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今年“三农”政策意见

来源:宁波日报 2012-03-12 发布时间:2020-10-23 浏览量:10

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2012年农业农村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全年农业增加值增长3%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为此,今年重点要做好七项工作。

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粮食生产功能区新实施标准化建设10万亩,实现“双千”(亩产量1000公斤、亩效益1000元)目标10万亩。新开工60个左右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精品园建设项目。确保全市完成190万亩、75万吨以上粮食生产任务。加大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和肉禽蛋奶、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力度,稳定90万亩蔬菜种植和90万亩水产品养殖面积,猪肉等主要畜产品自给率在50%左右。完成12万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更新渠道700公里,新增喷微灌面积5.5万亩。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农产品流通业态,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大科技创新推广力度,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

启动实施生物种业、设施工程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精深加工、村镇建设等5个农业农村科技专项,自主培育10个经省级以上审定(认定)的农业新品种,开发50个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以完善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为重点,力争三年内完成省定全市乡镇(涉农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打造幸福美丽新家园,改善村庄整体环境面貌

创建完成市级全面小康村35个。再启动中心村培育建设20个,累计启动中心村100个。分步推进历史文化型、产业集聚型、主题开发型等三类特色村打造,启动实施特色村保护开发30个。有重点、有步骤地连片打造精品线(区块)5个以上。着力推进整镇整乡整治建设。农房“两改”力争拆迁改造2万户,开工建设3万户。新开工水环境整治镇乡4个,建设水环境示范村50个,建成200公里生态河道。累计推广建成生活垃圾太阳能生物处理设施500座以上。完成10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平原绿化4.5万亩,实施沿海基干林带35公里、3000亩,新增市级生态公益林15万亩。推进城乡区域联动,全面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

形成强镇与“16+3”区域乡镇(片)“一对一”全覆盖对口协作帮扶格局。启动实施60个村的村庄整治建设提升“十大行动”,完成下山移民1500户以上,实施覆盖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项目50个以上,确保区域内农民收入增幅在13%左右。

建立就业创新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增收

完成各类农民培训8万人。拓宽农民多元增收渠道,着力构建“薪金”、“股金”、“租金”、“保障金”及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多元持续增收机制。鼓励村集体与农民合股、合作建造标准厂房、民工公寓、商业用房等集体物业项目。再创建市级农家乐特色村(点)10个,创建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点)4个。以“相约农家,情满甬城”为主题开展农家乐休闲旅游农事节庆活动。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民生品质

高标准普及十五年教育,推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制度,村级幼儿园都建成合格园。推进村级卫生服务网络全覆盖。新农合农民人均筹资额提高到54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300元以上。2012年实现市域内城乡“低保一体、标准一致”。建立健全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县要设立农村文化专项资金,让农民广泛享受免费或优惠的公共文化服务。

着力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城乡一体化融合

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有序开展农房产权登记,探索赋予农民房屋完整产权。推广农户联保贷款,稳步推进林权、海域使用权、股权、农村住房、调产安置协议(房票)、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业务。力争全市80%以上的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累计建成500个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