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新措施

来源:宁波日报 2012-04-25 发布时间:2020-11-11 浏览量:10

市区行车滥用远光灯,危害大,两会期间曾有人大代表对此提出了整治建议。4月24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外公布了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新措施。据悉,新措施将从5月1日起实施,内容包括加强培训考试源头管理、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加强交通安全执法管理三方面。

据了解,新措施对于大中型客货车的管理进一步严格化。根据规定,5月1日起,对申请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将全部实行20公里长距离实际道路考试,合格后再参加夜间考试,对考生进行夜间灯光使用情况考试。而从10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将增加复杂道路和恶劣天气模拟场地考试,比如模拟高速公路、湿滑路、变更车道、超车、故障急救、突发情况处置及模拟收费等。

此外,对申请参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的驾驶人,必须持有交警大队或车管所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交通违法未记满12分的证明。对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或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以上,或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制作《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抄告书》,通报运管部门责令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予以辞退。

而市民最为关注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新举措增加了考试难度。从5月1日起,在全市各机动车实际道路考场将分别设置3条考试路线,实行考前随机抽选;全部实行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在对申领小型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实际道路考试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项目的基础上,将增加20%以上的夜间考试。此外,车管所还将推出“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等12个“一律不合格”人工评判项目。

学车要想不被坑并早日通过考试,一定要选好的驾校。这次新举措将推出驾校“考试培训质量公开排名”。车管所将建立驾驶培训质量排行榜,每月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市驾校各科目考试合格率、3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并进行综合排名。

同时,为了保障市民的切身利益,车管所将配合市运管部门严格驾校、教练员准入标准和从业管理。将加强新增教练员的驾龄、事故、违法信息审核审批,对5年内发生有责死亡交通事故,或有酒后驾驶、超速5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或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或有吸毒史的,不予受理教练员申请。对教练员存在酒后驾驶、闯红灯、超速50%以上、一次被记6分(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或涉及吸毒的,或投诉较多、职业道德低下的,将会同运管部门对驾校予以扣分处罚,对该教练车停止3至12个月的考试报名,直至取消教练员资格。

新闻链接

人工评判12个“一律不合格”

1、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警指挥信号行驶;

2、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

3、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

4、换挡时低头看挡或两次换挡不进;

5、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

6、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

7、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

8、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

9、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

10、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

11、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

12、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