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务大局中锻造检察力量

来源:黄山日报 发布时间:2022-01-01 浏览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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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把黄山建设得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这一战略目标,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在反贪腐、保民生、护平安、促发展、强监督、抓改革、促公开、强自身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打造“法治检察、民生检察、文明检察、阳光检察”,自侦办案、检察预防、刑事执行监督、基层品牌创建等工作位居全省先进行列,共有33个集体、58名个人受到省级单位以上表彰,先后被高检院命名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安徽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被省纪委、监察厅授予“全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被省妇联授予“省三八红旗集体”,涉检信访、法警编队管理等工作多次荣获省院表彰。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着眼促进依法行政、加大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行为的监督力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3件,纠正漏捕84人,纠正漏诉149人。着眼维护审判公平公正,敢于监督、敢于纠错,提出刑事抗诉24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4件,其中1起刑事抗诉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抗诉案件20例”,系我省唯一入选案例。着眼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对瑕疵证据要求侦查机关补正或作出书面说明,对因证据不足不批捕186人、不起诉35人。着眼于维护刑罚执行公正,先后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虚管专项检察等活动,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虚管人员41人次,其中1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例入选2016年安徽省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十大精品案件,并被高检院执检厅评为“2016年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

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守底线思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切实推进平安黄山建设。十八大以来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932人,提起公诉6034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决定不批捕和不予决定逮捕63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起诉437人,并做好释法说理、刑事和解工作。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守住冤假错案底线,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

发挥检察职能,保驾护航经济发展。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实施意见》,就检察环节重点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主体等10个方面提出明确的意见要求,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慎重处理涉企案件。聚焦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抓好《黄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在检察环节的贯彻落实。

回应群众期盼,扎实推进民生检察。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与危害食药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查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2件37人。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接待来访群众3000余人次,两级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全覆盖。

积极主动作为,深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办案排查公共安全风险源点,累计参与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场所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10余次。认真投入平安单位、文明单位和文明城市创建,市院机关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级文明单位、全市综治工作优秀单位。持续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全市两级院均成立未成年人刑事办案组,实现未成年人犯罪全部分案起诉,保障未成年合法诉讼权益;在全省首批建成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累计组织举办校园法治讲座、关爱留守儿童活动40余次。

深入有效惩防职务犯罪 营造廉洁政务环境

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十八大以来,全市共立案贪污贿赂类犯罪255

件278人,并着眼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加大渎职侵权犯罪打击力度,查办失职渎职犯罪53件61人。突出查办重点领域重点案件,聚焦腐败重灾区,集中查办窝案、串案,形成强烈的打击和震慑效果。全面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在涉及民生的金融、民政、工商、税务、卫生等行业开展系统预防,紧紧围绕城镇化建设开展重点工程项目专项预防,注重强化精准预防,常态化开展行贿档案查询服务,启动“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开展预防警示教育320余次,受教育人员达2000余人,两级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连续多年得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坚决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优化完善工作机制

啃下硬骨头,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基本完成,各类人员根据责权相统一原则适用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制度,市县两级检察编制上交省统一管理。抓住关键点,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面实施,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打好组合拳,有关工作机制改革同步推进,进一步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累计化解积案10余件;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重点案件20余件;进一步深化社会监督,积极打造“阳光检察”,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庭审、案件评查、检务监督440余人次,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案件信息公开等平台发布检察动态14100条,公开法律文书2203份,公开重要案件信息242条;进一步加强律师权利保障,出台《保障辩护律师诉讼权利有关规定》,充分保障其行使权利。

扎实推进检察自身建设 提升社会公信水平

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系列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切实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各项检察工作。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拟于10月底前完成对屯溪区、歙县、休宁县、祁门县四个区县院的巡察,对黄山区、徽州区、黟县三个院开展“回头看”,实现巡察全覆盖。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近年来未发现一起检察干警违纪违法现象。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市院机关党建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市优秀行列。

高度重视检察队伍素能提升。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学习,引导党员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全员轮训要求,累计开展各类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竞赛50余次,先后有10余名干警在省级业务竞赛中获得荣誉表彰。高度重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和人才培养,鼓励干警积极参与检察业务和检察改革课题研究,有20余篇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近10项课题被市级以上部门立项。

驰而不息推进规范司法。扎实开展为期3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自查互查、征集代表委员、律师意见建议等方式,共梳理出文书制作、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律师权利保障、涉案财物管理、诉讼监督方式方法等5个方面128个不规范之处,并全部整改到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得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肯定。突出案件评查抓手作用,推行案件评查常态化制度化,做到各类案件全覆盖评查,案件不规范问题平均出现率逐年下降。同步建立个人执法档案,将案件评查结果纳入办案质量评价体系,并作为年度检察官考核的重要依据。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市院领导联系区县院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调研和业务帮扶,在人才、经费、装备管理上予以重点支持。深入持续推进基层院“品牌创育”,徽州区院打造的“青年干警培养工程”、黟县院的“检察党建工作”、屯溪区院的“检警协作”等先后荣获全省基层院优秀品牌。

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全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更加注重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依法严惩危害民生民利的各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倾力打造和谐检民关系。

更加注重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打击危害全国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教育管控,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传播政治谣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更加注重巩固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继续保持反腐工作强大声势,确保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规模不降,力度不减。更加注重以公益诉讼为新模式转变监督方式方法。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严格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加强对民事审判和执行的监督,不断拓展监督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

更加注重从严治检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痕迹管理制度,扎实做好“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狠抓自身反腐倡廉,切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