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看浙江阳光建设暖民心

来源: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22-01-17 浏览量:10

·活动内容·《阳光建设浙江样板》

为了更好地宣传我省各市县在住房保障“阳光工程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和亮点,包括在阳光建设、阳光分配、阳光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和突破,进一步提炼和总结浙江省阳光建设的成功经验,浙报集团旗下两大媒体《浙江日报》和浙江在线,将采取报网互动的全媒体报道模式,联合特别推出《阳光建设

浙江样板》市县榜样大型主题活动,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召开。

此次主题宣传对象为全省市、县(市、区)。在《浙江日报》和浙江在线以图文、视频并茂的专题形式,宣传展示市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住房保障阳光工程建设中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包括保障房建设的完成数量、保障房分配的制度建设和保障房管理模式等情况。“2012年浙江省十大优秀代建开发商”

前行中的中国房地产市场越来越呼唤企业的社会责任,保障房代建市场需要一批真正有实力的品牌开发商。为此,《阳光建设

浙江样板》宣传活动组委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建权威的专家评选团队,以资本、技术、人才、经验为四个基本标准,结合企业品牌美誉度和社会责任感两大重要因素,启动“2012年浙江省十大优秀代建开发商”推选活动。活动的对象为我省代建开发商,正面宣传我省优秀代建开发商在保障房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2012年浙江省十大优秀保障房项目”

这几年,我省各地积极引入绿城、滨江、省直同人、美达、昆仑等一大批实力强、品牌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房产企业,充分借助其资本、技术、人才、经验等优势,显现优秀企业实施代建的品牌效应,有效提升了安置房的建设档次和品质,安置房优质工程不断涌现。为此,《阳光建设

浙江样板》将推选出“2012年浙江省十大优秀保障房项目”。此次推选活动的对象为我省代建保障房项目,突出表现优秀保障房项目产生的社会效应。

| 主办单位:浙江日报社 | 联系人:陈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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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报集团“阳光工程建设”专题报道组 |

1.在《浙江日报》、浙江在线上发布《住房保障看浙江》宣传活动的公告。

2.《阳光建设

浙江样板》,以市、县(市、区)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荐等形式上报材料。“2012年浙江省十大优秀代建开发商”和“2012年浙江省十大优秀保障房项目”,以开发商或项目公司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内容包括企业开发资质、代建资历和开发总量,以及承担社会责任和荣誉获得情况、代建项目情况介绍(包括管理模式和对当地的社会影响力)。

3.为了更好地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阳光工程建设”,《浙江日报》将携手浙报集团旗下的网络媒体浙江在线,组织专业精干的“阳光工程建设”专题报道组,将深入基层跟踪走访,在《浙江日报》和浙江在线同时开辟《住房保障看浙江》专栏,采取报网互动的全媒体报道模式,宣传我省各级政府在“阳光建设”的制度建设上的创新和突破,以及所取得的重大成绩,重点报道优秀代建企业和代建项目,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合力推进我省住房保障工作。全程参与跟进《阳光建设

浙江样板》暨“2012年浙江省十大优秀代建开发商(保障房项目)”的活动宣传报道。

“十二五”以来,国务院多次部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并强调“质量就是生命,公开才能公平”。保障房开工建设目标实现后,要扎实抓好在建项目建设,一丝不苟确保工程质量,阳光操作实现公平分配,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将惠民生、促发展的政策落到千城万镇、千家万户。

今年3月初,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城镇住房保障阳光工程建设的暂行意见》,全面推行阳光建设、阳光分配、阳光管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确保质量安全、确保分配公平。

浙江的保障房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形成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力解群众住房难。日前,浙江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的报告》中提出: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4.5万套。

毫无疑问,2012年浙江保障房建设“阳光”是关键词。“阳光建设” 要透明得和“玻璃”一样

去年7月1日以后竣工的新建保障房,外墙明显位置上已经挂上了住房建设质量责任标牌,接受社会监督。推行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对保障房质量的永久责任制,将进一步推广。

省住建厅明确指出,今后,浙江省保障房的建设、分配、管理等环节都要在老百姓监督下进行,要透明得和“玻璃”一样。建多少保障房?具体怎么建?各市县要在政府网站公布本地区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开工项目信息和竣工项目信息。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应在市县人民政府批复或最终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开工项目信息和竣工项目信息,应分别在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逐个公开;历年开工在建项目信息应在今年3月底前全部按项目逐个公开。

去年7月底前,全省所有市县按要求建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年度建设计划、开工、竣工项目等信息,信息公开率达100%。去年10月份举办的全省第十八届房地产博览会专门开辟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展区,首次系统介绍全省特别是杭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成效、“十二五”规划设想和相关政策,数千名群众参观咨询。

质量是保障房的硬杠杠,事关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质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关于鼓励保障性安居工程积极开展创优夺杯活动的通知》、《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2011年组织开展了两次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赢得广泛好评。在制度保障的同时,浙江还创新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探索实行群众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推行“阳光验收”,邀请住户代表、行风监督员以及无利益关系专家参与保障房项目竣工验收。绍兴市率先实行民生工程住户代表质量监督制度和住宅工程质量回访制度。衢州市专门成立保障性住房监督服务工作组。丽水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一对一”指导服务,指导参建企业优化落实创优措施,确保建成一批精品工程。

《阳光建设

浙江样板》暨“2012年浙江省十大优秀代建开发商(保障房项目)”宣传活动启动“阳光分配” 让社会公众参与保障房全过程

中央领导多次强调,确保公平分配是关系保障性安居工程成败及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

然而,就在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等越来越多的保障房让低收入人群离“住有所居”的梦越来越近的时候,少数地方分配环节出现的虚假申报、骗购骗租、转租转售等现象,让保障房陷入尴尬境地,老百姓对保障房产生了种种质疑。

专家指出,推进保障房建设,主要目的在于惠民生、促公平,使真正需要帮助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受益。合理分配才能将好事办好,如果该保障的“落了空”、不该保障的“搭便车”,就事与愿违,甚至造成新的不公和社会矛盾。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相关领导表示:“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继续保质保量地推进保障房建设的同时,下更大力气做好公平分配。”

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保障房,广受老百姓关注,也考验着政府行政水平。省住建厅指出,为杜绝“开宝马住经适房”等保障房分配乱象,浙江各市县要公开保障房的申请条件、程序、房源、过程及分配结果。今后,老百姓可以从政府网站、当地主要媒体及住房保障申请受理机关了解申请保障房的具体条件,配租配售方案、分配结果等信息。

同时,在保障性住房选房过程中,浙江全面推行电脑摇号、电视直播,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机关、公证机构和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并全过程录像。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各市县要在政府网站、当地主要媒体及住房保障申请受理机关进行配租配售结果公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凡是有投诉举报的,要在受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并公布处理结果。“阳光管理” 进一步强化保障房退出管理

“十二五”伊始,住建部就不断要求各地在分配上,要实行阳光操作,健全纠错机制,完善退出制度。对购置型保障房,完善并严格执行上市交易收益调节政策,消除牟利空间。对租赁型保障房,建立随承租人收入提高逐步提高其租金支付比例直至交纳市场租金的机制,以经济手段引导其退出。

为此我省在实行阳光管理的基础上,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退出管理。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退出住房保障范围。对已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但仍属于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群众,要给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现梯度退出。同时,各地要抓紧制订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法,进一步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所得价款收益分配比例,通过缩小获利空间,产生“挤出效应”。同时强化日常管理。定期开展保障房使用情况检查,大力推广安装视频安防监控、智能门禁、二代身份证识别系统等先进技术装置。对违反规定将保障房出售、转借、出租(转租)、闲置、改变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予以收回。进一步规范保障房物业管理,有关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费收支情况均要在小区公告栏进行公示。要积极推行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保障房物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