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二震:数字经济、要素分工与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22 浏览量:41

来源:《思想理论战线》2022-01-20

一、问题提出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依托我国大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这为我国新时期扩大开放指明了方向。众所周知,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快速而全面地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取得了开放发展的巨大成就,这主要是得益于中国把握了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全球要素分工深度演进带来的战略机遇。由于受到主观和客观两个条件的限制,前一轮中国开放发展的水平还不够高,并且呈现出非均衡的典型特征。所谓主观条件,指自身要素禀赋,更确切地说,相对于发达经济体而言,中国只能以廉价劳动力等初级要素参与国际分工;而所谓客观条件,指以要素分工为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的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关键动力,主要来自于发达国家。发达国家主导了前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从而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者、全球经济规则的制定者。上述主客观条件共同决定了中国国际分工地位仍然处于中低端,外部市场过度集中造成贸易地理失衡,开放领域呈现制造业和服务业的非均衡发展,只能被动接受国际经贸规则。实际上,经济全球化的本质是社会分工跨越国界,从而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分工和产业格局的过程。开放发展水平的高低,除了开放战略的选择外,更为关键的因素是要素禀赋状况以及由此确定的分工地位。面临当前国际国内环境的深刻变化,中国能否以及如何实施高水平开放,还要基于分工演进推动的经济全球化发展及中国在其中可能扮演的角色维度,进行探讨和分析。


当前,世界经济仍然处于深度调整期,贸易保护主义呈现抬头趋势,全球价值链、产业链、供应链正加速重组。经济全球化出现新形势、新变化、新问题和新趋势,纵然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仍然是推动分工演进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经济全球化发展动力不足的根本原因,正是源于发达国家前一轮科技革命带来的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尤其是计算机软硬件产业发展引发的全球化分工和产业布局的动力基本衰竭,或者说前一轮技术革命的生命周期基本结束。正是基于此,有学者研究指出,在新一轮技术革命大爆发并形成现实生产力之前,世界经济显然难以重返昔日繁荣发展的通道。令人欣慰的是,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已在孕育之中并初露端倪,“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数字经济领域的产业高端化发展,与数字技术和数字革命密不可分。伴随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科技的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当前和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数字技术也必将在重塑全球价值链、产业链和供应链,推动全球要素分工新一轮全球化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这就提出了一个很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课题,数字经济下全球国际分工格局会呈现怎样的演进新趋势?新形势下中国是否具备实施更高水平开放的机遇和条件?或者说,面临数字经济下全球国际分工演进新趋势,中国究竟拥有怎样的优势、面临怎样的挑战?中国如何在抓住新机遇中实施更高水平开放?本文力图对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做一初步探讨。


二、数字经济下国际分工格局演进新趋势


高水平开放归根结底还是中国参与全球化分工体系的层次和水平问题,换言之,对上述问题的理解离不开全球化分工的大背景。首先需要明晰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是,数字经济将推动全球分工如何演变,国际分工格局将呈现怎样的发展趋势?概括来说,数字经济条件下全球国际分工将呈现以下四个方面的发展趋势。


(一)全球要素分工发展趋势进一步强化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国际分工形式出现了重要变化,主要表现为跨国公司通过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或者外包的形式,在全球范围内整合和利用资源,将世界各国不同程度地纳入全球生产网络之中。这一分工形式突破了以往以最终产品为界限的分工模式,不同国家和地区共同参与某一产品生产逐步成为国际分工的主导形式。对于这一新的国际分工形式,学术界采用了不同的名称加以描述,如国际生产分割、产品内分工、中间品贸易以及全球价值链等。虽然上述不同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刻画当前国际分工的特点,即建立在分工基础之上的贸易,在继续充当生产和消费跨国分离的连接纽带同时,越来越扮演着连接分布于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生产环节和阶段的角色,或者说,贸易已经不再局限于以往的流通和交换过程,其本身已经成为再生产过程的必要环节和阶段。但上述概念未能反映出一个与传统国际经济理论重要假定不符的现实,即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性不断增强,这也是跨国公司构建全球生产网络的前提条件。如果忽略这一点,仅从生产过程全球分解角度看,国际分工的内容似乎并无本质变化,因为分工的边界仍然是“产品”,只不过是从传统的以“最终产品”为界限,分解和细化到以“中间产品”为界限而已。这显然不符合当代国际分工的事实和本质。因为当全球生产网络是以跨国公司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等方式构建的话,那么从国与国之间的分工关系看,显然不再是以“产品”为界限,而是以“要素”为界限了。这一特点无论是从最终产品角度观察还是从中间产品角度观察,都是如此。进而,不同国家和地区依托各自的优势要素,共同参与产品生产并成为全球生产网络中的一个或某些节点,才是当前国际分工的本质特征,也是区别以往以“产品”为界限的传统国际分工模式的关键。由此,用全球“要素分工”的概念来刻画当代国际分工的新特征,可能更为妥当和贴切。因为无论是最终产品还是中间产品,在生产要素大规模跨国流动的条件下,其价值都不再完全由某个国家的本土要素所独自创造,而是多国以“优势要素”共同参与生产的结果,各国实质上是以本国的优势要素融入国际分工体系的。


全球要素分工之所以能够逐步成为国际分工的主导形式,主要得益于经济全球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生产要素具备了跨国流动性。当然,不同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性存在显著差异。跨国公司依托对外直接投资构建全球生产网络的实践表明,在全球要素分工的前一轮发展过程中,资本的跨国流动性最强并居于主导地位,其他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基本上是以资本为纽带而进行的。虽然伴随着经济实践的发展演变,从而所界定的生产要素种类和范畴也在不断拓展,例如从最初的劳动这一单一生产要素发展为劳动和土地两种生产要素,再逐步拓展到资本、技术等三种、四种乃至更多种生产要素,但是从生产要素跨国流动的实践发展角度看,除资本之外,其他生产要素虽然一定程度上也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但要么由于要素属性差异,要么由于政策管制等影响,其跨国流动程度显然要低得多。总而言之,全球要素分工在前一轮发展演变过程中,主要依托于资本跨国流动,或者说资本在世界各国游走从而与当地生产要素结合,促使了全球要素分工的发展,推动全球价值链、产业链、供应链的发展演变,深刻地改变着建立在分工基础之上的贸易性质。


近年来,数字技术的进步和数字革命的爆发推动了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并凸显了数据的价值,进而数据这一生产要素被誉为新一轮科技革命的“石油”。当数据被视为生产要素且其作用和价值日益凸显时,由于其自身属性特征,从而有助于强化全球要素分工的发展。之所以如此,不仅是因为数据成为生产要素后,可跨国流动的生产要素的种类得以增加,而且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在强化全球要素分工方面还有其自身的特殊功能和作用。在生产要素跨国流动主要依靠资本的条件下,更确切地说,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生产要素共同进入生产过程,主要依赖于资本的流出和流入这种相对单一路径的话,那么当数据的跨国流动性(包括以其他各种载体而实现的数据跨国流动)不断增强时,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实现优势要素的组合和协作有了更多的路径选择,也就进一步提升了经济体以优势要素参与全球要素分工的便利性和可能性。这无疑对国际分工的深化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更为重要的是,成为生产要素的数据由于其特有属性,对全球要素分工的发展和演变能够起到更为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一点,至少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与资本等实物要素相比,数据主要依赖于网络通信等渠道进行传输,而更加有助于突破时空限制,表现出更强的流动性。二是要素使用对数量限制的突破。除了隐私保护等之外,大部分的数据搜集和利用并不存在排他性,即同样的数据可能会被不同的经济主体进行反复搜集和利用。这一属性不仅有助于数据这一生产要素的实际存量和实际可利用量发生分离效应,甚至可以说实际利用量不再受到存量限制——这一点显然是其他实物要素所不具备的,甚至在专利等制度下技术要素所不具备的——并且其使用并不存在物质损耗和折旧问题。这些特性显然是其他一般有形生产要素所不具备的。这也就意味着数字经济条件下国际分工的深化有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二)全球要素分工向服务业领域拓展更明显


服务由于其无形性以及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通常必须贴近(即同时同地)等特殊性,从而服务业发展通常只能局限在一国国内。也正因如此,前一轮国际分工主要发生在制造业领域。近年来,伴随着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进步、全球服务贸易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服务业传统发展格局被打破,服务的可贸易性不断增强,服务业呈现全球化和碎片化发展趋势。WTO 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至 2019 年期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年均增长率约高达 5.11%,而同期的货物出口额年均增长率仅为 2.44%。可见,服务贸易的增速远高于货物贸易的增速,由此服务贸易出口与货物贸易出口额之比也由2010 年的 26.01% 上升至 32.66%。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发布的《2020 年世界贸易和发展报告》测算 2040 年上述占比将进一步提高至 50%。当然,基于传统的测算方法使全球服务贸易额及其占比远远低估。因为在服务业全球化和碎片化发展趋势下,尤其是全球价值链不断向服务业领域拓展,服务可能更多以货物为载体而进行跨国交易,而非仅限于 WTO 所界定的四种传统的服务贸易方式进行。对此,已有的测算和实证分析提供了基本的经验证据。服务业全球化和碎片化发展趋势,不仅体现在全球服务贸易的快速增长方面,同时也反映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的领域方面。例如,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21 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19年全球投资中,流向服务业领域的对外直接投资额超过制造业领域投资额约 211 亿美元;2020年上述差距进一步拉大。如果说跨国公司正是依托对外直接投资推动构建了前一轮的制造业领域全球要素分工的话,那么正以同样的方式推动构建服务业领域的全球要素分工体系,促使服务业全球化和碎片化发展。


数字技术的强势崛起推动了产业深度融合,并在引领服务经济蓬勃发展的基础上,建起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石,进一步推动国际分工向服务业领域的拓展和深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数字革命,至少会对服务业及其全球化和碎片化发展产生如下两个方面的实质影响。一是使得服务业的可贸易性得到大大提升。正如前文分析指出,长期以来服务贸易远滞后货物贸易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前者的可贸易性不高。受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影响,虽然服务贸易的增长表现出良好势头,但就规模而言仍未超过货物贸易,主要还是因为服务业大部分仍然具有本地化特征和较低的可贸易性。不过,这一局面正在被崛起中的数字技术改变。就 WTO 界定的四种服务贸易方式而言,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都将在不同程度上受数字技术的影响而大大提升其可贸易性。就跨境交付而言,数字革命,可以极大地破除时空约束,即突破以往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必须同时同地出现的约束,极大提升以跨境交付方式进行的服务贸易。对于境外消费而言,本质上与服务提供和消费的本地化没有太大差异,因此,数字革命对境外消费的影响,如同能够为本地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拓展事前和事后服务一样,进一步扩大境外消费的过程和规模。就商业存在而言,数字革命不仅能够为新型服务提供者提供更加便利的技术和手段,而且也能够起到激励作用,从而促进其跨境设立商业机构,为东道国消费者提供服务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布局服务提供流程。就自然人流动而言,数字革命无疑能够为其提供更加多样性的辅助性功能,从而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扩散和传播的大流行期间,诸如在线教育、远程医疗、协同办公、跨境电商等服务的广泛应用,不仅体现了数字技术在抗疫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显示了其对推动和促进服务贸易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数字革命对推动服务业领域国际分工发展的重要作用,不仅在于提高了服务的可贸易性,而且还会催生新的服务种类,包括在创造出新的服务行业的同时,通过对传统服务业进行改造而呈现可贸易的新形态,达到丰富全球服务业种类和服务贸易内容的目标。例如,数字革命本身催生了以数据为主的信息跨国流动,推动了新型数字贸易的发展。而当数字技术的应用拓展至传统的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卫生服务、运输服务和文体娱服务领域后,会大幅度提高这些传统服务部门的效率,进而夯实此类服务贸易的基础。WTO 发布的《2019年全球贸易报告》曾明确指出,在影响服务贸易未来发展趋势的几大因素中,数字技术的影响将超过收入增加、人口变化以及气候变化等因素,成为推动服务贸易高速发展和成长的最核心动力,尤其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如果能够提高数字技术的应用水平,尤其是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水平,发展中国家的服务出口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占比将会显著增加。当然,数字革命对服务业全球要素分工的促进作用,无论是从提高服务的可贸易性角度看,还是从催生新型服务内容角度看,主要还是聚焦于供给侧层面,而除了供给侧层面外,其对服务需求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例如需求引导供给,从而会产生需求驱动效应。


(三)一体化的“四大融合”发展趋势更加凸显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社会再生产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阶段,其国内循环(可理解为国内大循环)与外部循环(通常称之为国际大循环)之间,已经具有了一体化的特征。在全球要素分工深度演进条件下,社会再生产的国内外边界日益模糊,“一体化”或者说真正的“全球化”特征更加明显,融合趋势更加显著。


首先,从生产内外一体化的融合发展趋势看。传统国际分工和贸易条件下,分工的边界是“最终产品”,即产品生产从一开始到最终产品的完成,主要在一国内部完成,全部的附加值创造过程都在一国国内完成,也不存在着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要素参与的情形。伴随国际生产分割技术的进步,当同一产品不同生产环节和阶段能够被跨国公司配置到不同国家和地区时,即国际分工发展到要素分工阶段时,生产开始具有了全球化的内外融合特征,即最终产品生产的完成,不再是由某个国家独立完成,而是“世界制造”。如果说,由要素流动或全球要素分工而推动构建的全球生产网络,夯实了生产内外“融合”发展所需的基础条件,那么由数字化推动的全球要素分工演进新趋势,更是进一步夯实了上述基础。当全球价值链、产业链、供应链的构建,主要是跨国公司通过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而实现,那么此时生产全球化一体化的特征进一步会发生两个方面的改变:一是改变生产全球化一体化的形式和程度,二是进一步改变全球化一体化宏观和微观等各种结构关系。总之,由于数字技术会进一步强化全球要素分工的发展趋势,必然会推动生产朝着更加具有全球一体化特征方向发展,这不仅发生在制造业层面,而且会在服务业领域进一步深化拓展。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相比于其他生产要素,数字技术对其他产业的渗透能力更强,实现跨国整合资源的形式更加多样化,对全球价值链、产业链、供应链的重构效应会更加明显,生产内容“融合”的一体化趋势会更加凸显。


其次,从分配内外一体化的融合发展趋势看。获取贸易利益是一国参与国际分工和贸易的直接动机和动力机制,因此,利益分配问题一直以来是传统国际经济理论研究的最基本的理论问题之一。然而,在传统国际分工形式下,国与国之间的利益分配并不存在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的一体化关系。当国际分工演进至全球要素分工后,尤其是数字经济条件下全球要素进一步深度演进新阶段,无论是一国参与国际分工和贸易从而与他国之间进行的“外部”利益分配,还是一国不同生产要素或者不同要素所有者之间的所谓“内部”利益分配,其内外边界同样日益模糊,并呈现一体化特征。具体而言,在全球要素分工条件下,国与国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会变得更加复杂,甚至难以严格区分本国利益和他国利益之间的边界。因此生产上的交织关系使得利益分配上同样存在着交织关系,从而具有了一体化的特征事实。进一步地,从国内不同部门和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的利益分配关系看,由于全球要素分工条件生产要素的流入和流出,生产已经变成了多国优势要素组合和协作分工的结果,因此要素收益的分配关系由于有国外生产要素参与,因此从一开始便具有了全球一体化的特征。实际上,目前针对要素跨国流动对收益分配产生的复杂影响,已有实证研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分析尝试。更为重要的是,伴随数字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全球要素分工的范围得以拓展,比如前文所述的服务业全球化和碎片化,从而在更大范围内将对国内国际循环在利益分配层面的联动产生重要影响;另一方面,全球要素分工的作用形式也会改变,从而促使利益分配的国际关联更加密切。例如,以往跨国公司主要通过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通过参与管理等对设立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工厂进行控制,参与要素收益的分配。而在数字经济条件下,跨国公司可能采取跳过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同样可以实现相同的控制,并实现利益分配的国际化。典型的方式如跨国公司研发部门将其研发成果,或者所拥有的数据优势,通过数据跨境流动的方式直接参与位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品生产,通过输出知识、信息、技术等数字服务,渗透到远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远程控制和主导生产全过程,乃至生产环节可能涉及的其他价值链、产业链和供应链。这种方式显然超越了绿地投资等方式,仅仅通过贸易数字化而实现基于要素分工的全球生产网络的布局,并改变着利益分配的国内国际边界,促使利益分配关系朝着全球一体化方向发展。


再次,从交换内外一体化的融合发展趋势看。在传统国际分工条件下,交换具有国内交换和国际交换之分,而且二者的界限非常清晰。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分割现象,伴随着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发展,一定程度有所弱化,但内贸和外贸仍然有着严格区分。全球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打破上述内外贸分割的局面,促使国内外交换层面日益向全球一体化方向发展,对于任何企业来说,区分内贸和外贸、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已不再具有特殊意义。交换更多地体现在微观经济体主体之间,而不再受地理空间的局限,或者国民属性等带来的局限。之所以会如此,主要是因为数字技术能够显著弱化两个因素的作用。首先,从国家属性来看居民和非居民的区别,这一概念在数字贸易化的进一步推动下,全球要素分工的深度演进会使得上述概念和边界更加模糊。全球要素分工的特征不仅使得企业和国家的“边界”日益分离,即国家的“边界”依旧存在,但企业的国家“边界”概念会日益淡化,尤其是跨国公司的国家属性将逐步让位于全球属性。从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换关系来看是如此,从企业之间的交换关系来看更是如此。这也就意味着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交换边界在发生变化,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会更加明显。其次,从国与国之间设置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来看,数字化贸易更有助于穿透壁垒。传统的贸易壁垒对于数字化贸易的阻碍作用,会远远低于传统国际分工形式的跨境贸易,从而打破因传统壁垒的存在而导致的国内国外市场的分割。


最后,从消费内外一体化的融合发展趋势看。传统国际分工条件下,尽管消费需求既可以从国内市场得到满足,也可以从国外市场得到满足,从而具有了全球化意义,但消费的国内和国际边界是可分离的。当国际分工演进至全球要素分工阶段后,外需和内需的边界实际上变得难以区分。因为当制成品变成“世界制造”时,中间品经过多次跨境流转,形成往复循环的全球投入产出关系,此时内需和外需的边界无疑是难以界定的。加上全球要素的跨境流动,即生产是全球优势要素合作和协作的结果时,情况更是如此。需求便形成了“内需中有外需,外需中有内需”的新格局。而数字化发展会从三个维度,进一步深化全球要素分工对消费全球一体化的影响。一是从区域维度上看。贸易数字化发展会进一步突破时空约束,从而使得原先由于受到时间和距离的影响,而无法开展的贸易,现在有了更为便捷的方式从而变得可贸易了。二是从产品维度上看,数字经济不仅使得更多产品和服务具有可贸易性,而且还会催生出更多种类,即更多产品和服务能够参与“全球买,全球卖”的大网络之中。三是从规模经济维度上看。伴随着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的发展,例如依托跨境电商的电商平台和独立网站,使得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零售”成为可能,从而小众的产品和服务在全球范围内生产和流通成为可能。无疑,上述三个维度的发展无论是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对消费层面的国内国际双循环有效联动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经贸规则更注重高标准化中数字化问题


全球经贸规则和治理体系,是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从这一意义上说,WTO 等框架下形成的现行国际经贸规则和治理体系,尽管是二战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制定的,并主要代表着西方发达国家的利益诉求,但是从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来说,其积极意义仍然是值得肯定的。实际上,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角度看,二战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建立起来的国际经济秩序,是适合当时经济全球化发展的现实需要的,从而推动了世界各国的生产力进步,推动了经济全球化发展和世界经济繁荣。尤其是 WTO 框架下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等制度设计,适应了当时的经济全球化发展需要,并为全球要素分工的发展和演进提供了制度保障。可以说,没有贸易自由化下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逐步降低乃至消除,就无法促进产品尤其是中间产品跨国的频繁和反复流动。在全球生产分割状态下,任何一个不起眼的关税壁垒,在中间品多次跨境流动中也会产生显著的累积效应从而阻碍分工的发展;同样,如果没有投资自由化作为保障,以资本为纽带的生产要素跨国流动也就难以得到迅猛发展,更不可能实现所谓“投资超越贸易”而成为经济全球化运行的主要动力机制,也就无所谓的全球要素分工。但总体来看,WTO 框架下现行国际经贸规则主要聚焦于“边境开放”措施,较少涉及“境内开放”或“边境后开放”,能够适应全球要素分工演进的初始阶段。但当全球要素分工演进至新发展阶段后,现行国际经贸规则和治理规则的局限性日益凸显,不但不能推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的进一步繁荣发展,反而成为桎梏。


在全球要素分工发展的初级阶段,主要是发达国家跨国公司通过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推动产业和产品生产环节的国际梯度转移,构建全球生产网络。而全球生产网络构建初期乃至很长一段时间内,“梯度转移”的主要还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或者产品生产环节和阶段。这时,尽管全球生产网络的构建,已经使得开放的内容实质上从“边境”拓展和延伸至“境内”,即在开放举措和国际经贸规则层面上,实际上已经需要从“边境开放”措施向“境内开放”措施升级和演变,以适应全球价值链和全产业链的需要。因为分布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生产环节和阶段,要想实现无缝对接,必须要求参与全球生产网络的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在国内经济管制、规制和措施等方面,实现协调和对接。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不同生产环节和阶段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成本,包括对接成本等,对不同的因素和条件的敏感性不同。生产经营活动成本大体可以分为由生产要素价格决定的生产成本与主要是由规则等制度质量决定的交易成本。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环节的成本主要取决于生产成本,从而对生产要素价格的高低变化较为敏感,对制度质量的要求相对较低;知识、技术和信息等要素密集度较高的生产环节和阶段,对生产要素价格的高低和变化敏感度相应下降,而对规则等制度质量决定的交易成本会越来越敏感。这正是为什么在全球要素分工发展的初期,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产品生产环节为主要内容的国际梯度转移阶段,只要有“边境开放”措施,基本就能满足全球要素分工的主要原因。一旦当全球要素分工进一步从传统的国际梯度转移模式,演变发展至更加具有知识、技术和信息等要素密集度较高的生产环节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布局的新阶段后,例如当前的研发国际化发展趋势等,对境内开放等规则制度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这正是当前 WTO 框架下现行国际经贸规则局限性和不足日益凸显、面临亟待改革的主要原因,也是在WTO 改革的滞后从而无法满足当前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需要,如雨后春笋般的各种区域贸易协定和安排不断涌现的主要原因。从主要的经贸规则议题看,诸如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营商环境、竞争中立等国内经济措施,正成为各种区域贸易协定和安排的谈判焦点,从而推动开放举措从传统“边境开放”向“境内开放”拓展和演变。


数字经济条件下,数字贸易规则将成为全球经贸规则高标准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方向之一,这也是全球要素分工在数字经济推动下进一步深化发展和演变的现实要求。实际上,在目前发展得如火如荼的区域贸易协定中,数字贸易规则都在不同程度上表现出来。例如《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均在不同程度上涉及电子商务或者数字经济章节内容。更具有代表性的是《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则充分考虑了数字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各个方面,推动经贸规则朝着更具数字特征的方向发展。总之,在数字经济日益成为世界经济主导形态的新发展阶段,在数字技术不断渗透到其他各产业领域并与其他各产业领域融合发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均将进一步夯实数字贸易发展的基石,推动全球要素分工进一步深度演进和发展。因此,在高标准经贸规则谈判过程中,围绕数字贸易以及数据跨境流动等问题必将成为主要议题和焦点,并已经成为全球要素分工演进新趋势下国际经济秩序重构的重要方向和内容。


三、国际分工格局演进新趋势下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机遇与挑战


实施更高水平开放不仅是新阶段中国开放发展的新需要,从而具有中国意义;与此同时,也是经济全球化遭遇逆风逆流之际,引领其朝着可持续健康方向发展的需要,因而具有世界意义。当然,中国实施更高水平开放,并据此推动和引领新型全球化发展,不能只是一种主观愿望,还需要有把握住发展机遇的基础条件和优势。换言之,在新一轮经济全球化中若能起到推动乃至引领作用,必须在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中有所突破,如此才能占据新一轮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分工的制高点,夯实推动和引领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能力基础。更确切地说,从数字经济下全球要素分工演进新趋势角度看,中国是否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条件抓住新机遇,或者说中国的优势究竟表现在哪些方面?以及面临全球要素分工演进新趋势,我们究竟还有哪些方面的不足和短板?


(一)新趋势下中国具备的优势


在发达国家推动的前一轮要素分工下,中国通过发挥自身的要素优势,抓住了历史性机遇取得了相应的开放发展成就,但是毕竟是一种跟随和被动式发展,因此不管如何努力,在原有的发展模式和路径上至多只能是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地位和差距,想要完全突破发达国家对全球分工的控制和主导,无疑面临着巨大困难和挑战。数字经济推动下的全球要素分工演进新趋势,无疑给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带来了“超车”的新机遇。顺应和引领全球数字经济及由此推动的全球要素分工发展,中国面临一定机遇,这主要表现为中国在发展数字经济方面已具备了一定先行基础和优势。


首先,从数字基础设施或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角度看。通常而言,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网络通讯层面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 4G 网络、5G 网络、光纤宽带、IPv6、卫星互联网等;二是存储计算层,主要包括数据中心、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等;三是融合应用层面,即通用软硬件基础设施+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等。总体来看,三个层面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中国目前均具有一定的优势。例如,在网络通信层面,目前我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以5G 基站建设为例,有关统计数据表明,2019 年中国基站建设数量达到了 13 个,而美国也仅仅只有 3个;2020 年中国的基站数量增加至 60 个,而美国的数量仅增加至 5 个;以专利申请为例,我国提交的5G 专利申请量占全球 34%。在存储计算层面,2018 年中国人工智能专利占比达到了 39%,而美国和日本的占比分别为 20% 和 13%。至于在超大数据中心建设方面,虽然中国与美国相比有一定差距,但是差距正在逐步缩小。在融合应用层面,以软件为例,中国的供给体系正逐步趋于完善,包括在基础软件的开发,如华为的鸿蒙移动操作系统、阿里云的 PolarDB 云原生数据库。总之,在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在大部分领域中国已经处于世界先进水平。这为中国率先在数字经济方面构筑先动优势,从而抓住由此推动的新一轮要素分工发展带来的新机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其次,从超大本土市场规模优势角度看。经过40多年的开放发展,中国已经成长为一个巨型开放型经济体,经济总量仅次于美国。更为重要的是,中国人口众多且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巨大,换言之,仅中等收入群体的人口数量就比美国的总人口数量还要多。在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伴随着“共同富裕”目标的逐渐实现,未来中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会进一步扩大。由此决定了中国的市场规模必将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以及最有可能形成本土市场优势的市场,由此形成的消费需求潜力也将得到充分释放,并形成需求驱动创新的积极效应,包括对数字技术进步的驱动和引领作用。就网络通信的市场规模而言,全球移动通信协会的统计数据预测表明,2025 年中国 5G 用户数量将突破4.54 亿,而同期欧洲的 5G 用户数量为 2.03 亿,美日韩的 5G 用户数量分别为 1.89 亿,0.95亿和 0.37 亿。届时中国的 5G 用户数量接近于其他几大发达经济体 5G 用户数量之和。巨大的消费需求数量必然形成强大的需求引致创新效应,驱动数字技术进步及其在其他产业领域的渗透和融合,进一步夯实中国发展数字经济的基础,提升中国推动和引领数字经济下全球要素分工新发展的能力和实力,为中国在新一轮全球要素分工中赢取竞争优势和发展主动权带来战略机遇。

最后,从巨大产业规模优势角度看。利用数字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能够产生显著的成本节约效应、效率提升效应以及品质提高效应等。不仅如此,还会创新出其他许多新的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经过 40 多年开放引领发展,中国产业尤其是制造业规模得到了快速扩张,虽然其高端化发展层次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世界产业格局中还算不上制造业强国,但作为制造业大国是当之无愧的。不仅如此,伴随产业结构不断转型升级,服务业规模也呈迅速扩张之势。众所周知,数字经济从大的产业分类角度看,其实包括两个方面,即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其中,产业数字化其实就是数字技术在其他各产业领域的渗透、融合和应用,而且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数字产业化发展的速度、程度以及层次,根本上取决于其在其他产业领域中的渗透和应用情况,或者说取决于该区域其他产业领域的市场规模。从这一意义上说,庞大的产业市场规模不仅意味着利用数字技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有着巨大的空间,也暗含了其对数字技术进步和发展具有的重要支撑作用。产业调研网《2021-2027 中国互联网行业发展深度调研与未来趋势预测报告》数据显示:2020 年中国网民总体规模已占全球网民的五分之一。2020 年中国网民规模为 9.89 亿 人 ;而《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无论是大数据产业规模还是人工智能产业规模,无论是在云计算市场规模还是物联网产业规模,无论是工业互联网产业规模还是智能网联汽车销量等方面,都呈现出迅猛发展的良好势头,并在很多产业领域领跑全球。应该说,中国目前在包括数字产业等领域方面取得的规模优势,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产业规模优势的基础和支撑。数字经济中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之间良性互动、相辅相成的关系,在具有庞大产业规模优势作为基础和支撑的条件下,只要战略得当,必将能够在构筑全球数字经济竞争新优势方面发挥显著作用。

(二)新趋势下中国面临的挑战

在正确看待中国发展数字经济具备的优势同时,也要清晰地认识到面临的挑战。概言之,目前中国在发展数字经济的不足和劣势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是发展数字经济的核心技术自给率不足问题。虽然目前中国在发展数字经济方面存在着诸如前文分析指出的各种优势条件,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设施方面所具备的优势,但就发展数字经济所需要的关键技术和设备而言,仍然存在着显著的短板和劣势,这突出表现在很多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的自给率仍然比较低。例如,长期以来,中国进口贸易中高端芯片、基础软件以及核心元器件等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的比重一直较高。此外,全球软件产业链中的一些核心技术,例如操作系统和中间件等对国外的依赖程度也相对较高。这表明正是中国在关键领域自给率不足,进而在全球价值链、产业链、供应链分工中,容易出现“卡脖子”问题。总之,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基础领域中的底层核心技术、开源底层架构、以及融合应用技术开源生态等方面,在高端领域的高端工业软件设计和应用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距。当然,技术等方面的差距实际上是人才方面的差距所决定的,凸显了中国当前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人才短缺的短板和困境。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数字产业链自身高端化发展。

二是数字化交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数字经济条件下,衡量一国参与国际分工竞争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就是数字化交付能力。目前,受到统计口径、统计标准、以及数据来源等约束,虽然有关数字化交付的统计尚不完全和全面,但是部分领域的相关统计数据已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问题。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发布的《2021 年贸易和发展报告》研究表明,在信息通信等数字技术支撑下,近年来服务贸易借助于数字化交付呈现出快速增长势头,其中2009~2019 年期间明显以高于货物贸易的速度呈现高常规发展,尤其是在全球疫情暴发和扩散期间,更凸显了以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发展的独特优势。如果说,未来伴随经济结构转型从而服务贸易成为全球贸易增长新引擎的话——其实这也是要素分工向服务业领域拓展和深化的必然结果和表现——那么,服务贸易的数字化交付已经成为推动全球服务贸易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增长极。该《报告》显示,近年来通过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额已经远超 ICT 贸易额。然而,在这一新趋势下,中国虽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在服务数字化交付方法表现出了一定优势,但是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该《报告》提供的统计数据表明,2019 年,美国、英国和德国等发达经济体在全球服务贸易数字化交付出口额中占比高达77%,而中国服务贸易数字化交付出口额远滞后于美国等发达经济体,在全球主要贸易大国中仅排名第八。这一事实意味着我们可能不仅在服务贸易领域,依托数字化开展分工和贸易的努力还不够,在其他产业领域可能存在着同样的问题。这不仅与中国贸易大国的地位不相称,与中国巨大的产业规模优势地位也不相称。更为重要的是,在新一代技术领域及其领域中面临的问题和短板,关乎能否抓住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战略机遇,从而在顺应乃至引领新一轮全球要素分工发展中实施更高水平开放。

四、对策思路

经过几十年的演进和发展,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等新理论新技术供给侧驱动下,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强烈需求引领下,数字经济加速发展并成为未来世界经济的主流,并由此推动着全球要素分工呈现出新的演进趋势。总体来看,中国在发展数字经济方面优势大于不足,具有率先构筑数字经济先发优势的基础和条件。抢抓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巩固数字经济发展的先发优势,有助于中国顺应乃至引领数字经济下全球要素分工演进的新趋势。例如,在全球要素分工发展趋势进一步强化条件下,可以凭借先发优势进一步“扎根”全球要素分工体系;在全球要素分工向服务业领域拓展更加明显趋势下,可以凭借先发优势不断扩大开放领域,在继续强化制造业领域开放发展优势的同时,进一步培育服务业领域的竞争优势;在一体化的“四大融合”发展趋势更加凸显条件下,可以凭借先发优势更好地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不断扩大开放合作的“朋友圈”;在经贸规则朝着数字贸易规则等高标准化方向调整和完善过程中,可以凭借先发优势在新一轮的全球经贸规则重塑中提升制度性话语权。如果说中国前一轮开放型经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在顺应了优势分工大趋势下取得的话,那么未来实施更高水平开放,必须顺应乃至引领数字经济下全球要素分工演进新趋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中国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在如下几个方面形成新的对策思路,力图实现新突破。

第一,加快构建开放协同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全球数字经济是开放和紧密相连的整体,合作共赢是唯一正道,封闭排他、对立分裂只会走进死胡同。”显然,“连接”是数字经济的基础也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特征,也可以说,在数字经济条件下我们将真正进入万物互联的时代。在此背景下,从融入和引领全球要素分工发展的角度看,中国不仅在产业上要进行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开放,更要在技术层面上实施开源式进步,据此构建开放式无边界的全产业链合作生态圈模式。这种要素分工的新模式必将成为未来数字时代全球分工体系的主流模式。因此,提升数字经济发展能力尤其是数字技术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需要中国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融入全球创新链之中,加快构建开放协同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为此,中国需要围绕数字技术创新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对开源共享进行战略部署,提升数字经济领域的融合创新能力,确保数字经济及其相应的技术水平能够及时跟踪世界前沿甚至引领世界前沿发展。

第二,构建安全高效的数字技术基础设施体系。依托数字技术夯实参与和引领全球要素分工发展,实施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其首要前提是构建安全高效的数字技术基础设施体系。未来,新一代数字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在此基础上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必须以形成适应数字经济建设需求的基础设施体系为指导和引领,加快推进以信息传递为核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向集成感知、计算和处理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具体而言,一方面,升级和优化现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加快研发第五代乃至第六代移动互联技术及其应用,提高信息和数据等传输能力,降低延时和提高通量,为万物互联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支撑。另一方面,加快建设高效能计算基础设施及其服务支撑能力,如此,才能提升构建开放协同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的能力。

第三,前瞻布局数字经济领域中的重大科技项目。针对当前中国数字经济及其开源开放发展的迫切需求和薄弱环节,中国亟待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中的重大科技项目为引领,形成数字经济项目群。通过此类技术领域的重大项目以及项目群的立项开展持续相关研究,包括对全球数字技术发展态势进行科学预测和研判,以此带动和引领数字经济和产业相关领域的发展。这就要求在推动相互衔接研究项目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要从开放的视角尤其是从数字技术推动的要素分工演进新趋势视角,统筹配置国际国内两种创新资源,在充分利用已有存量资源的同时,发挥好财政、税收、金融和政策等的引导、支持和激励作用,协同企业(包括本土企业和跨国公司)、行业组织和政府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发展模式,财政、金融和社会资本等多方支持的新发展格局。

第四,培育高端高效的数字经济。《2021 数字化转型白皮书》发布的最新研究成果表明,2019 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 35.8 万亿元,占 GDP比重达到36.2%,增速超过同期GDP 增速 7.85 个百分点。可以说,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发展最快、创新最活跃、辐射最广泛的经济活动。也正是基于对现实发展状况的深刻认知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的精准判断,2020 年 4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将“数据”作为与资本等并列的第五大生产要素,实际上就是对数字技术和数字革命在未来经济发展中重要作用的充分肯定。目前,中国发展数字经济在规模上已经初现优势,但是从实施更高水平开放发展需要角度看,只有规模优势实不够,还需要有高端和高效的优势,如此才能真正抓住“超车”的机遇,进一步提升和夯实中国引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的基础和能力。这就需要我们在开放融合创新中,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为支撑、以重大科技项目为引领,加快数字技术的转化和应用,促进数字技术的集成创新与产业组织模式乃至商业模式的创新,积极培育数字经济各种新业态,布局数字化产业和产业数字化为主导的中高端产业链,构筑具有先动优势和较高国际竞争力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