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安:作为超大城市,上海为何要推进乡村振兴?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9 浏览量:22

来源:上观新闻 2023年02月26日

上海作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的超大城市,正朝着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迈进。有人曾问我:作为超大城市,上海还需不需要乡村?我的答案是:需要。在我看来,上海不仅要进一步强化破解“三农”问题的紧迫感,还应该率先成为全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排头兵、先行者”,打造超大城市乡村振兴的新样板。

当然,作为超大城市的乡村,或者说郊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条件、目标、要求、政策与其功能定位是密切相关的。因此,上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村地区有着不少差异。那么,上海乡村发生了哪些变化?在新时代,上海乡村又需要承担怎样的功能?实施乡村振兴需要进行哪些思考?所有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今天的演讲,我围绕上述问题,跟大家谈谈个人的一些思考。

超大城市乡村发生了哪些变化

作为超大城市,上海的乡村与全国其他地方的乡村相比具有共性的一面,也有个性特色的一面。应该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上海的乡村已经开始显露出一些不可逆转的变化,更有可能演变成为未来乡村发展的基本趋势。

这些主要变化,我们不妨从“三农”角度进行比较形象化的描述。第一,农民出现“三多三少”:外来农民逐渐增多,本地农民逐步减少;职业农民逐渐增多,兼业农民逐步减少;新型农民逐渐增多,传统农民逐步减少。第二,农业呈现“三增三降”:二、三产业元素逐渐增加,农业自身元素逐步下降;社会资本比重逐渐增加,农业自有资本比重逐步下降;新型经营模式逐渐增加,传统经营方式逐步下降。第三,农村显露“三增三高”:外来人口流入逐渐增加,农村社区多元化程度逐步提高;农村青年流出逐渐增加,农村社区老龄化程度逐步提高;农村城镇化元素逐渐增加,农村社区管理难度逐步提高。

应该说,超大城市乡村的发展变化,有其必然性,也有特殊性,更有时代性,这就使得上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着一些与以往不同的新形势、新特点、新机遇、新瓶颈以及新任务。尽管如此,从总体上来把握,上海乡村还是要在坚持“三底线、三不变”原则的前提下,在实践层面上予以探索创新。“三条底线”是指: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三个不能变”是指:集体土地所有权不能变,农地农用不能变,农民的基本权益不能变。

综上所述,这既是作为超大城市乡村功能定位的现实基础,也是进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所面临的时代背景。在这个前提下,结合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目标和一系列国家战略的实施,无论是上海乡村的功能定位,还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都需要体现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上海特点。凡具有上海乡村个性特色的,可以积极探索与创造经验;凡具有全国乡村普遍共性的,可以从法律规章等层面上进行制度固化。

从三个新视角看超大城市乡村功能

上海,不能就上海论上海,同样,对上海乡村功能的认识,也不能仅仅局限在市域范围,而应具有长三角、全国乃至国际的视角。唯有如此,上海乡村功能定位才能具有大视野、大格局、大战略。

从长三角来看,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引领下,上海与长三角相互融入明显加速,区域合作明显增强,城际功能及产业分工明显深化。从区域内部构成因素来看,上海乡村与长三角地域相连、人缘相亲、文化相融、经济相通,具有与长三角共同发展的良好基础,因此,可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与周边地区进行相应的联动发展。基于此,上海与江苏、浙江两地接壤的乡村,可以建设若干个“共建、共生、共利、共荣”的发展圈,起到乡村振兴一体化发展的示范作用;可以对一些乡村振兴项目实行联合开发,共同立项、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可以培育一些区域乡村联动发展的“闪光点”,推动跨区域投资等;可以选择一些关联性较大的产业链供应链,培育成为一体化发展抓手等。

从全国来看,如果说中国农村改革发端于全国最贫困的地区之一,那么,最早破解“三农”难题和率先实现乡村振兴的乡村,应该出现在全国最发达的地区。作为超大城市的上海,不仅是全国最发达的经济中心城市之一,而且正在加快建设“五个中心”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并加快实施一系列国家重大战略。因此,上海在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过程中,如果把乡村建设好了,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了,不仅可以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功能定位和发展内涵相匹配,也可以成为全国实现乡村振兴的领头羊,起到应有的示范作用,并且充分体现出国家战略、上海使命、乡村愿景的高度统一。从这个高度出发,上海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便会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

从国际来看,由于各个国家行政区划设置不同,我国的城市概念同国际上有着明显差别。国外大城市一般只有城区没有乡村,而我国的城市基本上都是城区和乡村的组合体,这就使得上海城乡具有行政区域的高度统一性,在经济结构与要素价格上呈现出相对落差。这两大制度性和经济性的特征,为超大城市发展提供了回旋余地。一方面把乡村作为“城”的外延来做文章,有利于形成城乡“一盘棋”意识及互补性的发展战略,有利于乡村成为大都市发展的重要腹地、缓冲地带及多功能多样化的基地,有利于在思想观念、推动机制、舆论导向上为缩小城乡差别提供基础性准备。另一方面,又要充分体现乡村作为“乡”的内涵,不能以“城”替“乡”,而应以“城”带“乡”,尤其要形成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联动”的整体态势。

超大城市需要怎样的乡村功能

上海的乡村,既是超大城市中心城的扩展区、连绵带,又是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产业、人口、就业的主要分布区,并且肩负着优化城市环境的特殊职能。这既是超大城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乡村进一步发展的基本方向。因此,无论从哪个视角出发,上海的城区和乡村,或者说中心城区和郊区,都是超大城市谋求进一步发展的“中流砥柱”,都各自发挥着重要作用,不可偏废,也不能“一头重,一头轻”。从上海建设“五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以及推动形成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客观要求来看,超大城市乡村还应发挥出一系列新功能。

第一,全市综合经济实力增长的“组合”功能。超大城市的乡村,已不再停留在为全市经济发展“添砖加瓦”这个层面上,而是成为中心城区和郊区“两相组合”的中坚力量,因此,也就有了上海“繁荣繁华看市区,经济实力看郊区”的生动呈现。这不是“摊大饼”的需要,而是超大城市功能开发的必然。例如,一些乡村地区,变成了各类开发区,成为郊区各个新城的一部分,进而推动了郊区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一些乡村地区,培育了一系列旅游景点,打造了各具特色的古镇,进而推动了郊区休闲旅游业发展;传统农业通过“接二连三”,发展了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进而提升了农业发展能级。如此,不仅改变了乡村,而且使得整个郊区的经济实力不断发展壮大。

第二,大都市圈空间伸展的“扩充”功能。如今的超大城市乡村,不仅已经与中心城区的空间伸展融为一体,而且也与长三角形成了内外连接、相互呼应和支撑的大都市圈或城市群。经过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上海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的配置和布局已经从以往的600平方公里走向了6000平方公里,也就是从外环线之内扩展到了包括郊区在内的整个市域范围,并且逐渐构建形成了上海大都市圈。其结果,一方面带动中心城区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和能级提升,改善了城区的空间结构和产业结构,而郊区则成为全市制造业的重要基地,同样丰富了产业结构;另一方面推动了郊区城镇化发展进程,如“五大新城”建设,不仅在郊区打造了五个中等城市,而且与中心城区以及江苏、浙江的周边城市一起构建形成了上海大都市圈。

第三,国内外经济要素流入的“承接”功能。通过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超大城市乡村已经发展成为承接国内外经济社会要素流入的重要阵地。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随着城市功能的调整,中心城区产业开始逐渐向郊区迁移和扩散,使得郊区的承接功能得到充分显现。与此同时,郊区也吸引了来自国内外各类产业、企业的纷纷入驻,可谓接纳了存量经济,又吸纳了增量经济。另一方面,随着大量的产业和企业的进入,郊区承接了大规模的劳动力,尤其是从事制造业的劳动力以及外来劳动力,与此同时,随着上海人口规模的逐年逐加,使得中心城区大量人口开始外溢,最终也都落在了郊区。例如,布局在郊区各处的“大居”,就承接了大量的中心城区外溢人口。

第四,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内外辐射的“走廊”功能。随着超大城市集聚功能的提升和辐射能量的释放,上海与长三角、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国经济社会要素流动的内涵在不断丰富、规模在不断增大、速度在不断加快,其中很多要素的流进流出不仅都会经过郊区,而且还有一部分要素会沉淀下来,这就需要超大城市乡村能够发挥“走廊”功能。例如,航空客运走廊、航运物流走廊、产业集群走廊、旅游景点走廊、绿色居住群走廊等。2018年3月,我曾经在全国两会上提出长三角地区可以共同打造“四条走廊”:G60科技创新走廊、G50绿色发展走廊、G42高端智能制造走廊、临海临港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廊。这些经济走廊的打造形成,实际上都离不开超大城市郊区的承载、嫁接和建设。

第五,维系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健康发展的“屏障”功能。由于城市规模的超大,容易造成“大城市病”突出,并且会面临一系列的生态环境压力。与此同时,因为乡村及农业特质使然,超大城市乡村必然担当着维系全市生活生产所需水体的活化、净化、储存,循环的江海、湖泊、河流、湿地等资源的作用发挥,以及不断增加绿色面积和提高绿色质量的生态重任,因而成为超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屏障”。例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净化空气,增加绿地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提升水质,增强涵养水源的能力,进而大大缓解超大城市的“热岛效应”,整体优化生态环境,对“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地更绿”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六,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全方位的“服务”功能。实际上,超大城市乡村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发挥着一系列服务功能,而这些服务功能还在不断丰富和增强。其中三个方面服务功能尤为突出:在“供应服务”方面,可以为超大城市提供绿色、安全、无公害和标准化的各类农产品(6.050, 0.04, 0.67%),解决城市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问题;在“居住服务”方面,可以通过吸纳和消化逆城市化趋势中所出现的中心城区外溢人口,疏解中心城区人口密度过高问题,改善全市人口布局;在“休闲服务”方面,可以提供城市居民休闲、度假、旅游等服务载体,通过发展观光农业、休闲旅游、民宿,使得整洁的村容、便捷的交通、与都市截然不同的田园风光成为大都市居民缓解压力、放松心情的“解压地”“充电地”。

超大城市乡村振兴的“六个需要”

对超大城市乡村功能的充分认识,是为了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有效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农业发展、农村兴盛、农民富裕。因此,我们需要在以下六个方面进行必要的思考。

第一,需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和物质准备。在超大城市,尽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和条件比较好,但跨越城乡鸿沟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也是不能轻视的,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应该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基于此,推动超大城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不能急于求成,但应有紧迫感,这就需要制定完善好中长期的统筹规划,明确方向、瞄准目标、落实责任、精准施策,然后予以分步实施,从而成为长三角、长江流域乃至全国率先实现乡村振兴的“领头羊”和“样板房”。

第二,需要辩证地认识城乡差异的基本内涵。古今中外,城乡差异无处不在,一些发达国家经过努力,有的方面消除了,有的方面却依然存在,我国也同样如此。为什么呢?这就需要辩证地去认识城乡差异的内涵。例如,农业与工业及服务业的差异是产业性质和特征所决定的,而农村的生态特征和自然风貌当然也应与城市有所差异,凡此种种,既不可能消除也不应该消除。这就提醒我们,如果机械地理解消除城乡差异,就有可能把农村搞成“城不城、乡不乡”,弄到最后就成了“夹生饭”。

第三,需要遵循农业、农村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一般来讲,大城市往往对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冲动比较强烈,实践经验也比较丰富,这无疑为乡村振兴创造了有利条件,但不能因此简单地套用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思维去指导乡村建设,更不能机械地照搬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模式。应该充分遵循农业、农村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更要使农村内生力量和外部推动力量的劲往一处使。同时,也需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唯有如此,超大城市乡村振兴才能真正有效、有序地实施起来。

第四,需要强调系统集成的理念。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提出要扎实推动乡村的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这充分表明,超大城市乡村振兴是一个综合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推动。以往的发展经验也表明,单兵作战仅仅是基础,更重要的是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行系统集成,进而产生整体效应。为此,需要形成组织体系,明晰操作主体,强调综合协调,落实统筹规划。

第五,需要明晰乡村振兴的基本取向。当前,乡村振兴最重要的是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多予”的核心在于:多推动城市资源向乡村倾斜,多为乡村建设提供资金,多为农民收入增长打开门路,多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全面支撑。“少取”的核心在于:执行最严格的土地制度,保护好乡村各类资源,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放活”的核心在于:深化农村改革,理顺体制机制,释放农村活力,推动农业发展,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第六,需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路径。一方面,工业反哺农业的最直接体现之一,就是所谓的“工业下乡”。昔日的乡镇企业曾经起到过这个作用,而当今郊区的各级开发区以及新城建设都可以成为农民非农就业和农民收入增加的一个重要载体。另一方面,城市支持农村的直接体现之一,就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以及推进城市资源向农村的流动和配置。要通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使两者的社会事业和生活水平实现有效对接,脚踏实地、有的放矢地去消除城乡在收入、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人居环境等方面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