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彪:振兴实体经济的战略思路和关键举措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0 浏览量:24

来源: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作为2017 年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一方面说明我国在新常态的政策框架下,已经形成了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支撑体系和行动序列;另一方面也客观地表明,面对缓中趋稳和不断分化的趋势,目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其根源是“重大结构性失衡”,资本的“脱实向虚”倾向令实体经济发展的挑战加大,结构纠偏的任务重大而艰巨。在新的历史方位上,中央提出要求通过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来纠偏重大结构性失衡。具体是从以下几对关系入手,提出了全面振兴实体经济的战略措施,即从质与量的关系处理方面,提出了要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从新与旧的关系处理方面,提出了既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也要注重用新技术、新业态来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从外与内的关系处理方面,提出了要建设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加强引进外资工作,更好地发挥外资企业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从大与小的关系处理方面,提出了要更加重视优化产业组织,提高大企业素质,在市场准入、要素配置等方面创造条件,使中小微企业更好地参与市场公平竞争。根据这一思路,本文将在分析我国产业发展“脱实向虚”倾向的原因的基础上,从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发扬“工匠精神”培育更多的“百年老店”、建设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三个方面,阐述振兴我国实体经济的战略思路和具体机制。

一、重大结构性失衡下的实体经济衰退与振兴的基本思路

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失衡,是我国经济运行中“重大结构性失衡”的一个重要表现。众所周知,制造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作为代表实体经济的主体部分,长期以来一直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产业。但是在最近十年左右,实体经济企业在以房地产和金融业为代表的虚拟经济部门的严重挤压下,其动力功能正在逐步衰减,这是导致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降低的主要因素之一。尤其是房地产的资产泡沫,吸纳了社会主要资源,挤压了民众消费能力,拉高了利率水平并推高了制造业的成本,已经成为阻碍制造业健康发展的最重要因素。很多实体企业在由此导致的高成本挤压下,已经无法赚取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一些企业纷纷主动退出市场,或被动破产倒闭。

现阶段出现较为严重的资产泡沫从而影响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生存和发展的状况,其实主要与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有关。20 世纪末21 世纪初,我国已经从资本短缺和商品短缺的“双短缺”经济,全面进入了资本过剩和商品过剩的“双过剩”经济。与过去“双短缺”经济不同,在“双过剩”经济的发展阶段中,主要矛盾和问题已经不是要千方百计地扩大投资规模、增加生产能力和增加市场供应,而是要化解资本和商品的“双过剩”,同时千方百计地通过增加优质资产的供给,平抑严重的“资产荒”所带来的经济泡沫,即大量资金因找不到合适的投资品而导致的资产价格膨胀。这时,宏观经济政策如果仍然以追求增长速度为目标,就容易在导致产能过剩的同时,又加剧了资产短缺,出现较为严重的资产泡沫

纠偏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重大结构性失衡”,平抑资产价格膨胀,重塑实体经济发展的新环境和新动能,一般来说可以从“堵”和“疏”两个方面发力:前者就是利用包括行政手段在内的各种手段,限制或压制房地产和金融资产的价格,以及某些交易行为等;后者则要通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主攻方向定位于提高供给质量,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结构的适应性。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创新驱动、品牌建设和发扬“工匠精神”,为市场增加更多的优质资产供给,以此平抑其价格上升趋势。总体看来,“堵”不是有效的方法,某些激进的非稳健的货币政策还很容易刺破资产泡沫引发金融危机,比较好的办法是“疏”,即:一方面,可以在虚拟经济领域通过鼓励金融改革和创新,优化金融流程和结构,满足广大居民在收入提升之后不断增长的投资理财需要,从而平抑由资产短缺所带来的资产泡沫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以供给侧的结构调整,来引导企业技术创新,优化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为虚拟经济领域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金融资产。即宏观经济政策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的发展,鼓励收购兼并和资产重组,消灭无效、低效和“僵尸企业”,引导供给结构和产业组织的优化调整,从而化解实体经济领域的过剩产能。也可以通过鼓励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为资本市场提供更多的资产配置的选择机会。这些都是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在发展的新阶段中所面临的新问题。

由此可见,努力振兴实体经济,是纠偏“重大结构性失衡”的重要举措,是平抑资产价格膨胀、抑制“资产荒”的根本性措施。缓解“资产荒”,不是去凭空进行金融资产创新,而是要努力发展实体经济。不难看出,能否让实体经济获取社会的平均投资回报率,让从事技术创新的杰出企业获取超额经济报酬,是社会可以获得更多的优质金融资产去平抑膨胀的资产价格的关键和基础。在金融学上,这种实体企业的“底层资产回报率”,直接决定了在此基础上通过打包创设的金融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如果实体经济企业不行,那么哪来可交易的、安全边际高的金融资产?如果通过所谓的“金融创新”人为地创造可交易的金融资产,那我们离发生系统性、大规模金融危机也就不远了。

这就提出了虚拟经济发展必须始终围绕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问题。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核心和基础,是国家竞争力的根本来源。现在虚拟经济发展必须回归它的原有功能。只有让虚拟经济回归自己的基本功能,发展实体经济的成本才能降低,发展环境才能优化,发展新动能才能形成。正像权威人士所言,股市、楼市和汇市,必须回归到各自的功能定位,不能把它们简单地作为保增长的手段。尤其是楼市,房子是给人住的消费品,这个定位不能偏离。现在房地产价格迅速膨胀,与土地财政的体制和简单地把它作为“稳增长”的手段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手段恢复其原本的居住功能、抑制其投机炒作的功能。

应该指出,发生经济泡沫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合理疏导,并让其能量积聚起来冲击某个脆弱的经济环节。如果资本市场利用得好,反而可以引导和激励企业的创新活动,这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策略。如2000 年以来,美国以互联网泡沫带动全球网络经济成长。2008 年金融危机之后,其资本市场与科技创新的结合机制,不断支持推出如iPad 平板电脑、脸书社交网络等新兴产业,发挥了主导经济复苏的强大作用。事实充分说明,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体系对于经济转轨和技术创新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全面振兴实体经济首先要着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现代产业体系,作为实体经济的代名词,是推进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物质基础。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就是要全面地构建比较稳固的现代农业基础,发展比较发达的制造业尤其是高级装备制造业,以及门类齐全、迅速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以此来不断地提高技术进步在产业发展中的贡献份额,不断地增强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应依据新的阶段性特征,注重遵循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的基本规律,建设现代产业体系。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一是注重提质增效,改变过去主要依靠投资拉动扩张产业规模的做法,更多强调结构调整、产业素质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正确对待和主动推动经济分化,逐步降低那些低技术水平、低市场份额和低附加值产业的比重,让那些体现新技术、新方向和新动能的产业逐步占据优势和主导地位,建立产业迈向中高端的发展格局。三是放弃依靠出口维持产业高增长的老路,把产业增长的动力更多放在技术进步、创新驱动、生产率提升上,进而更好地满足国内需求。

全面振兴实体经济、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还应注意遵循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的基本规律,在以下四个方面努力。

第一,要建设全面协调发展的三次产业新体系。与小国开放型经济可以主要依靠国际分工不同,大国经济除了要积极融入全球分工外,还必须独立自主地建立门类完整的现代产业体系,必须注重三大产业部门之间的全力协调、协同和协力发展。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现阶段的产业体系建设,不应该一味学习和模仿发达国家试图主要发展科技、金融为主的现代服务业的做法,而是要吸取2008 年以来美国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高度重视现代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高度重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平衡发展问题,坚决避免产业的空心化和泡沫化。制造业绝不能空心化,这是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一个产业政策底线。当前,要坚决控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现象,防止以金融和地产为主的虚拟经济过度自我循环与膨胀,防止其毁坏实体经济的产业基础。为此,对服务业中某些具有虚拟经济特征、容易被作为资产增值手段炒作的活动,如高杠杆背景下的汇市、股市、债市、楼市、银行信贷,采取有效的政策手段予以监控,让其回归原本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功能。同时也要注意,在实践中,强调制造业的重要性,与建立以服务经济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并不矛盾。在一个健康运行的国民经济中,各产业之间谁也离不开谁,离开制造业基础的支撑,服务业自身的发展道路也走不长。如果我们把制造业看作是一棵大树的树干,那么服务业就是其进行光合作用的枝叶和树枝,农业是其树根,在这棵大树上,没有哪个部件不重要,离开了谁树都会死亡。

第二,要重点推进制造业结构转向中高端。我国是全球制造业大国但还不是制造业强国。建设制造业强国,要通过推进制造业结构转向中高端来实现。按照现代产业经济学原理,制造业结构迈上中高端的标志,一是重工业化,二是高加工度化,三是技术知识密集化。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全面转向中高端,并不是指制造业的技术水平全部要处于全球顶端位置,也不是指产品要全部满足少数社会成员的奢侈性需求,而是指产业发展要逐步摆脱低端锁定格局,在技术进步、生产率提升的基础上,不断地实现高附加值化和高经济效益化。只要我国某个产业占据了世界市场的较大份额,产业的附加价值率水平达到或者超过了先进国家的平均水平,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它迈上了中高端行列。显然,实现这一目标不可能像过去那样,仅仅靠学习、模仿和引进,而需要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市场创新与制度创新。目前,我国沿海发达地区一些传统产业正面临着因生产要素成本大幅度上升,而导致企业成本上升、亏损倒闭增加、外迁和外移等困境。这恰恰是因为产业创新不足、生产率上升缓慢所致。为此,这些地区在产业发展战略上,可以选择产品升级、工艺升级、功能升级和产业链升级等办法,从微观上逐步使企业的价值创造活动迈向中高端:一是向研发、设计这个上游发展,即进行产品创新;二是向下游延伸,发展营销、物流、网络、品牌、融资等国际总部业务,即进行组织架构创新和业态改造;三是在产业链的中游,截取加工制造中价值增值大的环节,即进行工艺创新;四是通过多元同心化拓展,拉长产业链,进入关键零部件和关键设备制造业的生产领域。

第三,要构建以我为主导的新型全球价值链。现代产业体系不可能脱离全球产业分工在封闭的环境中孤立地发展,借助于经济全球化可以高水平地快速推进这一进程。过去的经济全球化,使国际产业间分工演变为产品内分工,中国被跨国企业纳入全球价值链的低端制造环节进行国际代工,即使所从事的是高科技产业,但中国制造的部分,也是处于密集利用廉价要素的低端环节。“十三五”期间,我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点,是要重构由我国主导的新型全球价值链。这个条件现在已经具备。一是我国市场规模巨大,这是我国大力“虹吸”全球高级的生产要素、努力让中国企业站上价值链的高端的基本条件;二是建设创新驱动国家的战略目标,不可能建立在为美国等西方国家打工的全球价值链之上;三是我国人民币国际地位的上升;四是对外改革倒逼对内开放。为此要树立国际视野,加强战略思维,协调国际政策,拓展国家利益,提高全球经济治理话语权。为此,一是要沿“一带一路”战略来构建由我主导的全球价值链。“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是开放而非地理规划,关键是沿“带与路”构建全球价值链。没有价值链,城市与城市之间就没有贸易和投资活动,即使有,也没有足够的经济纽带和利益。我们首先跨出的地方是全球价值链的低端,要把我国丰富的、具有竞争优势的产能,向劳动、资源和环境成本更低的国家和地区转移,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产能的调整和产业组织形态的改造;二是可以利用我国庞大的内需,向国内外采购或者利用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向国外发包加工环节,把一些外国企业的生产加工环节纳入中国跨国企业的麾下,逐步建立由我主导的国内或全球价值链;三是可以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并购处于全球价值链高端环节的外国企业,或者是进入营销、网络、品牌和服务环节,或者是进入研发、设计环节,实现从产品加工向中高端转变,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要建设基于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必须充分地利用我国庞大的国内市场优势,在此基础上逐步建构国内价值链,发展具有全球技术和市场的关键价值链环节或生产体系。同时要借助于国内价值链,逐步嵌入全球创新链,形成“创新环节全球分工、创新资源全球配置、创新能力全球协调、创新核心以我为主”的全球区域创新中心,逐步成为全球创新链的一个重要环节和一支重要力量。

第四,要高度重视对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智能化的技术改造。中国现代产业体系的建设,不可能完全抛开原有产业体系另搞一套,不可能主要依靠新的投资去建设新的产业体系,而是要以对传统产业的大规模技术改造为起点。传统产业不等于夕阳产业,只有夕阳产品、夕阳技术,没有夕阳产业和夕阳市场,关键在于能否对传统产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实践证明,再传统的产业,只要经过现代技术的改造,都可以成为现代产业体系的一部分,都可能焕发出蓬勃朝气,体现出强大的市场竞争力。例如,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就能实现产业结构的技术跨越。移动互联网进入哪个产业领域,哪个产业领域就能得到充分的改造,使产业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获得“智能化+”的升级效应。根据马克思的经济周期理论,在当前世界经济的低谷时期,是我国进行大规模技术改造的最佳时期。为此,要立足现有制造业的优势,通过技术改造尤其是智能化改造,打造一批国际一流的先进制造基地。其中,一是要对智能化制造业的提升方向、技改重点作出科学预判和战略规划,加强智能制造业发展的引导服务。为此要建立和完善智能化技改项目的审批、补贴、绩效评估等政策体系,构建智能制造的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政策协商、项目推广指导、技术引进转让等活动,为智能化改造制造业提供管理机制和制度保障。二是要鼓励相关企业在智能化园区集聚、集中发展,利用外溢效应吸引和鼓励企业加强智能制造技术的合作攻关。支持企业同其产业链中的上下游、相关的高校科研院所、国内外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合作开发智能制造所需各项技术。三是要重视智能制造业技术标准的制定。政府要帮助企业构建相互衔接的行业共性标准,鼓励企业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标准,占据国内外的先发优势。政府可有意识地选择某些重点行业中的优秀企业,探索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标准化示范工程,帮助其建设示范工程的流程,以此推动全行业的高水平发展。最后,要在金融支持政策、高端技术人才政策等方面完善推进智能化技术改造的配套措施。如要从产能过剩部门腾出信贷资源、物质资源和市场资源,以精准的产业政策支持企业的智能化技术改造,用市场化手段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再如,要鼓励企业放眼全球引进高端技术专业人才,建设首席技工等激励制度,做好人才引进后的公共服务工作,等等。

三、振兴实体经济要重建“工匠精神”“工匠制度”和“工匠文化”

引导企业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发扬“工匠精神”,加强品牌建设,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增强产品竞争力,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众所周知,一个国家的制造业如果没有“工匠精神”,是不可能有真正的世界著名品牌的。未来培育精益求精、消费者至上的“工匠精神”“工匠制度”和“工匠文化”,是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建设制造强国的关键所在。

“工匠精神”是一个可从多角度理解的范畴。无论我们怎么去定义这一范畴的内涵,它都是指在制造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都以消费者至上为宗旨,十分注重细节,对自己的产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追求完美和极致的生产经营理念,指那种不惜花费时间精力,孜孜不倦,反复改进产品,对产品质量严谨苛刻的、不懈追求的行为

显然,中国企业长期以来普遍缺少这种德国、瑞士、日本等发达国家所拥有的“工匠精神”。缺乏“工匠精神”,被认为是现在和未来中国发展智慧产业、向产业链高端攀升的最大的障碍所在。一些被广泛引证的例子就是,中国制造马虎、粗糙,很多国人不信任国产商品的质量,甚至连马桶、电饭锅也要去日本买;中国是世界上钢铁产量最大的国家,可是却生产不出精细的钢铁,等等。但是也有人认为,中国人从来都不缺少“工匠精神”,古代我们有鲁班,近代我们有很多的老字号,同仁堂、云南白药、茅台酒,现代我们有华为、中国高铁等世界著名品牌。但笔者认为,中国古代、近代的“工匠精神”,留传下来的大多是美好的故事而不是世界著名品牌;现实中一些留传下来的老字号,不是在发扬壮大,而是后继无人,品牌的声誉和美誉度在变质、消失;在当代世界著名品牌榜中,来自于中国的品牌少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这不是妄自菲薄而是现实。

于是一些人转而认为,不是中国人缺乏这种精神,而是中国不适合这种模式。“工匠精神”在当代,只适合于高成本高收益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如宝马车,因为高价格、高收益,所以适合于生产商付出较多的资金、人力和技术成本去精雕细琢。反之,在人均收入低、消费档次低的条件下,绝大多数的国人都不愿或不能购买高质高价的产品和服务,企业自然会选择低质低价、薄利多销的商业模式。笔者对这种意见的批评是:看看这些年中国人如何到海外市场抢购商品便可知晓,现在中国人的需求结构正往高级化方向迅速地升级。据《中国日报》报道,2015 年中国消费者在境外的奢侈品消费总计1168亿美元。这笔消费占据了全球高端产品消费总量的46%。但是这一波澜壮阔的消费升级趋势,并没有逻辑地转化为拉动本国企业“工匠精神”发扬光大的力量,而是转化成了对国外产品的需求。显然,不是中国不适合“工匠精神”的模式,而是因为某种原因,使这种精神无处发扬,无法跟上市场需求的变化。

短缺经济、卖方市场格局下,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运行,塑造了漠视消费者的各种企业顽疾,它们是不是我们历史上的“工匠精神”淡化甚至在某些领域消失的根本原因?应该说,由于短缺的市场环境以及计划经济体制消灭了竞争,消灭了消费者本位,就直接把视消费者为上帝、精耕细作的“工匠精神”的土壤给铲除了。企业供给只管量,不管质;工厂只管生产,不管销售和服务。经理服从的是行政命令,而不是市场竞争。在向市场化转型的过程中,为了赢得市场竞争,一些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开始意识到必须在产品质量上下功夫,在满足消费者需求上下功夫。因此中国人的“工匠精神”开始增强,尤其突出地表现在以出口导向为目标的市场领域,一些新的产品品牌开始出现。因此“工匠精神”的发扬和传承,只能在市场的环境和土壤中进行。在那些市场化程度不高的领域,如行政垄断的领域,根本就不要去奢求“工匠精神”。这一基于市场环境的认识,对中国人缺失“工匠精神”的分析最为常见,也最有力。应该看到,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是在我国生产力发展低下的情况下展开的,是从贫困到温饱再往全面小康社会阶段的演进,三十多年的市场发展,只是从低端更多地解决了中国人的“有无”问题,而非高端的“好坏”问题。目前我国已经过了物资缺乏的年代,因此发扬光大过去的“工匠精神”、追求中高端的转型升级很有必要,这是一种回归,回归初心、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一些有识之士指出,中国缺少的不是“工匠精神”,而是缺少“工匠制度”。我们不要用“工匠精神”的浪漫去掩盖“工匠制度”的缺失。人们经常问,为什么中国人的聪明和勤奋,不能通过制度创新,转变为“工匠精神”去创造物质财富?为什么这种聪明经常转化为它的反面:造假、模仿、偷工减料甚至为了赚钱而故意生产有毒食品?“工匠制度”并不是外来给定的,而是在经济社会体制系统的长期运行中内生的。

由此看来,缺少“工匠制度”还是表面化的解释,制度背后相互作用的文化,才是缺乏“工匠精神”的深层次原因,即支撑“工匠精神”的文化,才是我们真正缺乏和必须重构的东西。例如,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多少是提倡青年人去做一个扎实工作一辈子的“工匠”的呢?在“学而优则仕”的文化里,“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显然,我们缺失的是社会鼓励“工匠精神”的文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没有文明的继承和发展,没有文化的弘扬和繁荣,就没有中国梦的实现。同样,没有建立起支撑“工匠精神”的文化体系,也就无法实现中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无法从制造大国顺利地走向制造强国。

第一,建设支撑“工匠精神”的物质文化。物质产品及其所表现的文化,满足的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如果在贫困阶段,我们说提倡“工匠精神”有些奢侈的话,那么随着我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卖方市场下所形成的物质产品文化,将被买方市场下的物质文化彻底替代,供给的极大丰富和市场竞争的激烈,将会自动驱使企业追求品质和品牌。在买方市场下,其物质文化的本质是竞争。未来培育精益求精、消费者至上的“工匠精神”,关键在于厚植市场竞争的土壤,加快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打破市场垄断。如果行政垄断格局仍然存在,甚至在某些领域日趋盛行,“工匠精神”就很难普遍出现。

第二,建设支撑“工匠精神”的行为文化。人们在生活、工作中所形成的有价值的、促进文明、文化以及人类社会发展的经验及创造性活动,都可以称之为行为文化。这是一个大议题。就重构国人的“工匠精神”来说,笔者认为比较重要的两点是:一是要鼓励消费者尤其是女性消费者的“挑剔”行为。美国管理学家波特在研究日本产品精细化的原因时指出,日本妇女在购物时近似于苛刻的“挑剔”行为,是日本厂商改进产品质量的重要的外在压力和动力。而国人“马马虎虎”过得去就行的消费行为,其实是变相纵容厂商在构建“工匠精神”上的不作为。二是要教育和鼓励国人养成讲卫生的良好个人习性。只有爱干净、讲卫生的民族,才会有“工匠精神”,否则就是空谈。因为只有讲究,才会有精神,处处“将就”(包括卫生),“工匠精神”中最核心的“讲究”就将消失。纵观世界制造业强国,德国、日本和瑞士,都是爱干净、讲卫生的国家。反观国内的公共场所,典型的如厕所的卫生状态,就知道我们离真正的“工匠精神”和制造业精细化强国的距离有多远。

第三,建设支撑“工匠精神”的管理文化。企业组织必然有自己的做事标准和行为方式,这就是管理文化。精益求精、消费者至上的“工匠精神”,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企业的最具体、最核心的目标、信念、伦理及价值观。只有把客户、消费者摆在第一位,才能实现为股东创造价值的目标;只有精益求精,才能把商品和服务做到极致,才能把附加值做到最大,才能以最有利于社会的方式实现企业存在的价值。为了实现企业的这一目标、信念、伦理及价值观,在管理上可能要采取多种方法。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要管理好“灵活度”与“守纪律”的关系。国人的“工匠精神”不足,一个重要的表现是把聪明劲用在了“灵活性”上,经常对应该遵守的程序和规则采取变通处理方法,比如对应该严格遵守的加工操作程序和步骤,不是一丝不苟按部就班,而是“灵活地”跳跃处理。这种“不守纪律”和程序的工作态度,很难制造出德国那种高精尖质量的产品。很多时候,固守某种程序,看起来是傻,其实是精明。在这方面国人需要学习和补课的地方太多。

第四,建设支撑“工匠精神”的体制文化。“工匠精神”“工匠制度”的确立,主要取决于政府对市场体系的管理规范和管理方式。例如,如果政府对市场中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不处理,就等于是变相地放纵这类行为,模仿侵权者的违法成本低,违法的获利就会很高,最后出现劣币驱逐良币,使市场中充斥造假、模仿、偷工减料等“自杀”行为。显然,为了给具有“工匠精神”的企业创造生存的土壤,鼓励技术创新和提高产品质量,政府必须严格地监管市场竞争者,惩罚造假、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法行为。另外,假货盛行是“工匠精神”的天敌。如果市场秩序混乱,假货制造与销售得不到应有的处罚,那么没有人愿意去精益求精。结果就会毁了整个行业。中国许多行业在这方面教训惨痛,应尽快形成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的力量,形成制假必重罚的机制。

第五,建设支撑“工匠精神”的价值观文化。价值观是人认定事物、辨别是非的一种思维或价值取向。“工匠精神”的价值观是一种层次最高的文化形态,它需要国家最高层面的大力鼓励和实质性的长期激励,才能慢慢形成。最近颁布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工人技师可以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中国人缺少“工匠精神”和“工匠文化”,与制度设计中长期轻视动手能力的培养、轻视技术技能人才的地位和作用有直接的关系。“中国智造2025”计划的实施,中国要崛起为真正的制造强国,必须高度重视技师队伍的培养和建设。让工人技师也享有地位及崇高的身价,是鼓励实体经济复苏、抑制社会浮躁、恢复崇尚实业和技术技能的开始。

如果我们可以让精益求精、消费者至上的“工匠精神”成为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一致认同的理念和行为准则,我们的企业在全球竞争中应该就是不可战胜的,这个时刻就是中国跨国企业屹立于世界之林的时刻,也会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日到来的辉煌时刻。

四、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是稳定实体经济预期的关键

“建设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这一表述,是在2017 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四大任务之一———着力振兴实体经济下,提出来的最重要的具体措施之一。这一提法一是把建设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作为振兴实体经济的战略举措;二是建立了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引进外资和发展实体经济三者之间的联系,不仅为引进外资正名,而且还强调了外资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依赖。

在中国经济运行因“重大的结构性问题”而出现了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背景下,中央提出建设“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这一任务有何特别含义?为中国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释放了怎样的信号?当下中国的市场营商环境如何?怎样建设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我们对此作一个简单的分析。

从法治影响资源配置的角度看,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就是法律成为市场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市场机制决定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发挥管理和控制市场参与者的经济行为选择的作用,并且这些市场参与者自愿接受法律的这种约束。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具体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有三个层次:一是对企业内部的资源配置活动的规制,如由公司法规制股东、董事会、经理层所构成的治理结构及其运行;劳动法规范资本和劳动的权责利关系。二是对企业间市场关系的活动规制,它主要由反垄断法或竞争政策构成。三是对企业与政府、社会关系活动的规则,这方面的政策法规最多

法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基石,是资本尤其是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重要保障。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必须首先要建设和完善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在经济学意义上,法治运行状态成为构成企业交易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交易成本的高低,往往是区分经济发展的中心地带、“增长极”区域与周围不发达地区的重要标准。一般而言,在法治化市场营商环境比较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尤其是现代化的大城市中,直接生产成本相对较高(如人工成本高),但是交易成本低,因而会成为吸收外来投资、吸引高级人才的密集地区。具体来看,一个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至少起到三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可以稳定市场主体的预期。工商活动不怕竞争,但是最怕发生、更怕频繁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最怕朝令夕改,尤其是一惊一乍的“半夜鸡叫”。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本质上有利于形成较稳定的预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稳预期的关键是稳政策,使政策管理法治化。大政方针不能动摇,宏观经济政策不能摇摆不定。没有这种法治化的政策管理,政策就不可信,外资就不会进入,民企资本就要外流,发展格局就会被动。

第二,可以使市场活动中的潜规则变为明规则,大幅度降低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降成本”的任务,在某种程度上说是最艰巨的。因为,相对于降低直接生产成本必须要提高生产率而言,更为艰难的是降低交易成本。因为前者可以通过使用机器设备来达到,而后者则取决于制度创新的能力,取决于法治社会的建立。一些企业家现在抱怨成本高、危及企业生存,主要是指市场秩序混乱,交易成本高。如竞争规则不明、宏观调控朝令夕改,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等等,都会增加企业的成本,都是亟待改善的市场营商环境。

第三,可以根据规则实施优胜劣汰,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社会经济效益。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我们可以用市场、法治的办法做好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去产能工作,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做好人员安置工作。如若不然,必然会使用行政命令“去产能”,下指标、搞摊派,从而造成一系列意想不到的结果。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这些年来在微观基础、市场体系和宏观调控这三个重要的框架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也应该客观地承认,我国的法治机制嵌入市场运行的状况还有待改善,尤其是执行政策和法律的地方政府对塑造法治化市场营商环境重视程度还不够,存在着言行不一的种种问题。改善和优化我国的营商市场环境,笔者认为最重要的建设性举措主要有三方面:

第一,产权保护制度的法治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已经颁布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了要抓紧编纂民法典,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在实践中,现在以各种名义侵犯民营企业产权的行为屡屡出现,最迫切需要的是应该根据中央的部署,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甄别纠正一批侵害民营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以保护和支持民营企业家的创业创新精神,恢复和提升企业家对企业发展的信心。

第二,产业政策管理转向竞争政策或反垄断法,以此来规范市场秩序和行为。改革开放30 多年来,我国面临的发展问题已经不是没有市场竞争,也不是没有市场自由,更不是没有发展竞争,而是因为政府产业政策的任性,分割和扭曲了市场,使其缺少“平等竞争”,缺少自由竞争中的公平环境和条件。表现为行政垄断、行政干预、各种利益团体借助于产业政策等手段,严重扭曲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降低了市场运行的效率,导致了严重的寻租和不公正,使市场取向的改革严重走样。这是2016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说的中国经济运行中存在着“重大的结构性问题”的主要原因。因此建设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首先必须推进经济从“发展竞争”,转向“自由竞争”和“平等竞争”,确立横向的竞争政策在整个政策体系中的优先地位,竞争政策或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大法,这是我国在新常态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体现。

第三,宏观经济政策法治化。宏观调控政策是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它将形成企业主要的市场营商环境。与市场会发生失灵一样,宏观调控政策也会产生失误。为防止宏观调控政策出现随意性、盲目性和不协调性等问题,需要把政府的宏观调控纳入法治化管理的轨道。政府如果首先不讲法,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就无从谈起。为此,一是要依法划清宏观调控的范围,防止随意扩大调控领域,膨胀自身事权;二是要界定宏观调控职权,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投资清单、财力清单管理,并把其逐步公开化;三是要规范宏观调控行为,明确宏观调控方法,防止随意性、盲目性;四是要强化宏观调控部门的协调性,明确宏观调控责任。如金融宏观调控,直接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关系到避免出现大规模、系统性金融危机。我国近年来潜在的金融危机的黑天鹅为什么始终在中国经济运行中游荡,一个重要原因是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这一行三会之间的协调性和配合性存在着重要的缺陷,必须尽快克服。

注释:

①刘志彪:《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互动关系的再思考》,《学习与探索》,2015第9 期。

②刘东亮:《供给侧改革有望改善资产荒》,《债券》,2015 年第12期。

③祁斌:《经济转型需借助资本市场力量》,《中国房地产业》,2014年第5期。

④刘志彪:《为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产业基础》,《人民日报》,2016年8月25日理论版。

⑤贾俐俐:《全球价值链分工下中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研究———基于国际贸易的视角》,中共中央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论文,2008。

⑥刘志彪:《工匠精神需要制度和文化支撑(建言)》,《人民日报》,2016年4月27日,第19 版。

⑦刘志彪等:《法治化环境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扫清潜规则》,《法制日报》,2016年12月23日。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长江三角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协调发展研究”(16JJD79002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刘志彪,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