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刚:中国大都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理论体系构建——基于复合生态系统理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0 浏览量:16

来源:开发研究

一、引言

从全球层面来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球化日益加深和信息时代来临的影响下,区域品质成为衡量区域竞争力大小和吸引各种“流”的主要因素,而区域规划则成为提升区域品质,增强区域竞争力和更深层参与全球分工的主要手段。Le Gales(1998)等认为整个欧洲的20世纪后期都可以被视为地方和区域重新成为政策关注的焦点的时代,这种区域和空间的再发现可以反映在欧洲以及其他先进工业国家政治经济的主要变化上[1]。经济的组织结构从福特主义的大生产方式转变为后福特的弹性专业化[2][3],导致空间生产和消费新的循环和模式。地方或区域被视为经济发展的某种“增加值”,区域品质亦成为可以使在全球市场上自由流动的公司能够扎根的固定资产[4]。因此,20世纪末无论是泛欧洲层面还是全球性的地方层面都出现了各种尺度的战略空间规划的复兴,这种复兴亦被Simin Davoudi等人(2009)称为规划的空间转向(Spatial turn in planning)[5]。与这种转向相伴随的是地方性和地方行为在生物圈和环境系统承载力的可持续性上发挥着核心的作用,环境问题不断变化的范围和尺度不仅对环境的愉悦性和舒适性提出了要求,而且迫使人类更加关注生态问题[6]。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新区域主义、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城市等理念的影响下,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开展了旨在改善生态环境、缩小区域差距、提升区域品质、促进区域更深入地参与全球分工和竞争,并最终增强本区域和国家竞争力的各个层面的空间规划,其中以全球著名大都市(如纽约、伦敦、东京等)的空间规划最具代表性,对生态环境和公平的重视不仅成为这些规划所体现的核心思想,亦成为1990年代以来西方空间规划的主流理念[7]

新中国成立以来,区域规划在国家大政方针的指导和影响下,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传统的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主要目标的区域规划和国土开发理念未能很好地应对并解决我国区域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如生态失衡、环境破坏、恶性竞争加剧、区域差距扩大等。主体功能区规划正是作为对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区域发展理念转变和国内区域发展问题的应对而提出的,其对环境要素的重视、对公平的关注符合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际上空间规划的主流理念和人类社会对空间开发认识的演变规律[8][9]。因此,在“十一五”纲要提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概念之后,2010年6月12日,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将主体功能区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自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概念提出以来,有关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理论基础、指标体系、生态补偿措施等的探讨成为学术界,特别是人文地理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16]。理论基础是评判一种新兴的理念或思想是否具备科学性的主要标准,对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理论基础的探讨势必成为判定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否具备科学性和长久生命力的主要根据。

随着“城市世纪”的到来,城市已经成为人类最重要的空间集聚和活动单元。一方面,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大都市日益成为国家或区域参与全球分工和竞争的主要节点和竞争优势的主要代表,大都市的空间结构及可持续发展问题学术界探讨的热点;另一方面,我国大都市具有的雄厚经济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特定阶段,导致大都市的各个阶层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和良好区域品质的追求比其他类型空间单元的群体更迫切,也更主动,这与主体功能区规划战略实施的主要目的,即通过对区域生态和环境的保护和重视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对大都市层面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探讨和系统研究有望在夯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理论体系的基础上,让大都市层面的主体功能区规划成为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战略顺利实施和推广的突破口。

二、主体功能区规划理论基础的研究现状及问题的提出

西方现代区域规划经过近100多年的发展,产生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在此基础上,国内很多学者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国区域规划的理论基础[10][11]

主体功能区规划作为一种新型的区域规划和治理模式以及未来一段时间指导我国区域规划和国土开发的主流理念,很多学者都试图运用本学科的理论对其进行解读,并尝试建构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理论体系。从研究方法上来看,可以将对主体功能区规划基础理论的研究划分为两类:其一是对现有理论的筛选,即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主旨、思想和理念着手,结合本学科的现有理论,寻找两者的契合点,筛选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理论基础[12-14]。其二是构建新的理论模型,即在把握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本理念的基础上,构建新的基础理论模型,对主体功能区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解释[15]

当前,大多数对主体功能区规划理论基础的研究均采用对已有理论进行筛选的方法,虽然这种方法能够把握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理念和内涵,但是理论的选取上却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和主观色彩,使得构建的理论体系五花八门,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同时,针对某类地域空间探讨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独特性的研究比较少,对城市层面(尤其是大都市层面)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理论基础、指标体系和实践检验等进行系统性研究的尚不多见。因此本文尝试运用复合生态系统理论构建大都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理论体系,从而使得大都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理论体系更具系统性和科学性。

三、复合生态系统理论

“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SENCE)理论是上世纪80年代我国著名生态学家马世骏先生提出的,该理论指在特定区域内的以人为主体的社会、经济和自然系统通过协同作用而形成的复合系统。该系统是以人的行为为主导、自然环境为依托、资源流动为命脉、社会体制为经络,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共生的复合体系,是自然子系统、社会子系统和经济子系统耦合所构成的复合系统(如图1所示)。

 

复合生态系统强调系统内部的层次性、系统的整体性以及动态相关性。首先,复合生态系统理论认为竞争是促进生态系统演化和人类社会进步的一种驱动力和催化剂,强调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潜力的充分发挥。其次,复合生态系统理论强调人与自然之间、不同人类活动间以及个体与整体间的共生或公平性原则。共生和公平性强调发展的整体性、平稳性和和谐性,注意协调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间的相互关系,强调体制、法规和规划的权威性,倡导合作共生,鼓励协同进化。

马世骏及此后一些对复合生态系统进行研究的学者认为城市是极具代表性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17][18]。城市中的自然子系对社会子系统产生环境影响,并为经济子系统提供经济活动需要的资源(如土地、水等);经济子系统一方面为社会子系统提供产品,另一方面通过为自然子系统提供物质来维持自然子系统的良好运行;社会子系统在为经济子系统提供劳动力的基础上,亦因本身的活动对自然子系统产生影响,社会、经济和自然三个子系统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组成了城市复合生态系统。

大都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将都市视为一个整体(系统),按照资源环境承载力、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划分出的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以发展经济、集聚人口及各种产业活动为主,可以视为区域的经济子系统。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主要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和提供生态服务的功能,可以视为区域的自然子系统。区域内的人、政府和各种非政府组织可以视为区域的社会子系统。因此,大都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理念充分体现着复合生态系统理论将空间划分为三个系统,各子系统发挥自己的作用和优势功能,共同保障城市复合生态系统的良性运转的核心内涵。

四、基于复合生态系统的大都市主体功能区规划重构

大都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按照城市系统内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在综合考虑城市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将城市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发挥各个功能区的主体功能,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区域的整体性和公平性。这同复合生态系统理论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强调区域的整体性、公平性和动态相关性的核心特征和理念非常吻合。

大都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城市空间的合理划分和正确定位,实现城市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即通过协调各个主体功能区之间的发展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物质生产环境、社会文化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从分析组成整个空间系统的各个子系统(社会、经济和自然子系统)出发,探讨各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和共生耦合关系,可以为主体功能区规划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规划指导。

总体来看,大都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复合生态系统理论在大都市层面的二次开发和再应用,重点处理经济(以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为主)、环境(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和社会(政府、NGO以及个人等的作用)组成的城市系统的协调发展关系,其中环境系统(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以提供生态服务为主,经济系统(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以发展经济和提供经济服务为主,社会系统在接受经济、生态服务的同时,通过政府、NGO和个人的活动对经济和环境子系统产生影响并提供治理服务。

 

此外,大都市的经济系统(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主要通过发展经济提升大都市在全球生产网络体系和全球城市等级体系中的地位为主,区域空间结构理论(点—轴—网络模式)可以为其提供较好的发展支撑;环境系统(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充分体现了劳动地域分工理论的新诠释,即基于“生态”或“环境”要素交易的区域分工模式;社会子系统(政府、NGO和个人)通过政府制定分区发展政策,结合NGO和个人的参与对经济和环境子系统进行区域整合及治理;整个大都市复合生态系统的发展目标就是实现大都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大都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理论体系是基于复合生态系统理论的区域空间结构理论、劳动地域分工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以及区域管治理论的新应用,其中区域空间结构理论体现着大都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发展原则,劳动地域分工理论体现着分区原则,区域管治理论体现着治理原则,可持续发展理论(或理念)不仅体现着主体功能区规划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原则而且是整个系统及主体功能区划所要实现的目标(如图3-2所示)。

五、小结及展望

本文基于人文地理学、城市地理学和生态科学的学科背景,借助复合生态系统理论,探讨了大都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理论体系,认为大都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理论体系是基于复合生态系统理论的区域空间结构理论、劳动地域分工理论、区域管治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新发展和新诠释。对于大都市层面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其他问题,如指标体系的构建、实施流程、绩效考核、生态补偿等尚未涉及,这些问题也将是对作者对大都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研究的主要方向和内容。

主体功能区规划自产生以来就一直存在着“中央热、地方冷”的现象,与中央政府不遗余力地推进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地方政府在进行主体功能区规划时的虚与委蛇和应付差事。究其原因,主要包括:其一,无论是优化开发区还是限制开发区的地方政府,始终将发展地方经济,提升GDP作为政府行政的主要任务和官员升职的主要路径,这既与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套的绩效考核标准尚不完善有关,亦与多年来形成的地方政府各自为政的“行政区经济”和从政理念分不开;其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推进和实施尚未找到较好的突破口,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主要目的和思想的核心是在国土开发过程中强调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但是根据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来看,只有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物质财富有了一定的积累时,其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才会比较高,并会产生协调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动性和内在需求,而不仅仅从中央政府的命令出发被动地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措施。因此,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应该以经济基础较好的地方(如大都市)作为突破口,在对其理论和实践进行系统研究和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向其他地方推广。同时,主体功能区规划亦是实现我国区域规划由单纯的自上而下向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的一次有益尝试;其三,主体功能区规划自提出以来就饱受质疑,很多学者批评其可操作性差、剥夺了限制开发区发展经济的权利、将导致区域差距进一扩大等问题。但是任何理论或理念的形成都是时代的产物,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以前粗放式的经济增长和GDP至上理念所导致的生态环境恶化、资源浪费严重、区域差距扩大等问题,主体功能区规划首次强调区域规划应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首要考虑的要素,同以往仅仅出于政治、军事或经济目的而进行的区域规划和国土开发无疑是一大进步。虽然其尚存在很多的问题,但是对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探讨和深入研究并给予完善正是人文地理学和相关空间规划学科未来一段时期的重任。现有的区域规划理论和思想基本上都是西方发达国家学者在研究本国和其他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基础上提出的,这些理论或学说能够很好地解释西方国家的空间规划演变过程,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来说尚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借助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提出和实施,探讨适合发展中国家的区域规划理论和可持续发展模式势必成为中国人文地理学和区域科学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基金项目:西安外国语大学校级项目(11XWB20);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研究(10ZD&01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基于生态文明的区域发展模式研究(4107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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