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绍兴日报 发布时间:2022-01-13 浏览量:1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省高院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三个建设年”和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暨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着力推进“十大民生司法工程”,忠诚履职、实干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新收案件136248件,在上年同比下降4.77%的基础上继续下降8.38%,诉源治理成效逐步显现,办结139754件(含旧存,下同),收结案均列全省第6;法官人均结案312件,高出全省平均8件,列全省第6。其中,市中院新收案件9330件,办结9591件,同比分别下降18.75%和13.85%。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稳步提升,各项工作得到上级推广或批示肯定40余次。

一、发挥审判职能,以更高水平推进平安绍兴、法治绍兴建设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圆满完成“案件清结”任务,2018年以来受理的一审黑恶案件299件1769人、二审案件113件866人,审结率100%,重刑率25.5%。提前完成省、市级督办件47件。上虞法院审结一起以娱乐“黑”会所非法谋利的省级督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判处主犯王军炎有期徒刑二十二年。深化“打财断血”“黑财清底”,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金额13.8亿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率100%,均列全省第1。越城法院在执行陈新昌涉黑案过程中,全国首创涉案资产统盘处置机制,执行到位12.5亿元,占全省执行款的28%,获最高法院推广。加强“打伞破网”,排查发现、移交“关系网”“保护伞”及涉黑恶犯罪线索183条。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905件9471人。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盗窃、涉毒等犯罪案件1116件。诸暨法院审结的卞晨晨等贩卖毒品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重拳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242件。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7件40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6人。稳妥审结“红通人员”姚锦旗受贿案,该案系我国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职务犯罪第一案,作为浙江唯一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案件。推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适用率88.26%,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4178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

切实维护民生权益。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0752件。借助地域文化优势打造家事审判“八字桥”工程,创设全省首个家事诉讼服务中心、全国首个婚姻家庭网上学校,与市妇联、团市委合力推动家事纠纷源头治理,探索涉抚养权纠纷前置教育制度,荣获市直机关党建最佳制度创新奖。畅通农民工维权通道,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审判衔接机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772件,依法对9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148万元。越城袍江法庭全省首创“工会工作室”并在全市推广,获评绍兴市域治理现代化创建优秀案例,全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下降18%。依法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案件5383件。深入开展涉军维权工作,支持和保障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战略部署。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提前研判,制定工作指引8个,预判性调研形成后疫情时期矛盾纠纷防范化解专项报告。坚决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依法判决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55件71人,5个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诸暨法院审结全省首例社区矫正对象殴打疫情防控执勤人员案,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依托移动微法院及“云上法庭”创新立审执工作方式,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市中院在线执行保障湖北等地170名职工拿到工资款430万元,柯桥法院在线调解一起当事人相隔五千公里的案件。坚持以法治助力复工复产,紧扣“六稳”“六保”任务,综合运用绿色通道、活封活扣、信用修复、先予执行等法治方式,帮助企业打通梗阻、释放产能。全市法院依法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624万元,发放救助金482万元。新昌法院快速调解涉吉林、山西、广西等地5家药企纠纷。积极支持配合联防联控工作,5200余人次投身抗疫一线,6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大作为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着力营造更优营商环境。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6282件。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买卖、运输、加工承揽等案件10768件,标的额31.42亿元。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深化金融改革,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9318件,标的额132.74亿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案件381件,同比上升165%,盘活存量资产36亿元,释放土地资源3643亩、房屋面积191万平方米,安置补偿职工1590人。柯桥法院通过司法处置,支持政府引入宝龙地产以4.86亿元成功拍出龙禧项目,让长达16年的“烂尾工程”凤凰涅槃。

精准服务创新绿色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一审商标、著作权等案件970件。出台保障意见,服务绍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审结一审涉外商事案件181件。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审结一审涉环资案件1000件、公益诉讼案件13件。市中院首次适用以劳务代偿方式判令被告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3个案例、调研报告分获全国环资审判优秀业务成果一、二等奖。

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346件。加强府院良性互动,市、县两级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推动出台行政败诉追责和容错免责制度。助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化运作,促成和解撤诉355件,行政一审案件在上年同比下降23.5%的基础上再降7%,服判息诉率上升4.9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1.3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率达94%。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发送司法建议112份,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全力保障胜诉权益兑现。巩固拓展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全省第二个综治实施意见,市委召开全省首个综治会议贯彻落实,全省首次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开展专项督查。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51623件,执结53477件,到位金额114亿元,上升36%;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9.5%,上升1.4个百分点。自动履行率52.8%,上升4.9个百分点。联合检察、公安等机关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以拒执罪判处117件141人。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越剑雷霆”专项行动,拘留157人、腾退不动产52宗、执结案件1027件、执行到位金额1.9亿元,3家媒体全程直播,80万网民在线观看,形成强有力震慑。

三、坚持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

构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创新构建“立案预警+示范判决+示范调解”工作机制。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17011件,诉前化解率27.3%。上虞法院朱小英调解工作室被命名为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试行大标的民商事纠纷自主协商机制,市中院诉前化解一起2亿元借款合同纠纷案,系全省ODR平台化解的最大标的案件。助推矛调中心建设,出台基层法院成建制入驻县级矛调中心的实施方案,12个速裁调解团队正式入驻,92%的可调纠纷先行过滤,全市基层法院收案下降7.5%。绍兴作为全省唯一天平调解试点地区,选任46名退休政法干警入驻矛调中心,参与诉前解纷8314件。

发挥法庭基层治理功能。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零距离”工程,申报增设人民法庭5个,挂牌运行4个。联合村、社区党组织建立法庭驿站、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诉调对接工作室等61个,协助村社矛调中心化解纠纷率达98.3%。新昌法院设立全市首家“微法庭”,以“常驻服务+预约入驻”模式开展立审执全业务。根植本土文化打造人民法庭品牌,嵊州黄泽法庭依托王羲之“戒讼”家训培树“羲之云调解”品牌,两年收案下降29%。

引导公众增强法治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诸暨法院判决老人超市“顺菜”被查发病索赔案,超市无需担责;新昌法院判决网红阶梯瀑布游客溺亡案,所在街道等单位无需赔偿,在一个个案例中明断是非、坚决同“和稀泥”做法说不。越城、嵊州法院分别判决乘客暴力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殴打公交车司机案,依法追究乘客刑事责任,对危害公共交通安全行为“零容忍”。市中院依据新规作出全省首例虚假陈述罚款决定,上虞法院审结挥刀抗拒执行案,彰显司法权威不容侵犯。

四、深化改革创新,以更强力度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权运行制约机制,落实量化分析、预警督办、考核问责等制度,推行二审、再审案件随案评查机制,出台质效约谈管理办法,评查案件902件,追究差错责任39件。完善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重大复杂案件研判机制,促进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统一。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主力示范作用,办结案件46558件,占33%。健全“四类案件”识别机制,着力提升院庭长监管实效,纳入监管3127件,居全省前列。

纵深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创新发展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诸暨法院试点不动产司法拍卖全流程“一件事”改革,将群众办事时间从原来的平均2个月缩短到2天。在此基础上,市中院推动市委改革办出台全面推进司法拍卖“一件事”改革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将标的物拓展至股权、机动车、排污权拍卖等4类。省高院联合省委改革办、省自然资源厅在绍兴召开现场会推广,并写入省人代会高院工作报告。深化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适用单轨制办理刑事案件4637件,审判反馈协同率和入矫率均达100%。扎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54603件,让司法更加公正高效。

加快构建整体智治体系。完善“线上+线下+24小时”现代诉讼服务体系,现场登记立案13948件、网上立案74180件、跨域立案147件,当事人利用24小时自助法院立案315件、中转材料1807份。大力推进无纸化办案办公,实现从“立、审、调、判”到结案归档全流程无纸化,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无纸化立案率等7项指标居全省前列。嵊州法院引入VR技术,实现司法网拍“非接触式”网上实景看样,成交金额2.93亿元,获《学习强国》“点赞”。运用大数据类案检索发现虚假诉讼线索39起,认定职业放贷人742人次,发布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58个,对利用诉讼谋取不当利益者形成有力震慑。

五、强化政治引领,以更实作风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建设筑根基。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全力推进政治轮训,深入开展“政治大学习”“理论大培训”“认识大讨论”。将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暨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与法院系统“三个建设年”“两个坚持”专题教育等有机结合,查摆问题整改率100%。自觉接受“政治体检”,狠抓市委巡察和省高院、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柯桥法院“滴灌教育理念”入选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市中院等3家法院在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创新案例评比中获二、三等奖。

加强质量建设提能力。开展“查千案、听百庭”等司法质量大检查活动,抽查案件1927件、庭审100件,倒逼干警提升质量意识。学习贯彻民法典,通过“网络+现场”组织培训70期16507人次。全市法院涌现出142个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6名同志分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浙江省担当作为好干部、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全省突出贡献法官。注重精品案例打造和学术研究,106个案件、调研报告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或获奖,其中22个国家级典型案例,2个案件写入省高院人代会工作报告。在全国和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上,绍兴法院包揽了全省所有一二等奖项总数的50%。

加强作风建设树正气。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在全省首批设立督察室,任命廉政监督员12人,对2家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和政治督察,相关经验获省高院推广。扎实开展“三个规定”落实、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司法作风问题等专项治理,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筑牢廉洁防线,开展“以案三释”等警示教育55次11389人次,创建“助廉安保·互联共创”的家庭助廉机制。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开展审务督察264次,实名通报87人次。

六、全面接受各方面监督,以更高标准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办结代表建议11件,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100%。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次”改革等的专项审议。参加局长·代表面对面活动14期,在全省首次面对面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破解执行难的专题询问并全程网络直播。上门联络代表1420人次。3家基层法院设立代表联络站,方便代表更好履职监督。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专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跟进办理、逐项落实。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1件。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239人次。健全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每季度寄送《代表委员联络专刊》。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严格贯彻市委加强检察机关监督的实施意见,在涉黑恶犯罪等重大案件中主动引入检察监督。联合市检察院出台全省首个《关于污染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证据相关问题的纪要》,强化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认罪认罚等制度性问题的协调衔接。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5人次,办理检察建议622件,审结刑事、民事抗诉案件54件。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上门走访律师协会,推进律师与法官互评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促进公正司法、改进司法作风的作用。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召开新闻发布会16次,推送微信公众号1675期,发布典型案例211件,直播庭审31615场,裁判文书上网率97.26%,列全省第1。深入推进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3302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3.77%。

各位代表,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八次、市委八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牢固树立“率先”意识,增强“窗口”担当,为我市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市域发展之路贡献法院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努力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上有新作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司法应对,助力“六稳”“六保”工作。注重发挥破产审判化解风险、服务高质量发展作用,积极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自立自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进一步加强环资审判,助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努力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上有新作为。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劳动就业、婚姻家庭等涉民生领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坚决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杀人、拐卖、强奸等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重大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要毫不手软。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完善“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我市率先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

三是坚持公正司法,努力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有新作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坚持数智赋能,积极推进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以无纸化办案办公为抓手,提高执法办案和司法服务智能化水平。运用科技手段积极推行类案检索,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用改革的动力和创新的活力,推动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成为绍兴法院最鲜明特质。

四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在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建设上有新作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助推矛调中心建设,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并行,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充分发挥“24小时自助法院”全覆盖优势,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紧扣县域治理需求,积极参与城乡社会治理。

五是坚持严字当头,努力在打造与现代化建设相匹配的队伍上有新作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快适应新时代要求,全面提升干警“七种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全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重要窗口”、率先走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市域发展之路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