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示范区”为什么花落浙江?

来源:绍兴日报 发布时间:2022-01-13 浏览量:11

浙江是全国最早完成脱贫任务的省份。早在1997年,浙江就在全国率先消除贫困县,并在2002年率先消除贫困乡镇。到2015年,浙江已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现象。

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2699元和31930元,分别连续第20年和第36年居全国各省区第一。2020年,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1.96,是全国最低的省份之一。

浙江工商大学校长郁建兴表示,如果一定要像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样,为共同富裕寻找一个标志性状态,这个状态可以界定为,矫正先天环境造成的劣势地位以及消除制度性因素导致的机会不均等,让事实上的社会弱势群体享受社会进步带来的福祉。郁建兴对记者总结道,共同富裕就是要实现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群体之间协同发展。

2008年,有学者在研究浙江经济增长时做了一个有趣的实验。通过利用浙江省1990~2006年经济增长数据,构造浙江省的空间位置权重矩阵,结果发现浙江绝大多数县市和相邻县市都存在双向的正向溢出效应。他将其归结为浙江区域间“共同富裕”的写照——其中的关键在于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

发达的民营经济被视为浙江的“法宝”。改革开放后,浙江“千家万户搞家庭工业”,区域块状经济迅速成长。全域性绽放的市场活力也催生出一个个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义乌的小商品、慈溪的小家电、永康的五金、绍兴的轻纺……民营经济遍地开花,致富了一方百姓。

今年春节前夕,关于“浙江农村有多豪华”的讨论登上微博热搜,豪华精致的农村自建房引起不少人的艳羡。这只是浙江农村发展的一个缩影。比自建房更值得重视的,是农村道路、公共设施的建设以及人居观念的更新,许多农村已经开始实施垃圾分类。

2008年,浙江就已开始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涵盖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健康服务、生活服务、文化体育、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多个方面,旨在打造城乡统筹的公平有效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从2001年起,浙江相继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在2018年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目前,浙江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居全国之首。

浙江的农村发展较好,甚至有的农村已经雄心勃勃要直接升级为“市”。去年11月,浙江省政府公布第4批小城市培育试点名单。

如此种种,无不表明通过完善创新驱动的发展机制、提升政府治理效能、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等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创新,可以实现先富带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的有效探索。

不过,从长期看,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还需深化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切好经济发展的蛋糕”。郁建兴建议,通过深化户籍制度和土地确权、流转制度等改革,解决“同人不同身份”和“同地价格悬殊”等制度性不平等,将附着在宅基地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的巨大潜在财富转化为农民可以自由平等交易的财产权益。

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成共识的当下,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或将有效推动农村地区将生态优势内化为发展动力。2020年,湖州安吉和丽水相继试行“两山银行”,将碎片化的生态资源进行规模化的收储、专业化的整合、市场化的运作,把生态资源转化为优质的资产包实现转化。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乡村振兴研究院专家顾益康指出,乡村工业是浙江农民收入领先全国的重要原因,如今,要把握住第二次机会,激发农民增收内生动力、探寻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全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