展的高级化程度不同,市场的培育、建设、开放程度亦各不相同,上中下游之间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产业发展特点,在互补联动中实现本地产业的调整升级和区域产业的整体优化发展。

一是抓住下游地区面临的制造业增长乏力、部分传统产能严重过剩、产业结构急需优化升级的转型压力和中上游地区产业发展大干快上、后来居上的要求急切的互补性,促进下游产业梯度转移、上中游产业有序承接、战略性新兴产业共同发展的区域产业合作新模式。

二是抓住下游地区资源能源短缺、加工工业瓶颈制约突出但资金、技术、人才实力雄厚,而中上游地区资源能源丰富但资金、技术、人才紧缺的互补性,促进下游优势产业经济要素西移、上中游资源能源东送的双向流动新态势。

三是抓住下游地区外向型经济强、嵌入全球生产网络程度深、海洋经济前景广阔的产业特色和上中游资源能源采掘加工、高效农业、国防工业、特色旅游业等优势产业突显的互补性,以长江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及海上丝绸之路这“一带两路”的国家发展战略的规划实施为契机,凭借以黄金水道为基础和天然纽带的、发展迅猛且日臻完善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本土企业与外资企业互补共生、内陆沿海双向开放、流域经济与海洋经济联动发展的区域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充分发挥沿江三大都市圈的引领带动作用,努力提升沿江中心城市的产业能级,形成合理的区域产业梯度

城市是工业、服务业等现代产业体系的主要载体。众多地域相邻、规模不一、功能各异的城市组合在一起,就演变成了一个功能分工明确、个性有同有异、城际联系紧密的都市圈或城市群,并会产生“多心组团、分层辐射”的集聚效应和“1+1>2”的整体组合效应,从而成为当代最新最高的区域空间组织形式。长江沿岸的成渝都市圈、中游城市群和(泛)长三角都市圈,构成了长江上中下游之间的巨型城市带和产业集聚带,三大都市圈之间的分工合作、紧密联系和联动发展不仅是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的根本措施,也是促进区域产业分工合作与整体优化升级的有效途径。

一是努力打破“工业立市、工业兴市、工业强市”的固有思维和“千城一面”的区域景观,各个城市都要根据自身的经济能级、产业特色及其在城市群中的地位作用,制定最适宜的城市产业发展方针,培育最具自身特色的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打造最适合自身发展的主体城市功能,并在产业培育有主有次、城市个性有同有异的分工合作中实现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二是做大做强上海、武汉、重庆等三大城市群的中心城市,不断优化其高端要素集聚、高端价值链塑造、高端商务服务功能培育、高端产业结构提升和高端发展管理输出的城市高端运作模式,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和绿色低碳经济,不断提升中心城市的产业高度,这样既可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对都市圈整体的引领、示范、辐射、服务和带动作用,又可为周边城市的产业错位发展和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留出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在都市圈内形成合理的产业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体系。

三是不断强化上中下游三大都市圈之间的产业关联和经济联系,通过拓展流动空间,促进经济资源要素在更大区域空间的流动和配置,加强城际综合交通和通讯、电力、防灾减灾骨干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联合建设等系列举措,不断促进和带动上中下游之间整体共同利益的培育和共同市场的形成。

近期的主要抓手之一,就是尽快启动和恢复成立已久但已名存实亡的“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并根据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不断扩大其流域上中下游之间、沿岸中心城市之间、区域大中小城市之间以及城市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的联络与沟通,不断完善其制度安排,提升其权威性和实效性。

四、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促进区域优势产业战略联盟的形成

龙头骨干企业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条件下的一种先进的企业组织形式,也是区域产业分工与合作的中坚和基石。

一是积极学习和借鉴“跳出浙江、发展浙江”的全新发展理念和浙江发展模式,打破“一亩三分地”的狭隘意识和“肥水不外流”的传统思维,积极鼓励当地企业特别是龙头骨干企业走出去,到沿江各地及国内外建厂布点,到沿江中心城市建立企业总部或研发、设计、运营、销售等企业中心,促进龙头骨干企业技术的垂直分工和生产的水平分工,并在更大的市场范围和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塑造企业品牌,锤炼壮大。

二是积极学习和借鉴上海港务集团已实施十多年的“长江发展战略”,通过对沿江主要港口的参股、控股以及兼并、并购股权、共同投资等多种市场化运作手段,不断加强和拓展与上中游的港口、航运、第三方物流等相关企业之间的战略联盟与产业合作,在跨地区产业合作中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和企业价值链、供应链的延展。

三是积极学习和借鉴上海大众桑塔纳紧紧围绕配件零件整车组装销售售后服务的产品链、供应链形成的本地汽车产业集群和异地汽车产业联盟,巩固、稳定和不断壮大核心产品产前、产后的分工合作与共同发展。

五、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激励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创新是产业持续发展、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出路,创新亦是产业分工合作机遇、方式、途径、手段不断涌流的重要源泉。

一是在技术创新层面,沿江各省市要积极加大研发投入和产学研合作,不断提高研发投入的回报率。上中游地区既要适时抓住长江经济带作为国家战略实施所带来的自身产业结构调整、新型产业发展的机遇,挖掘科技进步的内涵,又可主动瞄准下游地区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关键时期涌现出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和创新溢出效应。

二是在制度创新层面,上中下游地区可积极学习和相互借鉴彼此的先进管理制度和管理经验,如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高技术企业在“园区内注册、园区外发展”等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安排。再如上海漕河泾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与江浙及上中游地区尝试异地联合建园、开展“飞地经济”的互利共赢产业合作模式时,在园区共同管理模式、异地经济核算和两地利税分配等重要的管理环节及制度安排上形成了一系列的突破,目前已在上海郊区及其他省市建立8个“飞地园区”,实际效果显著。

三是在集成创新层面,沿江11省市可由一方牵头,联合组建大型工业技术创新项目联合体,重点对电子信息、生命科学、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技术产业的重大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环节开展合作创新与联合攻关。积极组建跨地区的大中型综合性研究咨询机构和小型专业咨询公司网络,利用最新科技成果和完备的信息系统,联合成立研发合作平台和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共同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