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清24项改革惠“三农”

来源:湖州日报2017/02/17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10

  昨天(2月16日),浙江德清县新市镇宋市村一块协议出让使用权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杭州投资商季坤福的电缆厂生产车间一片繁忙景象,工人正在对设备做开工前的最后检查。“农地入市后,我拍下了这块地,并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季坤福告诉记者,村集体也一下子进账了650万元。

  据悉,德清县作为国务院确定的15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县之一,一年多时间已有92宗土地成功入市,金额达1.52亿元。这一土地制度的供给侧改革,带来了激活农村土地资产、促进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民权益更有保障三重红利,全县农民和农村集体新增收益1.18亿元。“没想到一本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也能到银行抵押贷款,只要提供土地流转合同、营业执照和经营权证。”雷甸镇杨墩村农业企业主王伟明利用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作抵押,仅用一周时间,就从德清农商银行成功贷款160万元。

  在德清,村民、企业主用手中的股权、农房、林权、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等作为抵押,也能轻松贷到款。全县已发放“三权”抵押贷款8.47亿元,新增涉农贷款49.14亿元。

  自2014年成为全省首个城乡体制改革试点县以来,德清通过精准确权、有效赋权、充分活权,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证、宅基地用益物权、村(居)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全覆盖。如今,德清联动推进包括土地确权、农地入市、股权交易、金融抵押等在内的8项国家级和16项省级农业农村改革试点落地生根。

  2015年9月8日,德清在洛舍镇砂村敲响全国农地入市拍卖第一槌,一块20亩村级集体土地的40年使用权以1150万元价格成功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