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老旧小区治理构建物业管理新模式

来源:绍兴日报 发布时间:2022-01-13 浏览量:11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在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五年计划背景下,如何同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全面改善老旧小区的“面子与里子”,是一项值得研究的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近年来,我市出政策、重投入、强整治,有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改造老旧小区471个,改造面积1097万平方米,改造户数超12万户。与此同时,老旧小区物管水平滞后问题凸显,普遍存在基础设施管理难、物业管理引入难、物业费收缴难、物业企业留下难“四难”现象。在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五年计划背景下,如何同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全面改善老旧小区的“面子与里子”,是一项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总体情况不佳

一是老旧小区比重大,专业物管覆盖比例不高。我市住宅小区约有2085个,其中建成于2000年以前的老旧小区1089个。所有住宅小区中,没有专业化物业管理的840个,占总数的40.3%,其中大部分为老旧小区。这些没有专业物业企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普遍由属地街道社区代管、小区业主委员会自治,实行简单的物业管理。

二是物业服务水平低,存在的管理问题较多。社区代管和业主自治,避免了老旧小区物业失管,但自身专业服务能力不足,加上精力有限,直接导致物业服务水平低下,基本上只为居民提供保洁、保绿、秩序维护等简单服务。因此,在日常管理上,暴露出不少问题:基础设施差,一些老旧小区屋顶漏水、外墙脱落等现象严重;规划布局乱,大部分老旧小区地面空间狭小,停车难问题突出;物业服务弱,公共区域物业跟不上,有些甚至连楼道灯破损都无专业电工更换;治安状况糟,老旧小区物业保安年龄偏大,难以对小区治安进行有效维护。

三是政府财政投入不少,反弹现象仍存在。对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我市各地纷纷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实施物业管理考核补贴,通过以奖代补或者专项资金补助的形式,在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推行物业管理;又如培育老旧小区物管企业,针对专业服务企业不愿接手老旧小区的问题,通过国资引导、与专业企业合资等方式,培育市场主体。经过努力,部分老旧小区存在的问题得以解决,但整体效果并不理想。很多老旧小区改造后没多久,由于业主缴费意识不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成本逐年增长等因素,致使物业管理不得不改弦易辙,环境又回归旧貌。

四是基层社区负担重,百姓专业化物管呼声高。没有专业物业企业管理也没有热心业主参与自治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普遍由所在社区兜底代管,给社区带来了沉重负担。基层社区期待小区能有专业化物业管理,社区能把更多精力用在行政服务上。同时,因物业服务水平低下,百姓对专业化物业管理呼声很高。老旧小区改得好,更需管得好,这样老百姓才能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老旧小区缺少专业化物业管理原因分析

一是居民多为弱势群体,物业费标准低又收缴难。全市居住在老旧小区的人口有51万,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约14万,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8万,低收入人群约0.6万,残疾人约0.7万,外来人口约12万。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人口是老旧小区的主要居住人口。老旧小区居住人群大部分经济能力有限,即使收入可观的老年人,很多也不理解物业服务是有偿服务行为,存在无偿享受服务的传统观念。据越城区统计数据,老旧小区物业费标准平均约为0.3元/平方米,有的是按户收取每月10元的卫生清洁费,收费标准很低,但很多小区的收缴率还是不到30%。

二是基础配套较为薄弱,专业物业企业不愿进驻。2000年以前建造的小区,房龄超过20年,有的甚至超过30年,存在房屋老化严重、设施设备陈旧、基本没有配备物业用房、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及道路破损、消防设施老旧等大量问题。对此,很多物业服务企业不愿接手老旧小区,一些物业服务企业人士表示“不会去接管老旧小区物业,因为除了物业费收不上来以外,老旧小区电梯、消防等设施因为陈旧,维护成本大,发生事故风险也大”。物业费收缴难、基础条件差和没有盈利点,是专业物业服务企业不愿进驻的主要原因。

三是依赖政府托底管理,居民自治意识不强。目前全市已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物业管理体系,各地区也摸索了诸如以奖代补引进专业公司进驻、街道成立物业公司托管等长效管理模式,政府也投入了大量资金去改善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但居民参与小区管理的自治意识还不强,部分居民“不花钱享受服务”的依赖感还很深,财政负荷也日益加重。

三、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几点建议

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是城市发展的一道难题,也是提升城市品质的一项民生实事,必须充分运用专业化、片区化、自治化思维,实现创新突破。

一是分类推进专业化物业管理。根据基础管理条件,将老旧小区分为ABC三类。A类为条件成熟、配套齐全、有独立物业管理区域的小区,街道社区应协调组建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管理。B类为条件一般的开放式小区,可将几个小区或零星住宅以整体打包模式,选取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C类为条件较差的小区,可以先由属地政府组建的物业服务企业临时性托管,待条件成熟后推向市场。通过A类示范、B类整合、C类提升,最终实现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全覆盖。同时,加强对本地物业服务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推广应用物业行业诚信平台,建立完善优胜劣汰的行业奖惩机制,通过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激发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老旧小区的积极性;探索实行社区物业管理项目预选承包商制度,推进国资物业企业向专业化转变。

二是片区化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结合新一轮城市更新,提前谋划、统一规划,以“社区”范围作为物业管理改善的辐射范围,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整体增配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以及经营性用房,完善物业造血功能。大力推进“邻里中心”建设,因地制宜增加购物、养老、教育等品质型服务内容,吸引知名大型专业物业企业参与物业管理,探索推进物业管理向物业运营转变。同时,属地政府可每年从土地出让金中提留一定额度资金,作为老旧小区物业维修或者应急维修的资金,增加管理单位经营利润点,实现物业管理长效运行。

三是探索党建引领物业自治化管理新模式。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支部、党小组或联合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活动,建设“红色业委会”,提高业委会中的党员比例。形成在镇乡(街道)党(工)委领导协调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为主体的服务运行机制。贯彻落实《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建设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强化主管部门和镇街社区对物业企业、在管项目、业委会和业主的动态管理;通过条例宣贯,提升全民物业管理意识,强化居民自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