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关于推进“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解读

来源:浦东日报 2017-07-14 00:00:00 发布时间:2020-12-18 浏览量:15

浦东老龄化日趋严重。据预测,新区户籍老年人口将从2015年底的82.3万增长到2020年的近100万,老龄化率将由28.2%上升至32.8%,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进一步加剧,各类养老服务需求更加迫切。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落实新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持续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满足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浦东新区出台了《浦东新区关于推进“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以下简称《扶持意见》)。

本报记者专访了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对这一政策进行解读。

记者:目前,浦东新区养老服务业已经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在这种情况下,新区出台《扶持意见》,基于哪些方面的考量?

区民政局:一是老年人口日益增长,养老服务的需求十分迫切。二是市里出台了《关于推进本市“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6〕70号)等政策文件,还需要我们在运营管理、服务提供、对象补贴等方面进行配套和细化,进一步加大力度、扩大受益面。三是改革试点深入推进,需要持续探索创新,我们要继续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需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探索创新,确保新区在全市养老服务领域继续保持示范性、引领性。

记者:《扶持意见》出台的目的是什么?区民政局:按照“人人共享、梯度设

计、精准补贴”的原则,《扶持意见》扩大新区养老公共服务供给,完善惠老政策体系,形成养老服务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的机制;加大探索力度,创新服务模式,着力发展以失能失智老人专业照护为主的机构养老和以社区托养为载体的“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充分发挥政府在保障基本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同时积极鼓励多元参与,激发社会活力,加快建设“五位一体”(供给、保障、政策支撑、需求评估、行业监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为老服务水平。

记者:《扶持意见》的扶持力度是否加大,受益面是否扩大?

区民政局:“十三五”预计年投入资金1.5亿元到1.7亿元,同比有较大增长,如提高养老机构和长者照护之家的开办费补贴、提高护理员的岗位补贴标准等。在需求较为集中的领域扩大了政策覆盖面,如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提高90岁老人的补贴标准等。对居村委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分类补贴,较原先扩大了补贴对象范围,以带动提高老年人文化活动管理水平。

记者:如何确保公平有效?

区民政局:实施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凡涉及基本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提出申请,都要经过统一评估,根据照护等级匹配相应的服务类型,以此精确锁定政策扶持对象、掌握老年人服务需求,从而实现与服务合理匹配,保证资源公平分配和有效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有据可循、政策效益得到提升。

记者:养老机构和设施中心城区集中、郊区较少,这种不平衡的现象是否会得到改善?

区民政局:《扶持意见》聚焦社区养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在中心城区和城镇化郊区重点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挥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长者照护之家、老年人助餐点、老年活动室等社区机构的覆盖支撑作用,积极打造可知、可选、可及、可达的“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在农村地区,确保每个行政村设置1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注重统筹发展老年活动室、农村养老睦邻互助点等,促进养老服务资源均等化布局,实现密切联动、功能互补、系统衔接。

记者:最近几年,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形式开始多起来,新区会对此类型的养老机构给予扶持吗?

区民政局:会的。我们鼓励形成多元供给格局。《扶持意见》积极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参与为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参与为老服务的提供。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运营等补贴;对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嵌入式照护服务、日托服务及助餐服务等各类机构,均给予补贴。

记者:如何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区民政局:实施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与等级评定挂钩,综合考虑了设施、服务、管理等各项因素。鼓励开展医养结合,对养老机构新增内设医疗机构的给予补贴。鼓励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对品牌连锁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并列入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供应商优选目录等。

(记者  司春杰/采访整理)