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台州居民收入增幅居全省第二

来源:中国台州网2017/04/25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10

人均可支配收入12124元,人均消费支出7510元

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昨日发布抽样调查数据,今年一季度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24元,同比增长9.1%,增幅居全省设区市第二位,高出全省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510元,同比增长8.1%。此前,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84元,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7.0%;人均消费支出4796元,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6.2%。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279元,同比增长8.9%,增幅居全省第四位,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7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907元,同比增长9.1%,增幅居全省第三位,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6个百分点。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8635元,同比增长7.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6007元,同比增长8.7%。

可支配收入都从哪里来?数据显示,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四大类构成中,转移净收入增长9.2%,人均为1512元,增长最快;工资性收入增长8.9%,人均为8623元,贡献最大;财产净收入增长9.0%,人均为2295元;经营净收入增长8.7%,人均为2850元。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四大类构成中,财产净收入增长10.1%,人均为737元,增长最快;工资性收入增长8.5%,人均为4463元,相对平稳;经营净收入增长9.9%,人均为2048元;转移净收入增长9.6%,人均为659元。

在我市居民一季度的消费支出中,一半的钱是花在吃和住上,食品烟酒支出2351元,增长5.6%;居住支出1622元,增长10.1%。此外,教育文化娱乐支出738元,增长13.0%,是八大类消费支出中增长最快的,反映我市居民对教育文化的需求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