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为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提供坚强保证

来源:杭州日报 2017/3/2 发布时间:2020-10-16 浏览量:10

——中共杭州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4日)

现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五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以及对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情况

过去五年,是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五年。五年来,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旗帜鲜明反对腐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廉洁杭州建设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明显强化。通过主题教育、集中轮训、知识竞赛、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18人。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纪律规定,强化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中党员干部行为的纪律约束。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筹办G20杭州峰会、“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G20杭州峰会筹备工作专项督查4254次,督促解决问题2074个。严肃换届纪律,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健全机制制度,形成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反馈、整改、督查、追责的闭合回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报告《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主体责任报告制度,持续深化专题报告,实现听取区县(市)党委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覆盖。建立落实廉情抄告、定期会商、专项检查等制度,督促各地各单位认真抓好责任落实。修订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104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对14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好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和市委“30条意见”等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扭住“四风”问题,紧盯重要节点,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全市累计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12275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7起,处理53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9人,市纪委先后12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8起。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暨“三还于民”专项行动,全市56家开在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的高档经营场所全部关停转型。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专项整治,查处“三不”问题308起,问责566人。制定出台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实施办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办法。修订完善作风效能问责办法,加大作风效能投诉查处力度,市96666投诉中心受理投诉35541件,问责处理766人。每年围绕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组织开展“公述民评”面对面电视问政活动。坚持以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改版升级杭州廉政网,开通廉洁杭州微博和微信平台,开展网上在线访谈,及时发布廉情信息,挖掘传统家规家训文化,开展廉政微作品征集等廉洁文化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崇廉向善的浓厚氛围。

(四)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出台谈话提醒教育意见,规范谈话函询办法,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各类问题线索,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14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教育提醒31403人次,处置问题线索9884件,谈话函询1561件次,了结4274件次,其中经核查未发现问题或经谈话函询不能认定问题1900件次;给予组织处理198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中,轻处分2741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8395件次,立案7098件,结案705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04人,其中厅局级16人、县处级275人、乡科级525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529人。通过执纪审查,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5亿元。扎实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明确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调整完善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加大追逃追赃力度,追回境外外逃人员27名。严格审查纪律,出台规范执纪审查、涉案款物管理等制度,落实集中办案和管办分离要求,强化全过程监督。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加强信访举报绩效考核,推进重信重访化解稳控等工作。加强执纪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探索实践涉刑案件“先处后移”工作机制,执纪审查质效进一步提升。

(五)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巡视工作条例,出台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2014-2017年工作计划,推进巡视监督全覆盖。市委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常委会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巡视工作,“五人小组”会议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加强巡视机构和力量建设,增设3个巡视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六项纪律”,突出政治巡视,加快巡视节奏,加大巡视力度。分20轮、对61个单位开展巡视,向被巡视单位提出问题685条,提出整改意见371条,移交有关问题线索66条。探索开展专项巡视,创新巡视“一托二”、汇报“二合一”工作方法。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对巡视整改落实进行动态监控、跟踪督查。抓好省委“十大整改行动”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制定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出台区县(市)党委开展巡察工作意见,推进区县(市)党委巡察机构建设和工作落实。

(六)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深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加大基层党务、村务、财务、服务公开力度,强化基层民主监督。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基层巡察工作,完成对1797家单位巡察,发现问题6370个,督促完成整改4936个,推动完善制度619项。建立国有企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外派监事会全覆盖。开展公务人员持有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清退活动,985名公务人员所持股份全部清退到位。发挥“民情热线”全媒体民生互动平台作用,督促解决民生问题11000多个。严肃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共查办基层村社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31件,处理党员干部301人。

(七)扎实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纪检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深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市纪委先后实施两轮内设机构改革,监督执纪部门数量和人员数量分别占机关内设机构和编制总数的66.7%和68.3%,县级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全部完成。市县两级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制定区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以及市管企业、市属高校纪委书记四个提名考察办法。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设立市级派驻(出)机构46个、县级派驻机构183个,市县两级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出台工作意见和考核办法,有效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全覆盖以来,市县两级派驻机构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8700多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0人。全面落实乡镇(街道)纪检干部专职专用,全市190个乡镇(街道)配备专职纪检干部460名,及时开展乡镇换届后专职专用工作“回头看”。出台加强市直机关纪委建设实施意见。高度重视市纪委常委会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忠诚、补短板、解难题、促提升”活动。挖掘基层优秀纪检干部典型,大力宣传余延安同志先进事迹。定期举办“纪检干部大讲堂”,强化业务培训,加大轮岗交流、上挂下派力度,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强化内部监督,成立干部监督室,对16名违纪纪检监察干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坚决防止“灯下黑”。

五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全力推进,离不开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大力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目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需进一步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执行不力,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严,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有的领导干部仍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树倒根在,有的形式变异、更趋隐蔽,顶风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基层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些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亟待解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不深不细,思想政治水准、把握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并努力加以解决。

二、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体会

五年来,我们边学习思考、边实践感悟,越来越深刻体会到,要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做到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必须尊崇党章党规,找准职责定位,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总部署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各级纪检机关回归党章,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聚焦聚焦再聚焦,充分发挥了专责机关职能作用。实践昭示我们,党章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只有尊崇党章、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把制度的力量充分释放出来,全面从严治党才能落到实处。

二是必须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推动党委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五年来,市委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形成了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和良好氛围。实践告诉我们,全面从严治党越往纵深推进,越要树立“四个意识”,越要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通过层层传导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一级级向基层延伸。

三是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四种形态”,用铁的纪律从严管党治党。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其核心是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目的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我们坚决贯彻中央的部署要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积极探索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使监督执纪工作既要“盯违法”,更要“盯违纪”;既要“惩处极少数”,更要“管住大多数”。事实表明,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是一种政治的考量与要求,是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有效抓手。必须着眼取得良好的综合效果,统筹把握,科学运用,用铁的纪律管住大多数、保护大多数、团结大多数。

四是必须保持政治定力,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持续加大正风反腐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没有变、旗帜立场不会变,我们的目标任务就不能变。五年来,我们踩着不变的步伐,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加大反腐力度,查处通报了一批典型问题,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实践表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政治定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努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五是必须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以勇立潮头铁军排头兵的要求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水平。聚焦问题,补齐短板,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是杭州工作走在前列的重要经验。五年来,我们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改革创新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突出以问题为导向,从推进“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等体制机制改革着手,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从严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推动了监督执纪水平的整体提升。实践启示我们,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改革是前进的动力。我们必须当好“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铁军排头兵,把新使命新要求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新实践,为杭州实现高起点上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确立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我们党的郑重选择,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保证。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不仅要毫不动摇地在思想上拥护核心,在政治上维护核心,在行动上紧跟核心,还要在纪律上捍卫核心,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集中统一、步调一致地前进。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战略部署,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把握新的历史方位,担当新的历史使命,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加强执纪审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廉洁杭州建设,为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提供坚强保证。

(一)聚焦政治监督,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纪律和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深入开展纪律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重大问题请示报告、重要决策留痕管理等制度。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好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原则性战斗性。

严格政治监督。对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提出的“12个不准”,加强对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行为。突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加强对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亚运会筹备、城中村改造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聚焦监督重点,做到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完善监督体系。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在市委领导下,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突出监督重点,着重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好我市党内监督相关制度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完善务实管用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坚持党内监督与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加强市委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巡视工作条例,落实市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健全区县(市)党委巡察工作制度。整合工作力量,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对巡视巡察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促进发展。坚持常规巡视巡察和专项巡视巡察相结合、市县统筹和自主巡视巡察相结合,实现全市巡视巡察全覆盖。注重工作创新,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工作方式,使巡视巡察工作更富实效。紧盯问题整改落实,切实用好巡视巡察成果。

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总结完善全覆盖后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的经验做法,强化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深化日常监督,积极配合巡视、审计监督和专项检查,拉长耳朵,瞪大眼睛,拓宽发现问题渠道,抓好问题线索处置。派驻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严格执行廉情报告、工作报告等制度。派出机关要加强和改进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和工作指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长,督促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对能发现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都要严肃问责。

(三)聚焦正风肃纪,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持常抓不懈。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回头看”,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修订完善和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继续抓住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以关键节点的治理带动日常风气好转。健全落实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专项整治。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开展“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全面好起来。

突出严字当头。紧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确政策界限,细化执纪标准,把握时间节点,抓好分类处置。对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2016年后发生的顶风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应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坚决纠正隐形“四风”。既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密切关注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深入开展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严格落实公车改革后车辆使用管理纪律规定,严肃查处违反“六个不得”“八个不准”的行为。加大基层“四风”问题整治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

(四)聚焦“两个责任”,进一步层层传导压力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主抓直管、靠前指挥,把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责任人,既要强化责任担当,又要抓好责任传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管业务与抓队伍相统一。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把监督责任融合进去。坚持完善廉情抄告、全程纪实、廉政约谈、签字背书等制度,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合力。

扎实推进主体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加强对市委“双基十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主体责任报告机制,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会商和督促检查,不折不扣抓好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上级纪委要定期听取报告,见人见事点评问题,跟踪督查问题整改,进一步形成报告、评议、反馈、整改、督查、追责的闭合回路。

推动问责全覆盖、常态化。各级党组织要用好问责条例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碰硬,敢于问责,定期报告问责情况、曝光典型问题;要开展专项检查,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落实容错免责办法,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五)聚焦“四种形态”,进一步增强执纪成效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本地本单位“树木”与“森林”关系的分析研判,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及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将“四种形态”的要求贯穿执纪审查各个环节,探索完善执纪审查规则、方法和标准。完善运用“四种形态”的具体办法,着力解决界限把握、形态转换、量纪平衡等问题,强化运用“四种形态”的综合效果。

严肃查办腐败案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执纪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减少存量、重点遏制增量。把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扶贫惠民、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构建不敢逃、不能逃机制,不断取得追逃追赃新成果。

提高执纪审查的质效。进一步发挥信访举报职能作用,加强信访信息分析研判,提高排查处置信访举报线索能力。规范问题线索管理,按照“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快查快结。扩大谈话、函询、诫勉范围,扎实做好初核调查、审查谈话等工作。加强执纪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严格落实涉刑案件“先处后移”政治要求。注重研究腐败案件发生规律,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查找问题症结,堵塞监管漏洞。系统整理、充分利用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多途径加强警示教育。对执纪审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实举报和诬陷,及时查明事实,澄清是非,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办案安全责任大于天”意识,严格落实审查安全责任。

(六)聚焦组织和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贯彻中央关于纪检体制改革的部署,强化“两个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两个为主”,坚持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规范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报告工作,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认真执行市委四个提名考察办法。巩固“两个全覆盖”成果,实现巡视巡察向基层延伸,派驻监督向前端发力。深化纪检机关内部机制改革,创新组织制度,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积极探索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不折不扣落实省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围绕试点目标、任务和要求,密切联系实际,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切实加强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建设,确保运行有序、配套有效、保障有力。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推进反腐败工作职能和人员的全融合,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推进监察委员会与执法、司法机关有机衔接、相互制衡,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巩固深化基层组织制度创新成果。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纪检干部专职专用工作,落实对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实施单列考核的指导意见,健全制度规定,鼓励支持专职纪检干部集中精力、提升能力、形成合力、主动作为。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完善小微权力清单、网格化联系督导等制度,推进基层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

(七)聚焦忠诚干净担当,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打造绝对忠诚的执纪铁军。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树立“四个意识”,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把对党忠诚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工作中,坚守最铁的信仰、坚定最铁的信念、锻造最铁的纪律、扛起最铁的担当,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打造干净自律的执纪铁军。干净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守住的行为底线。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以“三严三实”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远离奢靡和享乐。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认真执行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审查安全、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规程。建立健全审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严肃查处执纪违纪的人和事。

打造敢于担当的执纪铁军。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敢于对消极腐败现象讲硬话、唱黑脸。加强能力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加强调查研究,创新方式方法。坚持“大格局选人”“一池水走活”,扩大选人用人视野,选优配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完善队伍结构,加大交流力度,增强队伍活力。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同志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未来五年发展目标,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的征程,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为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