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3000万元电子消费券大派送

来源:宁波晚报 2020/4/16 发布时间:2020-10-23 浏览量:10

4月15日下午,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宁波将发放总额达3000万元的电子消费券,发放对象为全体在甬人员。

每人在各平台限领一次

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多地及时跟进出台扩大消费政策。

4月15日下午,宁波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宁波市商务局有关人士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春暖甬动—你买单我助力”促消费活动相关情况。会上透露,宁波将向全体在甬人员发放总额3000万元的消费券。

据介绍,此次发放消费券的时间为4月17日至5月17日。发放对象为全体在甬人员。

市民中签领取消费券后,以云闪付或支付宝形式使用该券,参与的商家只需扫描该券即可核销。每人在各个平台限领一次。

据悉,首期消费券活动中,宁波市级财政将投入2500万元,参与活动的支付机构让利1800万元,共计4300万元(包括3000万元的电子消费券和价值1300万元的奖品等)。据统计,目前全市已有9个区县(市)和功能区,在同期或近期开展类似派发消费券活动,经初步测算,本轮活动中政府和相关企业共计发放消费券总额超过2.5亿元。

逾万家线下商户参与

本轮消费券应用场景广泛,参与商家涵盖宁波行政区划内相关商业广场、购物中心、商业街区以及零售百货、家电卖场、超市、餐饮住宿企业等商家。目前,在各级商务部门、蚂蚁金服、中国银联等广泛发动下,全市范围内已报名参与活动的商业广场、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已有近70个,全国及区域性知名连锁品牌80多家,包括天一广场、恒一广场、宝龙广场、银泰城、万达广场、南塘老街等知商业广场、综合体、特色街;三江超市、华润万家、加贝超市等连锁超市;石浦大酒店、竹林人家、东福园饭店等餐饮企业;雅戈尔、博洋家纺、维科家纺、罗蒙等企业门店。截至目前,报名参与的商户已经逾10000家。同时,商户报名仍在进行之中。

除了消费券之外,为了吸引更多消费者进店消费,活动期间,只要单笔消费满200元,市民还可根据单笔消费金额,参与分段随机抽奖活动。活动共设置了超过1000万元的奖品,包括100辆吉利品牌汽车20年使用权、200部华为旗舰级手机和2000套博洋四件套,还有2万张50元住宿抵用券。

此外,参与活动的商家也将进一步增加活动期间的折扣让利幅度,为消费者“加码”优惠,共同掀起春季甬城消费热潮,携手打响一场促经济、拉消费、提信心的消费回暖战役。

如何发放?

首期电子消费券分四轮投放,具体时间分别为:4月17日上午10:00派送1000万元,有效期为7天;4月24日上午10:00派送500万元,有效期为7天;5月1日上午10:00派送1000万元,有效期为7天;5月8日上午10:00,派送500万元,有效期为10天,逾期作废。

怎样使用?

消费券以“满减”形式为主。包括“满50元减10元”“满100元减25元”“满200元减50元”等。消费者可登录“云闪付”以及“支付宝”客户端,分别领取一张“满减消费券”,还可登录甬派客户端领取消费券,并在支付宝、云闪付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