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必定:合肥都市圈推进同城化的思考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7 浏览量:36

来源: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19-10-29

今年9月,蚌埠市整体加入合肥都市圈,这是合肥都市圈自2005年成立以来的第四次扩容。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年颁发的《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我国现阶段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应“以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镇)同城化发展为方向”。扩容后的合肥都市圈如何推进同城化,是各成员城市在新时代面临的新课题。

合肥都市圈形成同城化发展趋向

都市圈是以辐射带动功能强的特大城市或大城市为中心、以1小时通勤圈为地域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都市圈在起步阶段是一体化,发展趋向是同城化。所谓都市圈的同城化,是相邻城市之间在提高通达性的条件下,人们的通勤空间会由一个城市扩大到另一个城市,居民的工作和生活,如处在同一个城市那样便捷;企业的要素配置和分工协作,如处在同一个城市那样有效率。

合肥都市圈经过14年的发展,一体化取得重要进展。主要是成员城市建立了常态化的党政领导会商、部门对接联动制度,构建起比较成熟的区域合作机制;制定并实施一个总体发展规划、六大部门发展规划、多个专项规划的“1+6+N”规划体系;签订了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一体化等合作专题50项、项目160个,累计总投资超过8500亿元。由于各成员城市共同努力,在基础设施共建、产业分工合作、市场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开发、科教资源共享、干部人才交流等方面都取得很大成效,都市圈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例,由2006年的28.9﹪提升到2018年的58.5﹪。这些突出成效表明,合肥都市圈不仅一体化程度逐渐提升,也形成了同城化的发展趋向。新扩进的蚌埠市,不仅积极与合肥、淮南、滁州开展区域合作,推进一体化,同城化程度也在增长,如滁州市的风阳县有10多万人口在蚌埠购房,同城效应凸显。

合肥都市圈作为长三角城市群的五大都市圈之一,通过深度参与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会在基础设施建设、区域深度合作和体制机制创新等层面,打破人口和要素流动的各种障碍,推进城市间的分工协作,形成以合肥为中心的网络化空间格局,推进合肥都市圈的同城化发展。

合肥都市圈推进同城化的路径

与长三角城市群的其他都市圈相比,合肥都市圈同城化程度相对较低,且发展不平衡。应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都市圈的同城化发展:

第一、深度推进都市圈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当前,合肥都市圈处于一体化与同城化的交汇发展期,在一体化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都市圈各城市应认真落实《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在深度参与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继续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分工与协同、统一市场与对外开放、生态环境联治共保、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城乡深度融合发展,完善区域合作体制机制等,提升一体化水平。如合肥都市圈的芜湖、马鞍山、滁州、蚌埠4市,与南京都市圈的联系更为密切,与合肥都市圈的一体化程度反而不高。为此,应首先从构建和完善城际快速交通入手,使4市在融入南京都市圈的同时,也能便捷地融入合肥都市圈。

第二、全面提升都市圈的城市功能。城市的两大功能,即对人口、要素的承载功能和对乡村、区域的辐射带动功能,是都市圈同城化的基本条件。其中,城市的承载功能是都市圈同城化的必要条件;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是都市圈同城化的充分条件。当前,在合肥都市圈,各成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短板,对乡村、区域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也不够普遍。为此,都市圈各成员城市应全面提升这两大功能,特别要切实解决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房价高、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等问题,在产业发展上加强城市之间的产业分工合作,促进中心城市产业趋向高端化、服务化,与中小城市形成密切的产业链,带动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实现都市圈整体功能的最大化。

第三、逐步实现都市圈公共服务均等化。当前,由于公共服务资源是按照行政区配置,社会保障是按照行政区管理,户籍成为居民分享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法定依据,而都市圈各成员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公共财力存在差距,导致不同行政区居民在公共服务分享上存在差距。针对这些问题,合肥都市圈需要深化改革,在公共服务上打破行政区的“块状”配置格局,逐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如建设涵盖各类社会保障信息的都市圈统一平台,开展都市圈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交换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加快推动都市圈医保目录和报销政策统筹衔接,构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推动工伤认定政策统一、结果互认;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信息交换和核查机制,实行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和异地贷款等。通过这些改革,在养老、医疗、工伤、住房、教育等方面实现社会保障跟人走,逐步实现都市圈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都市圈同城化进程。

﹙作者单位:安徽省时代战略研究院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