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来源:绍兴日报 发布时间:2022-01-13 浏览量:10

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数字经济时代,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涉及约2亿灵活就业劳动者撑起零工经济新业态。这个庞大劳动者群体日益凸显的工伤风险、“青春饭焦虑”等职业痛点,成为两会热议话题之一。多位代表委员提交了相关建议和提案。

零工经济:稳就业“缓冲器”“蓄水池”,从“公司+员工”转向“平台+员工”模式

“零工市场”“灵活就业”引人注目地出现在今年两会的重要文件中。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广开就业门路,为有意愿有能力的人创造更多公平就业机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也提出,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

不同于传统就业模式,在数字经济时代,灵活就业人群正日趋庞大。按人社部等部门公布的数据,我国灵活就业从业人员规模达2亿人左右。其中,很大一部分选择依托互联网的新就业形态。

全国人大代表、腾讯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提交了《加快推动新就业形态发展、助力稳就业的建议》。他说,新的就业形态除在电商物流、网络送餐、网约车等生活服务领域外,还依托知识创意领域和平台不断衍生。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等发布的《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0年企业采用灵活用工同比增长逾11%,达到55.68%,有近30%的企业表示稳定或扩大使用规模。

马化腾表示,新就业形态具有就业容量大、进出门槛低、灵活性和兼职性强等特点,形成“蓄水池”与“缓冲器”作用,在劳动力市场中与标准化就业相互补充。

民建山西省委副主委、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强代表说,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人工智能和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发展速度将进一步提升,释放更大新就业形态潜能。

值得注意的是,灵活就业改变了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传统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光建表示,劳动者从“公司+员工”转向“平台+员工”模式,也由此产生不少前所未有的利益矛盾。

痛点:工伤、养老、职业培训均难保障

部分代表委员与专家表示,对于灵活就业人群的劳动权益保障,尚存在法律依据不足、制度设计不完善等问题。

问题比较突出且频频引发社会舆情的是工伤保险缺失。“灵活就业人员在遭受工伤事故后,常常因为不能参加工伤保险而无法享受相应待遇。”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协副主席蔡庆锋说。

去年底,某外卖平台一骑手在送餐途中猝死,其家属在追究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时,被告知仅可以获得2000元人道主义赔偿和3万元商业意外险赔偿。在社会广泛关注下,该平台最终给予骑手家属60万元抚恤金。

在灵活用工模式下,用工企业与灵活用工平台之间、灵活用工平台与工作人员之间均为合作关系,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制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约束。

人社部的调研显示,在缺少工伤保险的背景下,多数平台企业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实现其从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但与工伤保险相比,灵活从业人员购买的商业险普遍附加值低、保障力度小。

还有部分灵活就业者由于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只能趁年轻拼命挣钱。记者发现,很多公司外卖骑手社保缺失。

一些代表委员建议,政府和用工方要帮助从业者解决只能吃“青春饭”问题,妥善解决社保缴纳问题。

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加快推进,新业态劳动关系规则要倾听弱者声音

政府工作报告和规划纲要草案均对相关问题作出回应。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继续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

多位代表委员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提案。

蔡庆锋在《关于建立灵活就业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险保障的提案》中建议,调整现行工伤保险制度,从立法层面进一步规范此类劳动关系,避免灵活就业人员在遭受工伤事故后,无法享受相应待遇。

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民革上海市委主委高小玫在提交的大会书面发言《规范平台用工,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中建议,进一步规范平台用工合同,制订平台用工专项法规,加强劳动监察,规范平台管理,防止优势地位方滥用权利。

一些代表委员建议,拓宽灵活就业群体参与社会保障渠道,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免费在线课程和就业指导服务,建设劳动者终身学习的“数字学堂”等,以保障和服务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身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要尽量减少互联网对劳动者“工具性”的放大,增强对个人安全、尊严、可持续发展的考量。

“新业态制定劳动关系的规则要倾听弱者声音。”许光建认为,制度设计要兼顾各方利益诉求,创造共赢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