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和谐浙江乐章

来源: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22-01-14 浏览量:11

本报记者

朱海兵

和谐是什么?

和谐,是人类古往今来的一种理想,是人们孜孜以求的一个目标。

从率先开展“平安浙江”创建,到大力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再到创新探索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标志的社会管理服务……党的十六大以来,在这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指引下,富裕起来的浙江人民上下一心、不懈进取,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共同奏响一个个振奋人心的和谐新乐章。

【和谐乐章之一】

平安是福同守护

“用福尔马林保鲜的鱼、用亚硝酸盐染色的猪头肉,我大多一眼就能看出来。”

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有个古道热肠的“马大姐”,专管菜篮子,每天一有空就往街道的20多个菜市场跑,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马大姐”名叫马明月,曾被评为省消费维权突出贡献人物,街道还为她专设了一个“马大姐消费维权服务站”,她越忙越有干劲,“高兴啊,现在全省上下都很重视食品安全,都动起来了。”

马明月口中的“动起来”,或许可以用“风暴”来形容——至今仍在紧张进行的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截至9月18日就已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9.75万户次,覆盖率85%,查处各类违法行为8753起,而公安机关相关刑事立案数目前已是去年的6.4倍。

“领导高度重视、部门紧密协作、群众积极参与……”省平安办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这次食品安全大整治,可以说是浙江特色“大平安”创建的典型写照:大布局、大协作、大动员。

早在2004年,我省就在全国率先作出建设“平安浙江”决定,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明确指出,“平安浙江”中的“平安”,是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平安”,其总体目标是: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稳定、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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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历届省委、省政府把“大平安”这张蓝图一绘到底。省委书记赵洪祝强调,“平安浙江”建设之所以能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关键在于持之以恒。省委副书记、省长夏宝龙也强调,“平安浙江”是“大平安”,与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是相一致的。

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市场、平安家庭……积小安,成大安。这些年来,“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平安创建已渐渐融入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使人人共建共享平安成为浙江大地随处可见的喜人景象。

“民富”与“民安”并进,是这些年来几乎所有浙江人的共同感受。如今的浙江,农民人均收入连续27年位居各省区第一,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连续11年居各省区第一;连续8年,我省刑事发案、信访总量、生产安全事故总数不断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位居全国前列。

【和谐乐章之二】

公正为本诚可贵

面庞黝黑,说话声音不高,无论见到谁都满面笑容,他就是被评为杭州市“十大金牌和事佬”的萧山区河上镇农民董和松。

记者见到董和松时,他正忙着调解一对小夫妻的矛盾。尽管才57岁,董和松却已经当了38年“和事佬”,平时随身总是带着一叠名片,上面印有手机、住宅电话号码,见到新来的农民工就会发一张,“遇到什么纠纷、困难,就打这个电话找我。”

法律服务,把原本冷冰冰的法律,变得温暖人心。自3年前庆元成立首个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以来,全省目前已建成各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89个,并开始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介绍,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集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功能于一体,目的就是为了引导群众从“有事找政府”向“有事找法律”转变,从而成为困难群众的“保护伞”、社会稳定的“减压阀”、服务群众的“法律超市”。

一个和谐的社会,应当是民主的社会、法治的社会。省委认识到,正处在重要变革时代的浙江,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把推进法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用民主的方式、依靠法治的力量来治理社会、调节关系、平衡利益、减少矛盾,确保社会公平公正。

2006年4月,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在“十一五”开局之年,率先吹响了建设“法治浙江”的号角,

一系列喜人的变化随之而来:

开门立法——立法听证、公民旁听……公民参政议政渠道不断拓宽,与国家权力机关的距离不断缩小。

阳光政务——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中心……政府权力运行在社会监督中更趋规范,政府办事愈加高效。

司法公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司法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司法公正更有保障。

基层民主——村务公开、民主选举……老百姓依法有序决定自己的事情已渐成常态。

……

法治,作为社会和谐的基石、社会稳定的保证,是一项庞大的基础性工程,必须持之以恒。

2008年,余杭区发布全国首个法治指数。“第一个指数(满意度)为71.6,今年发布的第5个指数为72.56。”区司法局局长毛新利直言,“每年分值的上升幅度虽然微小,但每一点提升,都在映射社会的进步,都是对执法为民的肯定。”

【和谐乐章之三】

服务入微暖人心

独居老人没人聊天说话,也没人帮忙小修小补,怎么办?这里有“银龄互助”陪聊队、老姚维修队等,一声招呼、一个电话就上门服务;夫妻吵架、邻里纠纷,怎么办?这里有“老娘舅”调解队、调解工作室,有啥纠纷难题,找他们准没错

……

如今在开化城乡,活跃着450多个服务团队、2200多名志愿者,形成“管理进网格、服务进万家”的新格局,有效满足社区群众的多层次服务需求。仅今年1月至4月,他们共为群众提供服务11300余人次。

“老百姓有什么需求,基本上可以有求必应,矛盾纠纷自然也少了很多。”华埠镇华民村有个“汪大姐代办”服务队,领头人是村干部汪玉仙。她告诉记者,现在村民的需求多种多样,光靠村干部远远不能满足,“就需要组团服务这种团队的力量。”

今天,

起源于舟山桃花岛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社会管理服务模式,已在全省乃至全国各地开花结果。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这种干部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放心的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是我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所创造的经验做法之一。

事实上,浙江在发展进程中,一直注重社会管理的创新,一直注重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在全国创造了一些有益经验:

我们全面开展领导下访活动,一种变堵为疏、变被动等访为主动下访、变信访上行为基层化解的信访问题解决和终结机制,正逐渐成型;

我们称“外来人口”为“新浙江人”,一种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转变的新机制、新理念,已悄然形成;

还有不断健全完善的大社保、大救助体系,正在逐步弥合的城乡、区域差距……

这一切,都反映了我省社会管理服务从“‘管’字当头”到“服务为先”的理念之变,从“单向支配”到“多元互动”的做法之变,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引导”的机制之变,更反映了我省上下以创新社会管理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助推和谐社会建设的决心与信心。

和谐之音,百姓之福。

一个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浙江特点的和谐社会,踏着强有力的时代节拍,正在向我们快步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