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提前开学、线下培训现象可举报

来源:亳州晚报 发布时间:2022-01-01 浏览量:10

近日,市教育局发布四个重要通知,规定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学,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可开展中小学在线学习,严禁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如发现学校提前开学或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仍在开展线下集中培训、考试等活动,可以拨打市、县区教育部门电话举报。

不得擅自开学

开学时间将另行通知

根据通知,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学(包括高三毕业班),具体开学事宜,市教育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下文通知。

各地各校严禁组织聚集性活动,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在市教育局规定的开学时间之前举行任何形式的线下教学活动,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全面了解师生假期外出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对有在武汉打工返乡的学生家庭进行精准摸排,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在学生中传播;要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进一步加强学校来访人员登记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校园逗留;要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要通过家长群、学生群、教职工群普及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主要症状、传播途径、基本防控知识、消毒隔离等基本防控措施。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坚定战胜疫情信心;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将本地区和学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报市教育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停课而不停学 中小学生可在线学习

根据通知,各地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在线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采用“空中课堂”方式提供教育服务,开展网上授课、在线答疑、网上提交批改作业等教育教学活动。暂不具备在线授课条件的学校可自行录制、购买课程,通过在线共享、网上推送等方式,为学生在家学习提供资源支持。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县区为单位;普通高中以学校为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实现“一县(区)一策”、“一校一案”;小学阶段线上学习主要以线上指导课外阅读、适当布置一些实践性作业等形式,完成一定学习任务;中学各年级线上学习主要通过网上提供学习资源、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开展学习,完成课时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学习内容要与学校正常开学学生到校学习的内容有机衔接。

要根据线上学习特点,科学拟定教学服务计划。计划中明确一周内学习的课时、内容,布置学习任务。学生根据学科教师的学习计划,依托网上学习空间和学习资源,自主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完成学习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练习。学生在自主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随时通过网上渠道与学科教师进行沟通。同时,教师也可以根据学生提问较多的问题或在批阅检测练习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在线进行集中的答疑辅导,以帮助学生提高学习能力和水平,较快较好掌握学习的内容。

严禁线下培训

违者吊销办学许可证

市教育局还下发通知,在各地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学前,严禁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涉及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停止。

各县区教育局、市高新区分局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县区党委、政府防疫统一部署,同时做到以下五点:一是对机构所有教职员工逐人摸排,掌握春节假期行程,登记备案。二是对与疫区或确诊病人接触过的疑似人员要加强管控,并及时向培训机构所在街道、卫健、疾控、教育部门报告。三是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防控设备和防控手段,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四是妥善调整培训计划,并做好家长、学员解释工作,取得理解、配合与支持。五是在中小学开学后,如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仍未解除,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到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培训过程中,要做好人员出入检查、配戴口罩、场所消毒等工作,防疫措施参照中小学要求执行。

从即日起,各县区教育局及市高新区分局要对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防疫工作开展专项督查。2月4日前,完成市主城区和各县城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督查全覆盖,确保一个不漏。市教育局将组织暗访组,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不定期暗访抽查。对不按照通知要求,擅自提前开展线下集中服务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暂未取得办学许可的,2年内不得申报办学许可,同时列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平台黑名单。

公布举报电话

发现违规行为可举报

市教育局还下发通知,全市各类学校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未接到教育主管部门正式通知前,一律不得提前开学或开展线下集中教学、考试等活动。市、县区教育局对违规提前开学或开展培训活动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如发现学校提前开学或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仍在开展线下集中培训、考试等活动,可以拨打市、县区举报电话。亳州市教育局:0558-5066006,涡阳县教育局:0558-7214254,蒙城县教育局:0558-7623068,利辛县教育局:0558-8812576,谯城区教育局:0558-5522713,亳州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0558-5995039。

(记者

曾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