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绍兴日报 发布时间:2022-01-13 浏览量:1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对标“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市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审查逮捕2251件,审查起诉6578件,办理刑事、民事、行政监督3417件,公益诉讼353件。

一、积极应对风险挑战,发挥法治在平安建设中的保障作用

服务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法严惩危害疫情防控犯罪,提前介入涉疫案件71件,批捕21人、起诉66人,同时监督撤案5人,引导依法抗疫。在全省率先开展监管场所疫情防控专项检察、涉疫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7件。聚焦服务“六稳”“六保”,对上虞某公司总经理依法不起诉,使濒临停产的企业重获生机,一个月新增千万订单。针对疫情期间律师会见难、阅卷难,提供远程视频、网络阅卷系统,保障律师会见428人次、异地阅卷42次,确保诉讼正常进行。结合办案发布疫情防控刑事法律风险提示,获省委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等批示。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联防联控,500余名检察人员投身基层战疫一线。

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市委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力打赢专项斗争攻坚战。联合公安、法院出台常见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指引,三年来全市共批捕1362人、起诉1710人,结案率100%。对标高质高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瓦解黑恶势力,促使773人真诚悔罪,推动案件及时审结。立足“打准打实”,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5人,纠正漏捕、漏诉225人,确保每一个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合力“打财断血”,联合公安、法院追缴执行到位13亿余元等。坚持长效常治,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基层选举、招投标等领域监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2件,促进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94人,办理何海强杀人分尸案等恶性案件。严惩新型网络犯罪,响应“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犯罪1725人,指导新昌院办理“330万台老年机被植入木马案”,斩断层层转卖公民个人信息牟利的黑灰产业链,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220人,注重惩治下游洗钱犯罪,支持越城院追诉韦德宇洗钱7000余万元案。对张洪杰故意杀人一案,会同刑侦技术专家重建现场、缜密分析后,改变定性为防卫过当,建议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获法院采纳,做到不枉不纵,罚当其罪。

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大量民事申诉案,经审查认为裁判正确的,耐心释疑解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240件,促成民事和解8件。结合办案当好法治参谋,推动个案整改向源头治理延伸,聚焦生产、金融、公共卫生、个人信息等领域安全风险,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5件,向省、市委报送有关信息44条。针对未成年人文身危害大、行业存在监管空白的情况,以检察建议推动文身行业规范经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对接创新型企业需求精准普及商业秘密风险防范知识,创新开展军地检察官联合送法进军营活动,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诸暨院获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二、自觉融入发展大局,运用法治手段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司法工作意见,为民企发展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聚焦企业发展难点、痛点,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犯罪,起诉172人,办理民事、行政申诉124件,公益诉讼64件。围绕让企业“活下来”“发展好”,探索涉企轻罪案件宽缓化处理,获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与公安、法院、税务统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办理标准,衔接做好行政处罚后,对企业涉案人员不批捕36人、不起诉161人。围绕“创新驱动”重要部署,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合公安、法院建立知识产权“三合一”刑事案件办理机制。越城院与市黄酒协会签署协同保护备忘录,协作打击制售假冒劣质黄酒犯罪,帮助封堵企业管理漏洞,擦亮“绍兴黄酒”金名片。

助力政务环境建设。以贯彻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全国首个《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契机,加大行政检察力度,推动两级行政机关出台规范性文件和开展专项整治47件次。召开府检联席会议,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征收拆迁等领域行政管理风险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政府打好“法治补丁”。市检察院针对工程渣土偷倒乱倒毁损良田、污染环境、部分人员趁机牟利形成灰色产业链等乱象,启动专项监督,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调查研究形成多部门系统性闭环治理方案,边整边改,现已初见成效。

助力生态环境建设。围绕市委守护“稽山鉴水”,打造“三生三宜”新家园的目标任务,开展守护“美丽河湖”“蓝天保卫战”等专项监督,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0人,针对河道垃圾、扬尘污染、危险废物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218件。联合法院出台环境污染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证据指引,支持柯桥院牵头杭绍甬五地基层检察院建立浙东运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守护。诸暨院针对辖区内落实“限塑令”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及乡镇建立健全农贸市场、经营户责任体系,延伸开展“垃圾分类”监督,规范塑料垃圾末端处置,助力绍兴“无废城市”创建。

助力清廉环境建设。加强与监委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起诉46人。在审查起诉中注重线索移送,新昌院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1件。对履职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枉法裁判问题,依法立案侦查9人,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件。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聚焦民生关切办案。围绕让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心,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202人,办理婴幼儿奶粉虚假宣传等食药领域公益诉讼69件,部署开展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针对农村饮用水、城市二次供水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惠及14300余户家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81人,对涉轻罪的未成年人不批捕、不起诉230人,同步落实观护帮教。深化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对全市教职员工开展违法犯罪记录筛查,建议教育部门辞退不宜任职人员,推动建立职业准入机制,切实守护“祖国明天”。部署养老服务领域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排查整治50余家养老机构300余处安全隐患,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依法办理群众控告申诉,纠正刑事申诉案件10件。加强侦查监督,监督立案、撤案158件358人,纠正漏捕79人、漏诉115人,经监督立案、纠正漏诉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0人、无期徒刑3人。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2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10件;针对“假官司”等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01件,法院已审结295件。加强执行监督,研发智慧软件纠正刑期计算错误,与法院共享系统防止刑期折抵出错。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召开公开听证会29场,嵊州院召开全省首例破产案件监督公开听证,有效维护105户摊位债权人合法权益。

促进司法便民暖民。深化落实信访“最多访一地”,推行信访代办制、首办责任制,真情暖心接待群众来访,办理信访案件7321件次,全力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综合为民服务平台,基层检察服务中心全部入驻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通过“访调诉一体”办案模式,提供精准检察服务,入驻以来接访、受理案事件1095件,主导、参与化解重大疑难信访169件。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向237名因案致贫的刑案被害人及近亲属等发放司法救助金173.72万元,柯桥、诸暨院探索多元救助模式,切实助力精准脱贫。全面深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提供“浙检APP”一站式查询、预约和阅卷服务,监督纠正妨碍律师依法履职案件15件,越城、上虞院分别就公安、交管部门阻碍律师阅卷问题开展监督,均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四、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助力推进法治绍兴进程

立足改革,做优刑事检察。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适用率和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分别达到89.13%和98.37%,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在办理钱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中,有效保障律师参与量刑协商,并运用司法救助促进矛盾化解,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牵头建立简案集中快速办理机制,大力推进刑事案件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以“案-件比”为指引,规范退回补充侦查、严控延长审查期限,倒逼提前介入侦查引导,案“件”同比下降28.08%。

突出类案,做强民事检察。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着力维护民事司法公正。聚焦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加强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类案监督,“五步法”虚假诉讼监督模式获最高检推广应用,彭玉枫系列监督案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深化新类型类案研判,拓展车辆保险虚假理赔、劳动报酬追索等虚假诉讼监督新领域。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助力解决执行难。某公司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合谋,伪造长期租赁合同,提出执行异议,逃避法院强制执行,经柯桥院监督后法院驳回案外人的异议请求,维护了债权人4000余万元合法权益。

注重质效,做实行政检察。围绕“案结事了政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合法院、司法局出台规范争议调处的工作机制,强化与矛调中心等平台的对接,实质性化解征地拆迁、工伤认定等行政争议67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件。

打造品牌,做好公益诉讼。深入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坚持质量优先,注重办理行政执法遇到阻力或需要多部门协同解决的难案要案,嵊州监督保护中共浙江省工作委员会旧址案、新昌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着力打造精品,指导基层院结合区域特色开展专项监督,越城古城保护、柯桥公租房整治、上虞海涂生态守护、诸暨机械制造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等工作获《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

聚焦线索,做精智慧检察。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四大检察”的驱动作用,应用大数据研判挖掘监督线索,实现精准监督。向全国各地移送线索960余批4万余条,不少已经查实,为全国扫黑除恶和虚假诉讼治理作出了贡献,智慧检察已逐渐成为拓展监督渠道、提升监督权威的核心支撑。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获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批示在全国部署应用,涵盖“四大检察”的智慧检察监督平台,获评“2020年全国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财产刑执行一体化监督系统,获评“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并在全省推广,全省智慧治理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在我市设立。

五、扎实推进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法治化水平

夯实思想政治根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建立完善检务督察通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正风肃纪检查40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

推进执法司法规范。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查摆问题2575个,整改率100%。主动上门征求公安、法院、律协意见,列出整改清单,逐条销号解决,获省委政法委书记批示。开展常态化案件评查,联合公安推广“双向派驻”检警协作机制等,制定规范性文件20个,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长效化、制度化。

提升人才队伍素质能力。联合公安、法院共同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选派年轻干部到其他政法单位交流挂职锻炼,成立精品案件培育指导小组,不断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能。继续深化检校合作,与15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开设检察实务课程,获评全省检校合作创新实践基地。建立员额检察官绩效考评体系,压实办案责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导向。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等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公益诉讼、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情况3次。市人大出台意见全面监督和支持检察法律监督,市政协建立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配合机制,加强对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支持。举行检察主题开放日、发布会等活动35次,邀请代表委员、各界人士为检察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各位代表,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坚持转型发展不停步、创新实干再加速,切实在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中增添绍兴检察色彩。所办案件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1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2件、典型案例11件,分别占全省25%、19%,入选全省精品、优秀案例35件,获《人民日报》报道8篇,占全省57%。论文被国家知名期刊录用18篇,数量全省第二,获省级以上学术研讨奖项29篇,其中一等奖3篇,占全省25%。工作获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7次,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等省级以上个人或集体荣誉104项,各项业务均走在全省前列,综合考核名列全省前茅。

我们深知,我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区、县(市)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离不开监委、法院、公安的支持配合。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成绩皆为序章,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的系统性、实效性还需提升;二是提供优质检察服务的水平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三是法律监督力度和质效仍有待提升,履职所必须的监督数据壁垒仍未完全破除;四是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不足,队伍专业素养仍需提高;五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全力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绍兴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部署,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加快实现“四个率先”的主题主线,聚焦“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线,持续深化高质量法律监督,为绍兴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市域发展之路,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一是全力谱写服务发展新篇章。紧扣“十四五”规划,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深化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融杭联甬接沪”等重大战略,紧紧围绕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域升级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国试点标杆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法治浙江平安浙江示范区等重点任务,找准检察履职着力点,努力为我市加快实现“四个率先”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保障。

二是着力展现法律监督新作为。对标市委打造更多具有鲜明绍兴辨识度的法治建设成果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推动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协同开展网络综合治理,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在监督办案中探索涉企刑事合规不起诉、保护创新创业容错等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努力探索检察发展新路径。积极顺应检察事业发展新形势,坚持以智慧引领监督,继续围绕“四大检察”提炼类案监督点,加强与大数据的深度融合,不断创新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举措。强化检察职能内部融合行使,以融合提升监督,通过线索移送、履职协同,提高法律监督实效。开展品牌创建,以品牌带动监督水平整体提升。

四是奋力呈现检察队伍新气象。以迎接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做好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权运行制度和监管体系,全面强化一体化流程监控。加快推动司法职业培训一体化建设,推动更多年轻干部跨单位交流。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干警履职能力。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推动检校合作,做精“检察沙龙”品牌,推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再启征程、接续奋斗,为绍兴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市域发展之路,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