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连生:安徽城乡一体化的特色与发展新对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30 浏览量:26

来源:江淮时报

安徽早在20世纪末就提出了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本世纪初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类似文件,把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摆在了重要位置,积极试点,努力推进。特别是2010年国务院批复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规划,我省随着国家级发展规划的逐步实施,逐步形成了在承接产业转移中促进城乡互动、融合发展的安徽特色。例如我省出现了第一个以县为单位开展的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即郎溪县。郎溪县紧抓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机遇,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积极承接以无锡市企业为代表的江浙地区产业和资本的转移,合作发展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聚集区,加快产业集聚,提高开发园区的经济规模和辐射能力,从而形成增长极,有效带动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繁荣,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郎溪现象”的突出之处就是实现了大规模集群式、高端承接,在转型发展中加速崛起,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在坚持“工业强县富民”中推进“以城带乡,以城融乡”,大大优化了城乡产业一体化布局,开创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局面。

以郎溪县为代表的安徽省的不少县市,近年来以大规模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为契机,创造条件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了实效,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的同时促进了城乡居民的收入较快增长和社会福利水平的大幅度提高。

党的十八大后,安徽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在加快同步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条件和优势在逐步形成,“十二五”后期可以从本省实际出发,实施以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对策。

继续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加大城乡一体化发展

实践证明,大规模承接产业转移是提高安徽省工业化水平最有效途径。中国依然是全球产业转移的重要地区,开始出现了在全球有竞争力的细分产业。“中国制造”的崛起,使中国开始参与全球分工。尽管我国产业大多数还在价值链低端上发展,但有些产业已经开始往中端走。中国产业走出低端、跨入中端、挤进高端的过程将是21世纪中国经济崛起的过程。同时,国内产业也从沿海地区逐渐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未来将显现出加速的大趋势。国际金融危机后,需求结构的变化、要素价格的上升使安徽省的区位优势和成本优势更加凸显,产业资本向安徽转移呈现出加速态势。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加大城乡一体化发展,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产业承接水平。

加大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对接的力度

按照县域城乡一体化要求,合理安排市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大力推动公共交通、电力、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推进城乡路网建设,到2015年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水泥路或沥青路。着重发展城乡公共交通,支持发展农村客运服务,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100%的乡镇和90%的行政村通客运班车,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强城乡供水资源统一管理,统筹城乡水源地、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重点抓好城市供水设施的提质改造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加快城乡电网建设,在完善城市电网体系的基础上,着重抓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消除供电盲区,提高供电质量,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加快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扩大“数字城市”建设范围,积极推进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城市等试点工程,全面提高城乡信息化水平。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建立和完善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

一是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机制和供给机制,加强基层政府和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设施和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平台和网络,建立起有利于保障供给、服务优良、提高效率的长效机制。二是要深化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加快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和城镇落户并享有当地居民同等权益。三是要建立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府政绩考核机制,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评估。在“十二五”末或“十三五”前期全省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完善城乡沟通的金融新体制

我省要稳定大中型商业银行的县域网点,扩展乡镇服务网络,根据自身业务结构和特点,建立适应“三农”需要的专门机构和独立运营机制。强化商业金融对“三农”和县域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扩大县域分支机构业务授权,不断提高存贷比和涉农贷款比例,将涉农信贷投放情况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和综合考评体系,切实加大商业性金融支农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确保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积极发展村镇银行,逐步实现县市全覆盖,符合条件的适当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支持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县域中小型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先满足农户信贷需求,加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加强财税杠杆与金融政策的有效配合,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协作配合,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加大对生产大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相关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