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化双碳论坛

垃圾分类分论坛Ⅰ:创新机制,长效维持|第十届零废弃论坛

来源:凤凰网公益 发布时间:2024-01-30 浏览量:32

2023年12月15日,第十届零废弃论坛在北京圆满举办。本届论坛以“双碳目标下垃圾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公众参与”为主题,由阿拉善SEE华北项目中心、天津市西青区零萌公益发展中心、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SEE基金会)、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上海虹口绿色产业发展中心联合主办;万科公益基金会、北京自然之友公益基金会支持;上海静安区爱芬环保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深圳市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协办。

下午垃圾分类分论坛主题是“注入新动力,提升活力值”。分论坛分为2个部分,第一部分探讨了“垃圾分类要长效维持,动力从哪里来的问题”。住建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环境卫生专委会委员赵海涛、天津西青区零萌公益发展中心政策研究员谢新源、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宋宝程、长沙市源方环保公益发展中心总干事李媛、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垃圾分类委员会主任兰亚军、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长军等嘉宾参与了讨论。

建立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的考评制度

考评是我国现阶段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的一种重要手段,如果运用得当,将能够提升各方积极性。

赵海涛委员从事厦门市卫生管理和垃圾分类工作30年,深刻体会到“文艺靠调研,体育靠比赛,卫生和垃圾分类就要靠考核”。考评是厦门市连续多年名列住建部垃圾分类评分第一的重要“武器”。他认为,要做好考核,首先要明确各方责任,包括机关单位责任、行业责任、行政区域责任、街道社区责任、居民义务责任,这些责任要有制度保障,既不能模糊也不能越俎代庖。其次要完善投、收、运、处的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这些规范既要符合城市实际,又有一些必须要遵守的底线,例如分类车辆不能混装混运,不能标识混乱,不准时到达,否则会给居民群众带来不好的印象,影响垃圾分类的推动。在责任和规范明确后,在具体考评过程中要注意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如果发现宏观标准对一些地方并不适用,就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规范,以有助于居民真正做到自觉分类为准。另外,就是目标导向,可以制定阶段性目标,并随工作推进而调整,初始阶段考核居民知晓率和参与率即可,但最终要转向考核居民垃圾分类准确率,最好还要加上定点定时投放要求。

李媛总干事介绍到,源方环保目前在长沙市负责约5000+家机关单位的考评工作。她的经验是,考评过程要做到闭环管理:第一步在现场发现问题,列出清单;第二步将问题清单反馈单位,并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第三步单位将问题反馈到后台的数据收集系统,进行分析整改;第四步对所有提交资料的单位进行效果抽查复检回头看(有现场检查和查看资料两种方式);第五步通报和反馈促进整改。她说,经过一年的考评,各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对工作已经很熟悉,甚至从被培训对象转变为可以培训单位内部人员。除了对照整改,考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尤其是教育系统区县排名与绩效相关),考评结果工作群或体系内通报(有些系统会在社会层面通报),都让考评起到了激发相关方动力的作用。

提高物业参与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在垃圾分类效果达到稳定后,主要依靠物业来进行日常维护,因此物业是垃圾分类的重要参与方。

作为物业行业代表,宋宝程会长提出物业参与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难点在于:首先,物业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身份很被动,物业对于业主的监督管理职责与服务业主的本职工作存在差距,而且近年来越来越强调弱化管理,强化服务,很难调和。物业本来也没有执法权,居民不听物业也没辙。其次,资金短缺,垃圾分类并不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物业费构成有九项内容之中,这意味着物业开展垃圾分类增加的运营成本,没有对应的费用,尤其很多小区要经过二次分拣才能清运,而政府也没有对应的补贴,相对于在资金无增长的情况下,增加了很多工作量。再次,示范小区评优主要通过街道,而物业及物业行业协会缺乏自主申报渠道,从行业角度激励物业上进的手段有限。

谢新源所在的零萌公益对多个小区物业的调研中也发现了类似的情况:第一,物业作为服务性企业,动员居民是存在困难的,很难独力做好这项工作;而且主管部门处罚多针对物业的二次分拣不到位,却很少追究居民的主体责任,这样很难解决居民自觉分类不到位的问题。第二,在成本方面,物业费中包含的垃圾清运费确实多年未变,已经越来越入不敷出。而因为垃圾分类工作而增加的成本,却要根据小区内居民分类自觉程度不同,分为两种情况:居民自觉分类的小区,增加的主要是初期管理成本,比如,启动之初集中宣传、小区巡查防止“破窗效应”、建立“薄弱名单”、对不分类者行为进行及时沟通与纠正等;但好处是从长期看,清运的人力可以保持基本不变,在撤桶并点彻底的情况下甚至有可能减少。而居民分类自觉程度不足、依赖二次分拣的小区情况正好相反,初期可能没有投入太多,监督管理方面不是特别严格;但随之带来的后果是运营成本增加,特别是二次分拣、卫生和硬件维护方面的成本,并且这些成本长期存在。第三,很多分类开展好的小区得不到肯定或奖励。谢新源介绍,他在开展调查时,询问一些表现优秀的物业是否会得到鼓励、奖励或表彰;但物业反映,并没有太多表彰,即使有一些奖励品也很难直接弥补人力等方面的成本。

南京农业大学李长军副教授提出,经费投入偏差和措施偏差影响着物业积极性,同时导致垃圾分类效果不佳:一些地方的经费主要投在硬件设施上,盲目追求高大上,如智能设备,而对宣传、劝导、监管投入不足;而在宣传、劝导、监管过程中,桶前值守是很重要的,但很多地方以雇佣人员为主,忽视了邻里关系和志愿精神可能发挥的关键作用——在这个方面,物业尤其需要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积极居民等相关方的协助,而不只是经费。

嘉宾在讨论中提到,建立“权责利”相匹配的物业垃圾分类参与机制十分必要。在经济激励机制上,推行计量收费制度,从小区和居民层面减少垃圾产生;另一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补足物业在垃圾清运方面的成本缺口。建立自主申报的荣誉渠道,肯定物业的辛苦付出,并将荣誉授予跟减负相结合,对于居民自觉分类正确率达到一定标准(如90%以上)的小区,减少非必要的要求,如要求物业长期专人守桶,把这种“免检小区”作为一种荣誉。多方协力推进分类工作,街道、居委会、业委会等相关方要了解物业需求,在相关方面予以支援,尤其在垃圾分类初期,集中发力,动员社区居民的力量,而不只是让物业“一个人战斗”。在多方协同、物业可持续参与的条件下,实现垃圾分类长效维持。

设置合理的经济约束-激励制度

垃圾分类的效果要长效维持,经济约束-激励制度必不可少,并且要统筹考虑。

兰亚军主任认为,目前居民小区的垃圾处理费是定额收费,物业通过垃圾分类减少了混合垃圾量,但垃圾费却不会减少,因此物业没有减量和分类的动力;而另一方面,政府在向垃圾收集、处理企业付费时,却是按量付费,那么小区的垃圾分类做得越好,垃圾量越少,这些企业的收入就越少,他们自然就没有推动垃圾分类、严格执行“不分类不收运”的动力。对此,他建议在向垃圾产生方收费时应探索“计量收费”,或“分类、减量退费”的制度;在向收运、处理企业付费时,应采用环卫一体化、包干制付费,这些企业才会主动探索如何减量和推动垃圾的高值化利用。

兰亚军还讲述了“犯人船”的故事:1770年英国人发现澳洲,当时英国监狱人满为患,就想把犯人运到澳洲去开发,于是把运犯人的事包给商船。从英国到澳洲要经过两三个月的海运,政府一开始是以上船的人数付费,比如,一个人1000英镑,经过两三个月的海上航行死亡率比较高,最高的一艘船死亡率37.4%,600多人死亡200多人。政府第一个想法是叫船老板开会讲道理:要以人为本,不要装人太多;结果不管用。第二个办法是每个船派两个公务员,安排早上、中午、晚上吃什么。还是没有效果。因为在海上两三个月的时间,如果强制执行可能公务员就会被丢到海,说是生病死了。最后怎么办?这才想到用制度来解决问题:按照下船活着的人数付费,钱还是1000英镑。这下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因为这些商船把犯人当做财富。

同理,向垃圾产生者定额收费、向垃圾处理者按量付费,结果必然是垃圾越来越多;要转向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只有把制度反过来——向产生者计量收费,向处理者定额付费。制度设计决定垃圾分类的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