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彪:新常态下我国经济运行的三个特点和规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06 浏览量:19

来源:江海学刊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之后,经济运行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比如,传统增长动力日渐式微,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成本上升太快,实体经济面临困难;化解产能过剩已达成社会共识,但去产能面临诸多难题;去杠杆的进程与稳增长之间发生了较大的冲突和矛盾;房价上涨过快过猛,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房地产泡沫和经济风险的担忧等。这些问题看似复杂无序,但均可归结为供给侧的结构性问题。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重点任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矫正资源配置结构的扭曲,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有鉴于此,我们依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经济政策的主线,把新常态下经济运行的新特点归结为“供与求”“实与虚”“新与旧”这三对主要矛盾,并由此入手对经济热点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理论剖析,目的是深入地认识、把握新常态下经济运行的特点和规律。

供与求:五项重点任务联动、破解系列难题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的供求矛盾,主要不是周期性的总供给和总需求的矛盾,而是供给与需求之间在结构上的适应性和反应能力的矛盾,如普遍的、严重的产能过剩伴随着一些高技术产业产出的供给不足。这不是通过简单地扩张需求、加大货币放水力度就能解决的。解决中长期的结构问题,传统的凯恩斯主义药方有局限性,根本解决之道在于结构性改革。

在实践中,一些地方之所以感到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十分艰难,工作千头万绪却无处着力,是因为没有认识到“三去一降一补”这五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是一个必须在中长期内付出巨大努力才能奏效的改革,它既有排序上的轻重缓急,也有内在的相互联系。只有以长远的眼光把五项重点任务联动考虑,才能破解产能过剩等系列难题,实现高水平的市场供求均衡。

一是利用竞争政策化解过剩产能,减少产业内的无效和低端供给。过去我国是短缺经济,在这个条件下扩张产能需要利用产业政策。现在去产能,政策工具不能用反了,应该及时地转换为运用竞争政策。竞争政策保护竞争而不是竞争者,它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由此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具体可以通过鼓励企业间的收购兼并去消灭僵尸企业;也可以在竞争中让它们自生自灭,实现市场自动出清。当下的政策取向,要鼓励前者,把对产能过剩企业的补贴,转为对兼并重组方优势企业的补贴;对某些产业重点扶持的政策,也应该由对产能的补助,转变为对消费者和用户的补贴,以培育市场需求、扩大市场竞争和淘汰落后企业。另外,也可以通过建立产能竞争标准,去淘汰落后产能。这是在“去产能”中减少行政干预的好做法。当前去产能实践中,有运用行政手段越演越烈的问题和倾向。其实,不分青红皂白地去产能,往往会反应过度,伤害无辜。较好的办法是把落后产能分为三种,并分类施策:在技术层面,它指以落后技术和工艺装备为基础的生产能力;在市场层面,它指丧失了竞争力的生产能力;在政策层面,它指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不达标、有安全隐患的生产能力。这样,对前两类落后产能,应该全部交给企业和市场调节。而对第三种落后产能,政府应通过提高环保、能耗、质量、标准、安全等各种准入门槛来完成淘汰目标,加强规则意识,减少计划意识;加强选择意识,减少指令意识。这是良性产能治理的要件。

二是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拓宽房地产去库存渠道。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存在着严重的结构性矛盾。一、二线城市如目前上海、北京和深圳等城市,面临的不是去库存的压力,而是急需通过增加土地供应,补库存来缓解房价过快上涨的压力,迫不得已还必须动用包括限购、限贷等在内的各种行政手段。我国的楼市库存,绝大部分分布在广大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这些地区的楼市泡沫,不是表现为价格上涨过快,而是严重的库存积压,它们才是真正需要去库存的重点地区。由于这些地区就业机会相对缺乏以及它们在基础设施投资、公共服务上与大城市的悬殊差距,目前年轻人口净流出的倾向十分明显,从而导致对住宅的需求相对不足。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在于,一方面要发挥基层的聪明才智、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各地因城施策、因地制宜,以个性化的办法制定去库存的灵活政策。另一方面,中国的城市化过程,不可能把所有的人口都“引诱”或者“驱赶”到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去,但是我们却不能人为地压抑人们对大城市公共福利水平的追求。因而最根本的办法,还是要大力建设功能互补、产业协调的连绵城市群落,只有如此才能避免大城市人口不合理地急剧膨胀,避免广大中小城市的凋敝。

三是要围绕去产能坚定地去杠杆,同时围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力发展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负债水平。僵尸企业绝大多数都是靠高信贷杠杆维持生存的,因此去产能就是去杠杆,去杠杆就是加速去产能,就是降低系统性、大规模的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对列入竞争政策要淘汰的落后产能,尤其是僵尸企业,要像中央权威人士所讲的那样,该“断奶”的就“断奶”,该断贷的就断贷,坚决拔掉“输液管”和“呼吸机”。与此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实体企业的杠杆率普遍比较高,融资难、融资贵是长期没有解决好的实际问题。按照国际经验,系统地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的最佳途径,是加速发展以公司债和股票为主的直接融资。尤其是债券融资,因为对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完善性的要求远低于股票融资,因而是比较适合国情的、有待开发的巨大的“蓝海”。为了使我国股票市场的融资功能逐步正常化,必须把对投资者权益的充分保护放到首要位置。

四是通过制度创新和制度改革,降**度性交易成本和要素成本。降成本具有双向调节供求的政策含义。降成本包括降要素成本和制度成本两块。前者最重要的途径是提升生产率,由此去降低单位产出的成本;另外就是要通过制度改革,以降**度成本来降低要素成本。例如,抑制因房价上涨过快而导致的各行各业的要素成本上升过猛的趋势,根本的办法还是要从制度上破除土地财政的副作用。税收和各种收费是制度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全面大幅度降税的空间并不大,主要实施的是结构性减税政策,但是阶段性地降低长期居高不下的“五险一金”费率,却有较大的运作空间。降费率也是国务院印发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要求。让政府与各种可面向市场的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彻底脱钩,让其参与市场竞争,也是可以尝试的重要的降费手段。

五是扬弃“扬长避短”战略,坚定地实施“扬长补短”战略。补短板必然使潜在的增长空间得到有效扩展。过去我们采取“扬长避短”战略,倾斜发展某些重点部门和领域。但对于实现全面小康和基本现代化目标来说,有些短板是避不开的,必须及早实施“扬长补短”战略。例如,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重要的瓶颈在农村贫困人口,因此补短板就要注重脱贫攻坚的精准度;提高发展水平,瓶颈在科技进步和生态环境,因此补短板就要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和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在于其投融资体制机制,因此广泛动员社会资本的投入就是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补短板又要适度地加杠杆。总的来看,造成“短板”的原因主要是制度创新不足,因而“扬长补短”的关键,是要补制度创新的“短”,释放制度性红利。政府是制度供给的主体,也是驱动创新的主体,因此,要把创新制度的供给,当作政府调结构的“抓手”,政府要通过增加高质量的制度供给,给市场运行主体创造优良的环境。还应看到,当前去产能是最紧迫的重点任务,而补短板却只能在中长期内逐步加以解决。如果能够通过制度创新,逐步将过剩产能、僵尸企业占据或消耗的物资资源、市场资源和信贷资源,转移到短板部门,就能既尽快补齐短板,又不至于为了补短板而过度地加杠杆。

实与虚:让实体经济能够获取平均投资回报率

当前经济运行中,一个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问题是,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企业,其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受到了以房地产和金融业为代表的虚拟经济的严重挤压,尤其是房地产的资产泡沫,吸纳了社会主要的资源,提升了居民的生活成本,挤压了民众消费能力,拉高了市场利率水平,推高了制造业的成本,已经成为影响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的阻碍因素。很多实体企业在由此导致的高成本挤压下,已经无法赚取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一些企业纷纷主动地退出市场,或被动破产倒闭。

现阶段出现较为严重的资产泡沫与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有关。上个世纪末本世纪初,我国已经从资本短缺和商品短缺的“双短缺”经济,全面进入了资本过剩和商品过剩的“双过剩”经济。跟过去“双短缺”经济不同,在“双过剩”经济的发展阶段,主要矛盾和问题已经不是要千方百计地扩大投资规模和增加生产能力,而是要化解资本和商品的双过剩,同时千方百计地通过增加优质资产的供给,平抑严重的“资产荒”所带来的经济泡沫,即大量资金因找不到合适的投资品而导致的资产价格膨胀。这时,宏观经济政策如果仍然以追求增长速度为目标,就容易在一方面导致产能过剩的同时,另一方面又加剧了资产短缺,出现较为严重的资产泡沫。

平抑资产价格膨胀,一般来说可以从“堵”或者“疏”两个方面发力:前者就是利用包括行政手段在内的各种手段,限制或压制资产的价格和某些交易行为等;后者则是主动增加优质资产供给,以此平抑其价格上升趋势。总体看来,“堵”不是有效的方法,激进的货币政策还很容易刺破资产泡沫引发金融危机。比较好的办法是“疏”:一方面,可以在虚拟经济领域通过鼓励金融改革和创新,增加优质资产的供给,满足广大居民在收入提升之后不断增长的投资理财需要,从而平抑由资产短缺所带来的资产泡沫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以供给侧结构调整引导企业技术创新,优化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为虚拟经济领域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金融资产。即宏观经济政策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的发展,鼓励收购兼并和资产重组,引导供给结构的优化调整,从而化解实体经济领域的过剩产能;也可以通过鼓励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为资本市场提供更多的资产配置的选择机会。这些都是我国宏观经济政策所面临的新问题。

由此可见,缓解“资产荒”的关键,不是去凭空进行金融资产创新,而是要努力发展实体经济。不难看出,能否让实体经济获取社会的平均投资回报率,让从事技术创新的杰出企业获取超额经济报酬,是社会可以获得更多的优质金融资产的关键和基础。在金融学上,这种实体企业的“底层资产回报率”,直接决定了在此基础上通过打包创设的金融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简单来说,如果实体经济企业不行,那么哪来的可交易的、安全边际高的金融资产?如果通过所谓的“金融创新”人为地创造可交易的金融资产,那我们离金融危机就不远了。

这就提出了虚拟经济发展必须始终围绕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问题。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核心和基础,是国家竞争力的来源。现在虚拟经济发展过度了,必须回归其原有功能。正像中央权威人士所言,股市、楼市和汇市必须回归到各自的功能定位,不能把它们简单作为保增长的手段。尤其是楼市,房子是给人住的消费品,这个定位不能偏离。现在房地产价格迅速膨胀,与土地财政的体制和简单地把它作为稳增长的手段有直接的关系。“树不可能长到天上去”,必须采取有效手段恢复其原本的居住功能,抑制其投机炒作的功能。

应该指出,发生经济泡沫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合理疏导,并让其能量积聚起来冲击某个脆弱的经济环节。如果资本市场利用得好,反而可以引导和激励企业的创新活动,这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策略。从国际经验看,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以资本市场和高科技的有效结合,带动其在80年代走出经济低谷,实现了又一轮的30年成长。2000年以来,则以互联网的泡沫带动全球网络经济成长。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资本市场与科技创新的这一结合机制,仍然发挥了主导经济复苏的强大作用,不断推出网络信息产业的软硬件,如以iPad为代表的平板电脑、以Facebook公司为代表的社交网络等新兴产业继续领先全球。近年来,欧盟发布的《欧盟竞争力研究报告》承认,欧洲的科技研发和创新能力落后美国近三十年。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曾表示,这并不是由于欧洲技术水平落后,而是由于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落后。因劳动力成本偏高,同时又缺乏催化产业创新的市场化机制等因素,使得欧洲经济长期处于低迷状态,竞争力日渐式微,深陷**债务危机。日本也存在同样的情况。2004年日本财政大臣山本有二访华时曾说,日本经济的一个重大缺陷,就是资本市场相对不发达。日本的大银行和大企业实施捆绑式的发展模式,一旦大企业出问题,大银行就会破产,反之亦然。而一旦出问题,清理不良贷款就要花10年以上的时间,严重拖累了日本经济的复苏和转型。美欧日的事实充分说明,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体系对于经济转轨和技术创新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新与旧:加速经济分化形成新动能

当前我国经济新旧交替现象十分突出,其内在的动因是进入新常态后,促进经济分化的趋势不断增强,程度不断加深,效应也不断显现。

从区域增长格局看,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强势企稳回升,但东北和中西部地区依然困难重重,处于冰火两重天中。从产业部门看,总体上制造业步履艰难,但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发展一枝独秀,亮点闪耀。就2016年前三个季度的工业数据看,采矿业、高耗能行业的生产增速回落幅度较大,而高技术产业则以接近两位数的速度增长,其中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等制造业增长尤快。这种经济分化,说明了什么呢?

第一,进入新常态的表象是速度降低,本质特征却是“有增有减”“有上有下”:有效益、有质量、有环保的速度上去,而无效益、低质量、污环境的速度降下去。这个本质应该是始终贯穿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旧分化逻辑。以固定资产投资为例。2016年1~7月,尽管全国投资增速回落,只增长了8.1%。但投资结构持续优化,第三产业增速比第二产业高7.3个百分点。特别是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18.6%,科教文卫领域投资增长17.3%,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1.7%,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3.8%,同时六大高耗能行业投资只增长4.6%。“补短板”领域的农业投资增长32%,信息传输业投资增长35.4%,交通运输领域投资增长11.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投资增长32.4%,公共设施管理投资增长24.8%。

第二,新常态下结构变化的表象是比重和数量上的变化,本质特征却是“结构优化”下的“提质增效”:一是服务业增速继续快于工业,形成了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2016年上半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5%,占GDP比重为54.1%,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9.7%。二是工业内部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产业的比重持续上升,技术含量不断提升。上半年,高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0.2%和8.1%,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为12.1%和32.6%。三是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由此带动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四是区域均衡发展水平的提升。这些都体现了共享发展的要求,体现了发展的公正度。这些层面的结构变化,应该就是转型升级的主要目标,也是其主要标志。

第三,新常态下发展动力变化的表象是投入要素的转换,本质特征却是“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经验研究表明,依靠增加要素投入获得的增长并不能持续,更持久、高速的全要素生产率增进,才是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目前我国经济增速放慢的背后,其实是全要素生产率不断降低的结果。而某些替代性的新动能的不断涌现,则是这些领域全要素生产率迅速上升所致。未来,要全面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即在既定要素投入下推动产出持续增进,一方面要靠改进资源配置,扭转要素配置扭曲,通过改革创新,实现资源从低效率企业、部门、地区,向更高效率的企业、部门和地区移动;另一方面根本上还是要靠密集的研发投入和高强度的技术创新。

从经济理论角度看,经济分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增长速度高位下行后的必然结果。这是因为:

第一,在高增长的繁荣时期,受快速扩张的需求拉动,资源往往会根据盈利信号向高收益的产业集中,这种投资的趋同,必然会带来产业结构的同构化。在进入需求收缩的增长周期之后,过大的产能便会争夺不断缩小的市场容量,表现为严重的产能过剩和过度竞争的格局,残酷的市场竞争必然带来产业内、地区间企业的业绩分化。这是无法避免的。

第二,在高增长的繁荣时期,受急速扩张的需求拉动,产业内的每个企业都可以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都可以生存下去而不被强制逐出市场。“只有潮水退却时,我们才会发现究竟谁在裸泳”。但在需求低迷、产能严重过剩的产业中,只有效率高的企业才能续存下来,出现“市场份额向品牌企业集中,效益向规模企业集中”的分化现象。

第三,在高增长的繁荣时期,巨大的市场需求使产业内的企业不需要通过创新,甚至不需要提升成本效率也能安然无恙地生存。而在需求低迷时期,有的企业会为资源寻找新的去处,从事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创新;有的成了僵尸企业,缩头冬眠;有的则停留在原处等着、熬着,指望着什么时候经济景气度上升。这些情况形成的分化趋势,显然是市场规律使然。

另外,推动经济加速分化,也是推进发展新动能崛起的出发点和前提。因为在择优分配的规则下,如果严重的过剩产能不能消除,僵尸企业不死,效率差的企业不能顺利退出市场,市场就不能出清,就要继续占用或者消耗物资资源、信贷和市场,而优秀的企业就不能获取更多的发展资源,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就不可能崛起,最终阻碍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因此,在经济新常态下,我们现在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要让市场机制起决定性作用,通过经济分化形成新的经济结构,实现新的高水平的市场出清。这意味着分化越快越好。只有快速的分化,才能为经济增长寻找到新的边际动力,才能节省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时间,最大限度地降低改革的社会成本。

既然经济分化不可避免,并且分化有利于中国经济进入最佳的调整和增长的轨道,那么对于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来说,与其抱怨现状,不如思考行动;与其苦熬,不如苦干。从抱怨经济分化和消极等待,全面转向埋头苦干、主动推进经济分化,重要的是要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和明确政策取向:

第一,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高度,全面理解、认识和处理现阶段的经济分化问题。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现阶段中国共产党最重要的使命。促进经济分化,就是实现这一使命的发展手段。在战术上,要通过推进经济的迅速分化,最大限度地降低发展的社会成本,以短痛换取忍受长期的折磨。

第二,要主动适应新常态、重视创新和提升质量效益。实践证明,凡是主动适应、引领发展新常态重视创新和质量效益的地方和企业,其发展态势都比较好;反之,压力和困难就会比较大。这一发展新常态目前正在深化。未来我国将不断冒出更有活力的地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行业和企业,但同时有些地区、行业和企业的日子也会越来越难熬,必须有充分的思想和行动准备。

第三,推进经济分化的根本原则,在于破除预算软约束。软预算约束机制是阻止经济分化的主要的制度性力量,是市场出清的主要障碍。预算约束不能硬化,就无法让资源按照市场竞争规律流动,无法淘汰落后产能和低效企业。如果市场主体在投资决策时,从不用担心失败后的退出,以及不用担忧被追究决策责任,那么我们就根本无法驱动资源自动进入创新领域,反而会使经济风险日积月累。

第四,要以精准的产业政策引导经济分化和资源流动。产业政策在现阶段的功能,应该主要定位于弥补市场失灵和失败。它的作用是要解决因市场缺陷而忽视公共利益的问题。同时也要把握好产业政策作用的方向和主要内容,重点是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强化中高端共性技术、人力资本等方面供给,提升生产要素的质量,形成鼓励技术创新的政策氛围。

注释:

①人民日报社经济社会部:《七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权威人士谈当前经济怎么看怎么干》,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1页。

②吴宏伟、谭袁:《保护竞争而不保护竞争者》,《北方法学》2013年第4期。

③祁斌:《资本市场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国流通经济》2012年第9期。

作者简介:刘志彪,1959年生,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江苏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