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绍兴日报 发布时间:2022-01-14 浏览量: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
意向用地者
土地坐落
拟供地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供地方式
容积率
项目名称
备注1
绍兴市城中村改造
东至绍齐公路(大越路)、南临浙东运河、西至四江口、北至凤林西路
7.300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1.01
浙东运河文化园(浙东运河博物馆)主体建设工程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