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力群: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回顾与展望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9 浏览量:19

来源:浙江经济

示范区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即第一阶段2011-2013 年和第二阶段2014-2015 年。第一阶段的三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省级有关部门和沿海各市共同努力、扎实工作,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机制不断健全,规划体系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推进,海洋科教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各项建设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

 

(一)海洋生产总值较快增长,海洋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海洋生产总值较快增长。2013 年,全省实现海洋生产总值5508 亿元,比上年增长11.1%,比全国平均增幅7.6%高出3.5 个百分点,比规划基期2009 年的3002 亿元增长83.5%,年均增长16.4%;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9 年的12%上升为2013 年的近15%,上升3个百分点;浙江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超过10%。海洋经济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不断提升。

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编制实施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每年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涉海项目建设。2011 年11 月和2012 年9月,省政府会同国家海洋局先后举办两届中国海洋经济投资洽谈会,分别签约106 个和91 个海洋经济重大项目,总投资分别达3600亿元和2127亿元,目前签约项目开工率达50%以上。在今年6 月8 日召开的第十六届浙洽会暨第三届海洽会上,集中签约重大投资项目37个,总投资1669 亿元,其中海洋经济项目20 个,总投资1140 亿元。2012、2013 年分别完成海洋经济项目投资2000 亿元和2100亿元以上。一批重大涉海基础设施项目建成投用。

(二)三大核心任务稳步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动力进一步加大

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2013 年,全省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10.06 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910 万标箱,比上年分别增长8.4%和8.6%,比2009 年分别增长40.8%和70.8%。其中宁波—舟山港2013 年完成货物吞吐量8.1亿吨,连续五年保持全球海港首位,2013年集装箱吞吐量达1735 万标箱,居全国第3、全球第6 位。全省已建成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196个。

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开局良好。2011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2013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国务院先后同意舟山港口岸扩大开放5 个港区并新增开放面积109 平方公里,批复同意设立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舟山港综保区本岛分区通过了国家级验收并按期封关运作。省委、省政府先后批复设立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出台《关于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分两批下放舟山市400 项和116 项省级行政审批管理权限。已向国家报送舟山自由贸易港区建设方案。

现代海洋产业发展较快。2013 年,全省规上临港石化工业企业完成销售收入2900 亿元;船舶工业完成总产值880亿元;海洋旅游业实现收入约3009亿元;海水利用业增加值524.2 亿元,比2009 年增长116%,总产能超过12万吨/天;海洋电力增加值3.68 亿元,比2009 年增长183%;海洋生物医药增加值50.74 亿元,比2009 年增长104%。海洋新兴产业占全省海洋经济比重约30%,现代海洋产业初步形成集聚态势。

(三)支撑保障能力逐步提升,海洋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加强

政策支持保障有力。浙江已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财税、金融、用地、用海、开放及产业等6个方面共28项支持政策,省政府先后与10 多个部委以及30 家金融机构总部签署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十二五”期间,国家每年给予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财力补助6 亿元。国家发改委确定舟山为全国海水淡化试点城市。省政府决定2013—2015年将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规模由每年10亿元增加到12亿元。

科教支撑有效加强。浙江海洋学院长峙新校区建成投用,浙大海洋学院(舟山校区)建设进展顺利,目前全省已拥有涉海类高校21 所、涉海类省重点学科40 个。拥有涉海科研院所13家、国家级海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4家、海洋科技创新平台15 家。全省海洋科教发展水平加快提升,2013 年海洋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约为2.4%,科技贡献率达66%。

机制创新有序推进。省政府批准设立了5 个省级海洋海岛开发保护试验区,印发实施相关试验区规划方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明确凭海域使用权证可直接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相关手续。舟山市设立海域海岛使用权储备(交易)中心,象山县设立海洋资源管理中心。沿海市县开展了海域使用权证书抵押贷款工作。浙江省发放了全国第一本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成功举办了全国首场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公开拍卖活动。

下阶段推进示范区建设的主要思路

今后一个阶段,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海洋强省”战略部署,坚持“围绕一二三、实现六突破”的总体思路(围绕“一二三”:“一”是指建设“海洋强省”这一总体目标“; 二”是指实施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两大国家战略举措“; 三”是指构建沿海“产业集群”、“港口集群”、“城市集群”,实现三群融合。推进“六突破”:是指在海洋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海洋科教创新、区域试点示范、海洋生态保护、体制机制创新等六个方面取得新突破),争取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一)加快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

全面推进新区发展规划的实施,并做好相关专项规划和功能区规划的细化实化工作,加快重大平台和项目建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加快推进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建设。在本岛分区封关运作基础上,全面启动衢山分区开发建设,努力引进大宗商品保税储运中转加工和海洋新兴产业项目。以综保区为基础,探索试验自贸区相关政策。积极稳妥推进自贸港区申报设立。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和功能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实施新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开展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新区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亿元。

继续做好国家支持政策的争取工作。研究梳理新区建设重大事项,适时召开新区建设部省际联席会议,支持协调重大政策性问题。进一步争取国家在扩大开放、用地用海、产业发展、财税金融、体制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继续推进新区体制机制创新。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新区扁平化管理模式。推进投融资、海洋资源管理、海洋执法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探索建立与新区建设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二)加快推进海洋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推进实施海洋经济“822”行动计划,突出八大现代海洋产业,加快培育建设25个海洋特色产业基地,促进浙江海洋产业集聚发展。

在港航物流服务业方面,重点培育建设宁波(镇海北仑)现代港航物流产业基地、宁波梅山国际物流基地、舟山大宗商品港航物流基地、温州大宗散货港航物流基地、台州能源建材港航物流基地、嘉兴海河联运物流基地等6个基地。

在临港先进制造业方面,重点培育建设杭州大江东临港装备制造基地、台州临港装备制造基地、绍兴滨海新材料产业基地等3个基地。

在滨海旅游业方面,重点培育建设舟山海洋旅游基地、宁波南部滨海旅游休闲基地、温州滨海休闲旅游产业基地等3个基地。

在海洋工程装备与高端船舶制造业方面,重点培育建设宁波海工装备与高端船舶基地、舟山海工装备与高端船舶基地等2个基地。

在海洋医药与生物制品业方面,重点培育建设舟山海洋生物医药基地、绍兴滨海海洋生物医药基地等2个基地。

在海洋清洁能源业方面,重点培育建设温州海洋清洁能源及装备产业基地、台州海洋清洁能源产业基地、嘉兴海盐核电及关联产业基地等3个基地。

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方面,重点培育建设杭州海水淡化技术与装备制造基地。

在现代海洋渔业方面,重点培育建设宁波象山现代海洋渔业基地、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等2个基地。

另外,培育建设杭州海洋科技研发基地、舟山海洋科教服务基地、温州海洋科创产业基地等3 个科技产业基地,推进一批海洋科教平台及项目建设。

在此基础上,近期在特色产业基地内选择若干重点区块,重点加以培育建设,使之成为海洋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三)加快推进重大涉海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用地、用海、资金等要素保障,各项政策要进一步向涉海大项目倾斜,加快推进一批涉海重大项目建设。

在沿海高速公路与疏港公路方面,重点推进甬台温高速复线、嘉兴独山港区疏港公路二期、台州港头门港区疏港公路、329国道舟山段改扩建工程、温州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段疏港公路等项目建设。

在沿海铁路与城市轻轨方面,重点推进金温铁路扩能改造、乐清湾港区铁路支线、温州市域铁路客运S1 线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台金铁路、甬金铁路和头门港区铁路支线项目前期研究工作。

在跨海大桥方面,重点推进舟山六横大桥、三门湾跨海大桥、乐清湾跨海大桥、台州湾跨海大桥、岱山-秀山大桥、温州大门大桥、瓯江南口大桥、头门港区疏港公路大桥等项目建设。

在港口码头方面,重点加快推进舟山金塘大浦口集装箱码头、衢山鼠浪湖岛矿石中转码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多用途码头、台州头门港区一期码头、温州状元岙港区二期工程和乐清湾港区一期码头等项目建设。

在海河联运方面,重点推进杭平申线航道改造、湖嘉申线航道改造、京杭运河三级航道整治、乍嘉苏线航道整治和浙能独山港区煤炭中转码头内河港池等工程项目建设。

在沿海滩涂围垦方面,重点推进温州瓯飞一期、飞鳌工程、舟山小洋山北侧围垦、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象山道人山围涂、三门洋市涂围垦、上虞世纪新丘治江围涂等项目建设。

(四)加快推进海洋经济重大创新举措

建立省级海洋经济投融资平台。筹建设立“浙江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并尽快投入运行,争取尽快完成组建运行任务,同步组建省海洋资源收储中心并与省海投集团一体化运作,发挥省级投融资平台对全省海洋资源收储及涉海重大项目开发建设的功能作用。

加快推进港口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建设,不断深化规划、品牌、建设、管理的“四统一”,同时推进“统一营运”,打造国际强港、名港。积极推进全省港口联盟建设,加快形成以宁波—舟山港为核心,嘉兴港、温州港、台州港等一体化发展的港口发展格局。积极推进集疏运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海河联运、水水中转等多式联运。

推动建立三门湾区域统筹协调机制。组织实施《三门湾区域统筹发展规划》,建立三门湾区域省级层面统筹协调机制,推动三门湾区域生态环境统筹保护、基础设施统筹建设、资源要素统筹利用和产业发展统筹引导,将三门湾区域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的美丽海湾。

加快推进省级层面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深化实施象山、洞头、玉环、嘉兴滨海以及大陈岛等省级层面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研究探索相关创新举措,为全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示范、积累经验。

(五)加快推进海洋科教与生态保护工程

在海洋教育方面,加快推进浙江大学、浙江海洋学院、宁波大学等一批高等院校涉海学科建设,加强海洋科普教育和宣传培训工作。

在海洋科技方面,努力打造一批海洋科研平台,组织实施海洋工程装备与高端船舶制造技术、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技术、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等一批重大海洋科技专项,推进海洋共性关键技术突破。

在海洋资源管控方面,建立省级层面海岸线统筹协调机制,加快编制全省岸线、滩涂统筹利用与保护规划,完善海域、海岛、海岸线等海洋资源的储备、交易和使用制度,促进海洋资源有效管理和集约利用。

在海洋生态保护方面,加大近岸海域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整治修复力度,重点抓好杭州湾、乐清湾、三门湾、象山港等重点港湾的污染整治,继续推进实施一批海域、海岛、海岸带生态整治与修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