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克强:“十三五”江苏扩大与提升消费的思路和对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09 浏览量:20

来源: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其中经济体制改革是重点,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另一个角度说,也就是如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促进中国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需求导向型经济,而市场需求中最重要的是消费需求。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认为,一切需要的最终调节者是消费者的需要。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研究经济增长,必须首先考虑消费需求问题。马克思指出,如果没有消费,生产就没有目的。消费特别是居民消费的增长、扩大和提升,对于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以及推动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具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意义。

一、江苏消费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江苏最终消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逐步下降,消费动力渐次弱化。2005年最终消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为41.18%,达到最低点,之后有所回升,2013年达到45.00%(表1)。但是与上海、广东、浙江等省市及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显得较低,消费依然是江苏经济的“软肋”。为扩大消费,江苏曾持续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如政府增加就业、创业的资金扶持,加强商业尤其是农村商业网点建设等。这些政策措施对拉动消费有一定作用,但总体效果不够显著。其主要原因在于这些政策措施比较分散,力度也不强,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同时,国际国内大环境的不利影响也制约着消费增长。鉴于此,我们必须对扩大消费、提升消费做系统、深入地思考与设计。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快,电子商务服务模式、传统行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模式、以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的资源共享型服务模式、智能手机应用模式、以移动支付卡为载体的便民服务模式等五大信息消费模式正在加速形成。同时,江苏的消费需求相对平稳。一是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以略高于经济增速的水平稳步增长,夯实了消费的基础。2015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6%,略高于GDP增速。二是国家出台了信息消费、绿色消费、住房、旅游休闲、教育文体、健康养老家政六大消费工程包,有助于扩大消费需求和促进消费升级。如宽带提速降费、新能源车补贴、降低部分消费品消费税等政策措施,有助于促进相关领域新的消费增长点的培育。三是房地产市场的回暖有助于带动家具、家电、装修建材等产品的消费。总体来看,居民消费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为“十三五”江苏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江苏扩大与提升消费的思路

“十三五”时期,中国经济依然处于新常态,这也是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阵痛期。世界经济史的研究表明,发达国家在完成工业化进程后,其经济发展将逐步转入以国内消费需求为主导的内生型增长模式,经济增长动力将逐步由投资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江苏作为国内发达省份之一,也将面临这种转变。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力量,有助于增强经济的韧性和发展潜力。

 

2013年以来,全球经济复杂多变,进入深度结构调整期。发达国家经济恢复乏力,全球贸易增长缓慢,这严重削弱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增长。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对江苏经济也产生了较大影响。新一轮扩大内需已成为全国经济调控的主旋律。江苏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消费投资出口协同拉动经济增长。2013年,江苏最终消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上升到45%;2014年,江苏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51万亿元,总量折合第一次突破1万亿美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 209亿元,同比增长12.4%,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达到50.4%,成为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1]

影响消费扩大与提升的主要因素包括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居民收入水平及收入分配结构、消费品价格水平、消费政策、改革预期、人口结构、消费信贷等。综合分析这些因素,笔者认为,江苏在“十三五”时期,无论是从适应经济新常态的现实需求来看,还是从长远发展的根本目的来看,应该始终将扩大与提升消费放到一个更加重要的位置。扩大与提升消费,必须从江苏的实际出发,采取综合性举措,加快形成消费新常态,使消费在推动经济增长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第一,要通过改革收入分配和就业政策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尤其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使居民消费成为有源的活水,使居民不但有能力消费,而且能逐步提高消费水平。第二,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居民的消费预期,解除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第三,要充分发挥内贸流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拉动消费需求,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第四,要加强消费市场监管,提升消费市场监管能力,积极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提高居民主动消费的意愿。第五,要培育潜在消费热点,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增强居民消费的兴趣,重点推进信息消费、绿色消费、住房消费、旅游休闲消费、教育文体消费、健康养老家政消费六大领域的消费。

总之,扩大与提升消费以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是基础,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支撑,就业和再就业是根本,规范管理消费市场秩序是保障,推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和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是手段。有关部门应组合运用这些政策措施,使江苏扩大与提升消费达到新的水平,为江苏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江苏扩大与提升消费的重点领域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江苏发展的巨大潜力所在。为了要让群众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消费重点需要落实在巩固与扩大传统消费领域、培植与提升新兴消费领域、挖掘与拓展潜在消费领域上[2]

巩固与扩大传统消费领域。继续推动汽车消费、住房消费、旅游消费等热点消费,充分发挥这些产业的带动效应与扩散效应。鼓励汽车消费信贷,构建“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的消费信贷模式;引导形成汽车文化,以汽车消费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稳定住房消费,加强保障房建设,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合理调整土地价格,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建立科学的土地供应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升级旅游休闲消费,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规范旅游市场环境,加强多层次的区域合作。

培植与扩大新兴消费领域。将信息服务、绿色消费、教育文体消费作为新兴消费热点进行培育,使之尽快成为扩大与提升消费的主力军。扩大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消费,提升宽带速度,支持网购发展和农村电商配送,加快健康医疗、企业监管等大数据应用;促进绿色消费,推广节能产品;提升教育文体消费,完善民办学校收费政策,扩大中外合作办学;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整合文化资源,建立合理的文化消费价格体系。

挖掘与拓展潜在消费领域。将养老家政消费、社区服务等作为潜在消费热点进行挖掘与拓展,使之尽快成为扩大与提升消费的后续力量。鼓励健康养老家政消费,探索建立产业基金发展养老服务;制定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的税收政策,用更好的产品与服务,让人们放心消费、享受生活;对社区服务业提供政策支持,建立社区服务信息数据库和服务求助热线;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处理农村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

四、江苏扩大与提升消费的政策建议

(一)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1.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从整体上促进居民增收。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江苏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的战略部署,按照2013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确保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第一,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深化工资制度改革,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积极引导劳动者工资收入的合理增长。第二,加强收入分配领域的法制建设,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把收入分配差距调整到合理的范围。

2.促进中低收入阶层人员增收,使中低收入阶层人员收入增长水平至少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要促进中低阶层人员收入增加,就要拓宽增收渠道,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努力增加其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对于经济发展薄弱地区和农村低收入群众,要按照《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继续围绕6个重点片区、经济薄弱村、低收入农户,通过积极培育多元扶贫主体,创新社会扶贫方式,实施精准扶贫。

3.积极落实扩大就业政策,扩大就业是提高收入来源的根本所在。要努力解决好高校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复转军人等群体的就业难题,提高居民的整体收入水平。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的影响评价机制和公共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评估机制。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提升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分类推进各类创业主体自主创业,重点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农村创业富民、引进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等计划,突出抓好创业能力提升、创业政策拓展、创业孵化推进和创业服务优化。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实现社会财富二次分配、确保经济平稳运行及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一环。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平可持续,对于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意义重大。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我国已经有了较大进步,比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保总体实现全覆盖,城乡低保标准不断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持续推进。截至2015年6月末,江苏全省企业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 983.05万人、2 387.58万人、1 461.45万人、1 557.56万人和1 427.6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 331.24万人。

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统一管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总额控制下的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实施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健全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完善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伤补偿“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制度体系;完善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探索生育保险基金风险调剂制度,推行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按单元、病种结算;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面试点,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深入推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将进城落户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主要社会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水平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健全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加快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实现居民医疗费用省内直接结算,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努力减轻群众负担。

(三)推动内贸流通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国内贸易稳定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快速推进,流通产业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不断增强[3]。在当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内贸流通,对于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改善民生、进一步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江苏通过采取将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提高现代商圈建设水平、增强便民商贸服务水平、引导商品市场加快转型升级等措施来推动内贸流通健康发展,从而带动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政府在组织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将商业网点规划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统一考虑。要充分考虑内贸流通发展的用地需求,按照节约集约、保障重点和有序安排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予以统筹安排;将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纳入新型城镇化规划,保障建设用地;围绕“一带两圈”(苏锡常商业带和南京商圈、徐州商圈)总体布局,结合城市转型发展、流通现代化以及商圈的战略定位,尽快制定商圈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要体现“一带两圈”各自特点和发展方向,增强对相关产业和资源的整合力度,扩大对周边区域的辐射作用。

鼓励大学生回乡进行电子商务创业,开展农民触网培训和农产品电子商务万人培训,推动开展特色农产品和加工品的网络营销,着力培育和打造100个省级“电商村”,带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鼓励商贸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形成一批技术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集团;鼓励和引导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推动优势流通企业利用多种方式做大做强,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零售商、批发商、物流服务商;健全城市配送体系,鼓励推广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等先进模式。

(四)加强消费市场监管

加强消费市场监管,规范消费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市场环境,让居民放心消费。

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建立新型监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建立综合性的市场监管专业执法机构,整合工商、质监、卫生等多个部门的业务,构建“大窗口、大登记、大服务”的新格局;要做到市场监管职能的“五个统一”,即市场监管法的统一、市场准入与窗口服务的统一、产商品质量监管的统一、食品安全监管的统一和技术、标准、知识产权服务的统一;要创新监管手段,提高运用大数据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要提高执法力度,坚决杜绝各种欺行霸市、假冒伪劣、虚假广告等现象,强化对食品、药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

完善消费**体系建设,构建协同共治消费**新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在“十三五”时期,要继续以“大消保”为工作理念,围绕推进消费**体系建设中心工作,借助咨询举报申诉平台和消费者权益服务站,以建立畅通、高效的消费**工作机制为目标,以规范基层消保工作、完善综合协调和事前预防机制、加大行政保护力度为手段,积极推动消费**工作社会化;要加强对商品售后服务的监管,最大限度降低消费者损失;要强化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事后救助力度,实现消费者权益的最大化。

完善信用监管,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完善听证制度,加强对垄断行业的价格管制;要优化社会信用环境,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网购、电视购物等新型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要强化市场价格和商品质量监管,加快建设全省肉、菜等重点商品可追溯体系;要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消费方式,营造安全放心、文明健康、公平公正、诚信友好的消费环境[4]

(五)培育潜在消费热点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我国发展的巨大潜力所在。201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点支持推进信息消费、绿色消费、休闲消费、家政消费等六大消费热点领域,为加快形成消费新常态指明了方向。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江苏省适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畅游江苏”品牌建设的意见》等政策,这些政策细则的出台,为“十三五”时期江苏形成消费新业态、带动新产业发展、实现经济稳步增长和经济转型创造了良好条件。

第一,在信息消费领域,要加强信息消费顶层设计。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终端开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推进等入手,制定出台引导、扶持信息消费发展的政策意见,组织实施信息消费促进工程,推动商业模式和服务业态创新,积极培育信息消费增长热点。

第二,在绿色消费领域,要在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节能产品,通过财政补贴、产品研发奖励等措施推进绿色消费。

第三,在旅游休闲消费领域,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江苏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大力加强旅游品牌建设,提升旅游产品知名度,增强旅游业竞争力,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

第四,在教育文体消费领域,要提升体育产业发展水平,大力促进体育消费,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体育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国家凝聚力和文化竞争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朱晓明.坚持六个“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J].先锋队,2016(2):21-25

[2]新华网.国务院重点推进六大领域消费缓解经济下行压力[EB/OL].(2014-10-30)[2016-01-08].

http://news.xinhuanet.com/2014-10/30/c_127156578.htm

[3]胡迪.我国内贸流通统计体系完善与创新[J].中国流通经济,2016(2):53-58

[4]孙克强,范玮,肖平,等.“新常态”下江苏农村服务业发展分析———基于典型乡镇的情况调研[J].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