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一年来,共办结各类案件6874件,同比上升14.66%,共有37个集体和85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表彰。
把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要务
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共审查逮捕金融领域犯罪22件34人,已起诉13件21人。通过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10条意见、设立民营经济检察服务站等“实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严惩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犯罪,共审查逮捕32件38人,起诉28件29人。
高效推进“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农村宣传144次,发放宣传手册18000多册,救助贫困群众81人,发放救助资金103.8万元。协调解决扶贫资金533万余元,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12名检察干警奋斗在脱贫攻坚一线,一名干警被评为亳州市“优秀选派扶贫干部”和全省“最美巾帼脱贫攻坚人”。
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活动,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监督环保领域刑事立案12件13人,批捕19件26人,起诉33件67人;向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发送检察建议101份,已督促整改问题88件。
把平安建设作为第一责任
坚持公正司法与依法严惩并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共批捕涉黑案件13件64人,涉恶案件152件388人;起诉涉黑案件10件86人,涉恶案件73件383人。
注重社会矛盾化解,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创建“三四三”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法,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23件。建立务必效率高、责任明、时限清和向制度落实、跟踪督办、沟通协调问效的“三务必”“三问效”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经验做法被高检院推广。
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6人,不起诉13人。开展校园普法活动80余次。谯城区检察院成立全市首家“检察官护苗工作室”,“蒙城县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被高检院和共青团中央确定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微电影《隐痛》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第四届“十佳”微电影。
把法律监督作为第一主业
刑事检察实现质量、效率两提升。决定不捕473件611人,不诉160件192人。监督公安机关有案不立86件95人,监督公安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90件96人。纠正刑事办案程序违法157件,纠正漏捕50人,纠正遗漏同案犯52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8件。
民事检察实现数量、范围双突破。办结各类民事监督案件851件,办案数量比去年同期上升183.67%,加大对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提出抗诉10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6件。维护人民法院正确裁决,不支持监督申请76件。强化审判程序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26件,法院采纳124件。
行政检察实现规模、效应共增长。通过行政检察监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12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活动,规范法院执行行为,办结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107件,办结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案件8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2件,采纳80件。
公益诉讼检察实现“等”内、“等”外齐开花。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食药品安全“等”内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立案332件,拓展公民信息、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外领域公益诉讼,办理侵害公民信息案4件、安全生产案73件和全省第一例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孙乐增 记者 武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