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升级改造最新进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5 浏览量: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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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升级改造有新进展。近日,市农业农村委召开监管平台升级改造及运行推进会,介绍平台升级改造基本情况及进展,并部署下一步工作。目前,新平台已完成初步数据核查,相关监管制度已制定,试点对象的上线培训已开展,事前监管功能、财务管理功能也已上线试运行。

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升级改造有新进展。近日,市农业农村委召开监管平台升级改造及运行推进会,介绍平台升级改造基本情况及进展,并部署下一步工作。目前,新平台已完成初步数据核查,相关监管制度已制定,试点对象的上线培训已开展,事前监管功能、财务管理功能也已上线试运行。10月底,整个平台功能全部开发完成。11月,平台全面上线试运行。

 

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于2011年建成并上线运营至今。平台由市、区两级服务器组成,设有业务人员录入系统、监管人员查询系统、老百姓公示查询系统等3个独立系统,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合同管理、报表管理、业务预警、产权改革、镇级管理、业务查询、农经监督、查询分析、“三资”公开等12个功能模块。

 

近年来,为解决在数据录入不全不及时以及全过程监管、信息共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绩效评价等方面的问题,本市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升级后新平台——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将聚焦强化事前监管,重点加强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物业资产租赁、经济合同签订、工程项目建设、购买服务等重大事项的事前审核监管;完善事中监管,重点对账务处理、资产台账、资源台账、资产清查、登记赋码、数据分析、监督预警等基础信息采集功能进行完善;规范事后监管,重点对土地补偿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管、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年报(不剔除内部投资重复因素、剔除内部投资重复因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统计分析、自定义查询等数据分析、大屏展示等功能。

 

平台升级改造具体内容

 

农村集体产权管理。开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系统,包括组织管理、成员身份基础信息登记管理、份额(股份)管理等功能,实现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财务管理、数据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

 

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管理。开发跳转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资管理系统功能,方便进行资产清查与统计年报业务操作。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开发并部署财务管理系统,向镇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企业、村民委员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提供账务管理、收入管理和开支审批等服务。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开发并部署资产管理系统,以农村集体资产为管理对象,以资产台账为基础,实现资产购建、资产出租、租赁合同、租金收缴、到期提醒、未收款预警、资产对外投资、抵押融资等功能应用;实现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互通集成应用,新增资产、收取租金关联会计凭证、合同管理等业务;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互联互通,实现对物业资产、资源性资产出租、转让等经营行为实现生命周期动态、可视化管理。

 

农村集体监督管理。开发并部署农村集体监督管理系统,主要有市、区、镇三级农经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情况、村干部报酬、重大事项预审备案进行监管、实现资产、合同、收支等事项的预警等功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开发跳转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进行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部门的数据汇总、赋码打证等业务,落实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方案,保障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部门正常履行职能。

 

农村集体资产数据服务。开发并部署数据服务系统,通过建立数据采集、应用、运营机制,建立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数据库。搭建高性能大数据平台,对农村集体资产总量、经营性资产总量、总收入、经营性收入、总支出、经营成本、管理成本、本年收益(利润)、可分配收益等各类财务报表明细数据情况,各区分布情况,镇级联合社、镇级集体企业、村经济合作社、村集体企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各类单位分布情况进行全方位数据分析。对各区汇交的存量集体资产数据标准化整合成果进行集成,建立集体资产信息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实现对数据库的管理和更新维护。

 

农村集体资产移动端管理。开发平台移动端,主要作为平台各项业务功能的补充,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数据查询入口,使得用户可以随时随地查阅关键数据,还能通过移动设备处理各类内部事项审批任务。

 

与相关系统对接。平台将开发数据接口,实现与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全国农经统计平台、银行系统、法人库相关平台系统的对接。

 

推进会上,市农业农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黎而力表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升级改造是有效解决资产监管问题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方式,要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将业务、制度以及技术有效衔接。把握“时间节点”,排好排细工作表,将历史数据尽快导入新平台;坚持“应进必进”,集体资产数据都应纳入平台进行监管;加强“数据完整和数据运用”,对用好用活数据开展深入研究,保持数据动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