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思松:在服务大局中推动协商式监督精准有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17 浏览量:25

来源:江淮时报

当前,要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协商式监督”的新论断,紧密结合实际,推动人民政协的协商式监督更加精准有效,服务合肥“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

一是方向必须正确。要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思想基础,确保民主监督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政协章程有序开展。要坚持贯彻落实“协商式监督”的要求,着眼于协助党委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从政治上把握好监督的方向、原则、节奏和力度,促进党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开展民主监督,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来谋划民主监督工作,使政协民主监督切实贯彻市委要求,在同一方向上同频共振。

二是思路必须清晰。要把政协工作“准、精、深、实、效”的要求,体现到民主监督工作之中。在监督内容上要求准,把党政重视、群众关心、急需解决的重点事项作为监督内容;在监督项目上要求精,不贪多求全,尽可能抓住重点、收小切口、集中用力;在监督实施上要求深,深入了解基本情况,深入剖析存在问题,与被监督单位深入互动;在监督意见上求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提出务实、求实的意见建议;在监督成果上求效,从报送、采纳、落实、反馈各环节抓好监督成果的转化,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制度必须规范。市政协协助市委制定《实施意见》,要力求体现中央和省委精神,体现市委对政协工作的要求,体现合肥市各级政协民主监督的探索和实践。在指导思想上,要明确 “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助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解决,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加快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作出积极贡献”。在监督内容上,要对法律法规、大政方针、政协工作等方面,做进一步细化。在监督形式上,要将各项监督形式的合肥做法加入其中,特别是要明确“基层民主监督”形式。在活动实施上,要建立党委同政府、政协重点民主监督议题会商机制。在意见办理上,要发挥政协整体优势,加强与党政部门的工作衔接。在组织保障上,要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政协机关的保障作用和政协委员中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是探索必须加强。要在监督理念上创新,在实施精准监督的过程中,努力将民主监督职能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结合起来,将经常性监督与重点监督结合起来,将委员个人监督与政协有组织监督结合起来。要在监督内容上创新,聚焦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目的,做到“抓得准、对上标”,“大问题、小切口”。要在监督形式上创新,集成运用民主监督的不同形式是一门学问,特别是如何让进社区的委员发挥监督作用,需要进一步探索。要在增强监督实效上创新,在抓好知情明政、协调落实、成果反馈等环节,需要研究更好的机制,推动监督意见办理,体现政协民主监督价值。

五是资源必须整合。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自觉把政协民主监督放到党政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落实好重点议题会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知情明政等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加强政协内部协调配合,政协委员要发挥主体作用,当好主力,唱好主角,做到敢监督、真监督、善监督;各专委会要发挥基础作用,加强与对口单位和联系界别的协调沟通;政协机关要发挥保障作用,为委员履职提供平台,做好服务。要实行开放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合,加强市与县(市)区政协的联动,积极吸纳专业机构、专家学者参与。

六是能力必须提升。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必须提高广大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要结合具体监督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通报情况,提高委员的专业素养。要优化监督工作的人员构成,让委员把专业特长和聪明才智,运用到最了解、最熟悉的领域。要提高调研能力,摸清真实情况,深入剖析问题,提高建言质量,提升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