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 对能源电力行业发展影响深远

来源:国家电网报 发布时间:2024-08-20 浏览量:14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提出将碳排放指标及相关要求纳入国家规划,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并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衔接,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有助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对能源电力行业发展影响深远。

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政策体系加快建立

能耗双控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促进节能降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国家“十一五”规划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降低作为约束性指标,国家“十二五”规划在把单位GDP能耗降低作为约束性指标的同时,提出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要求。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进入“十四五”时期以来,能耗双控制度不断完善。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接连出台政策,落实相关部署。今年,《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发布,明确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

碳排放双控制度目前处于加速建立阶段。2023年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今年年初,《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及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发布,内蒙古成为全国首个落实国家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省份。5月份,《山东省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实施方案(2024-2025年)》出台,提出到2025年年底具备全面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的基础和条件。

8月2日发布的《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相关标准和产品碳足迹标准出台实施,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基本建成并定期更新,相关计量、统计、监测能力得到提升,为“十五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

双控制度转型推动形成能源供给和消费新格局

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将改变经济社会发展用能模式,推动形成能源供给和消费新格局。

可再生能源发展将持续提速。随着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可再生能源消费将成为各地新上项目满足相关考核要求的重要手段。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展迅猛,将推动可再生能源直供电、“新能源发电+增量配电网”等新模式发展。同时,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面临更多、更大挑战。以福建省为例,目前70%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接入380伏及以下配电网,若其大规模接入,配电网尤其是农网将面临反向重载、过电压等诸多挑战。

区域能源电力交易结构将向清洁化转变。现行碳排放核算方法中,电力调入调出蕴含的碳排放不区分电源类型,按照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计算碳排放量。《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工作方案》明确,将化石能源电力净调入(调出)蕴含的间接碳排放纳入核算范围。这意味着煤电送出蕴含的碳排放将在受入地中核增、在送出地核减,进而促进清洁电量跨区交易。未来,伴随经济的发展,经济发达地区的受入电量需求将增加。若清洁电量调入不纳入双控考核,相关地区对清洁电量的需求也将进一步增加。

碳排放监测等新兴业务前景广阔。碳排放监测是掌握碳排放变化趋势、有效开展碳减排工作的前提。但我国碳排放监测系统建设起步较晚、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质量不高。《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工作方案》提出,推动碳排放智能监测,在电力行业率先推进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该举措表明了对电力数据的认可,也对电力数据在碳排放监测中发挥作用提出了要求。电力数据准确性高、实时性强、价值密度大、采集范围广等优势将充分发挥,有望在相关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并衍生出一批围绕“以电算碳”技术开展的新兴业务。

电网企业需推进电网升级和涉碳业务发展

在能源电力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电网企业需要瞄准发展趋势和关键问题,推动电网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新要求,服务实现“双碳”目标。

推动配电网升级,引导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健康发展。以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承载能力为目标,电网企业一方面要做好新能源发展与电网规划的衔接,通过网架优化、改造升级、数字化转型等方式提升电网的承载能力;另一方面要超前研判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发展形势,在并网规模管理、涉网技术标准、电网承载力评估、项目备案、储能配置、运行监督等方面出台规范性措施,引导相关项目合理布局、有序建设。

响应能源消费结构转变需求,加快提升跨区域清洁电量输送能力。电网企业要紧跟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进程,统筹考虑省间输送电量的增长需求,结合“十四五”“十五五”时期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开发情况,梳理需提速的清洁能源发电项目配套送出工程,推动工程尽早纳入规划、建设、投产,支撑清洁电量跨区域消纳。

保障涉碳新兴业务规范性,及时明确电力领域碳核算统计标准。电网企业需要紧跟政策导向和市场价值取向,优先组织制订电力领域碳排放核算、统计、监测、评价标准,探索电力数据在碳足迹、碳标签等方面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