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必定:新市镇: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空间载体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20 浏览量:15

来源:城市发展研究

中共十八大报告特别强调城乡发展一体化,并将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今后5-10年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五大重点之一。在我国的国情条件下,小城镇是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空间载体,但绝大多数小城镇仍然是“乡村型”小城镇,很难承担这种空间载体功能,必须向“城市型”小城镇转型,这种“城市型”小城镇就是新市镇。无论是东部发达地区还是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在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中都应突出新市镇建设,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新型的空间载体。

1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含义及小城镇的作用

1.1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含义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城市与乡村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新型空间结构,它的基本含义是,在不改变城市与乡村空间存在的状况下,城乡之间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的扩展与加深,城乡差距逐渐缩小,城市与乡村逐渐成为互动发展、相互依存的经济社会综合体的过程。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最高形态是城乡差距完全消失,城市与乡村地区只存在景观、产业及人口密度的差别,而不存在“城市性”的差别,城市与乡村在经济、社会、文化上已成为一个地域综合体。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国家或地区政府不懈追求的发展目标,也是城乡居民的共同理想。

城乡一体化作为一个重要的概念,是在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出现并广泛使用的。城乡一体化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在空间形态上不改变城市与乡村的空间存在,二是在发展过程中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而这两个基本特征,正是由中国的国情所决定的。从前一个基本特征看,中国地域广、人口多,而且农村人口比重高,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无论到什么程度,乡村不仅不会消失,乡村人口的数量仍会十分庞大;从后一个特征看,中国是“二元”结构比较突出的发展中国家,城乡差距十分明显,缩小这种差距,使乡村人口也能达到城市人口的生活水准,是政府和人民的共同愿望。所以,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首先是沿海发达地区的一些城市政府提出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例如,江苏南部地区由于受到上海市的辐射与带动,乡镇企业快速发展,许多乡镇办起了工厂,大量农民进厂务工,还有一些农民成了工商业主,出现了“离土不离乡”的非农化转型,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苏南模式”。[1]很快地,城乡一体化在中国大地广泛传播,实践模式越来越多,影响比较大的有: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城带乡”的城乡一体化模式,上海市的“城乡统筹规划”城乡一体化模式,北京市的“工农协作、城乡结合”的城乡一体化模式,青岛市的“工业扩散、渗透融合”的城乡一体化模式等。[2]2007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正式提出了“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城乡一体化进入了国家最高战略决策。201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大,又从让广大农民平等地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高度,进一步强调城乡发展一体化。

1.2小城镇在城乡一体化中的作用

必须指出,城乡一体化中的“城”,是城市而不是小城镇。因为小城镇与乡村天然地融为一体,与乡村虽不存在着“对立”,也不存在着“融合”,是与乡村同在“一元”的,又与城市相对应而形成“二元结构”。而城乡一体化是针对“二元结构”提出的,强调的是乡村与城市的一体化,并不是与小城镇的一体化,如果是这样的话,城乡一体化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广大农民也不会去追求这样的“城乡一体化”。显然,只有把城乡一体化的“城”明确定位为城市,才会带动乡村经济社会向更高层次的发展,从而才会有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

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差距而提出来的,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就是缩小乃至消除城乡差距。那么,城市与乡村主要有哪些差距,如何缩小这些差距呢?显然,找到缩小这些差距的办法或路径,就是城乡一体化的一般道路。

城市与乡村的差距可以列举很多,但最根本的差距,归根到底主要是三大差距:一是城乡之间的空间差,二是城乡居民的收入差,三是城乡社会的发展程度差。[3]缩小这三大差距会有不同的路径,小城镇在其中都处于关键地位。

首先,从缩小城乡之间的空间差来看,小城镇具有节点性的作用。城乡一体化的前提是不改变城市与乡村的空间存在,这就决定了城乡之间存在着不可改变的空间差。比如,某个乡村距离中心城市100km,无论这个乡村发展到何种程度,与中心城市100km的空间差是不会改变的。但是,可以将空间差转化为时间差,修建一条通向城市的公路,乡村居民可乘车或开车去城市,途中只需2个多小时,而以往步行,则要20多个小时,这样,空间差未变,时间差缩小了90%,实际上也就缩小了城乡之间的空间差。这样,缩小城乡空间差的办法或路径,就是大力发展县域交通,形成便捷的交通网络,而县域交通网络的节点是小城镇。因为小城镇是县域农村的集贸中心、文化中心和物流、人流的集散地,哪里有小城镇,哪里就会有通往乡村和城市的公路或水上交通线,小城镇越发达,这些交通线等级就会越高;农民进城或城市居民到乡村,往往会经过小城镇中转或换乘。

其次,从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来看,小城镇是县域非农化的高地,既可以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又可以提高农民的非农业收入,对缩小农民与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具有开辟新渠道的作用。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归根到底是农业和非农产业收入水平的差距,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关键是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而小城镇就具有这样的作用。一方面,在工业化发展的推动下,小城镇所特有的区位及支撑条件可以承接城市工业的转移,兴办起具有特色的工业和商业服务业,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在这些非农产业就业,从而开辟了农民收入的新来源;另一方面,农民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又为扩大农业的规模经营提供了条件,一部分农民通过有偿租赁或再承包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成为种粮大户,可以获得较高的规模经营收入,而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农民将耕地租赁给种粮大户,可以获得较为稳定的耕地租金收入。这样,由于小城镇非农产业的发展,无论是转移到了城镇非农产业的农民,还是仍在农村的职业农民,都可以开辟增加收入的新渠道,有利于缩小与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

第三,从缩小城乡社会发展的程度差看,小城镇是广大农村的文化高地,既可以接受城市先进文化的辐射,又可以向农村传递先进文化,对缩小城乡社会发展的程度差,具有巨大的催化作用。城市与农村的社会结构不同,两者之间的社会发展程度差,归根到底是体现在人的观念与习惯上的文化差距。中国农村尽管积淀了厚重的优秀传统文化,但与城市居民在观念与习惯上形成巨大的反差。这是长期累积的文化差距,是缩小城乡差距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巨大障碍,而小城镇对缩小这种文化差距,会有巨大的作用。从社会与文化的角度看,小城镇是城市之尾、农村之首。因为是城市之尾,小城镇在社会、文化层面与城市具有一定的共性,可以无障碍地接受城市社会文明和先进文化的幅射,不断提升自身的社会与文化发展水平;因为是农村之首,小城镇在社会与文化上成为农村的“天然标杆”,农民们会自觉不自觉地跟进小城镇,就近学习和直观模仿小城镇居民的观念、文化和习惯,提升农村的社会与文化发展水平。小城镇上可承接城市先进文化幅射,下可直接向农村传播先进文化,内在地催化了农村的社会、文化发展,在缩小城乡社会发展的程度差方面,具有基础性作用。

小城镇在县域具有的“一个节点、两个高地”的功能作用,体现了小城镇对缩小城乡之间的空间差、居民收入差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差等“三大差距”,具有城市所不可替代的作用。

2新市镇建设:小城镇从“乡村型”向“城市型”的转型

2.1“乡村型”小城镇与“城市型”小城镇

我国小城镇数量多、分布广,类型也多样,但是,若对小城镇的人口与建成区规模、基础设施状况和产业结构、社会事业发展及社区管理、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功能属性分类,我国的小城镇大体可以分成两种类型:“乡村型”小城镇和“城市型”小城镇。

所谓“乡村型”小城镇,就是小城镇在经济、社会、文化及基础设施等方面体现的功能特征,仍然具有农村属性的小城镇。这类小城镇居民的思想、观念、文化以及风俗习俗等,与当地的农民几乎基本相同,居民收入水平虽然高于农民,但与城市居民还有较大的差距。我国长期处于“乡村主导型”的发展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小城镇尽管在农村凸显并不断发展,但仍然是“乡村型”的小城镇。即使从当前我国小城镇的情况看,大量的一般集镇和大部分规模较小的建制镇,都是这种类型的小城镇。

所谓“城市型”小城镇,就是小城镇在经济、社会、文化及基础设施等方面体现的功能特征,已经具有城市某些属性的小城镇。这类小城镇居民的思想、观念、文化以及风俗习惯等,已具有城市的某些特征,比农民居民有一定的先进性,居民收入水平尽管与城市居民有一定差距,但却大大高于农村居民。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正由“乡村主导型”向“城市主导型”发生转变,小城镇也随之会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变,“城市型”小城镇将会大量出现。从我国当前小城镇的情况看,县城和少数规模较大的建制镇,多已属于这种类型的小城镇。

两种类型的小城镇在人口及建成区规模、产业结构、社会事业、公用设施及生态环境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表1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的2012年度《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的资料,以及大量的实证资料对这些区别的大要归纳。由表可见,“乡村型”小城镇仍处于比较落后的状况。

 

2011年的统计,我国有各类小城镇33270个,其中,县城1627个,建制镇19683个,乡政府所在地的非建制集镇13581个,各省区国营农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团部所在地也成为一定规模的小城镇。在建制镇中,约有2000个左右规模仅次于县城的大镇。如果说县城和规模大镇都是“城市型”的小城镇,那么,我国“城市型”小城镇仅占小城镇总量的10%左右,“乡村型”小城镇占小城镇总量的90%左右。据此可以说,我国现阶段的小城镇,在总体上仍然是“乡村型”的小城镇。

2.2新市镇:小城镇转型的建设模式

我国的“乡村型”小城镇不仅发展水平低,而且数量多,在城乡发展一体化中难能承担空间载体作用,必须向“城市型”小城镇转型。这种“城市型”小城镇就是新市镇。

2.2.1新市镇的主要特征

新市镇不仅是一个新的概念,更是具有丰富内涵的空间实体。与传统的小城镇相比,新市镇具有新功能、新形态、新布局、新居民四个鲜明的特征。

(1)新功能。即新市镇作为局域型“微型中心”的经济、社会、文化、交通、环境与生态方面的功能不仅逐渐增多,而且功能作用也逐步增强,在某些方面已具有城市的功能。特别是在居民生活、商业服务、交通物流、公共设施、医疗卫生、基础教育、文化娱乐、治安消防、社会管理等基本功能方面,条件逐步改善,能力逐步增强。在产业发展上,每个新市镇都会形成具有相对优势的主导产业,从而会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主导功能。比如,综合性功能、工贸性功能、农贸性功能、旅游性功能、商贸物流性功能等,都会成为不同类型新市镇的主导功能。

(2)新形态。即新市镇脱胎于“乡村型”而逐步具有“城市型”的新形态,主要表现在“硬形态”和“软形态”两个方面的新变化。在“硬形态”方面,从建成区规划到市政建设都具有城市特色,比如,按照城市标准高起点规划中长期发展,镇区布局有合理的功能分区,生活区、产业区、商业区、文化区齐备,街道路面宽敞,立面整治,突出美化、绿化,生态环境得到合理保护等;在“软形态”方面,从管理到环境都具有较高的水平或品质,比如,经济社会管理健全而有效率,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增强,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景观,社会安定和谐,呈现出欣欣向上的发展活力和宜居、宜商的发展环境。

(3)新布局。即新市镇既脱胎于“乡村型”小城镇,又重组提升“乡村型”小城镇,从而形成县域城镇体系的新布局。“乡村型”小城镇数量多、分布广,类型多样,有的区位和发展条件较好,可以直接向“城市型”小城镇转型而建设成为新市镇;有的规模小,区位和发展条件又相对较差,建设新市镇就具有天然的局限性。在这种情况下,“乡村型”小城镇向“城市型”小城镇的转型提升,必然会发生小城镇资源的重组与整合,一些小城镇可能在原有基础上发展为新市镇,一些规模很小的若干相邻小集镇可能整合发展为一个新市镇。这样,县域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在发展中会发生新的变化,新市镇也就具有新布局的特征。

(4)新居民。即新市镇在发展中既会扩大人口规模,增加新居民,而新老居民又会在思想文化观念和生活方式上缩小与城市居民的差距,从而会造就新居民。一方面,新市镇因为有新功能、新形态和新布局,必然会吸引农村人口就近向新市镇转移,甚至会吸引外地乃至城市居民到新市镇投资置业购房,在规模上出现大批新居民;另一方面,新市镇是“乡村型”小城镇的转型产物,在功能提升和形态更新中所形成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必将潜移默化地影响居民的思想观念、心理文化、生活方式乃至风俗习惯,会在人的素质上造就新居民。这样,小城镇“城市性”提升所逐步形成的物质文化条件和社会生活环境,直接带动居民“现代性”的提升,从而逐步缩小与城市居民的差距,造就一代一代的新居民,是新市镇最重要而又最有深远意义的特征。

2.2.2新市镇的建设对象

从我国小城镇的总体特征和新型城市化的发展要求看,新市镇的建设对象应该包括所有小城镇。无论是县城、建制镇还是非建制的乡集镇,也无论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还是中西部及东北地区,所有小城镇都是新市镇的建设对象。

就县域城而言,2011年我国有县城1627个,常住人口1.29亿,暂住人口1393万,建成区面积1.74万平方公里,市政公用设施虽然也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但与城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表2)。鉴于县城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必须按城市标准建设县城。县城的规模要扩大,至少要达到小城市的规模,超百万人口的大县,县域应达到中等城市规模。无论是按小城市还是中等城市标准建设县城,市政设施都应达到城市的水平,一些条件较好的县城,甚至可以超过城市的平均水平,把每一个县城都应建设成为具有城市功能和形态的新市镇。

就建制镇而言,2011年全国共有19683个,据对其中17072个建制镇的统计,人口平均规模为8421人,建成区平均规模1.98km2,用水普及率虽然达到79.8%,但人均绿地面积仅2.0m2,市政设施水平很低(表2)。这些镇都是各县的重点镇,是大农村中局域性的经济文化中心,都应该独立建设为功能较全、形态较新、规模较大的新市镇。其中,县城和规模较大的建制镇都可以发展为小城市,有的县城可以建设为中等城市。

 

就非建制的乡集镇而言,2011年全国共有13587个非建制集镇,据对其中12924个集镇的统计,人口平均规模仅2422人,建成区平均规模仅0.57km2。这些集镇是乡政府所在地,尽管在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布局分散、规模太小,除了用水普及率较高外,其他市政设施都很落后,相当多的集镇尚没有必要的公共设施(表2)。这些集镇是典型的“乡村型”小集镇,应该通过调整、重组、改造,推进向“城市型”小城镇的转型,扩大规模,提升功能、突出特色、改善形态,逐步建设成为各具特色的新市镇。

3新市镇建设的一般路径

新市镇作为一种新型的城镇形态,应该走出一条新型的建设道路,推进“乡村型”小城镇向“城市型”小城镇的转型。就每一个小城镇来说,建设道路应该不同,但就新市镇所具有的新功能、新形态、新布局、新居民的共性特征来说,应该具有共性的一般路径。概括起来看,我国新市镇建设的一般路径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产城一体化,二是基础设施城市化,三是社会文化现代化,四是县域城镇组团化。

3.1产城一体化

所谓产城一体化,就是以产业发展为前提建设城镇,以城镇建设为基础发展产业,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相互融合、联动推进的过程。推进“乡村型”小城镇向“城市型”小城镇的转型建设新市镇,关键是推进产城一体化。

提出产城一体化,是现阶段我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状况和发展趋势所决定的。从总体上看,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工业化将大面积地向县域延伸,工业文明也向农村、农业、农民推进和渗透;而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的显著特征,是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融合与联动,城市化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化也会向县域延伸,在县域层面形成工业化与城镇化的融合与联动。这样,全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与融合联动,必然地传递到和体现在县域层次,小城镇作为工业化的空间载体,产业发展就成为城镇发展的前提,城镇建设也成为产业发展的基础。在这种趋势下,一个小城镇要建设成为新市镇,必须走产城一体化的道路。

产城一体化是新市镇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因为就业问题是城市化发展的关键问题,而城市化的实质正是劳动者就业的城市化,并非仅是人口居住的城市化。同样地,新市镇建设的首要问题也是解决就业问题,而产城一体化的新市镇建设正是以产业发展为前提,从而会创造就业岗位,吸引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进镇者“乐业”才可能“安居”,“安居”才可能消费,消费才能催发城镇的繁荣。因此,产城一体化就会以居民为中心构建起城镇发展链,是新市镇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乡村型”小城镇的根本缺陷,正是没有形成产城一体化,从而导致小城镇发展缓慢,一些小集镇甚至逐渐走向衰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及中西部发达县的小城镇顺利实现了向“城市型”小城镇的转型,正是因为走上了产城一体化的发展道路。

不同类型的小城镇要根据区位、资源和市场情况,选择具有发展条件和发展潜力的产业。由于产业关乎到新市镇生存和发展的前途,选择什么产业,如何发展产业,产业发展的空间与城镇功能分区建设如何合理衔接等,都是新市镇产城一体化的重大问题,需要充分论证、科学规划、精心培育、合理引导,保障新市镇的健康持续发展。

3.2基础设施城市化

所谓基础设施城市化,就是按照城市标准规划与建设新市镇的基础设施和市政公共工程,完善基础设施功能,提高基础设施水平,为新市镇居民有优良的生活质量、高效的工作效率和优美的生态环境,提供充分的支撑条件。

我国绝大多数小城镇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基础设施等级低、配套差、功能弱,市政公共设施更是落后,生态环境也逐渐恶化,即使是规模较大的县域,这些问题也普遍存在,缺乏“城市性”。[4]正因如此,我国小城镇总体上仍处于“乡村型”阶段。而一些“城市型”小城镇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基础设施的城市化或准城市化。因此,对新市镇建设提出基础设施城市化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

新市镇的基础设施城市化指的是“质”而不是“量”,也就是说,并不是照搬城市的基础设施求“全”,而是要对照城市的标准求“好”。因为新市镇的规模总是小于城市,未必像城市那样什么都有,但凡有的,应该具有城市那样的功能和作用。随着新市镇人口与建成区规模的扩大,基础设施和市政公共设施也应该按城市标准新建,在发展中保持基础设施的城市化。新市镇的基础设施可分局域性和广域性两大类型,所谓局域性的基础设施,是指服务于局部地区的基础设施,比如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讯、文化、教育、卫生、公园、绿地等市政工程;所谓广域性的基础设施,是指服务于更广地区的基础设施,比如机场、港口、高速公路、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等。对于新市镇来说,局域性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城市化,不仅求全,而且求好,不仅做到等级高、配套好,而且要达到城市标准;广域性的基础设施可实行多镇共建同享,邻近城市的小城镇可与城市“接轨”共享,实现基础设施“同城化”,直接提高新市镇基础设施的城市化水平。

3.3社会文化现代化

所谓社会文化现代化,就是推进小城镇的社会建设、管理与文化由传统式向现代化的转型,实现社会建设与新市镇发展相适应、社会管理与新市镇运行相协调,城镇文化与现代文明相吻合,在社会文化方面提升小城镇的“城市性”和“现代性”,提升新市镇的“软实力”,塑造新市镇的新风貌。

新市镇的社会建设由传统式向现代化的转型,需要扩大社会建设的范围,提高社会建设的水平,推进新市镇社会事业的新发展。社会建设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保障等广泛领域,小城镇的传统式社会建设不仅范围小,而且水平低,不能满足城镇居民的需求,限制了小城镇的发展,必须向社会建设的现代化转型,根据居民需求扩大社会建设内容,特别要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建设,扩大公共服务的受益面,提升城镇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从居民个体到城镇整体,从人的心灵到城镇面貌,都能体现出新市镇社会建设的现代化进程。

新市镇的社会管理由传统式向现代化的转型,需要运用现代方式管理社会事务,构建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市镇社会管理新格局,努力造就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环境。由于新市镇不断进入新居民,社区建设不断发展,社区管理就是新市镇社会管理现代化的基础,特别要构建和发展以公众参与为特征的社区自治管理,不断完善社区功能,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应该是新市镇社会管理由传统式向现代化成功转型的基本标志。

新市镇的文化由传统式向现代化的转型,需要通过多种载体和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推进先进文化因素向小城镇的渗透,不断提高新市镇发展的文化含量。加强惠及全体居民的公共文化建设,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的基本价值观和当地乡土文化的精华,克服“乡村型”文化的落后性、封闭性,承接城市文化的先进性、开放性,倡导高雅文明的文化消费习惯,在潜移默化中推进居民思想文化观念的城市化转型,不断提高居民的文化素养和“文化自觉性”,在文化层面提升新市镇发展的“软实力”。

3.4县域城镇组团化

新市镇脱胎于分散的“乡村型”小城镇、又重组提升这些“乡村型”小城镇,逐步建设为“城市型”小城镇,这样,县域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会发生变化,具有新布局的特征。推进新市镇的新布局,就要从各县的自然、地理、交通、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条件出发,着眼于优化全县的人口与生产力布局,适应广域性空间发展趋势,走县域城镇组团化的发展道路。

所谓县域城镇组团化,就是相邻城镇的组团式发展。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产业发展相关性和县域城镇化水平的提高,相邻城镇在规模扩张和经济发展中的联系会越来越密切,在县域空间层次,就会逐渐形成各具特色、功能分工的组团式城镇体系发展的新格局。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如果说在跨行政区的广域范围是相邻城市的集群,城市群会必然出现,那么,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在县这样的基层行政区的局域范围,则会出现相邻城镇的集群,城镇发展组团化也就具有必然趋势。在城镇发展组团化过程中,那些基础设施落后的“乡村型”小城镇,会逐步整合、提升为“城市型”的小城镇。因此,县域城镇发展组团化不仅具有必然性,而且,对提升县域城镇化水平和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县域城镇组团化是新市镇发展的空间实现形式。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城镇组团化的空间实现会有四种类型:

(1)融入城市的组团化。这种类型主要发生在城市周边的城镇,与城市的距离一般在10~30km,是城市的卫星镇。在城市拉动和城镇自身发展推动的双重作用下,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逐渐与主城区“同城化”,会成为主城区的一个组团,有的甚至会承担主城区的某些城市功能。

(2)单核心的组团化。这种类型主要发生在国土面积较小的县,一般是以县城或少数与县城相距较远的大镇为核心形成组团。这类城镇历史上就是局域性的经济文化中心和人流、物流集散地,对周边要素有较大的集聚力,随着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生产要素和农村人口会越来越多地向县城和大镇集聚,与其距离很近的小集镇形成一定的分工协作关系,形成单核心的城镇组团式发展格局,成为县域人口和经济密集区域。

(3)双核心的组团化。这种类型主要发生在国土面积较大和地形狭长的县,县城和大镇是县域的经济文化中心,县域城镇化会以县城和大镇为两个“龙头”,在发展中形成密切相关的联系,逐步构成城镇组团化板块。同广域范围双核心的城市群一样,在县这样的局域范围,也会出现双核心的城镇组团。

(4)无核心的组团化。这种类型主要发生在没有大镇的相邻小集镇之间,各小集镇的规模同步扩张,但产业发展各具特色,相互之间也有密切的联系,逐渐形成一体化的城镇化组团板块。在一些大县的偏远地区,如果人口较多,因为距县城较远而又没有大镇,会出现这种无核心的城镇化组团。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城镇组团,对近镇地区的农村发展都会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随着小城镇基础设施的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人口会向小城镇转移,成为小城镇规模扩大的要素来源;另一方面,随着小城镇辐射功能的增强,城镇发展要素又会向近郊地区的农村转移,一些区位优越、条件较好的大庄大村会得到提升,基础设施与小城镇共建共享,经济、社会、文化结构会向城镇化转型,也会成为新市镇的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农村人口并不向城镇转移,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会发生就地城镇化。可以说,县域城镇发展的组团化带动周边农村的城镇化转型,是结构转型的新型城市化在县域空间的实现,也是县域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必然产物。


参考文献:

[1]胡福明、贾轸、严英龙.苏南现代化[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

[2]余英辉、吴义正.国内城乡一体化的理论探索与实践经验[J].乡镇经济,2009.

[3] 程必定.区域经济空间秩序[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8.

[4] 程必定.从区域视角重思城市化[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作者简介程必定(1948-),男,安徽肥西人。安徽省政府参事,研究员。原安徽省社科联党组书记、社科院副院长。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地区发展战略。

收稿日期:2013-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