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福象:生产性服务业集聚机制与耦合悖论分析——来自长三角16个核心城市的经验证据(下)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15 浏览量:16

来源:产业经济研究

四、统计分析

目前,国内、外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划分,尚没有统一的口径。综合来看,UNCTAD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划分更具有实用性。对照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性服务业大体上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

()指标和数据说明对于产业集聚的度量,基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测算方法。考虑到数据来源的限制,本文采用空间基尼系数(G)这个指标来衡量生产性服务业各细分行业的空间集聚程度。计算方法如下:

考虑到服务业空间集聚的特点,采用总产值指标来衡量地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不能很好的反映产业的关联属性,本部分在计算时采用就业人口数指标。在式(1)中,Si为第i个城市生产性服务业各细分行业的就业人数占长三角16个核心城市该行业总就业人数的比重,Xi为第i个城市总就业人数占16个城市总就业人数的比重。如无特殊说明,本文所使用的数据,均来自20072012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和《长江和珠江三角洲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统计年鉴》。

()统计分析

首先,利用(1)式计算得出20062011年长三角16个核心城市生产性服务业各细分行业的空间基尼系数,并与2006年以中国286个城市为主体计算的相应行业的空间基尼系数进行对比(参见表1)

对比表1中最左侧的两列数值可以发现,长三角生产性服务业各细分行业的空间集聚程度都比全国整体水平高很多,尤其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金融业,这两个产业在长三角的空间基尼系数约是全国的14831377倍。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长三角已形成国内颇具规模的生产性服务业集群。从行业角度分析,不论是从全国还是从长三角来看,生产性服务业细分行业的集聚程度都有显著差异。从全国范围来看,较高集聚性的产业主要集中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相反,长三角地区则主要为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另外,金融业的空间基尼系数,在两种样本范围中都表现为最低。

再看长三角生产性服务业各细分行业的集聚趋势。本文将长三角16个核心城市20062011年生产性服务业各细分行业的空间基尼系数绘制成折线图1。图1表明,除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空间集聚程度在20062011年间整体保持下降的趋势,以及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在2011年下降幅度较大之外,其他四个生产性服务业细分行业的集聚程度在这六年间基本保持平稳或略微上升的动态趋势。

最后来比较长三角城市群划分等级之后的空间集聚程度。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人口规模,本部分将长三角16个核心城市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为作为长三角中心城市的特大城市上海;第二等级为:南京、杭州、宁波、苏州、无锡;第三等级为其他中小城市。2011年,长三角地区第一、二、三等级城市的生产性服务业就业人数占该等级城市就业总人数的比重分别为031201800120。表明城市等级越高,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程度越高。这些统计指标初步证实,在长三角内部,城市等级与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程度相匹配。

五、实证分析及结果

()模型设定与计量方法

本文接下来根据前面的命题猜想和统计分析,构建模型来对长三角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本文构造了线性回归议程,并且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对该多元回归模型的参数进行估计。模型形式如下:

(2)中,α0为常数项,α0,α1,α2,α3,α4为待估计的参数,εi为随机误差项。在回归过程中,为避免自变量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造成多重共线性问题,本文采用了逐步回归方法。

()变量说明

1SERi表示第i个城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的程度,采用i城市生产性服务业单位从业人员占16个城市总单位从业人员的比重来衡量。

2MIAi表示第i个城市的制造业集聚程度。本文采用金煜等22所用的指标,即i城市工业GDP16个城市总工业GDP的比重来衡量。

3OMDi表示第i个城市的外需依赖度,即i城市净出口占当地GDP的比重。

4INFi表示第i个城市的的信息化水平。鉴于数据所限,本文仅采用i城市的移动电话普及率与长三角16个城市的平均移动电话普及率之比来衡量。

5CGi表示第i个城市的城市等级。本文将该指标简单由i城市人口数占长三角16个城市总人口数来表示。

()实证结果

2报告了模型的回归结果。虽然长三角整体竞争力很强,但具体到各个城市的发展状况又是有差异的。因此,本部分将长三角16个城市分为两个等级,分别通过模型(2)(3)加以分析,以便检验模型的稳健性。其中,第一等级城市包括上海、南京、杭州、宁波、苏州和无锡;其他为第二等级,共计10个城市。

模型(1)中,除常数项外的各解释变量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检验。表明四个解释变量对长三角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均具有很强的解释力。模型(2)(3)分城市等级检验显示,各个因素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差异。虽然在以第一等级城市为样本的回归模型中剔除了信息化水平指标,但整体来看,两个模型的回归结果均增强了本文理论假说的解释力。

从各个解释变量来看,制造业集聚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的负面影响的显著性较强。表明长三角制造业的生产模式由于是低等级的代工制造,对高等级的生产性服务业的有效需求严重不足。结果,过多的制造业集聚,一定程度上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起到了阻碍作用。而第二等级城市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受制造业集聚的负影响更大。这可能归因于不同等级城市的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类别不同。相比较而言,城市等级越低,在该城市集聚的产业的等级也相对更低,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关联性就相对更弱。

再看长三角城市群经济增长对外需的依赖程度。该变量的回归系数为负,表明在现有的体制下,基于GDP锦标赛的官员晋升机制,促使各地官员为了GDP指标的光鲜,一心致力于发展经济成效高且快的制造业,结果不利于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与发展。同时,在长三角城市群,低等级的城市比高等级城市受该因素的影响更深。外需依赖度增加一个单位,第二等级城市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度比第一等级要多降低约018个单位。

2回归结果还显示,长三角信息化水平与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之间呈正相关。不论在总体样本中,还是在第二等级城市样本中,信息化水平指标的系数都是相对最小的。这就说明了在长三角城市群,信息技术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的驱动作用较弱。

本文在回归检验时,主要是采用城市规模指标来反映城市等级。根据回归结果,城市规模每增加1个单位,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程度就能提高169个单位。这不仅反映了城市等级的重要性,同时也解释了目前比较成熟的生产性服务业集群都位于国际性大都市的极化现象。不过,国内由于大量高技能人才流失海外,造成国内高等级城市与人才匹配不足,长三角城市群的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仍然有巨大的提升空间。从两等级城市样本来看,城市等级的提高,城市规模的扩大,对高等级城市的作用均更会增强。

为了避免各解释变量之间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本文还分别采用分步回归检验和向后剔除检验,分别对原模型(1)进行回归。在α=005情况下,向后剔除法与OLS得到的结果完全相同,这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本文理论推演部分所提出的各个假说;而前向分步回归的结果只包含了OMD一个变量,并且该变量的回归系数值依然为负值。这就提醒我们,目前需要格外关注长三角过度依赖外需、依赖跨国公司自带服务的外资代工经济模式,这种模式对参与代工的东道国地区产业发展和技术升级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六、结论和政策建议

本文从全球和国内价值链互动关系出发,研究了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机制及在长三角地区耦合的悖论问题。本文研究结果表明:第一,长三角城市群的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的空间布局存在耦合悖论,这与该地区过度依赖外需有关,该种模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第二,目前长三角的信息技术水平对当地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的驱动作用仍然较弱;第三,长三角虽然是我国高等级城市群,但城市等级与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的匹配程度尚不明显。以上结果不仅证实了本文提出的假说,而且为实施区域协调与产业空间布局政策的设计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

当前,在跨国公司主导的国际生产体系中,长三角作为国内高等级城市群,不能再过于依赖外需实现对经济增长的拉动,而应积极把握潜力巨大的国内市场,强化国内制造业中间需求的市场支撑。要强化培育支持生产性服务业的本土市场,逐渐衍生出生产性服务业的本土品牌。此外,还应转变代工贸易的发展模式,要协调好东部“总部经济”与中西部“工厂经济”的职能分工,长三角积极充当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转换器,促进人才与产业的空间匹配。在新一轮全球化中,要整合全球创新要素,提升国内创新链。

最后,每个城市都必须有清晰的功能定位,关键是做好城市等级与产业布局的匹配:高等级城市要致力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带动相关的高端制造业发展,把高等级城市作为国家发展的领头羊,发展以金融服务和研发咨询为主的综合性总部,强化跨国公司主导下的总部经济定位;中等级别的城市往往集聚了一部分较高素质的人才资源,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可以开展一些研发类的活动,从而将其定位为“专业性+区域性”的总部;低等级城市基本上留不住那些高素质的人才,基于比较优势原理,应当促使这些城市发展专业性及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再通过专业性集聚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从“总部经济”与“工厂经济”空间分离以及国际化的角度出发,市场等级较低的城市,目前要着眼于承接跨国公司主导的制造业转移,发展工厂经济和专业性总部。


参考文献:

22]金煜,陈钊,陆铭.中国的地区工业集聚:经济地理、新经济地理与经济政策[J].经济研究,2006(4):7989

注释:

UNCTAD将生产性服务业归为五类:批发贸易、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和保险、信息服务和科学与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