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初中今年严控择校

来源:宁波日报 2012-04-16 发布时间:2020-11-11 浏览量:10

自“小学招生严禁择校”的消息见报后,广大读者对今年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给予了高度关注。今年初中学校怎么招生?对择校有什么规定?4月15日,教育局公布2012年初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严控择校,公办学校非正常跨学区招生比例最高不超过5%。

公办学校非正常跨学区招生比例最高不超过5%

按规定,公办初中招生坚持相对就近和免试入学原则,实行“划分学区、相对就近;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办法。学区的划分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办、民办初中录取学生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和文化知识的测试。民办初中招生时间不早于6月1日,公办初中招生在7月4日以后。

严格控制非正常跨学区招生。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若放弃升入对口中学的权利,而升入非对口公办学校,则该生初中毕业后将失去省优质示范高中定向招生资格。各公办学校非正常跨学区招生比例最高不超过5%。

公办初中有多余学额要摇号

公办初中要依据就近入学原则优先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就学。除按有关政策规定需照顾的人员子女经当地教育部门审核予以直接录取外,公办初中如还有少量学额,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在纠风办等部门的参与和监督下,通过摇号的办法确定补录学生名单。参与摇号而未入围的学生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一安排入学。如公办初中按顺序位录取时,招生已基本足额,则不再补录。

有户籍无房产或有房产无户籍也有机会入读地段初中

市区(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及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办初中招生以一所初中为招生单位,对口附近的若干所小学,具体对口方案和操作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自确定。

其他县(市)区要划定各公办学校的服务区,服务区学校要确保户籍、房产都在学区内的学生就近入学,优先保障在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和在本学区有房产无户籍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这两类学生的就近入学。各地可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等不同情况,合理设置顺序位,按顺序先后录取,具体年限要求和录取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不得接受无学籍学生,不得举办“快慢班”。

按规定,各初中学校须按小学毕业考试成绩的各分数段均衡编班,不得以“分层次教学”为名,违法举办“快慢班”。

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和实际就读学校应一致,各初中学校不得接受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市教育局特别提醒学生和家长,自2014年起,未取得初中电子学籍的学生必须回到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高中。

公办初中不得收取择校费

公办初中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借读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收取(接受)任何与择校相挂钩的捐助及设施设备的捐赠。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新闻链接

严禁四年制初中招收六年制小学中的五年级学生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严禁四年制初中招收六年制小学中的五年级学生。

按规定,试行九年一贯制办学的学校五年制小学毕业生直升该校四年制初中。严格遵守学制规定,四年制初中只能招收五年制小学毕业生,三年制初中只能招收六年制小学毕业生。严禁四年制初中招收六年制小学中的五年级学生。

与此同时,指导意见还对在甬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如何升入初中学校作了特别规定:

各地要做好持有宁波各县(市)区户籍而在本县域以外小学就读或民办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升公办初中的登记工作,根据该生及其家长的户籍证明、房产证明、毕业小学学籍证明,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符合在甬就读条件的非宁波市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宁波市就读初中的,凭有关证明到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为依据)所在服务区学校联系就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甬就学相关政策要求,统筹安排解决。

在甬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来(回)甬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安置军人子女等学生,要求在甬就读初中,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政策统一安排入学。

宁外、蛟川、兴宁、蓝青这样招生

4月15日,特别就宁波外国语学校、蛟川书院、兴宁中学、蓝青学校四所学校的初中部如何招生进行了采访。

宁外:试行外语双语六年一贯特色实验项目

宁波外国语学校招生名额的80%面向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招生,招生方法继续采用“名额分配到校、小学择优推荐、宁外直接录取”的办法。招生名额的20%面向宁波市其他县(市)区招生,采用“网上报名、面试筛选、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

今年宁波外国语学校招生有两大新亮点:其一,推进与效实中学合作办学,试行初高中衔接的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其二,试行外语双语六年一贯的特色实验项目。但按规定,学校特色项目自主招生比例不超过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3%。

蛟川、兴宁、蓝青只能报考一所

按规定,民办初中原则上应在办学所在地招生为主,要控制班额。如在宁波大市内跨县域招生,应经主管教育部门同意,在5月20日前,主动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及做好招生计划与招生办法备案,并报市教育局核定。

兴宁中学、蛟川书院、蓝青学校在市三区和宁波国家高新区内招生,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只能报三所学校中的一所。学校可通过面谈,结合学生在校综合表现,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录取学生。

兴宁:试行初高中衔接的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

按规定,兴宁中学70%以上的招生名额在市三区和宁波国家高新区内招收,剩余名额面向全市(含市区)自主招生。与往年不同,兴宁中学将与宁波中学开展合作办学,试行初高中衔接的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和学校特色项目。(陈 敏 陆灵刚)

蓝青学校小升初招生开始报名

昨天,鄞州蓝青学校小升初招生报名工作正式开始。到昨天下午三时,就有近300名学生报名。

据了解,今年蓝青学校计划招收初一新生6个班(每班40-45人),其中招收鄞州区外优秀学生120名左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12届优秀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1.获小学五、六年级校级及以上三好生(或学习积极分子)等荣誉;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成绩突出,获得县(市)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3.各类体艺等特长生(体育(田径):近两年获区级第一名,或区以上田径比赛前三名;(乒乓球)获区第一名或区以上比赛前三名;艺术:参加浙江省艺术等级考试获得a级证书者)。

按规定,非老三区(包括鄞州区)学生报名时间为4月15日—22日,老三区学生的报名时间将按照市教育局的通知和要求另外确定。

据了解,今年蓝青学校将择优招收约40名免费生,三年全额享受免学费。此外,实行直升奖励制度,中考前,综合排名进入年级段前40名的,可直升鄞州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