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鸿
今年,我国进入了“十四五”时期。与全国性的五年规划相匹配,省、市、县、乡镇和许多部门也纷纷制定各自的“十四五”规划。
地方和部门的五年规划一般都能发挥很好的导向作用,总体目标也多能够实现,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十四五”规划实施过程中须引以为戒:
一是上一个五年规划确定的部分发展定位、发展举措、发展理念、发展口号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得到很好坚持。最主要的原因,是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在上一个五年规划期间常会发生职务变动。新任主要领导往往会给地方或部门提出新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并形成新的发展理念和思路,故有“规划规划,墙上挂挂,纸上画画”之谓。这是五年规划难以得到圆满实施的主要原因。
二是形势发生变化导致规划中的一些目标没能实现。亦即平常说的“计划跟不上变化”。五年虽然算不上一个较长的历史周期,但也会经历许多不确定的形势变化,有的甚至是大的变化,如国际关系动荡、重大疫情、突发性的经济危机,等等。在当前国际形势比较复杂,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样的特殊阶段,许多变化难以准确研判。由于宏观形势在变化,上级的政策、要求、考核指标也会随之调整,致使原来的规划无法继续实施。这是五年规划难以圆满实施的客观原因。
三是上一个五年规划制定不科学,使一些既定的目标措施没能实施。这里的不科学包括:对宏观形势的预测有偏差,对地方和部门的客观实际没有正确把握,提出的目标定位比较激进,违背发展的规律等,从而使提出的目标举措无法被执行和实施。这是五年规划难以圆满实施的重要原因。
有鉴于此,地方和部门的“十四五”规划要得以圆满实施,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十四五”规划的制定必须科学。五年规划作为今后五年地方和部门发展的“指南针”,要充分认识它的导向作用。为此,一定要深入调研,多方听取意见建议,正确把握地方和部门实际情况,科学判断宏观形势的变化,形成有针对性的发展目标、指导原则和具体思路。以县域为例,可以先让乡镇、部门提出各自的五年规划,县域在此基础上进行整合、提升、细化、完善。考虑到社会发展的加速度属性,许多不确定因素无法准确把控,所以“十四五”规划在制定的时候,需要有一定的弹性。在实施纲要讨论通过以前,人大、政协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把好关。在实施过程中,规划中的某些具体目标,在地方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同意的前提下,要允许根据情况的变化适当进行微调。
二是要加强规划实施的保障。一方面,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要树立起规划的法律意识和权威意识,在制定年度工作思路的时候,必须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另一方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监督。一般来说,地方五年规划的实施纲要都要经过地方人大表决通过,所以对上一个五年规划未能实现的目标,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发挥监督职能,甚至可以对相关部门提出质询,还可发动社会各界的力量,接受他们的监督,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三是对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政绩考核要有“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的明确价值导向。地方和部门新任领导可以有新的思路和理念,但原则上要符合“十四五”规划的总体架构,确保“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以杜绝出现“一任领导一任思路”“规划规划,墙上挂挂,纸上画画”等现象的出现。事实上,只有一步一个脚印,一任接着一任干,去实现规划的目标,这样的“十四五”规划才权威,才有意义和价值。
四是针对“十三五”规划中因为客观原因没有实现的具体目标,要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确实已经过时、失去价值的,则无需再加关注;如果是正确的,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仍具有重要意义的,建议在“十四五”规划中继续实施,直至实现这些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