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暖人心

来源:金华新闻网 2019/12/02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10





原标题:金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暖人心

“检察官,谢谢您!感谢您对我家人的关心和帮助。”11月28日,一起交通肇事案受害人家属紧紧握住金华浦江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双手,连声道谢。

云南人老侯和妻子王某都是残疾人,一家六口在老家是贫困户。5年前,为了改善生活条件,老侯举家远赴千里之外的浦江打工,本以为生活会逐渐起色,但一场车祸把一家人的生活击垮了。9月23日晚,老侯和妻子王某像往常一样在浦江廿亩山附近捡废品,捡了一段时间后,老侯发现妻子没跟上来,等回去找时,发现妻子已经头部流血倒在地上。目击群众告知,其妻是被一辆正三轮摩托车撞倒,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周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周某被抓获后,经浦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认定,周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王某被撞伤住院后,侯某这几年存下的微薄收入远不够支付高额的医疗费。而周某虽然已经被检方起诉,但他患有一级听力障碍,家庭拮据,所驾驶车辆并未投保,周某亲属在支付给老侯1.1万元后无力赔偿。

10月底,浦江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受理此案件时得知情况后,立即报告院领导,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移送第六检察部审查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第六检察部立即启动刑事司法救助程序,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向公安机关了解详细情况,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证据收集审核,并帮助受害人备齐相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材料。11月初,浦江县检察院向政法委汇报审批并积极协调。

11月28日,第六检察部干警来到老侯租住家中,上门将1.5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给受害人。面对送来救助金的检察官,侯某激动万分,表示这笔钱缓解了他们一家人的生活困难,并让他们重新拾起对生活的信心。

这样的司法救助并非个例。10月30日上午,市检察院检察官支新怀、刘彩萍和婺城区检察院检察官钱卓艺来到婺城区蒋堂镇,为张建平一家送去6万元司法救助金。

张建平和陈记芳夫妻俩的脸上挂满了泪水。21年前,他们因为一场车祸改变了人生。1998年,时年33岁的张建平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夫妻俩都有稳定的工作,9岁的儿子活泼可爱。天有不测风云,1998年1月7日晚,张建平和往常一样去接在服装厂上夜班的妻子回家,谁知被一辆在雨夜疾驰而来的小客车撞倒,造成6根肋骨断裂,左手粉碎性骨折,脑部严重损伤。经过抢救,张建平恢复了意识,但他依然无法动弹、进食,只能通过流食维持生命。张建平在医院治疗了5个多月,花了3万多元医药费。张家人实在无力支付医药费,只好将张建平带回家休养。

不料,就在回家途中,救护车为躲避路边蹿出的疯牛,与一辆轿车相撞。张建平与妻子、母亲受伤,又被送回医院救治。这一家人的不幸遭遇,金华日报曾以《连环车祸一家人》进行了报道。

事发后,肇事方陈某在赔偿了5万余元后不知去向,一家人因抢救和治疗欠的外债越来越多。更让陈记芳揪心的是,张建平的病情越来越严重,人也变得异常暴躁。

今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扶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文件精神,建立依法依规解决救助对象实际困难的长效机制,同时探索为更多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的人民群众提供积极有效的帮助。

在得知张建平一家的困境后,金华市检察院和张建平家所在辖区的婺城区检察院展开联动救助行动。同时,检察官还通过联系婺城区残联等部门,为张建平申请了当地的“爱心家园”项目,白天可以将张建平送到镇上爱心家园,由专业的护工对其进行看护,让陈记芳和儿子可以腾出手来安心工作,进一步减轻了他们一家的负担。

据了解,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关注民生的惠民工程,是检察机关直接联系群众的桥梁,是党为人民谋幸福的“民心工程”。据介绍,2017年至今年10月,金华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4件16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人民币266.18万元。其中,救助贫困户86户,未成年人61人、残疾人23人、军人军属1户2人。全市司法救助案件数量和救助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且增速明显,2018年比上年度同期分别同比上升193%和330%,2019年前10个月比上年度同期分别同比上升47%和84.4%。









(责编:郭扬、吴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