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坤明:服务发展第一要务 担起稳定第一责任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2011/2/1 发布时间:2020-10-16 浏览量:10

1月31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坤明在会上强调,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自觉服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担当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个第一责任,把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作为重要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以扎扎实实的作风和改革创新的精神抓落实、解难题,依靠群众、群策群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和良好的环境。

会上,黄坤明和市委副书记、市长邵占维与区、县(市)及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11年度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叶明作工作报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戌标宣读有关表彰决定和通报。市委常委、秘书长许勤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基信,市政协副主席俞国庆等出席。会议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柯良栋主持。

黄坤明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全市政法维稳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说,过去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社会稳定形势和举办上海世博会的特殊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者心系大局、围绕中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社会矛盾化解有新经验,社会管理创新有新进展,公正廉洁执法有新成效,政法队伍建设有新加强,维护社会稳定有新成绩,促进了“平安杭州”、“法治杭州”建设。

黄坤明指出,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在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根本在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当前我市稳定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受国际国内各种复杂因素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繁重。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没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科学发展、转型升级、富民强市,为“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就会受到干扰。全市政法机关要自觉服务科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担当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个第一责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全力打好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攻坚仗、主动仗、阵地仗、整体仗,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黄坤明强调,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要把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作为重要责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依靠群众、群专结合,进一步做好政法和维稳工作。要善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特别是群众的积极因素,加强与群众沟通,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个人与集体的利益关系,理顺群众情绪,争取更多的群众支持,努力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众基础。要善于运用基层组织,解决好干部面对群众不敢讲话、不会讲话、不愿讲话的问题,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打破机关内部封闭式循环,深入接触实际问题,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做好群众工作。

黄坤明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为政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主要问题,真正做到交任务、指方向、明重点、抓保障。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亲自抓维护稳定工作;分管领导要主抓稳定,其他领导也要按分工抓稳定。要加强全市各级党委政法委建设,不断提高党委政法委履职能力和水平。

叶明在报告中总结了过去一年政法工作成绩,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后指出,全市政法机关和各级党委、政府要准确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使命感,当前特别要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政法工作整体水平。要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更加有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强化社会矛盾源头治理,更加有效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着力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更加有效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加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更加有效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同时还要狠抓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的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障。(本站编辑丁方舟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