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军:长三角经济合作模式:政府推动和企业主导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9 浏览量:24

来源: 《浙江经济》

转型经济时期,如何打破地区之间的行政壁垒,促进产品和要素的流动,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是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课题。长三角经济合作不再简单的依靠行政、计划和政府间的协调手段,而是将政府的作用集中在撤除区域行政壁垒,提供区域无差异的公共产品,同时在更多的方面,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将企业推上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前台,达到企业发展、地域发展和经济一体化的多赢目标。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核心问题是区域经济合作。如何加快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关键在于解决长三角各次区域以及各城市之间的经济合作问题,形成经济发展的合力。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是一个大的话题,本文主要就政府推动、市场导向、企业主导的区域经济合作模式展开分析。为了缩小讨论的范围,本文将分析对象集中在长三角南翼的主要城市,即浙江省的杭州、宁波和上海之间。

区域合作政府推动不可缺

所谓政府推动,主要体现在政府协调主动撤除各种妨碍区域间要素和产品流动的行政壁垒,提供无差异的公共产品方面。具体地说,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包括浙江和上海在内的长三角各次区域政府部门要加快改革步伐,强化完善市场机制的工作,同时加强各次区域间的政策协调。

首先,在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上,沪杭甬三地应该形成高度的协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同城化”。这个“同城化”的过程是需要政府推动和领导的。同城化包括两部分:一是硬件的同城化。加快三城市之间,首先是杭沪之间的轨道交通建设,无疑是三地区域经济合作的第一重要的事情。打造城际交通实际上包括三个部分:城际轨道交通、城内轨道交通和城际城内的联网,只有建立了这个系统,才有同城化的物质基础。二是软件的同城化。核心是以人为本,弱化居民的属地意识,撤除造成不同城市居民之间的社会心理壁垒和等级意识的制度壁垒。借鉴国际上的管理经验,可采取国际通行的方式,消除居民迁徙的地域限制,减少居民在长江三角洲城市之间迁徙的制度成本,这是政府部门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的关键之举。

其次,沪杭甬三地政府应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政策环境,政府要尽量少地参与对企业的直接投资,对目前尚由各级政府部门掌控的公共资源,如土地的供给和税收的减免等,要保持高度的政策透明性和政策的有效性。

第三,减少政府在公共产品领域中的重复投资,避免资源浪费。在一些规模大、资金密集的上游产业,主要是化学原材料、钢铁等基础材料产业,在目前的转型时期,还需要政府作为投资主体介入,但要加强各地政府间的协调,避免出现产品的过度竞争和非市场化的竞争。

第四,建立政策协调机制,实现浙江和上海、杭州和宁波的地方经济政策的基本统一,这是建立平等的市场竞争机制的基础。经济政策的协调统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统一地方税税种与税率,避免引起地区间政策的不平衡;统一协调财政补贴政策;统一协调投资政策,特别是在冶金、化学工业原材料等上游工业项目上必须有政府层面的协调;统一协调引资政策;做好土地政策的协调,规范土地使用政策;统一开发区规划,避免官方政策与财政因素的干扰,避免非市场化的恶性竞争与财税资源、土地资源的大量流失。

综上所述,在区域经济合作中,政府部门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长三角各次区域政府的政策的协调统一,对于推进沪杭甬区域经济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区域合作主导力量是企业

随着国际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加速,区域经济发展和市场化的主要动力将逐渐由各类企业来承担。与此相适应,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推进力量也在逐渐由各级政府部门转向企业。因此区域经济合作的主导力量,应该是企业而不是政府。企业主导的区域经济合作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上:企业间的地域分工和企业内的地域分工。我们通常所说的地区之间的产业分工,其主要载体就是各地企业之间的分工,以及跨地域企业的企业内地域分工。

随着改革和发展的深入,地区间要素流动壁垒的弱化,长三角区域内部的产业转移和企业跨区域发展开始兴旺起来,由此而来的企业内的地域分工,正在成为长江三角洲经济生活中的新现象。

所谓企业内的地域分工,主要是指企业跨区域发展后,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形成企业内部分工的行为。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寻求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突破原有的地域条件限制,进行企业布局的调整和产业转移,实现跨地区发展,就成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发展战略。这种企业行为的结果就是形成企业内部的地域分工。

企业内的地域分工的展开,从微观经济角度是为了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和寻求企业自身的发展,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从宏观经济角度,或者说从经济地理或区域经济的角度分析,企业内分工的展开,以及由此而来的大量的跨区域企业(或者无区域企业)的出现,对于更广范围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包括杭州和宁波的一些企业在内的浙江企业一直在不断地“走出去”,而上海是浙江企业“走出去”的“热点”地区。浙江企业到上海谋求发展,从微观经济层面上讲,促进了企业自身的发展,而从区域经济层面上讲,则是强化浙沪区域经济联系,促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途径。

由于杭州是浙江省的省会,长江三角洲南翼的中心城市,因此也是浙江一些民营企业总部集聚的热点地区,应该不断地完善杭州的企业服务环境,鼓励外地企业在杭州建立他们的企业总部或者其他据点,通过企业跨地区发展,促进浙江和上海,以及沪杭甬区域经济合作。如吉利汽车就准备将企业总部迁到杭州、同时在宁波、台州建立生产基地,又准备在上海设立研究开发机构。这种利用各地的资源优势来推动企业发展的企业内地区分工行为,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地区要素流动壁垒的破除,将会越来越普遍,这种受市场导向的由企业主导的区域经济合作模式,应该给予鼓励和提倡。

区域合作的政策建议

1.建立沪杭甬区域经济合作机制,首先要做的是构筑和完善沪杭甬城际快速交通体系。这不仅仅是交通部门的工作,而应该是政府部门的中心工作之一。建议有关部门成立一个跨部门、跨区域的权威机构,来协调推进这项事业。发展快捷的交通网络主要包括三层次:一是杭州市市内交通体系的建立;二是强化沪杭甬城市圈的交通体系;三是建立顺畅的城内和城际之间的交通换乘体系。从城市规模、人口规模、发展方向、长三角城市带的功能定位等综合因素考虑,杭州应该尽快建设以地铁或轻轨为主的大城市公共交通框架体系,逐渐减少对汽车的需求,以形成高效率、高密度、清洁的城市空间。为此,在杭州湾地区形成以通勤铁道和城际列车为主的城际交通网络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考虑到沪杭甬之间众多的中小城市,并有可能发展成为城市连绵带,在沪杭甬三角地带建设更为贴近一般居民日常生活的城际客运专线(轻轨),可能要比建设高速铁道更为合理。这样的城际轻轨更容易和城市内部的轻轨和地铁直接联网,成为三地之间的通勤列车,促进三地同城效应的实现。建设市内和城际之间的轨道交通网络,经济上的障碍是前期投入大,且单纯依靠交通收入,收回成本周期长,国外解决这个问题有成功经验,就是将线路周边的房地产业和轨道交通线路捆绑开发。

2.区域经济合作要坚持政府推进、企业主导的方针。要摒弃传统计划经济思想的束缚,不要眼睛只盯着政府部门。区域经济合作的主体是企业,是事业单位,是法人单位,甚至是每一个公民。杭州和上海的区域经济合作,对杭州来说,目的主要是利用上海的资源,发展杭州经济。这些资源,有一些是受上海地方政府控制的,比如一些市场准入的政策、基本建设投资等等,这些需要两地政府协调,但更多的资源并没有什么部门控制,可以通过市场行为获得,就看你有没有眼光去发现去利用。作为杭州地方政府部门,开展沪杭甬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的工作就是创造条件,形成环境和氛围,引导本地的企业和各类事业部门、创业者、潜在创业者去贴近上海,利用上海,发展自己,创造多赢。

3.沪杭甬区域经济合作应该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循序渐进的展开。从产业协作的角度,可以先从第三产业的合作开始,如旅游业、会展业、餐饮、娱乐、交通、科技、教育、文化、商贸、物流、金融、贸易等等产业,可以先期推进区域一体化合作。一般来说,第三产业有服务半径的制约,展开合作后容易产生规模递增效应,形成多赢局面,而后逐步将区域合作推向全产业。

4.沪杭甬区域经济合作,可以更多的采取项目合作的方式,重点推进。如利用上海世博会、杭州西湖博览会、杭州世界休闲博览会等影响较大的项目,彼此协调,互相配合,采取合作行动,不断积累,形成惯例。除此之外,可以在长三角合作的框架内主动展开一些区域经济合作项目,如合作建设城际轨道交通,合作进行开发区建设,合作进行观光、旅游、会展项目建设,合作进行大学城建设、合作进行小区建设等等。还可以打破地域限制,合作建立跨区域的研究开发机构、科技培训教育机构,如长三角或杭州湾汽车产业研究中心、软件研究中心,等等。

5.沪杭甬的制造业的结构协调应该在长三角的框架中实现,做到“基础产业协调发展、新兴产业共同发展,支柱产业互补发展”。基础产业,主要指能源、电力、交通以及大型的原材料工业,如大型的钢铁工业等,应该从规模经济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角度,协调发展,以防止出现地区分割,各搞一摊和过度竞争。新兴产业如电子通讯设备制造、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软件、新材料等,应该集中整个长三角的合力共同发展,既有竞争也有合作,才能发展更快。对于那些已经在长三角形成产业集聚的产业,如纺织、化学纤维、电气机械、交通机械、专用机械等应该鼓励进行产品的差别化竞争和合作,进而形成以水平分工为主的产业分工体系,提高全区域产业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创新能力。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