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汉族,历史很长,开化较早,人口众多。近代以前,长期的农业社会,产生和继承、发展了许多节日。现在只要打开古代《岁时广记》一类的文献看看,就会使你感到惊异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节日?是古人闲着无事干,或者他们物力精力过剩,所以要来弄弄这种“四时八节”么?不是的。
尽管过去有些节日,现在我们看来是无谓、可笑乃至可厌的,但在被创造乃至被继承的当时,有它的主客观原因和相应条件。在过去节日及其活动中,有些是有一定现实意义和作用的(如端午的饮雄黄酒、六月六的晒衣物及年终的掸尘等),有些却只是满足生活、心理的要求的(如新年的家人团聚、亲友来往以及追摊、钉桃符等)。后者往往带着幻想和迷信的色彩。这是由于当时人们对付实际事物的能力还很有限,认识事物的能力又比较低下。因此,为了满足需要,不能不借助于巫术及宗教、仪式。这就必然要使这种文化带有消极的因素。它标志着人类和民族文化的原始的或近原始的阶段。
但是,人民文化具有一种自然调节、改进的能力。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实际活动能力和心理智能也不断变化。他们对于传统文化(包括节日活动在内)中的不合理的、过时的部分,往往不自觉地或半自觉地加以改动,使之合理化(或比较合理化),使之具有较高的社会意义。例如本来是一种攘灾法术的放纸鸢活动,逐渐成为一种大人或儿童的文娱活动。又如,本来是江滨人民驱除瘟神等的宗教行事——送瘟船,后来却被联系到楚国忠臣的沉江故事使它具有历史和伦理的意义。这种事实,不仅说明了民间文化的进步性,也增强了文化进行理论的可靠性。
民间节日,作为一种文化事象,有一个颇值得注意的特点,就是它的复合性。例如端午节,它既有划龙舟、吃粽子等活动,又有饮雄黄酒、插艾蒿、挂蒲剑、贴钟馗图,小孩带香囊和穿老虎腰肚,以及出嫁了的女儿回娘家、邻居互送节物等活动。至于那一年之首的春节,活动事项就更加繁多了。宋人陈元靓编纂的《岁时广记》,“元旦”这部分的资料(包括活动和故事),就占了三卷。18世纪中叶文人学者所写作的新年民俗诗集《武林新年杂咏》里,关于艺术,技艺一类事项的题目就有四十多个。这些表明民间的许多节日,是包括着社会的多种活动事项在内的。从社会文化的门类说,它包括着经济、宗教、伦理、艺术、技艺等活动。它是许多文化活动的集合体,是民族文化的一种展览会。
由于上述这种特点,民间文学的功能必然也是多方面的,关于人际的团结,社会规范的保持,技能的表现,医药的运用,以及对各种心理的慰藉……总之,民间节日,在过去,尽着各种社会的功能,是民族文化的综合应用。在这种意义上,我们今天不能简单地以旧文化、旧生活模式一笔抹煞它。
我们现在许多社会礼制和观念都起着新的变化。我们的风俗、习尚(包括节日)也不能安于旧态。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已经采用了一些新节日,如青年节、劳动节、建军节、“十一”国庆节(还有些地方把重九改为老人节)。但同时有些传统节日仍在普遍或局部沿用,如春节、清明、中秋节等。不过由于现实生活有较大的变动,作为上层建筑的文化,不能不作相应的修改,如传统新年改为春节,并加入新的内容(慰问军烈属等);清明节主要作为纪念革命烈士的节日等,这样做,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这些有长远历史的古老节日,在新社会中就成了新文化的一部分。我以为,传统节日行事中,还有些是颇有意义或情趣的,像上文所提到的晒衣物、掸尘等,符合于新学理和新社会的要求,此外,如清明踏青、踢毯子,重阳登高(南方并放纸鸢),甚至如七夕的女儿月下穿针、中秋的玩兔儿爷等,虽没有显著的社会或科学意义,但作为民族的传统生活情趣,以某种适当形式给以保留,也是可以考虑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