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力群:浙江,用规范创新引领阳光招标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07 浏览量:17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坚持规范铸魂、创新聚力,以全国试点为契机,找准方向、补齐短板、保持优势,大力推进浙江省招投标监管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主动作为抓实干

两张“金名片”增靓添彩。继2012年浙江省荣获了国家规范与创新招投标试点省后,2015年又被授予国家电子招投标试点省称号。这两个招投标试点,既是国家对浙江省招投标工作坚持打好法治、市场、改革3张牌的充分肯定,也是浙江省打破遇事先找“教条”、办事先看“惯例”、干事先想“常规”思维,探索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评标行为、监管行为的创新之路、科学之路和法治之路的主动亮剑,更是构建招投标新生态的重大政策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理论创新。这两张沉甸甸的“金名片”诠释了浙江省持之以恒、矢志不移推进招投标工作砥砺前行、凤凰涅槃的历史和蓝图。

两项“任务”保障有力。一是保障服务G20“不掉队”。G20会议是浙江省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招投标监管工作也以此为中心任务,以“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为G20项目开展一站式、零距离、绿色通道服务,保障G20的顺利召开。目前已完成5个项目12个标段,中标金额7.02亿元,保障了G20项目的顺利推进。二是稳增长促投资“不掉链”。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标段数1372个,累计中标金额810.67亿元,持续保持交易高位运行态势,其中不乏金台铁路、城际轨道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

两类“案件”下降明显。浙江推出推行示范文本、改革备案制度、强化失信惩戒、公开直播评标过程等系列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治歪风、除邪气,遏违法、减争议,坚持做好招投标市场这个生机盎然、繁花似锦的百草园“园艺师”,为市场主体“施肥、打药、浇水、除草、剪枝、嫁接”……在依法保障投诉、举报权利同时,加强对恶意举报、盲目投诉的治理,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做到“非法勿扰”。以省重点建设项目为例,2015年投诉、举报案件同比下降了37.24%,其中举报数量更是下降55.56%。在两类案件数量明显下降的同时,投诉举报的成功率却较以往有大幅提高,赢得了市场主体的好评。

“三项瘦身”保规范

四张清单一张网,权力瘦身。浙江大力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深化招投标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公布。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管权力的下放,不但实现统一“配给”,并且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让基层“点菜”,取消了工程建设不招标审批许可,同时开展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零审批”试点,以更有力、有效的“放”与“管”,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潜能。

清理规范性文件,制度瘦身。当地方、行业政策文件、标准“山头林立”,一些市场主体的招投标活动容易俗化成“钻空子”甚至“到此一游”,招投标监管也容易拿“规定”当“替罪羊”。近3年,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对浙江省2000年以来出台的33项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全面调研、评估、论证,废除7件、修改4件、保留22件。从制度上保证了法令统一,坚持一个标准,不分亲疏远近,不搞厚此薄彼,做到一碗水端平,以公平、公正的“等距离”赢得市场主体的信服和拥护。

标准化行政管理,裁量瘦身。简化调整“工作链”,深修简政放权之功,始终把程序简化、标准化作为规范招投标的制胜法宝。浙江省发展改革委陆续出台各项监管工作制度,编制全省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统一管理标准,制定招标文件备案规程等统一裁量标准,订立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统一工作标准。通过明确职责体系和运作程序规范,建立起与实际工作相匹配的标准化体系,用细化的自由裁量规则压缩监管权力的弹性空间,用严格的责任追究纠正制度落实的执行偏差,实现从一般的行政监管模式向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化监管模式转变,让招投标“工作链”普照“阳光”、直接“地气”。

“四大强身”促创新

充分利用电子手段,技术强身。用“互联网+”创新信息平台建设,招投标信息不再在“孤岛”中沉睡,实现大数据时代招标监管、服务“全天候”。一是加快电子招投标建设。2015浙江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公共服务、监管三大平台初步建成,实现交易过程、监督过程、合同履约过程3个“全覆盖”。2016116日,省重点工程全过程电子招投标全面启动。已完成线上招投标项目共计21个,其中全流程实战测试项目2个、全流程正式项目6个、简易代理招标项目9个。二是完善“一库一网”应用。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抽取终端实现全覆盖,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全省共享,设立抽取终端82个,抽取13640批次。浙江省招标投标网新对接市县(区)网站2个,覆盖省内73个市县(区),实现了招投标信息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数据共享、独立运行。三是远程评标。用好“电子眼”,去评标专家“圈子化”“常委化”。依托在海宁开展的省电子招投标试点,组织温州、台州、衢州和海宁开展了电子招投标远程评标试点,4个地区的远程评标机位已近100个,明确了远程评标的试点范围、统一了评标方法、技术标准。

全面运用阳光手段,监督强身。深化公开,以“自信赢公信”。浙江在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对中标候选人业绩、否决投标原因、评标专家定量评审结果等信息的公示公开。公示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提请备案前应将招标文件在网上进行公示,社会公众和潜在投标人均可对公示的招标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入社会化监督。

广泛应用信用手段,制约强身。用信用黑名单倒逼诚信成为招投标活动的“身份证”,使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钱途”广阔。2015年共有3家市场主体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化部门单打独斗为系统作战,极大地震慑了招投标市场主体。坚持细才有“戏”,突出重点,不断细化完善企业信用评分体系,多角度、多层次、多时段地呈现出市场主体的信用,深化企业信用报告在评标过程中应用。

灵活借用外力手段,管理强身。加强招标监管把“找上门”转为“请进门”。充分运用质证、听证手段,“借外力、聚合力”,对案件进行剖析判断,迅速找准案件焦点,精准发力,确保案件办理准确性和高效性。

乘势而上迈台阶

试玉要烧三日满,育才须经数年期。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浙江省招投标工作将继续坚持规范创新,精心谋划和推进改革,稳扎稳打,不“翻烧饼”,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降成本、补短板、调结构战略提供支持,确保浙江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利用大数据,实施招投标活动“互联网+”不歇脚。加快推进实施全过程电子招投标,以“时间更短、管理更优、成本更低”为目标,稳步推进招投标活动全部实现“线下”向“线上”转变,构建浙江省“统一、规范、高效、安全”的招投标“高速公路”。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为契机,以点带面,推进整合交易服务信息系统、整合场所资源、整合平台层级、完善交易规则,助推招投标监管方式向“互联网+”转变。

还权于市场,强化招投标体制改革“深刺激”不停步。加快职能转变步伐,改变行政监督部门兼具运动员和裁判员身份的现象,明晰行政监管和市场调节之间的界限,推动招投标监管转型。逐步探索评定分离、PPP和设计招标新方式等,进一步扩大招标人自**;加大招投标信息数据开放和公示公开程度,强化市场监督力度;加强对招投标行业协会的指导和联系,以进一步增加行业自律能力。通过还权于市场,增加市场自主性,培育市场主动性,强化市场规范性。

服务好大局,做好“十三五”重点项目保障不打烊。紧紧围绕“十三五”发展中心,从“最基本”到“最想要”着力“补短板”,不断推动招投标“阳光化”运行、市场化配置、合理化定价、在线化操作,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以“成效更进一步、速度更快一步”为要求,提前介入、主动对接、有效服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十三五”重点项目招投标监管服务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